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中小学校选购校服规范流程
2023-06-20
一、召开班子会集体决策校服事项
将校服选用和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
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学校班子会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和采购环节。
三、组建选用组织
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一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企业;二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组织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企业;三是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
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
(一)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公开发布。
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
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
4.选用组织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二)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公开发布。
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
3.选用组织先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再制作家长投票资料。
4.对制作好的投票资料给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票数最高者确定为供货企业。(投票家长数应不低于同意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90%,且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一半。)
(三)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3.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4.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
六、公示采购结果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校服款式和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订采购合同和校服费用支付方式
校服费用可以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業,也可以由学校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
八、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学校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
九、评估和总结采购活动
每次采购结束后,选用组织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
——源自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具体表述以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