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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与对策

2023-07-12杨肖艳姚宗泽周雪芳赵家进钱琳刚

云南农业 2023年7期
关键词:标志云南省农产品

杨肖艳,姚宗泽,周雪芳,赵家进,丁 强,钱琳刚*

(1.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 昆明 650224;2.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205;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 昆明 650051)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绿色优质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鲜明标识,是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战略的基础。文章分析了云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发展现状和存在证书持有人作用发挥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高、龙头企业参与度不够等问题,并结合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提出了全面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目录、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广使用、严厉打击农产品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下一步发展的主要措施建议,旨在为云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提供参考。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复制性[1-2]。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3-4]。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发展区域经济、打造特色品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对推动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5-8]。云南省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使得云南农业产业各具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培育和发展不仅可以促进云南经济发展,在保证优质农产品供给和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全省做特“绿色食品牌”,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9-11]。

一、发展现状及主要推动措施

(一)发展现状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情况(见图1),登记总数3 454个。其中山东省351个,全国排名第一位;四川省199个,全国排名第二位;湖北省195个,全国排名第三位;西南三省的贵州省151个,全国排名第九位,云南省86个,全国排名第二十位。

图1 不同省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情况

自2008年全国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以来,云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情况(见图2)。2009—2012年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情况总体呈稳步上升趋势;2012—2014年连续3年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数在14个以上,3年共登记44个,占云南省已登记数的50%以上;2015—2020年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数总体呈下降趋势,2017年、2019年、2020年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数均为2个。

图2 云南省不同年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云南省已有8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且登记产品涵盖面非常广,包括了畜禽、水果、蔬菜、粮食、药材、水产、香料、油料、烟草、饮品等,充分彰显了各地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特色农产品发展优势。全省除西双版纳州外,均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其中,曲靖市登记数量最多,为12个;昆明市次之,为11个;大理州排名第三,为10个。曲靖市、昆明市、大理州、文山州和红河州5个州(市)登记总数为51个,占全省总数的59.3% ;楚雄州、普洱市、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7个州(市)登记总数为16个,占全省的18.6%,存在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和区域品牌潜力挖掘不够的现象。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类别来分,云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主要类别(见图3)涵盖了畜禽、水果、粮食等方面。主要以畜禽和水果为主,占比分别为30.23%和25.58%;粮食、蔬菜和茶叶次之,占比分别为10.47%、9.30%和6.98%。总体上看,全省登记的产品涉及的种类多、覆盖面广,对促进云南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图3 云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构成情况

(二)主要推动措施

1.定目录。对全省具有独特生态环境、独特品质特征、特定生产方式和深厚历史人文的农产品资源进行了普查和梳理,支持资源目录内产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

2.推品牌。借助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理标志展、中国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北京)推介活动等,助力云南省区域公共品牌走向全国。“武定鸡”“老姆登茶”“盐水石榴”被“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理标志展”组委会评选为最受欢迎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诺邓火腿”等与北京农垦直供地标农产品采购商达成合作意向。“昭通苹果”“普洱咖啡”“诺邓火腿”“广南八宝米”“丘北辣椒”等地理标志农产品,通过推介活动等使其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也得到了提升。

3.强支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对基地面积33.33 hm2以上,获得国内外具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其认定费用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对茶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给予每个20万元的奖励,有力推动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至今有32家茶叶协会获得640万元经费支持。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又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行动方案》,全力推进全省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注册)、品牌培育和保护工作。部分州(市)、县(区、市)通过“三品一标”发展项目给予每个登记主体10万~30万元不等的奖励,进一步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产业发展。

4.建机制。制定的《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将“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保护机制工作”纳入年度重要改革事项,将加快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列入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协调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推动成立省级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行动专家服务团队,为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5.抓项目。2019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提供了巨大支持。云南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为重要抓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落实项目资金1.03亿元,支持“香格里拉牦牛肉”“普洱咖啡”“临沧坚果”等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在积极争取支持的同时,云南省加强项目谋划、落实和管理,切实推动了各地特色产业的发展和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的打造,有力促进了相关地区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云南省历来十分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培育与发展工作,但总体上看,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偏少、区域发展不平衡、专用标志推广效果不好等问题仍然存在,与云南省拥有的优越资源禀赋、丰富农耕文化、多样优质产品形成发展反差,无论在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与保护层面,还是促进产业运营与开发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思想认识存在一定差距

部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传承农耕文化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认识度还不够,农产品地理标志推广应用经费投入少,社会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关注度不足,品牌影响力不强。农业龙头企业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积极性不高,使用标志的企业数不多,86个登记的地标产品有26个未用标,仅有23个用标量超过10万枚,“重申报、轻使用、轻保护”等现象普遍存在,制约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与应用。

(二)证书持有人作用发挥不明显

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法人等。目前云南省的证书持有人大多数是农业农村部门的事业单位法人,受单位职能、编制、经费等影响,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推广使用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加工、营销指导服务能力不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宣传推介工作滞后。

(三) 品牌影响力不高

目前,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宣传推广活动主要是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同期举办的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展销会期间进行,以省为单位展示进行品牌推介。由于宣传的方式、形式和渠道比较单一,加之市场及消费者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认知度不够,大大削弱了品牌影响力。

(四) 龙头企业参与度不够

发展的核心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依托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或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推广、宣传和用标。但当前涉及的龙头企业不多、不强且参与的积极性不高,8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中使用标识的62个用标主体中,省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仅有21个,致使农产品地理标志经济效益不明显,影响品牌推广。

三、对策建议

(一)全面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目录

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条件和有关要求,围绕粮食、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畜禽等优势重点产业深入调查本区域具有独特生态环境、独特品质特征、特定生产方式和深厚历史人文的农产品资源,全面掌握特色农产品资源现状,梳理具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产品,建立地域特色农产品资源目录,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工作基础,每年安排相关资金,支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切实加快云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整体发展速度。

(二)制定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计划

按照“培育一个地标、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目标,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事业单位等组织,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申请人,以市场潜力最大、资源基础最好为遴选标准,重点选择已完成地理标志产品登记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条件的产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分区域分产业整体谋划、梯次推进、逐年实施,登记一批在国内外有较高影响力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三)加强农产品地理专用标志推广使用

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制定专门的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监督证书持有人建立健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与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加大专用标志的推广,按标准组织生产、按规定使用标志,切实改变“重申报、轻使用、轻保护”的不良状况。力争经申报批准的专用标志使用率达100%,不断提升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品牌溢价带动培育和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良性发展轨道。

(四)严厉打击农产品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

落实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要求,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已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伪造或者擅自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制度和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切实维护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良好声誉,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相同或近似产品上使用意译、音译、字译或标注“种类”“品种”“风格”“仿制”等地理标志“搭便车”行为的规制和打击。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方位提高地理标志执法保护水平。

(五)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监管

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检查,结合实际开展产品特色指标的跟踪监测,建立有效督促生产者依标依规生产制度,督促用标主体按标生产,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独特品质特色。严格落实全程质量控制等相关要求,推进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产品分级等制度,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用标主体上线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数据库,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鼓励支持用标主体申报“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和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质量认证。

(六)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宣传推介

立足农产品地理标志“小而特、小而美、小而精、小而强”的特点,鼓励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深入挖掘农产品地理标志特色优势、文化传承和历史渊源等内涵,讲好地标产品、品牌故事。鼓励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云南省“10大名品”和《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纳入全省“绿色食品牌”品牌宣传活动,组织用标企业利用“农交会”“绿博会”“有机博览会”等国内外展会平台,打造云南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鲜明形象。制作地域特色浓郁的产品资料,利用好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系列宣传和产品营销,多层次全方位推介云南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进品牌价值发挥,促进优质优价,提高产品附加值。

(七)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发展工作的组织保障

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组成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和保护。加强统筹谋划,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利用纳入本地区的农业农村经济和品牌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各地制定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金奖补等政策措施,对登记、标准化生产、品牌推广等发展环节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将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与保护工作纳入做特“绿色食品牌”、乡村振兴、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评价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与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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