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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的立场、意向和方法

2023-06-23江畅

阅江学刊 2023年2期
关键词:政治哲学意向立场

摘 要 政治哲学研究者总是站在某一立场上研究政治哲学,政治哲学的立场问题就是研究者在人类社会的复杂结构中,立足于谁、为了谁进行研究的问题。当代人类基本共同体从国家走向世界势在必行,政治哲学要超越以往立场的多元而走向一元,为世界共同体构建提供支持和服务。政治哲学的意向是一种研究者确定目标对象并在意识中不断与之相互建构的互动活动。政治哲学研究如果死守某个目标对象,其研究就会丧失创造性和生命力。政治哲学研究目标对象的确定是个性化的、具有创造性的开放构建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与研究者的研究相伴始终的不断循环往复的持续过程。政治哲学作为哲学的专门学科,必须运用哲学的基本方法——思辨方法,但也要运用一些其他方法,如文献诠释法、历史审视法、现实质疑法等。今天政治哲学要回归其应承担的使命和责任,必须改变政治哲学研究中流行的科学经验方法,在使思辨方法成为政治哲学的基本方法的同时,对政治科学和政治现实始终保持批判性态度,不断推进政治复归其真实本性,体现本性所要求的实践要求。立场、意向和方法的不同决定着政治哲学的性质不同,构建当代中国特色政治哲学需要对我们的研究立场、意向和方法进行反思和重构。

关键词 政治哲学 中国特色政治哲学 立场 意向 方法

作者简介:江畅,哲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政治哲学研究中心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至上价值及其实践研究”(20ZDA005);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研究”(19BZX121)

研究政治哲学如同研究作为整体的哲学、研究哲学的不同分支一样,不僅存在着研究方法的问题,还存在研究立场和意向的问题。这一点政治哲学和哲学与其他学科尤其是自然科学不同。自然科学要求研究者站在中立的立场直面对象探讨对象,揭示自然事实

【自然事实在日常话语和科学话语中通常称为“现象”,但这一表达并不准确。通常所说的“现象”实际上是自然事实,自然事实背后存在着本质,但不能因此将自然事实称为现象。通常所说的现象不过是个体事实,而本质是同一类自然事实的共性。作为同一类事物本质的共性也是自然事实,不过它是自然界中不同事物的共性事实,而个体事物是包含共性事物的个体事实。当然,自然界中不仅存在个体事实、共性事实,还存在关系事实。】

的真相,而且自然科学从不同视角和方法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但是,哲学研究成果(知识)主要是哲学家思辨构想的结果,研究的结论与哲学家站在什么立场上研究、研究指向什么或以什么为目标对象、【目标对象实际上是研究者确定的特定研究对象,比如政治哲学的对象是政治,但不同研究者给自己确定的特定对象是不同的。有人研究国家,有人研究政党,有人研究个人权利,如此等等,我将这种研究对象称为目标对象。】运用什么方法研究有直接关系。正因为科学研究与哲学研究存在这种区别,所以科学研究才可能形成共同的结论,而哲学则很难形成共同的结论,出现陈修斋所说的“哲学无定论”【陈修斋:《关于哲学本性问题的思考》,《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的情形。在哲学的所有分支中,政治哲学因研究对象是社会的政治事物,而社会的成员构成极其复杂且研究者置身其中,所以其研究更受研究者的立场、意向以及其他主观因素的影响。研究者对隐含在背后的主观因素常常缺乏意识,在哲学史的研究中对此也重视不够,这正是人们难以理解为什么不同哲学家有不同哲学的重要原因。导致哲学和政治哲学无定论的主观原因很多,其中研究者的立场、意向和方法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三个方面,它们一起构成政治哲学研究的方法论。今天,构建当代中国特色政治哲学已经成为我国政治哲学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课题。要完成这一时代课题,需要对我国政治哲学研究的立场、意向和方法重新进行审视、反思和构建,以为当代中国特色政治哲学构建奠定与时代对接的方法论基础。

一、政治哲学的立场

政治哲学研究者总是站在某一立场上研究政治哲学,他们的立场虽然可能发生变化,但不可能不站在任何立场上去进行研究。只不过有的研究者对自己的立场有意识,或者说自觉地选择某种立场(如马克思就自觉地站在人类立场上研究政治哲学),而有的研究者则缺乏这种意识(如苏格拉底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站在自由民的立场上研究政治哲学)。所谓立场,一般地说是指人们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位置。就政治哲学而言,立场问题就是研究者在人类社会的复杂结构中,立足于谁、为了谁进行研究的问题。在政治领域中,这个问题经常被看作是政治立场,因为任何政治都存在立足于谁、为了谁的价值取向问题。政治立场不同,研究者的政治哲学也就不同。“在政治领域,对某个问题及与之相关的逻辑技巧的陈述随着观察者的政治立场的变化不同。”【[德]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李步楼等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51页。】人类包括个人、基本共同体和全人类(人类尚未成为整体),因此,政治哲学研究者的基本立场可能是个人、组织群体(如政党)、基本共同体(当代主要是国家)和全人类。从政治哲学史看,情形也是如此,持这三种基本立场的研究者都有。

之所以如此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研究者有多种立场。谈及立场,其前提是有多种可处的位置可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如果没有多种可处的位置,也就没有所谓立场问题。自政治哲学诞生至今,研究者面临着多种可以选择的基本立场,研究者必定会站在其中某一种立场上研究他的政治哲学。二是研究者自身各方面的因素尤其是自身利益的因素不同。影响研究者研究立场的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以及自身的社会地位。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决定研究者自觉不自觉地在多种立场中选择某种立场。三是研究者的研究彼此隔离。政治哲学研究基本上是个人单独进行,研究者的交流合作较少,20世纪之前尤其如此。这种研究的隔离状况难免会导致其研究者立场呈现差异性。

从中西历史看,研究者研究政治哲学主要持四种基本立场。正是站在这四种不同的立场上,研究者创立了不同的政治哲学。以下主要依据不同政治哲学产生的历史顺序来考察研究者研究时所持的四种不同立场。

一是持社会中所有人的立场。这种立场是指研究者研究政治哲学时不考虑社会中的正式成员(如自由民)和非政治成员(奴隶等)、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区别,不考虑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区别,也不考虑研究者所在社会的人和其他社会的人的区别,把所有的人都当人看。这里说的“社会”指基本共同体,如古希腊罗马的城邦、中国专制时代的帝国、当代的国家。持这种立场的研究者一般只是考虑本社会的成员,不考虑本社会以外的成员,只不过有的人是自觉的,有的人是不自觉的。在中西政治哲学史上,很多研究者是这样的。中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都是持这种立场研究政治哲学的。当时他们能看到或想象到的就是周王朝的天下,这个“天下”就是他们生活的共同体或社会,他们甚至没有想到在“天下”之外还有其他的基本共同体。他们就是站在天下民众的立场上说话,尤其是对现实的政治进行反思和批判,并从理论上构建涵盖天下民众的理想社会。西方近代至现代的大多数思想家也持这种立场,近代启蒙时期的自由主义思想家都是站在近代西方所有社会成员的立场上提出社会所有人都具有天赋自然权利并主张扩大他们的权利。现代自由主义者罗尔斯的立场也是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的立场,他的作为公平的公正理论就是针对西方现代社会存在的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开的药方。显然,西方近现代自由主义者维护的是西方社会所有人的利益,而不是西方社会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当然,他们持这种立场形成的政治哲学最终的实践结果是有利于资产阶级尤其是大财团的利益的,但他们所持的立场应是西方社会的所有人的立场。

二是持社会成员的立场。在人类历史上,社会有时并不是所有人的社会,这一点在西方尤其明显。在古希腊时代,作为基本共同体的城邦并不是所有生活于其中的人的社会,具有社会成员资格的只有自由民,那些奴隶、妇女、儿童都不具有社会成员的资格。古罗马早期的罗马城邦、后来的罗马共同国和罗马帝国的情形亦基本如此。古希腊的思想家基本上都是站在社会成员即自由民的立场上研究哲学,甚至从理论上论证这种不同的社会现实是天然合理的。亚里士多德就明确说:“很显然,有些人天生即是自由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奴隶,对于后者来说,被奴役不仅有益而且是公正。”【[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颜一、秦典华译,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九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2页。】基督教从诞生开始虽然把所有人看作上帝的子民,但实际上把那些不信奉基督教的异教徒看作不属于其宗教共同体的成员。当基督教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后,其教会更是对异教徒大开杀戒。站在基督教立场上的神学家(政治哲学家)为其教义进行哲学论证和辩护,奥古斯丁就明确将人类划分为“上帝之城”和“尘世之城”。他说:“尽管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国家,人们按不同的礼仪、习俗生活,有许多不同的语言、武器、衣着,但只有两种人类社会的秩序,我们可以按照圣经的说法,正确地称之为两座城。一座城由按照肉体生活的人组成,另一座城由按照灵魂生活的人组成。当它们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时,各自生活在它们自己的和平之中。”【[古罗马]奥古斯丁:《上帝之城》上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78-579页。】奥古斯丁的政治哲学就是告诉人们怎样从尘世之城走向上帝之城。

三是持社会治理者的立场。在传统社会,社会治理者就是社会的统治者。在政治哲学史上有不少政治哲学研究者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为其统治提供论证、辩护和出谋划策的。基督教教会成为西方社会的实际统治者的时候,神学家的政治哲学就是站在基督教教会(后来成为天主教会)立场上为其服务的,成为了天主教会实行统治的御用工具。中国传统社会以董仲舒为主要代表的汉儒,以及宋明理学家也都是站在皇权专制主义者的立场上为其服务的,其政治哲学成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官方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其中最典型的是董仲舒,他的政治哲学主张集中体现在《天人三策》中。汉武帝让各地推荐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被推举参加策问。汉武帝连续对董仲舒进行了三次策问,基本内容是天人关系问题,包括巩固统治的根本道理、治理国家的政术和天人感应的问题,即“天人三策”。董仲舒的君权神授、独尊儒术、建立大一统帝国等主张完全是针对汉武帝寻求汉朝强盛的长久治安之道提出的。在当代,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公正理论的创立,也完全是为了破解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社会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导致的社会危机问题。

四是持全人类的立场。在中西政治哲学史上,自觉地站在全人类立场上研究政治哲学的思想家可能只有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的政治哲学的出发点和目的是通過解放无产阶级最后解放全人类。中国先秦时期如孔子、老子等思想家大多将人和天地万物关联起来,并且有天下情怀,但当时他们由于时代局限并没有世界意识和全人类意识,至少这种意识是模糊的。他们的政治哲学主要是站在社会(基本共同体)所有人的立场上,而非全人类的立场上。马克思恩格斯的先驱空想社会主义者追求财产公有、人人平等、生活富足,应该说有了全人类的初步意识,但这种意识并不清晰,他们的政治哲学思想不仅具有空想性质,而且具有思想实验的性质,如“乌托邦”(托马斯·莫尔)、“太阳岛”(康帕内拉)、“教区公社联盟”(梅叶)等。【江畅:《西方德性思想史》(近代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500-552页。】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空想社会主义思想遗产的基础上对其实行了根本性变革,旗帜鲜明地站在全人类立场上为全人类寻求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3页。】的自由人联合体。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政治哲学的全人类立场,马克思曾有过明确的表述:“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场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德]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2页。】这里的“新唯物主义”主要是指历史唯物主义,“市民社会”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本体论基础,这表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是全人类立场,而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立场。

以上是从人类不同群体的角度来考察政治哲学的立场,还可以从人类个体和人类不同共同体的角度来考虑。从这个角度考虑,有的政治哲学是持人类不同共同体的立场,可概称为“整体主义”立场;有的持共同体中的人的立场,可概称为“个人主义立场”。从理论上看,整体立场还存在阶级立场、国家立场、人类立场的区别,但研究者一般采取国家立场,也有个别研究者采取人类立场。统治阶级立场通常与国家立场相一致,因为历史上国家都是由统治阶级控制的。从总体上看,中国自古以来的主流政治哲学持整体主义立场,而西方则持个人主义立场。

中国政治哲学一经诞生,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和道家都直接传承了传统的“天人一体”“天人相通”“天人合一”观念,将社会看作一个整体,个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得道行道,最典型的表达是孔子所说的“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社会”的范围最初并不是古希腊罗马那种“城邦”,而是“天下”,“天下大同”成为政治哲学的最高追求。到了皇权专制时代,“社会”的范围虽然主要限于帝国疆域,但传统的天下观念仍然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理想同中国传统的“大同”理想相结合,形成了中国式共产主义理想。其突出特點在于马克思恩格斯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3页。】的自由人联合体,转变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以“人民至上”为根本理念、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代中国政治哲学传承了传统的整体主义的立场,但这个整体不是传统的国家、王朝,而是作为整体的人民、民族及人民生活于其中的国家,“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是当代中国的政治追求,也是中国当代政治哲学的指向。

西方政治哲学最初的本体论根据不是类似于“道”的整体性本体,而是每一个事物追求的目的(“善”或“好”),而且事物的好是事物的灵魂,就存在于事物本身之中,只需事物自己开发或实现出来就行了。不过,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也注意到城邦对于个人幸福获得的重要意义,有整体主义诉求,但根基是个人主义的。中世纪虽然天主教教会势力强大,但根本上说还是继承了古希腊罗马的传统,上帝不再像拯救犹太民族那样来拯救人类整体,而是拯救一个个的个人。西方近代主流政治哲学将西方传统的个人主义立场推到了极致,体现出来的就是个人至上或个人权利至上,个人生活于其中的国家不过是个“守夜人”而已。至于人类整体,西方主流政治哲学因为完全站在了人类个人立场而不可能顾及,因为政治哲学只能站在一个立场上研究和回答问题。

无论是从人类群体的角度看四种立场,还是从对个体与人类基本共同体关系的视角解读两种立场,它们都是在中西政治哲学史上为不同研究者采取过的立场,采取这些不同立场的研究者也获得了他们的政治哲学研究成果,对人类社会发展不同程度地发挥过作用。但是,在当代人类全球化、科技化、信息化的背景下,研究者的学识层次已有了跨越式提高,因此政治哲学研究者在其研究立场上可以也应该形成共识。从当代人类发展的态势看,人类基本共同体从国家走向世界势在必行。政治哲学也要超越以往立场的多元而走向一元,为世界共同体构建提供支持和服务。那么,这种一元的政治哲学立场是什么呢?就是人类整体。今天和未来的政治哲学研究都要站在人类整体的立场上思考和探讨政治问题,通过揭示政治的本性并阐明其实践要求,为世界的永久和平和人类的普遍幸福提供论证、辩护和构想。人类整体的立场才是政治哲学应采取并始终持守的正确立场。当然,今天的中国政治哲学研究者生活在中国,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服务责无旁贷,但在提供服务时也要站稳人类整体立场,着眼于世界和平和人类幸福研究政治哲学问题。

二、政治哲学的意向

政治哲学的意向就是研究者确定目标对象并在意识中不断与之相互建构的互动活动,是研究者在研究政治哲学过程中的意向性活动。研究者通过具有意向性的活动在研究对象范围内确定、研究和重构自己特定的目标对象,形成自己关于目标对象(政治要素)以至总体对象(政治)的理论体系。实际上,每一种学术研究都是一种意向性活动,但由于对象不同而意向性活动也不相同。政治哲学研究的对象是政治,政治哲学研究者的意向活动就是在政治这种复杂事物内选择特定的目标对象进行研究,而研究的目的不是对目标对象作出描述,而是要超越目标对象,构建一种理想化的目标对象乃至总体目标的政治哲学体系。在政治哲学研究中,研究者的研究意向非常重要,它决定着研究者的目标对象定位正确与否,而这又决定着研究者能否建立得到合理论证的政治哲学体系,决定着研究的目的能否达到。

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意向”最早由经院哲学家引入哲学,他们经常用这个概念来区分意向的存在和实际的存在。受中世纪哲学的启发,布伦塔诺提出了“意向性”概念和意向性学说。他在《经验立场的心理学》(1874)中将心理学分为两个领域:发生心理学,它研究心理事件的生理学基础;描述心理学,它通过仔细和先天的描述来记录心理现象的“根本类别”。他将描述心理学称为“现象学”,由此启发了胡塞尔。布伦塔诺主张把意向性规定为对立于物理现象的心理之物所具有的本质特征。所有心理现象独有的特征可称为意向的,而意向性是心理之物的唯一标准。“每个心理现象的特征在于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称之为对象之意向的(或心理的),以及我们可以称为,尽管不是完全明确,对于内容的指涉、对于对象的指向(对象或内容在此不应理解为意指事物),或者称为内在对象的东西。尽管每个心理现象并不总是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对象,它们却都包含作为某物的对象。在表象行为中某物被表象,在判断中某物被肯定或否定,在爱中某物被爱,在憎恨中某物被恨,在欲望中某物被欲求等。”【Franz Brentano, Psychology from an Empirical Standpoint, Trans. A. C. Rancurello, D. B. Terrell, L. L. McAlister, Routledge, 1995, p.88.】布伦塔诺认为,我们首先熟悉的是我们自己的表象、思维和情感。感知的对象不是直接被把握的,只是间接推导出来的,因而只具有“意向的存在”,而心灵或意识拥有“现实的存在”:“我们的心理现象是最能属于我们自己的事情。”【Franz Brentano, Psychology from an Empirical Standpoint, Trans. A. C. Rancurello, D. B. Terrell, L. L. McAlister, Routledge, 1995, p.20.】发生的心理行为拥有作为其意向对象的内在内容。物理现象是心理现象的内容,而不是意识之外的对象。布伦塔诺的意向性学说对胡塞尔产生了直接影响,“意向性是现象学的核心问题”,【[爱尔兰]德莫特·莫兰:《意向性:现象学方法的基础》,《学术月刊》,2017年第11期。】它作为一种方法论也启示我们要重视政治哲学研究的意向。

政治哲学研究是一种不断构建目标对象的意向活动。当一个人进入政治哲学研究的时候,面对复杂的政治事物,他会自觉不自觉地站在某种立场上试图达到某种研究的目的,需要确定一个研究的目标对象,然后对目标对象展开研究。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政治事物发展成为有不同主体、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等要素的错综复杂事物。比如,从政治的主体看,有阶级、政治组织(政党、政治社團等)、国家、国际社会等;从政治的层次看,有政治制度、政治权力、政治权利、政治行为、政治文化等;从政治的活动看,有阶级斗争、政治斗争、政治治理、政治参与和协商、战争等;从政治的主题看,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理想、信念和信仰等;从政治的变化看,有政治革命、政治变革、政治改革等。这里的列举是不周延的,而且彼此之间并非界限分明,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虽然今天全世界不知出版了多少有关政治问题的著作,但未见有一本著作对政治的结构做出一种令人信服的阐述。因此,一个研究者从事政治研究,虽然知道自己是研究政治的,但不可能研究所有这些不同的政治事物,而只能确定一个目标对象。这种确定目标对象的活动就是一种意向活动,是研究者的智能指向对象的活动。这种意向活动的指向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但这种指向一旦确定就规定了他的研究对象,而对象确立是否正确会对他研究能否达到目的、能否成功具有先决性的意义。

各种政治事物总是不断地呈现在研究者眼前和意识中,面对这些对象需要对它们进行划分,这种划分类似于市场营销的市场细分。所谓市场细分是指企业按照某种标准将市场上的顾客划分成若干个顾客群,每一个顾客群构成一个子市场,其目标是针对不同的子市场的需求生产和销售满足其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政治哲学研究者也需要着眼于以上谈及的政治要素中的某一类要素(不同主体、不同层次或不同主题等要素)对呈现的各种对象进行划分。在做出划分的前提下需要对对象的意义做出判断,进而选择目标对象。当然,选择目标对象,不仅要考虑它的价值,还要考虑研究者自己的能力,只有当两者相契合时,才能有所取舍,最后确立自己研究的目标对象,展开自己个性化的研究。但是,这个过程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不断重复的过程。研究的目标对象并非一旦确立就一成不变,而是需要不断调整的。这是因为,目标对象本身会发生变化,研究者也会发生变化,研究者对目标对象的认识也在变化。因此,研究者需要不断地在呈现的对象中进行取舍然后调整研究。研究者的意向活动过程是个性化的,他们确立的目标对象不完全一致。不过,在政治哲学史上也常常出现研究者集中指向某种对象的情况。比如,在古希腊时期,政体或政制是研究者关注的共同对象;20世纪下半叶,社会公正成为研究者讨论的焦点。不同研究者选择相同的目标对象是正常的,这样学者间才有可能形成共识。不过,意向性活动是一种个性化的自主构建对象的活动,研究者对同一对象的研究不能成为跟风式的研究,丧失了意向性活动的个性化特性。

政治哲学的意向活动是对象呈现、进行取舍、展开研究、重构对象的有机统一活动。在布伦塔诺看来,意向性活动并不是单纯的对对象的反映,而是呈现、判断和情感三种意向活动形式的有机统一。呈现就是某物呈现给我们。无论某物什么时候出现在意识中,无论我们什么时候看见一种颜色,或听到一种声音,或在想象中构想一个形象,或理解一个词的意义,我们都是在经历呈现。判断是指我们接受或拒绝被呈现的某物。当我们判断时,我们接受真的某物或拒绝假的某物,这样的判断甚至在简单的知觉和记忆的情形下也会出现。情感(爱和恨)表示我们欲望某一对象、事态或对其反感。在爱和恨的情感中,某物作为好的被接受,或作为坏的被拒绝,对象在我们身上唤起了快乐和不快。这种快乐和不快又产生了欲望和希望,最后欲望在自愿的决定中终止。在布伦塔诺看来,这三种形式彼此之间处于单向的依赖关系之中,呈现在逻辑上先于所有其他的经验类型,判断是以呈现为基础的,但是它又独立于爱和恨的现象,爱和恨的现象则以判断和呈现为先决条件。政治哲学研究的目标对象也并不就是意向性活动所呈现的对象,而是经过判断和情感综合作用选择确立的对象。在这个过程中,研究者的主体性发挥着作用。判断正确与否是关键,根据不正确的判断确定的目标对象必定是错误的。情感也很重要,如果对目标对象热爱就会倾情投入对它的研究,就不会为了功名利禄而为了求其真理而从事研究。不过,从政治哲学研究看,其意向活动并不是呈现、判断和情感三种形式单向依赖逻辑递进过程,而是体现为对象呈现、进行取舍、展开研究、重构对象四者有机统一的开放过程。

在对象呈现方面,政治哲学的意向活动与布伦塔诺所说的呈现大致相同。所有政治哲学研究者从起步开始的整个研究过程都会有不同的政治事物呈现在意识中,其中有些是没有呈现过的事物现在呈现出来,有些却是以往呈现过的事物再呈现。事实上,对于一般成年人来说,情形也是如此。不过,政治哲学研究者不会停留于政治事物的呈现,或对它发表一些看法、议论,而是要对呈现的政治事物做出哪种或哪类可以作为自己目标对象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个人研究的目的和兴趣或志向有所取舍,从而确定自己的目标对象。所确定的目标可能是政治事物中的某一类(如政治主体)或某一种(如政党),当然也有可能将总体目标政治作为目标对象。目标对象确立以后,研究者就开始了自己的研究。他的研究是政治哲学研究,因而不是要像政治学等社会科学那样运用科学方法描述目标对象,也不是要透过现实政治事物去揭示它的本质(现实本质或实然本质),而是要通过哲学的思辨方法对目标对象进行反思批判,并依据哲学的本体论、知识论和价值论原理构建其本性并阐明其实践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重构目标对象的理论。这种理论可能是重构目标对象的原则,也可能是重构目标对象的整体方案,其共同特点是这些原则或理想所体现的都不是现实政治事物的现实本质,而是现实政治事物的应然本质,按照这种应然本质或规定性重构的目标对象就是理想的或应然的政治事物。政治哲学意向活动的四个环节只是理论上的划分,在研究者个人那里是交织在一起的,在正常情况下,它们不断地交互作用、相互支撑,推进目标对象研究的深化和拓展。一些学者正是在这种深化和拓展的过程中构建起令人叹为观止的政治哲学丰碑。

政治哲学的意向性活动旨在超越目标对象从事政治哲学理论构建活动。当布伦塔诺把意向活动看作一个呈现、判断和情感的过程时,他实际上已经肯定了意向性活动不是描述活动和反映活动,而是一个除了有智能或理性参与之外还有意志(抉择)和情感(爱恶)两种主观因素参与其中的活动。因此,对于他来说,意识中形成的目标对象已经不是原来的对象,而是对原来对象的超越,是一种人为的精神事物。就政治哲学研究而言,其目的不是要描述或反映对象,也不是像政治学那样通过研究目标对象去揭示它的本质,而是要根据政治哲学的本性及其实践要求去反思和批判目标对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关于目标对象的政治哲学理论。有些研究者还有可能通过将一个目标对象扩展到其他目标对象,形成多种政治哲学理论,以至于形成完整系统的政治哲学体系。

从理论和实际情况看,对政治事物的意向活动事实上有三种不同类型。一是对某一对象纯粹的感知,在感知的过程中可能会经历布伦塔诺所说的呈现、判断和情感三个阶段,最后会形成对目标的态度。这样的层次其实也就是胡塞尔所说的现象学还原,只不过他强调在进行还原的过程中,要将意识中原有的各种观念、知识等“先见”悬置起来。这是平常人对待政治事物的意向活动。二是在对对象进行感知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方法(主要是归纳法)去揭示对象的本质以及它运动的规律性。这个过程只需布伦塔诺所说的“呈现”和“判断”两个阶段,而无须进至第三阶段,相反还要排除情感因素。这是政治学研究者对待政治事物的意向活动。三是在对呈现给意识的对象进行取舍之后,形成目标对象并进行审视,通过思辨方法寻求其本性及其要求,从而揭示它的应然本质,并根据应然本质重构对象,形成政治哲学体系。但这个过程不是完全孤立的,而是需要依据有关政治(作为总体对象)的本性及其实践要求的政治哲学一般原理。当然,研究者自己也可以去构建自己的政治哲学原理。这是政治哲学研究者对待目标对象应有的意向活动。

从政治哲学史的情况看,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形:研究者选定某一目标对象后,就会沉陷于其中,不能兼顾其他,忽视了目标对象与总体对象的关系。罗尔斯一辈子就局限于国家的公正问题,没有将其扩展到世界的公正问题,更没有考虑公正在世界永久和平和人类普遍幸福这一政治哲学终极追求中的地位。当然,不少政治哲学史研究者致力于某个历史上的政治哲学家或学派研究,则另当别论,因为他们的研究主要是学术史研究,而不是政治哲学理论研究。不过,他们的研究如果也运用政治哲学对待目标对象的应有意向活动,其研究成果会更有价值,列奥·施特劳斯就是这方面的成功典范。政治哲学的意向性活动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一个不断指向对象的过程,在研究上表现为对目标对象的深化和扩展,而这也就是研究的过程。如果死守某一目标对象,研究就会丧失创造性和生命力。布伦塔诺意向性学说给我们的一个启示是,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目标对象的确定应是个性化的、具有创造性的开放构建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与研究者的研究相伴始终的不断循环往复的持续过程。

三、政治哲学的方法

如果研究者研究政治哲学的立场是正确的,意向也是合理的,那么他能否成功地构建自己的合理性得到论证的政治哲学体系,就取决于其方法了。在中西政治哲学史上,研究者使用了各种研究政治哲学的方法,但似乎看不见有多少这方面的系统而深入的研究,这应该说是一个缺憾。政治哲学作为哲学的专门学科必须运用哲学的基本方法,即得到公认的思辨方法,当然它作为哲学的特殊领域和专门学科,也有一些不同于其他哲学分支的方法,或者方法相同,含义和意义却有所不同。

政治哲学必须以思辨方法作为基本方法,这原本是习以为常的,但西方近代以来大多数思想家丢掉了这一传统方法,而以科学方法(更准确地说是经验方法)研究政治哲学。用科学方法研究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后果是政治哲学日益科学化,政治哲学与政治科学的界限模糊,两者之间失去了必要的张力。其实践后果是,政治哲学变得如同政治科学一样臣服于现实政治的需要,政治哲学的批判功能丧失,导致社会日益物化等诸多消极社会后果。鉴于此,笔者这里着重讨论思辨方法及其在政治哲学中的运用问题。

思辨方法是哲学的基本方法,政治哲学作为哲学也必须以思辨方法为基本方法。但是,思辨方法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方法,在中外哲学史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至于政治哲学要不要运用思辨方法,可能还存在着很大分歧。如果将政治哲学理解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它也许无须运用思辨方法。笔者早在2000年出版的《理论伦理学》中就对哲学思辨方法作过简要的陈述,其基本观点今天看仍然是成立的。在这里,我们先对思辨方法做一点历史考察,然后再讨论它作为政治哲学研究方法意味着什么,它与政治科学研究的科学(经验)方法有什么区别。

思辨方法十分古老,可以说一有哲学就有了这种方法,因为哲学需要运用这种方法来进行研究。中国古代文献就有“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中庸》)的记载,说的是学者的为人之道,其中包含了哲學思辨方法的含义。清代王夫之更明确使用“思辨”这一概念:“故必极学问思辨之力……然后可以治天下国家。”(《姜斋诗话·夕堂永日绪论外编》二八)。但是,“思辨”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是西方最早明确提出的,思辨方法在西方哲学得到了更典型的运用。亚里士多德就明确地给思辨下过定义:“可以说合乎本己德性的现实活动就是完满的幸福了。像所说的那样,这就是思辨活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八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26页。】关于“思辨”,亚里士多德用的原文是theoretike(形容词),名词为theoria。对这个形容词有不同的英译,比较流行的是“contemplative”(汉语通常译为“沉思的”)【在现代英语中,对应汉语中的“思辨”一词不是“contemplation”,而是“speculation”,意思是思考、思索、推断、推测。】。根据范明生先生的解读,“思辨活动”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的主要含义是“以探求第一原理为目的”,“为知识自身而求取知识”的活动,也就是第一哲学的研究活动。【范明生:《亚里士多德论快乐、思辨和幸福》,台湾《哲学杂志》,1997年第21期。】亚里士多德的思辨活动实际上是运用思辨方法沉思本体以获得第一哲学原理的活动。黑格尔是第一位有意识地运用思辨方法构建自己哲学体系的人。他认为,以往的哲学方法都是知性方法,而他要建立的是超越知性、理性的思辨方法或辩证方法。这种方法以绝对真理为哲学研究的对象,把差异和矛盾作为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并视“自否定”为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的第一力量。这里说的“自否定”不是全盘否定,而是既抛弃又保留的“扬弃”。【符越:《德国古曲哲学形而上学方法论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辽宁大学,2019年。】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体系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将包含事物自身逻辑规定的理念作为出发点,理念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演绎过程中展开自身,最终达到将主体与客体、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的绝对理念。

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运用的思辨方法有很大的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这种方法不同于一般的科学方法或知性的方法,而是沉思的方法或辩证的方法,即思辨的方法。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获得真理有五种方式,即技术、科学、实践智慧、智慧、理智。他对科学和理智进行了明确区分,认为科学知识的对象是出于必然性的,因而也是永恒的,同时每一门科学都是可教的,科学知识的教学是从已知的东西开始,通过归纳法或演绎法获得新的知识。因此,科学具有可证明的品质。所有可证明的东西和可知的东西都是从第一原理或最高原理(最初原因和本原)推导出来的,只有理智才能把握第一本原。这种理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灵魂的最高层次的能力,是人的思辨理性,也是完善幸福的源泉。【江畅:《西方德性思想史》(古代卷),《江畅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77-278页。】黑格尔认为,以往的科学方法无论是分析方法还是综合方法都只是认识具体事物的方法,不是事物自身内容(即普遍必然性或普遍真理)的方法,不能用这种认识有限事物的方法来考察的“内容”,只有既分析又综合的辩证方法才能解决形而上学的构建问题,所以“哲学的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427页。】。他指出:“一切科学的方法总是基于直接的事实,给予的材料,或权宜的假设。在这两种情形之下,都不能满足必然性的形式。所以,凡是志在弥补这种缺陷以达到真正必然性的知识的反思,就是思辨的思维,亦即真正的哲学思维。”【[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47页。】他就是运用这种思辨的思维来构建他的思辨哲学体系的,即以事物自身(真正必然性)的逻辑规定为开端(正题),经过事物内容在经验中的展开环节(反题),最终在绝对理念中复归于自身(合题)。这些论述告诉我们,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是思辨方法,而不是科学方法。如果我们认为政治哲学属于哲学,那么它的基本方法就应当是思辨方法。

亚里士多德主要是运用思辨方法研究他的“第一哲学”(即形而上学),黑格尔则运用思辨方法构建他的百科全书式思辨哲学体系(包括本体论、知识论和价值论),但他们都没有对思辨方法的含义进行明确的界定。笔者曾根据中国哲学史上哲学家构建哲学体系运用的思辨方法,从伦理学的角度将其概括为“反思、批判、构建的有机统一”,包括反思的方法、批判的方法、构建的方法。【江畅:《理论伦理学》,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7页。】这一概括对于哲学来说具有一般性的意义,是一切哲学研究包括政治哲学研究都必须遵循的方法。

人们总是生活在既定的社会现实之中,既定的价值体系之中,既定的历史文化之中,他们不能不接受现实给予他们的所有这一切。哲学研究首先是要从新的方向、新的角度、新的位置对现实所给予的这一切进行再审视、再认识、再思考。所谓反思,就是换方向、换角度、换位置进行再审视、再认识、再思考。反思是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真正的哲学研究就是从对人们习以为常的观念和信念进行反思开始的。

哲学反思不是欣赏性的,而是批判性的,其目的是要发现问题。因此,反思的过程同时也就是批判的过程。批判是怀疑、重验和突破的统一。怀疑是批判的前提。所谓怀疑,就是在未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前,以怀疑的态度对待原有的一切。重验是批判的关键。所谓重验,就是对于一切怀疑对象的合理性进行重新验证。突破是批判的目的。所谓突破,就是要在重新验证之后纠正所发现的问题,突破所发现的局限。哲学批判不是一种纯理论的批判,而是广义的批判,包括对已有理论的批判、对大众常识的批判和对社会现实的批判。批判的目的不是要全盘否定,而是为了创新,为了超越,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哲学的内容或创建新的哲学体系。

创新是一切科学研究和学术研究的初衷,也是哲学研究的初衷。一般说来,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无到有,即对原来没有出现的问题进行新的研究,做出新的回答;二是突破原有的理论和观念,对原有的问题做出新解释,提供新答案,从而超越原有的理论和观念。创新是以反思和批判为前提和基础的,同时又是构建新理论的前提和基础。创新可以是某一领域或某一问题的创新,但哲学意义上的创新,其最终指向是改造旧的哲学体系、构建新的哲学体系,为人们提供新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或更新人们这方面的观念,确立本体论原则、知识论原则、价值论原则。创新的过程就是改造的过程,改造的过程就是构建的過程。哲学研究就是要在不断创新、不断改造的过程中不断构建哲学体系。反思、批判和构建是哲学的灵魂,是哲学的根本精神。缺乏这种灵魂和精神,哲学就会丧失生机和活力,哲学研究就可能会沦为为原有理论和既定现实论证和辩护的御用工具。

政治哲学几乎是与哲学一同产生的,在轴心时代或古典时代,思想家都是运用思辨方法而不是运用科学方法研究政治。大多数古典思想家注意到,从现实政治事物(通常称为“政治现象”)去揭示其本质,其结论必然是政治及其载体国家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运用以暴力机器为后盾的权力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在他们看来,这种结论显然必定会导致对政治这种人为事物或社会现实的否定,历史上的无政府主义者就是因这样理解政治而走向了否定国家、否定政府的必要性。轴心时代的思想家并没有停留在普通人都能基于经验得出的这种结论,他们一方面基于人的社会性而肯定人必须生活在社会中,而社会需要凭借权力来治理,另一方面又力图弄清楚政治的真实本性。于是,他们从反思批判现实政治及其本质入手,探讨政治所治理的社会和人的本性,进而探讨天地万物的本性或本体,然后又根据天地万物、人和社会的本性引申出政治的本性及其实践要求。这种要求就是政治应有的规定性或应然本质。

大多数古典思想家的探讨得出了两个方面的共同基本结论。其一,人具有不同于万物物性的人性(主要体现为自为性和社群性),正是人性决定了人必须而且能够在社会(基本共同体或社群)中生存,而社会需要治理,这种对社会进行的自觉治理就是政治,因此政治和作为政治载体的国家具有必要性。其二,社会的本性就在于通过政治治理不仅使社会成员生存下去,而且使他们生存得好且越来越好,而政治的本性则在于运用权力进行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本性的要求,使全体社会成员在社会中获得幸福。

诺齐克说:“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即一个先于有关国家应如何组织之问题的问题,是任何国家是否应当存在的问题。”【[美]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1页。】古典思想家的第一个结论解决了这样一个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并得到了后来思想家的普遍认同,所以在中西政治哲学史上未见有无政府主义思潮流行。但是,对于第二个结论,西方近代以来的思想家大多都不认同。马基雅维里开启的西方近现代政治哲学,大多基于人性本恶把政治看作这样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即通过社会契约获得权力的国家,运用法律惩治人由本性恶导致的行为恶,以维护社会基本秩序,保障社会成员在实力竞争中获得自己幸福的权利。对于这种政治哲学来说,政治只需保证社会成员享有的平等权利不受到侵害,至于他们能否享受和利用自己的权利、能否最终过上幸福生活,则不是政治的责任。这种政治哲学的实践后果是西方国家的诸多社会问题,最明显的是经济上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政治上的财团统治、对外扩张。西方近现代政治哲学实践上的严重后果是其政治哲学理论的偏差,而导致理论偏差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他们的政治哲学研究采取了经验方法或科学方法,而不是思辨方法或哲学方法。

从西方近现代政治哲学奠基人马基雅维里开始,思想家丢掉了哲学的思辨方法,事实上采取了科学的经验方法。古典思想家为了认识政治本性而去探讨社会本性、探讨人类本性,进而探讨万物本性和宇宙本体,然后从宇宙本体、万物本性引申出人类本性、社会本性,再引申出政治本性。从马基雅维里开始,西方近现代思想家,不再作如此深远的探究,而是根据自己的观察、体验以及一些文献记载认识到人们只要有可能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作恶。于是,他们就从人们作恶的普遍性推论出人性是自私的、贪婪的。马基雅维里就认为,如果从经验事实出发,那么可以看出人性是恶的,而这种恶的体现就是自私和贪婪。比如他说:“关于人类,一般地可以这样说:他们是忘恩负义、容易变心的,是伪装者、冒牌货,是逃避危难、追逐利益的。当你对他们有好处的时候,他们是整个儿属于你的。”【[意]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80页。】近现代思想家研究政治哲学大多采取这种方法。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可谓马基雅维里性恶论的系统化,洛克和卢梭的自然状态说描绘的美好自然状态,最终也都因人性自私及导致的彼此伤害而遭到了破坏。正是为了防范自私贪婪的本性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所以需要国家运用社会成员彼此之间订立的契约获得权力来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国家的本性就是运用权力防范社会成员作恶以维护社会秩序的暴力機器。用霍布斯的话说,国家就是威力无比的“利维坦”或“活的上帝”,其本性在于,“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32页。】。国家是政治载体,国家的本性也就是政治的本性。如此一来,西方近代思想家就常把人性理解为恶,从而引出了政治的本性就是运用暴力作为后盾的政治权力来惩治社会成员并由性恶必然导致恶行的治理方式。

近代以来,西方思想家用经验方法取代思辨方法导致了两个方面的消极后果。其一,政治哲学与政治科学(政治学)无法分辨,政治哲学沦为政治科学的附庸。从西方的情况看,无论是马基雅维里、洛克,还是罗尔斯、诺齐克,他们的政治哲学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只不过是政治科学中的基础理论,缺乏对政治科学的反思、批判,与政治科学之间不存在张力关系。其二,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后,主流政治哲学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功能是为既定现实(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论证、辩护、修正、诊疗、完善,丧失了对现实政治的批判能力。

政治哲学研究方法的科学化可以说是马尔库塞、阿伦特等人所批评的西方极权主义的重要体现,也是西方极权主义政治盛行的重要原因。“极权主义是指把整个社会囚禁在国家机器之中,是指对人的非政治生活的无孔不入的政治统治”【[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20页。】。马尔库塞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成功地实现了对大众心理意识的操纵,使人们再也没有了否定和批判现实的想法,丧失了想象和实现与现状相反的生活形式的能力。人们内心批判向度的丧失,导致各个领域的一体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西方近现代以来的政治哲学既是这种极权主义的产物,又是它的重要体现。极权主义的奴役导致的社会否定和批判的丧失固然是西方近现代政治哲学批判精神丧失的重要原因,但规导社会政治的政治哲学本身丧失其应有的批判性和规导性也负有重要责任。今天构建当代中国特色政治哲学就是要回归其应承担的使命和责任,必须改变至今仍在政治哲学研究领域非常流行的使用科学经验的方法,在使思辨方法成为政治哲学的基本方法的同时,对政治科学和政治现实始终保持批判性的态度,不断推进政治复归其真实本性,体现本性对实践的要求。

〔责任编辑:李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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