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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住Ⅲ

2023-07-20郑在欢

小说月报 2023年7期
关键词:王萍王丽小龙

七八年前,我还很喜欢回家过年。其实我既不喜欢回家也不喜欢过年,但我喜欢回家过年。不喜欢回家,是因为家里條件太差,洗个澡都没热水,也没有暖气。在我们家的冬天,几乎所有人都在抖腿、跺脚、晃膀子,还有人三不五时就得搓搓手。为了搞点热量在身上,就老得动,不自知地老动,一天下来是很累的。说到这儿我都想玩个谐音梗,怪不得劳动叫劳动,可不就是老动着嘛。这就是尴尬的中原地带,不南不北,不冷不热,永远处于世界的中间状态。大概祖先们就是被这种感觉给骗了,或者想要骗过这种感觉,以为动一动就能混过去,导致我们一动就动到了现在。像劳动者一样地老动,才能规避冷和热,可这就苦了身体。回家几天就开始腰酸背痛,逐渐变脏,无比地怀念热水,也就不想用凉水洗手。手因为怕冷总插在兜里,频繁地插兜招来灰尘,灰尘藏在指甲里,指甲脏,以致不敢轻易挖鼻孔,否则鼻子也脏。这样的脏好像回到小时候,我明明好不容易才混到北京当个文明人,所以明白了吧,我为什么不喜欢在冬天回家。可过年总在冬天,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冬天,最主要的还是爸妈。众所周知,过年的爸妈最喜欢拿孩子厮杀,好不容易回到了家,本想做几天掌上的娇花,怎料会成为他们手里的刀叉。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拿着我们跟人比比画画,你说最后受伤的会是谁呢——韵压多了,不太正经,讲故事太过卖弄多半会招致反感,甚至不可信,除非你是街上信口开河的小贩(换算到现在差不多就是网络直播间里肆意抛洒魅力的主播们)。所以我还是老实说吧,我应该也说清楚了,为什么不喜欢过年和回家。

可在七八年前,我还很喜欢回家过年。那时候也在冬天,那时候也有爸妈,这是世界顽强的真理,谁也逃不脱。那时候喜欢的,是重逢,童年故友一相逢,便胜人间无数。我们总算长大了,又不算太大,一回到家,很容易像小时候那样玩到一起,不同的是,我们总算挣到了钱。花钱的项目似乎亘古不变,吃饭打牌,喝酒唱歌,只有我们是新的,我们总算可以和父辈们一样,不用躲起来干这些事了。这些令人痛恨的消遣,长时间被父辈掌握,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醉倒路旁,他们拍桌子骂娘,他们一掷千金,他们输得精光。我们只能缩在母亲怀里看着,要是母亲和父亲打起来,就躲在门后看。都怪我们太小了,小得像见不得光的老鼠,只能藏着自己,不知道老鼠长大了敢不敢上街,反正我们一长大,街上就全是我们了。

忘了是七八年前的哪一年,回家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这么多年一直没能忘掉,每到春节临近就会窜出来一下,提醒我那个乌烟瘴气的年要回来了。这也是我不愿意回家的原因,我开始受不了乌烟瘴气了。深夜打牌的屋子里,我突然觉得冷,一直冷到大腿根,屋里的烟雾让我流泪,桌上的钞票让我难过,空气中全是狰狞的脸,每一声叫牌都像兽吼。我突然恐惧,并厌恶,从那以后就不喜欢回家了。当然,也没什么能把我拽回家,我们年龄慢慢大了,结了婚了,孩子都能上学了。背负了责任,玩起来就没那么痛快了,或者说不再是为玩而玩,桌上的钱变得更加重要,人也就更狰狞。我不想和他们玩了。我很少再有怀念的人。我找不到回家的动力了。可年关将近,还是免不了想想回家的事,想想那件决心忘记却准时回窜的事,想了几天之后,有人把我拉到一个群里,群里有二十多人,七嘴八舌聊得正欢。我本只是习惯性地应付,可随着热情的高涨,还是想回家了。当然,我本来就要回家,在这个能回的年,只是这次群聊让我更向往了些。

李园:@马峰 你认识我吧?

浩创科技:热闹得很哪。

马峰:咋不认识。

李园:都等着回去聚聚呢。

我:太热闹。

我:今年回!

浩创科技:再等几天就回去了。

李园:回来好。

我:想你们。

浩创科技:你回去了吗?

李园:@huanny 今年回来吗?

我:回。

大迪:@huanny 你怎么回?搭个顺风车。

我:高铁,十五号。

大迪:十七号(抠鼻表情)。

我:太晚。

我:早点。

李园:是啊。

李园:早点。

大迪:不耽误赢你们钱(笑哭表情)。

李园:@huanny 啥时候回来?

我:十五号。

李园:小不点是不是剑锋?

李园:好。

李园:到时候来俺家。

我:嗯嗯。

大迪:半日闲是剑锋。

李园:哦,小不点是不是胖磊磊?

大迪:嗯。

李园:他好像也在郑州这儿。

马峰:今年放开了是不是都要回家(龇牙笑表情)?

李园:回家了都来俺家,来喝酒。

李园:@马峰 应该是能回去的都会回去。

马峰:俺也想回去过年,刚出来一个多月(捂脸哭表情)。

李园:好吧,有钱没钱回家过年。

李园:知足常乐发个言。

李园:@马峰 你又去迪拜了吗?

李园:马跃回家过年吗?

半日闲:(一张火车座椅靠背照片)

半日闲:回家的路上。

我是雷锋:我过年不回去啊。

马峰:没在迪拜,在非洲。

我是雷锋:剑锋也算在外地打工回家过年了。

李园:@我是雷锋 你看多热闹,回来吧。

李园:@半日闲 明天到吗?

我是雷锋:太冷了,到哪儿都堵还是平时回吧。

半日闲:晚上到马上下火车。

我:@马峰 回来。

李园:我就这两天回去,都来俺家聚聚。

知足常乐:(浴室储物柜照片)

知足常乐:洗澡呢(偷笑表情)。

马峰:我试试能不能请三天假,也回去过个年。

李园:能回来就回来吧,有钱没钱回家过年。

李园:@知足常乐 聊得火热你都不出来说话。

在路上:今年放烟花应该不管了吧。

我拍了拍“在路上”。

在路上:@huanny 啥时候回?

我:十五号,农村放烟花还管吗?

马超:管,现在鞭炮烟花都不让卖。

在路上:去瓦店买啊。

我:净扯淡。

马超:乡里事多。

李园:到过年就没人管了。

李园:大家都放,就管不过来了。

在路上:@huanny 瓦店也不远,回来带你去。

我:我是说不让放烟花不扯淡吗,农村。

马超:农村也环保了。

在路上:说不让放,但也管不住,放的人太多了。

在路上:元旦的时候在广场放的人很多,没法管。

在路上:@大迪 今年回不?

“huanny”邀请“马宏”加入群聊。

大迪:@在路上 回。

大迪:@小不点 在哪儿呢?

李园:@我是雷锋 回来吧!热闹。

我是雷锋:明年回,今年仓库发货走不开。

李园:@我是雷锋 好吧。

李园:建伟呢?

大迪:在,他不说话。

大迪:新娘子,害羞。

李园:好吧。

李园:不管咋样聊聊天嘛。

李园: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我就是没钱的那个。

李园:咋没动静了?

李园:聊天嘛。

我:这个群建得好。

我:每年一聚。

我:三年一聚也没关系。

李园:嗯,聚聚就好。

群里的二十多人,全是男人,全是差不多年纪的人。我们的村子大,同龄人多,小时候都是分区玩的。前庄的、后庄的,西头的、东头的。我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前庄,那是对于后庄来说,其实也不算很前,相比典型的前庄来说。对于东头的我也不是西头,对于西头的我也不是东头,我从小就处在这么一个尴尬的中间地带,但我们又没有中庄这个说法。可能那些前庄后庄东头西头就是我们命名的呢,我没有想过。只有很后庄的人才会叫我前庄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定义别人的位置,所以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我活在中心里,一般也只跟中心的孩子玩。大了些以后,活动范围也大了些,才开始跟别处的人玩起来。再大些,庄子也装不下我们的时候,我们就上了街。那时候,位置已经不重要了。现在人人都有了手机,手机里的人天南海北,只有回到家才能还原到原来的位置。人在手机里乱糟糟的,或许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主要的几位。

李园:我的本家哥哥,这些年一直在郑州,不知道做什么。妻子是云南的,已出走,留有一女,应该十二三岁了。

马峰:我发小,之前在迪拜卖手机,现在埃塞俄比亚,不知道干吗。

马超:我发小,开网店的,生意做得不错。

我是雷锋:本名马跃,开网店的,生意做得很大,从他开的车可以看出,一辆玛莎拉蒂。

大迪:本名王兵,后庄的,在北京当保安。

半日闲:本名张剑锋,开网店的,跟着马跃干。

在路上:本名张熙,我发小,之前在街上卖手机,后来跟着马跃开网店,现在不知道还在不在。他是东头的,东头和后庄的大多姓张,前庄和西头的大多姓马,我们姓李的被包在中间,尴尬且被动。王兵算个例外,他是少数几家姓王的,虽然我们村就叫大王庄。

我想起来的那件事,就是张熙的事。我和张熙不是一片的,上到五六年级才熟起来,农村的小学,上到五六年级就没什么人了,只能合班上课。五年级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的友谊进入了蜜月期。之前我最好的玩伴是马超和马宏,后来马超去县里上了文武学校,马宏因为个子大去打工了,一下子痛失两个挚友,我正失落,张熙来了。张熙算是干部家庭,他爸爸是收电费的,他爷爷是乡里少有的文人,会画画和写毛笔字。张熙家的中堂就出自他的手笔,画的是猛虎下山,猛虎和青山画满了白墙,极其壮观,还有一副对联,我忘了内容。在张熙家玩的时候,我总盯着虎眼看,觉得这两条虎不定在哪座山上真的存在。张熙几个叔伯家的中堂也是他爷爷画的,也都是老虎,有下山虎有上山虎,有一条的也有两条的。我知道下山虎一條的多,可张熙爷爷会画两条,为什么就不知道了。我总盯着左边的那条看,我觉得左边那条是我,因为张熙总坐在右边。

张熙跟我熟起来的第一件事,是他瞒着我组织几个要好的同学给我买生日礼物,每人送了一幅挂画给我,画上是卡通的小人和明亮的风景,另附一两个漂亮的句子。我第一次收到礼物,也第一次感到励志与伤情: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海到无边天作岸,山至绝顶我为峰;青春恰似短暂美梦,当你醒来它已无踪;青春是风,没有固定的形状……对仗工整的句子写在印刷精美的画上,煞有介事,令人肃穆。我们刚长成个少年,刚接触青春这个说法,那几句稍显活泼的青春箴言让我狠狠爱上了忧伤的感觉。张熙此举是为我,却让我伤心了,一幅画两块五毛钱,对我不是一笔小数,他们说买就买,买来就只为送我,更有一个富裕的女生别出心裁地斥巨资用十六块买了一个八音盒。那天放学,我坐在没有开灯的屋子里听着八音盒里的《致爱丽丝》,看着画上的字,狠狠地伤起心来,为我的贫穷和自卑,为我的狭隘和无知,也为盒子里的音乐和画上的字。送礼物的包括张熙有两男三女,他们将成为我的好友,可我还是伤心,伤心于张熙能想到送礼物那么新潮的事情,伤心于他们瞒着我密谋时的快乐,伤心于第一次知道挂画和音乐盒这种东西,伤心于音乐之美与文字之哀,伤心,盖过了我的骄傲。

然后我们就熟悉起来了,上学喊着一起去,放学等着一起回,星期天上街闲游,田野里追逐打闹,课堂上乱传纸条,写点我喜欢你你喜欢谁之类的傻话。没事我就去他家,躺在客厅的凉席上看电视,盯着左边的虎。他父亲辞了电工的工作,带着母亲南下捞金,他一个人住,家里很自由,却很少招呼别人。他只和我玩。后来我继母也去了广州,家里只剩我和弟弟,张熙执意来陪我睡一宿。我们俩挤在那张单人竹床上,聊到半夜才睡。第二天,他到处跟人说我那床被子硬得像砖头,语带怜惜与不忿。我知道他是为我打抱不平,可我还是伤心了,为习以为常的生活成为同情的对象,为他不问我的感受就宣扬我的痛苦。我想说我并不苦啊,或者说我并不想说我的苦。经过张熙的宣传,大家都知道了,以前只是村里人知道,现在扩大到了学校,我不好意思再招猫逗狗给同学取外号了,一个被同情的人是没有资格淘气的。我有点生他气,气他毁灭了我的淘气。

可我们还是越来越好了。六年级,我们对青春的认识又进了一步,开始试着打扮自己,并在纸条上把喜欢升级为爱。我留了长发,急需啫喱水,张熙家有,那救了我的命。张熙头发没我留得长,但个头长得比我高,我们迷恋长发的时候,他已经剪了一个利落的毛碎,啫喱一打,头发根根立起,像海胆。当然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是海胆,我们说那是毛蛋头,可张熙的头不是毛蛋,而是海胆,那是一种我们不知道的高端。他的父亲可能在南方捞到了金,他的零用钱陡然增多,在外面玩的时候,他会买冰棍和汽水。他可能觉得每一次都买两根冰棍和两瓶汽水有点多了,他会扭扭捏捏地给我五毛钱,于是我也能买一根冰棍,他有洁癖,所以我不能跟他同喝一瓶汽水。我能理解他的扭捏,他在替我不好意思,这种给予类似施舍,而之前明明是他在巴结着我玩。我也觉得这是施舍,可我还是要了。我知道事情起了变化,曾经我仰赖老师的倚重和班长的身份出尽风头,讨尽女生的喜欢,现在不是这样了,现在钱和帅占了上风。我甘拜下风,但还保留了一点瘦骆驼的余晖,我们还是朋友,甚至还有真情,虽然这份真情让他每次出门都会损失五毛钱。

六年级时学校还发生了一件大事,三个时髦的女孩从天而降,震裂了我们古板的大地。她们是三姐妹,是从新疆回来的,是我们村的,是后庄的,是后庄为数不多几家姓王的。她们从我们只在天气预报里听说过的乌鲁木齐回来,带着满满的异乡风情和大世界见闻,无情地碾碎了板结在我们身上的土。通过她们,我才知道我们村有很多王姓人家在新疆承包棉花地、种葡萄、当兵或贩卖土特产。这可能就是王姓少的原因吧,他们去了更广袤的世界,把并不是很大的大王庄让给了我们。现在一个姓王的荣归故里,虽然只有一个,但已具备正本清源的能力。这家的男主人叫王孩,女主人已经无人提及,据说正是因为女主人过世,这位悲伤的王孩才放弃广袤的新疆,带着三个女儿回到家乡。三个女孩里最大的那个叫王丽,也是公认最漂亮的,已经上中学,我们接触不多。第二个叫王萍,其实也漂亮,只是老年人不这么认为,因为她的脸和眼睛不够大。王萍正上六年级,来到了我们班,这就是我们觉得事情够大的地方,她的时尚气息与外乡作风,让我们不能视而不见。第三个叫王丽萍,是最不漂亮的一个,她还小,上三年级,举止也像小男孩,所以没人把她当回事。王丽萍总是狗皮膏药一样黏在王萍屁股后面,我们对她还算熟悉,只是觉得她烦,等到我们开始喜欢王萍,她的伶牙俐齿和死皮赖脸才成为真正的麻烦。

那段时间我们的主要话题就是她们。据说王丽在中学玩得很疯,已经开始交男朋友,這不失为一种启发,我们那时候只是热衷表达爱意,以为表达完了也就完了,完全不知道还要给对方一个名分来确定一种关系。王丽的名声走到了我们前面,并远远超出了我们的理解,很快就有人说她不止一个男朋友。花哨的传闻满天飞,让我们开始接触一些新东西。后来我从张熙那里得到证实,王丽确实在被好几个人追,或者说王丽在考察那好几个人,那几个爱的新手可能也很迷茫,处在一种是或不是的叠加状态里。可外面的人不管,外面的人就说是。说这话的时候张熙正在给我们下面,他下的面很好吃,用酱油和虾皮做汤,放青菜和炒好的肉丝。除了在他这儿,我没有吃过这样的面,鲜,也香。他说他是从一个电视剧里学的,南方人都这么吃。这几年他一个人过,有充足的生活费和零花钱,也练就了一手绝佳的厨艺。他用的酱油,都是玻璃瓶的,在此之前,装在玻璃瓶里的我只见过农药和酒。我问他怎么知道这些,他说他认识其中一个追求王丽的人,那个人我也认识,叫小龙,是曾经的小学霸王,后来升到中学,也是霸王,只是不是最大的那个了,所以才要跟人争吧。小龙打过我,他肯定忘了,那是我三年级的时候,他五年级。有一天我在地上玩玻璃球,被一个扔沙包的踩了一脚,我张口就是一句骂,抬起头就开始冒汗了。小龙当然不会放过我,众目睽睽之下踢了我好几脚才作罢。那时我已经是班长了,必然有些面子问题,在小龙眼里当然不值一提。为此我一直记恨他,并敬而远之。张熙说的认识跟我说的认识肯定不是一回事,他跟小龙玩得很好,毕竟他也需要吃饭。小龙家是开饭店的,开在公路边,解决过路司机的食宿问题。张熙懒得做饭会骑车去小龙家的饭店吃。张熙知道小龙打过我,可他跟小龙的友谊已经掩饰不住了,他也不在乎了,毕竟小龙是远近闻名的学校霸王,而我只是一个越来越不值钱的好学生。我也觉得他应该跟小龙好好处,这样我离真正认识小龙就等于只差一个人了。他有些意外,并有些动情地说,李青,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不会变。我也动情了,那天的面只吃了一碗。

我如愿以偿地认识了小龙,在一个月大如斗的晚上。没有路灯的农村,我们想出来玩就只能等月圆,月亮越圆,出来的孩子越多。吃过晚饭,我们蹦蹦跳跳地唱着歌呼朋引伴,那首歌是这样唱的:都来玩都来玩,门前有个大花坛,我把花坛踢烂了,你家的尿罐子漏电了。为什么这么唱没人知道,可能只是小孩子的无聊暗号吧,唱着这个歌满庄子走一遭,能出来的就都出来了。见小龙的时代没什么人唱歌了,我们有了录音机,挎在腰上放:谁把月缺变成月圆。听着这样的歌,走起路都变得时尚很多。小龙是街上的,他带着几个人在村口的桥头和我们碰面,手里拿着一个摩托罗拉翻盖手机,放着周杰伦的《我的地盘》,比我们时尚多了。张熙跟他介绍了我,李青,我最好的朋友。小龙嗯了一声,问张熙,怎么样,答应了吗?张熙摇摇头,小龙开始用手机发短信。那天我们在桥上听了一遍又一遍的《我的地盘》,最后每个人说话都嘚儿嘚儿的。月亮越来越亮,我们也有点着急回家了。小龙对着手机又抠又骂,烦躁不堪,最后他让周杰伦闭了嘴,把手机插进兜说,算了,直接找她去。张熙当然劝不住他,我们一行人浩浩荡荡跟着,也不知道干吗去。

在那所全村最漂亮的房子前,我们停下脚步,每个人都变得鬼鬼祟祟的。这房子太新,比所有目之所及之物都新,皎洁的月光下站在那么新的建筑前,我们都有些怵。小龙打了最后一个没人接的电话,开始狂叫王丽的名字。他短促的叫声一声接一声,院里亮了灯,像被他震亮的。王孩开门出来,我们吓得四散。小龙岿然不动。我们见王孩没什么动作,又怯怯地上前。王孩让小龙滚,小龙让王丽出来。我第一次见一个少年这么跟大人说话,全无惧色,理所当然,还有一点咄咄逼人的坚定。王孩问小龙王丽怎么他了,小龙说王丽骗了他。王孩问骗了他什么,小龙说不出来,又倒回去说你让王丽出来。两人说了几圈车轱辘话,王丽萍从大门内探出头,用一把矿灯照过来,把小龙框在光圈之内。她的伶牙俐齿派上用场,质问小龙为什么不请自来,为什么死乞白赖,为什么没有礼貌,为什么缠着王丽。小龙立在光柱里,放下挡住眼睛的手,直视那明亮的光一一作答。最后的一句是:因为爱。他几乎是喊出来的,或许他就是喊给王丽听的。王丽萍站在亮光后的黑暗里又问,什么是爱,你知道什么是爱吗?小龙说,爱就是我想和她在一起,爱就是我想娶她,爱就是无时无刻不想她,爱就是……王孩锁上大门,光亮消失了。我们重新沐浴在月光下,都觉得有点刺激。张熙拽了拽小龙,说走吧。小龙不理,继续喊王丽的名字。院子里传出来的声音却是王丽萍的,她也是用力喊的:要是真爱就飞进来啊!小龙开始爬那堵全村最高的墙,我记得墙上还有玻璃碴儿。墙面太光,小龙爬不上去,就叫他的手下。那几个人拼死拼活也只是把他举上半空,他又叫我们。我们屁颠屁颠跑过去,七手八脚把他往上抬。不断有人倒下,有人乱叫,有人踩到别的人。院子里那一小片天舞着矿灯的光,好像我们是中了光的邪。人太多了,人挤人,可人又不能接人,只是徒劳地挤来挤去。大家都累坏了,地上哀号一片。小龙最后一次掉下来,稳住自己想了想办法。他找了些矮壮的蹲在下面,又找了些清瘦的爬到上面,他一个人颤颤巍巍站在顶端。我在第二层比较边缘的位置,小龙没有直接踩在我身上,可能只是站上去的时候扶了我的肩膀,那已经让我很激动了。我们缓慢站起,小龙缓慢升空,他的脸又被矿灯的光框住。里面说,你还真会飞啊。小龙不说话,扒着墙头往里进,碎玻璃让他叫出声来。他脱掉外套垫在下面往上爬。里面又说,你还真飞啊,你都淌血了,不疼吗?小龙说,不是你让我飞吗,我飞给你看。里面说,让你飞你就飞啊,你是不是傻?小龙说,我傻不傻碍你什么事,你是谁?我们都有点坚持不住了,虽然他没有踩在我身上,但我还是嗅到了危险。王孩出来了,他抄一把铁锹飞奔而来,吓得我们四分五裂。小龙掉下来,我闻到了血腥味。我们没头苍蝇似的掉头狂奔,记忆中最后的动静是从墙内传来的,那个讨人厌的声音还在不管不顾地喊:我是王丽萍!

小龙最终也没追上王丽,张熙倒是追起了王萍。王丽只在学校待了一年,第二年就辍学去了新疆。小龙着实难过了一段时间才盯上别的女孩。王丽走后,王萍成了最耀眼的那个,按理说是轮不到张熙的,可张熙有小龙。大概是因为王丽,也可能是因为张熙,小龙没有染指王萍,反倒很照顾她。在小龙的庇佑下,张熙追得很起劲,也很顺利,因为没人跟他抢。王萍当然是抢手的,正是王萍的抢手才让我明白了王丽的抢手,以及小龙作为一代霸王的软弱与癫狂。我梦到过她,当年少的肢体冒犯到某个清晨,我突然明白了很多,并加倍地难过。我知道自己出局了,进入中学,学习就更不值钱了,而我连学习也丢了。我成了一个甘居末流的混混,唯一的用途就是靠着作文还行帮人写写情书。张熙是有些傲骨的,毕竟也算生于书香门第,他不会让我帮忙,而是把写好的念给我听,再让我跟他一起修改。这样他全程参与,就不会产生代写的感觉。我知道他的敏感,为了保住和他的亲密,我只能极力帮忙又不让他感觉到我在帮忙,当然,更不能让他感觉到我的眼红与心痛。我做得还不错,这也是整个学生生涯最让我骄傲的事,论煽情,没人比得过我。有时候只是改几个句子,张熙就念出了哭腔,趁他还没感觉出是我的功劳,赶紧夸奖他的深情,只有把所有情感集于他一身才能阻止他释放敏感。我会陪着他哭,他再敏感也不可能分辨是哪种哭的哭。好多个青春期的夜,我们就这样炮制一封又一封的情书,他也给我泡了一包又一包的面,遗憾的是,全都泡了汤。见这招不灵,张熙走上了小龙的老路,没事就去王萍家门口晃。我跟着去过几次,并有幸聆听了小龙的高见:要追就光明正大地追,大张旗鼓地追,越难追的越喜欢被追,有人追她们可骄傲了,知不知道?当然前提是你得有让她们骄傲的资本,穿上你最时尚的衣服,带上你最有面子的哥们儿,天天在她门前晃,就不信她不心动。大概是病急乱投医,张熙采纳了小龙的建议并忽略了他的失败。那段时间,在张熙的带领下,我们都时尚了起来。我只有一套勉强跟得上大家的牛仔裤牛仔褂,很快就洗掉了色,也就不太好意思跟着去晃了。好在我及时辍了学,在外出打工的前一天,我去了最后一次。那天王萍没有露脸,王丽萍一如既往拦在门前,她长大了些,不那么像男孩了,甚至也有了些漂亮的苗头,但一说话还是让人难以招架,她说,追追追,狗撵兔子吗就知道追。她要去新疆了,你们还追吗?

不光是张熙,我们都伤心了。第二天我就走了,两个月后,王萍去了新疆,半年后是张熙,他去了广州。甫一长大,我们便飞速分离,一旦分离,就成了截然不同的人。张熙成了广州的电工;小龙做了北京的司机;王萍在新疆,卖葡萄干;王丽已经嫁人,是葡萄园园主;我在河北的车间,日日守着一台油腻的机器,造出千篇一律的商品。分别后想再见,就只能等过年了,新疆太远,王丽和王萍不轻易回来。王丽萍还在家上学,她们的父亲起过誓再也不回那个伤心地,虽然他的女儿还是一长大就往那里去。过年的几天实在短暂,也就够聊聊过去一年的转变,几乎每一年我们都在变,从广州到深圳,从河北到江南,从电工到店员,从厂工到门卫,我们变得可太快了。从地标到身份再到身价,从没钱到有钱再到没钱,從有家到无家再到有家,我们习惯了变化。候鸟必须迁徙才能存活,我们也是。据说没有一只候鸟会飞直线,我们不光不飞直线,连季节和方向都不管,我们只是飞而已。唯一让我惊讶的一次变化,是张熙的婚礼,他的新娘不是王萍,而是王丽萍。

可我们都变了,我们习惯了变化也掌握了分寸。我至今都没问过张熙到底有没有追上过王萍,又怎么追上了王丽萍。他们结婚,我参加,这才是我的本分。

婚礼上,我追着张熙走进没人的房间,塞给他五百块钱。他还是那么敏感,推辞一次就收下了,这个度刚刚好,同时传达了客气与不见外。我道了声贺就去外面喝酒了。那是第一次参加一个好朋友的婚礼,我很开心,整个婚礼都很开心。王丽萍穿着西式婚纱跟着张熙来到院子里敬酒,院子太脏,她太洁白。我想起了那晚的月亮,那天的她举着刺眼的矿灯明明很讨嫌,我脑中泛起的画面却美得近乎伤感。原来记忆真能篡改啊,我眼睁睁看她走到我的面前篡改她的过去,她脸上已经没了半分男孩气,她是一个十足的女人了,她像姐姐们一样担得起“漂亮”二字。由于再没有见过她的姐姐,她在我眼里成了最大的那个。她的漂亮也失去了参照,怎么拿穿着婚纱的她去跟那两个十七岁的女孩比呢,也很难拿她去跟那个十四岁的假小子比。她在自己的婚礼上变成了一个如假包换的新人。我们这桌全是年轻人,看到她跟张熙,大家言语轻佻地开玩笑,但没一个人提王萍,或王丽,好像她们只是旧时残影,已经被新鲜的王丽萍悉数收归体内。我们桌上还有一个旧人,无比的耀眼又阴影巨大——小龙。他的嘴多贱啊,他可是追过王丽的,可他也没提。他手边放着一把奥迪车钥匙,他已经从司机升级为车主,并有了自己的沙石场。听说他婚结得也好,妻子是镇上某领导的女儿。他坐在这里,给这场婚礼挣足了面子,也隔空印证了他的高论:就是要光明正大,就是要大张旗鼓。喧天的锣鼓声中他一开口整张桌子都安静了,就连锣鼓,声也弱了。他跟新人碰了杯,说,我可是媒人,你们最少喝三杯。那一刻我都有些恍惚,不知眼前的新娘是王丽萍还是王萍,还是说王萍改叫王丽萍了,或者干脆从一开始王丽萍就是王萍……与此同时,我也感受到了张熙的敏感,他踌躇片刻才举杯。王丽萍已经喝完了,微笑着等他。三杯,他喝得很慢,他的敏感不能允许地慢。这期间我一直避免和他对上眼,我也知道他绝不会和我对上眼,我把目光放心地放在王丽萍身上,我还是想认出她来。

婚后,张熙和小龙在街上开了一家手机专卖店,叫“龙腾通讯”。张熙在深圳的华强北干过,这样一个人回到镇上卖手机得心应手,更何况他还赶上了风口。那两年几乎人手一部手机,孩子们聚在一起玩的不再是沙包和玻璃球,而是一块块亮晶晶的屏幕。刚开始大家还开玩笑,说,为啥两个人开店招牌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张熙总自嘲,谁叫咱的名字不够响亮呢。有些有点文化的会继续把玩笑开下去,怎么会?叫“康熙通讯”不更牛?菖。有一次张熙烦了,牛?菖你妈啊,康熙是什么年代的人,他用过手机吗?张熙没怎么骂过人,那一次他用了小龙的口气,效果很好,对方立刻闭了嘴。骂完人的张熙也脸红了,他一向是注重文明的,毕竟也算生于书香门第。我不知道他是羞于骂人还是羞于用了小龙的方式,我也没问过他跟小龙是怎么合伙的,小龙是出了钱还是仅仅提供了保护。街上一直有小龙家的产业,从最早的龙凤浴池和天龙酒家,再到小龙亲手经营的龙翔沙石场和龙飞网吧,现在是龙腾通讯,带上龙,在这条街上就好使。在张熙的经营下手机店里的龙很快盖过了别的龙,也就没人再揶揄他是打工仔了。两年后我回去,张熙的手边也多了一串车钥匙。

那时候农村买车的还不多,开车的因此格外珍稀,有一两个有车的朋友显得既有面子又有路子,仅次于有车的翔实。我们一伙人出去玩,有坐车的也有骑摩托车的,我一直是坐在车里的,那让我更有面。在大家眼里我还是张熙的朋友,虽然在我眼里他是小龙的朋友。有一年我回北京,他开了两个小时车把我送到高铁站。一路上我们聊了很多,我也想了很多。李青,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不会变。想到这句,我的嘴里泛起了他做的面条的味道。当然这种面后来我也常做,在能买得起玻璃瓶装的酱油之后,但那一刻,我知道我的嘴里正咂摸着他做的面,那是最初的味道。在心里面,我默默把他还原成最好的朋友,并恍然觉得好像真的什么都没有变,我感觉到的变,可能只是我的心在变。下车后,我扭扭捏捏地递给他两包烟,客气地说,辛苦了,回去的路上抽。他还是只推辞一次就收下了。我提着行李走进车站,真正地难过起来,看来还是变了,至少是我变了。

我第一次思考起了友情,从驻马店到北京,我思考了一千五百多里。下车后,我承认了自己的敏感。我决定降低自己的敏感,就从不去关注别人的敏感开始,若再有人逼我的朋友喝酒,我会坚定地看过去,让我的朋友看到理解与支持,而不是根本没有的嘲笑与幸灾乐祸。若再有人让我帮忙写情书,我就不遗余力地写,拿出我写小说的劲头,就算被退稿也不伤心,就算不得赏识也不绝望——做就不问前程,这是伤心绝望之余我用来对待自己的办法,为什么就不能用来对待朋友呢?

太能了。

然后就是第二年回家发生的那件七八年前的事。在凌晨一点的一家宾馆,我看到王丽萍从小龙的房间出来,我回到自己屋,把一袋槟榔扔到麻将桌上,瘫进了椅子。等着的三个人把槟榔嚼进嘴里,各配了一根烟,空气里充满让人恶心的甜腻味道,我也嚼了一颗,心脏像火烧一样难受。马宏喷着混合了香精的烟气催我抓牌,我差一点要吐。我吐了槟榔,又吐了一口腥甜的黑水,说不玩了。他们瞪着不可思议的眼睛,问为啥。我说累了。他们扫兴之余打起斗地主,很快又兴致勃勃。我想回家了,可我得等他们的车。我靠床上给张熙发信息,问他在哪儿。等回复的空当,我让自己过了一遍刚刚的事,看到王丽萍的时候我以为紧接着就会看到张熙,我笑着迎上去,玩笑话都滑到嘴边了,小龙露了头。虽然没怎么跟他说过话,但这个寸头我可太熟悉了,从小他就是这么短的头发,那时候我们还叫这个劳改头,后来才知道这也是一种时尚。虽然长大很久了,我对这一头圆寸还是有点条件反射的恐惧,幸亏走廊够长,足够我刷开房门。脚步声迫近,因为太慌张我不能确定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因为太恐惧我也没有回头确认一下是不是那两人。

张熙一直没回消息。他一向有度,这个点不是在玩应该就是睡了,不像我们,会为了玩专门跑到县城开一间房。那阵子手机店不是很景气了,龙腾通讯又改卖大宗电器,也还是半死不活的。倒是小龙依然生龙活虎,街上又多了几块带龙的招牌,大家不得不服气小龙的布局广泛。张熙习惯了老板的派头,还不太能忍受生意的惨淡,这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多少有些别扭。我又注意到了他的敏感,即使我一再降低自己的,我真心想跟他走近一点,可我们的敏感却总在制造距离。现在他可能摊上了一件倒霉事,我為他不忿的同时竟然产生了一丝亲近,更恶心了。斗地主制造的声音和气味源源不绝,我在这个房间待不下去了。

我在走廊里打给张熙。他接了,带着被吵醒的恍惚。我问他在哪儿,他说在家。我问他王丽萍呢,他说,你问她干吗?我说,没事,就随口一问。他说,你有事吗?我说,没啥事,就是在城里吃烧烤,想问问你来不。他亲昵地骂了句,我?菖咋这么有瘾呢,大半夜的吃烧烤。我笑了,说,不是因为你白天忙嘛。他也笑笑,说,外面太冷了不想起来,你们吃吧。挂了电话,我竟感觉不错。我很少跟人打电话,更不会大半夜跟人打电话,这么唐突的一通电话,让我找到了一些老朋友的感觉,或许就是应该少点分寸,虽然我因为分寸掐了话头。

第二天,天黑我才见到张熙。白天他要看店,我也在到处乱窜,好不容易回来几天,我都是尽量把能串的门串遍。在农村,串门是一种零成本社交,可能都称不上社交,顶多算撩闲。只要没有太凶的狗,就可以随便挑一扇门走进去展开闲聊。在门和门的空当,我也没闲着,前夜的事催着我思考:该不该告诉张熙?我们是朋友,按理说朋友应该帮朋友,可告诉他算帮忙吗?我不能确定,越想越不能算。我决定绕开这个问题,仅思考告诉这一个根本动作:告,告知;诉,诉说。对于这件事,我好像没什么好诉说的,那就只剩告知了。一个人知道一件事就应该告知一个人吗?我串了一天门,说了一天话,好像也是诉说多过告知,很多时候会绕过告知去诉说,更多时候连诉说都想绕过,只是评说。像个记者一样求诸百家,引人诉说,暗戳戳记在小本本上,在心里评说,或写进小说。肯定不只是因为我写小说,如今的大家似乎都更愿意倾听而不是诉说,更少告解。只有这样才稳当,只有这样才安全。我串的那些门也不外如此,男人们的交谈既没有告知也没有诉说,除了几句钱难赚啊世道艰之类的公共控告,剩下的都是干巴巴的信息交换,北京工资怎么样,上海呢,广州深圳呢,广州到家几小时,得加多少油,北京呢,湖南长沙呢……我不爱跟男人聊天。女人们会多说点,有些甚至称得上滔滔不绝,但大多是伪装成诉说的炫耀,或抱怨,零星的信息夹杂在充沛的情绪里,让听者很容易迷失。只有说起别人家的闲话才会有海量的信息涌现出来,充斥着告知乃至宣扬,充斥着诉说以及评说,可那又当不得真了,那样的诉说差不多相当于小说。我是个写小说的,我当然明白小说里的说和生活里的说是两码事,所以我决定不说。吃过晚饭,我们在张熙家门外慢慢聚拢,在黑夜里或站或坐抽着烟,明明灭灭的烟头后面站着面目不详的人,得凑近了才能相认。张熙家门口有灯,灯下被一帮蹭宽带的小孩占据,我们只能站到黑影里去。看着这些明亮的孩子,不得不承认世道变了,想当年我们在玩什么,现如今他们在玩什么,他们注定会像我们淘汰父辈一样淘汰我们。我们当年雄赳赳气昂昂的父亲们都臊眉耷眼地隐入了夜色,村口这片名利的焦土已经没了他们的位置。我们接管了这里。我们一个一个地到来,凑齐了一桌就挤着灯下的孩子往院里进,又一桌进去,黑影里只剩下我和张熙了。他从小板凳上递过来一根烟,我弯腰接住,顺势在他对面坐下。打火机一亮,我看到了他,他还是帅,只是脸上布满痘坑,我早就习惯了这张脸,但印象中他还是小时候的白净透亮。我走的时候他还没长痘,再见面就是这样了,也就一两年时间,青春在他脸上完成了循环。烟抽了五六口,我们谁都没说话,我都有点后悔没跟着进去了。我不是怕沉默,只是怕我们之间的沉默,我也算个能说会道的,可只剩我们两个的时候却很难找到开口的时机,越去找,就越难开口。这让我气馁又懊恼,好像我被他压住了,好像我的敏感捉不到他的敏感,或者他的敏感总先于我。一根烟快要抽完的时候,还是他开了口。

咋样,准备啥时候结婚?

结不起啊。

咋会,不还是那个吗?

是。

我能感觉到他的没话找话,但他找到的话还是让我心头一热,以他的聪慧不会不知道聊这些有多讨厌,他冒着被讨厌的风险,想要像个哥们儿一样表达关心。我有点后悔了,我的回答太简短,他第一句还有点局促,第二句已经在后退了,为了留住他,我猝不及防地展露了自己的疑惑和脆弱。

其实也不是钱的事,可能就是还没准备好吧,怎么面对一个家庭,结了婚要怎么过,有了孩子怎么过,我完全想象不出来。

你可能就是想太多了。他笑笑,你读书人嘛,想的肯定比我们多,其实我都没想过,日子轮到头上该咋过还咋过,可能都没有该不该,日子咋来就咋过唄。

日子咋来就咋过,这话好,就像那句英语,Let It Be,这也是首歌,甲壳虫的,很出名。

要不说你有文化呢,又是英语又是虫的。

Let It Be,顺其自然的意思,甲壳虫是个乐队,英国的,我给你听听,这歌可好听了。

甲壳虫乐队的音乐从手机里传出来,我们坐在暗影里听着。前面不远就是那座桥,我们在这里玩的时候,附近还没有房子,桥上也没有高架,如今高架上车来车往,张熙家的门前坐满小孩,只是没人再到桥上来了。听了三四句,张熙说好听,就是听不懂。我滑动屏幕,给他念歌词的翻译:当我发现自己深陷困境,玛利亚来到我身边——玛利亚就是圣母,耶稣的妈——玛利亚来到我身边,说着智慧的话语,顺其自然,在我最黑暗的时刻,她就站在我面前——她就是玛利亚——玛利亚说着智慧的话语,顺其自然,顺其自然,顺其自然,Let It Be。

Let It Be,他重复道,顺其自然,这话挺酷的。

是吧,是挺酷,不过也是一种勇敢,我就是缺点勇敢,所以结不了婚。

结婚是要有点勇敢。他说,男的勇敢,女的也得勇敢。

是吧,王丽萍勇敢吗?

你还不知道她,从小就勇敢。

那可太勇敢了。

我们都笑了。

咋样,你的婚姻生活?

就那样吧。

就那样你还让我结婚。

不都得成个家嘛,啥日子不都有好有坏。

你们会吵架吗?

吵,哪有不吵的。

吵得过吗?王丽萍的嘴可不是一般的厉害啊。

唉,吵不过就认呗。

他这一声叹息让空气沉默了,不是尴尬的沉默,是话到了头的沉默,这是一种好沉默,是没必要打破的沉默,这样的沉默就该让它默默地散掉,可我却脑袋一抽,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

女人就得管管,不然就不老实。

我严肃得有点恶狠狠了,他含糊地应了一声,没再说别的。这次是突兀的沉默,我很快就后悔了,很久以后也还是后悔。我怎么会说这么一句话呢?这句话蛮横的丈夫说过,凶恶的婆婆说过,好事的七大姑八大姨说过,强迫女人裹小脚的士大夫说过,我为什么要说呢?我有什么立场说呢?当然,我只是想要提醒我的朋友,可这句话也太落后了、太反智了,是我不能容忍的落后与反智。我想再说点什么补救一下,能想到的无一不指向败露,我感觉自己随时会说出来,之所以没说只是还没找到时机。在这突兀的沉默里我如坐针毡,我恨死了自己,恨死了敏感,恨死了分寸和时机,也恨死了张熙。最后还是他率先站了起来,我跟着站起来,我们挤着玩手机的孩子走进院子,正碰上抱着孩子的王丽萍往外走,她亲热地打招呼,我却心虚了。

我们推门进屋,加入牌局。浓烟在屋顶汇聚,又有人嚼起槟榔,有人拍桌子骂娘,有人喜笑颜开,有人黯然神伤……这间密闭的屋子要素太多,空气太混浊,我能捕捉的太过有限。后半夜小龙来了,屋里的喧嚣被推向新的高潮,照例玩斗牛,他和张熙坐庄,他负责发牌,张熙负责码注,连王丽萍都抱着孩子在后面加油打气。没有一个人因为王丽萍和孩子的到来停止抽烟和嚼槟榔,没有一个人不再癫狂和拍桌子骂娘。王丽萍抱着孩子沐浴在口水和烟雾里,像极了玛利亚抱着耶稣行走在沙漠里,他们的美和脆弱似乎只能献祭给这污浊的天地。那天因为有小龙我们玩到很晚,就是在那一天,我突然觉得冷,一直冷到大腿根,就是从那天以后,我不喜欢回家了。

现在时间过去了七八年,我又回到了家,老实说,头几天我是喜欢的。大家客气了很多,连打牌都谦让起来。第一天李园就做了饭,他从回到家几乎天天做饭,天天叫人去吃。他在郑州开过烩面馆,手艺还可以。吃完饭,我们顺势在他家打牌,人多了他就站起来,而不是像从前那样只要有人他就奉陪到底。李园家在村子中间,和我家挨着,这几年人们喜欢沿着公路建房,中间这一带破败了,矮小的瓦房被气派的楼房团团围住,成了村中村。他家的房子那么破旧,也不在村口,大家却都愿意来。没想到我们还没老就不愿意去村口了,孩子们也不去了,宽带很普遍了,不必再去张熙家蹭。张熙也不卖手机了,前几年听说他跟小龙闹掰了,带龙的招牌也不能再用了。街上也没几块带龙的招牌了,手机那么普及,龙飞网吧早没了,新建的楼房都有热水器,龙凤浴池也倒了,连锁酒店开到镇上,天龙酒家也关了。小龙还开着那台奥迪,可街上已不乏奔驰宝马了。这两年大家都跟着马跃干网店,小龙和张熙也入了局,听说干得都一般。回家两天,我还没去过村口,还没见过张熙,所以还不太知道详情。第三天,在李园家打牌的时候,张熙打来电话,问我在哪儿。我说在李园家,他说好,他就过来。过一会儿他又打来,问我怎么走。我捏着电话走到院子里,详细地告诉了他。等他进来,我挤挤身边的人,给他腾出一个位置。没几个来回我们就碰上了,那一把我是个“枪金”,是顶大的牌,这么大的牌遇到他,我还有点可惜,问他开不开?他说,你下钱嘛。我有点生气,较上了劲,心想现在大家都那么和气了,我们这关系有必要较真吗?我手握大牌,当然不怕他。我们就你来我往地扔钱,越扔我越气,越气就越上头,直到手里的钱都快扔完了,我才有点心慌。他是有度的人,不至于这么诈我。牌亮出来,他是一个豹子,而且是他开的牌。他一边收钱一边说,我以为你啥牌呢,死活不开。我说,一开始我就要开的啊,你不愿意嘛。他说,我那么大牌肯定不能那么早开你,这牌你输这么多,也不亏吧。我说不亏。说是那么说,心里还是不痛快了,我深知不能表现出来,可却很难再把说话的声音调高,也很难再先于大家笑出来,就是大家笑,我也跟不上了。我又想走了。我深知不该生他的气,他一点错都没有,曾经我也是那么较真,我也一度以为尊重游戏才是对的。如今我们吃了李园的饭,跟他一样变得柔和了,可凭什么要求没有吃过这碗饭的人也这样呢?在心里,我依然觉得张熙才是对的,虽然还是气他,虽然还是没法改变已经变了的心情。

后来,张熙的手机来了电话,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是萍儿,张熙从没有这么叫过王丽萍,却给她备注了这么一个甜蜜的称呼。我不可避免地想到了那家凌晨一点的宾馆,但也只是想一下而已。张熙对着电话说了句话就挂了,打完那把就坚定地走了,估摸着他走远了,我也走了。走在已经结冰的泥地上,我又一次感到了冷,又有点不喜欢回家了,但愿只是输的缘故。

原刊责编    张颐雯

【作者简介】郑在欢,1990年生于河南驻马店。出版有《今夜通宵杀敌》《团圆总在离散前》《驻马店伤心故事集》等小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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