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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案例

2023-07-13杨广超

湖南有色金属 2023年3期

杨广超,李 洋

(1.湖南国重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 长沙 410000;2.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000)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要求建立农用地污染分类管控制度,实现污染土壤安全利用。2021年,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1〕1号)[1],文件要求全国要“实行污染耕地分类管理,治理面积333.33万公顷”。因此,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2],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5%以上。为解决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本工程根据项目区域的污染背景资料,采用针对性的修复技术对污染耕地进行修复。

1 项目区域概况

项目区域受污染耕地面积共计101公顷,包括非增补单元83.4公顷,增补单元17.6公顷,均为水稻种植区。

根据当地2018年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成果和2020年耕地质量划分成果,项目区域均属于安全利用类耕地,主要为重金属镉轻微度超标。(土壤Cd含量在0.3~0.5mg/kg,pH值在4.5~5.2之间)。

项目区域周边存在工业企业,重金属随废水排入周边灌溉水源,居民因引水灌溉导致重金属进入耕地而受到污染。

2 治理目标

本着土壤重金属“降活减存”、污染农田“安全利用”、农民群众“治污增收”、当地人居“环境改善”为最终目标。具体考核指标为:

1.投入品(生石灰、叶面阻控剂)中重金属Pb、Cd、Cr、As、Hg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3]规定的风险筛选值(pH≤5.5),投入品重金属含量限值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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