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影响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制
2023-06-07张博文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5期
关键词:法律
张博文
(浙江理工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杭州 311103)
一、问题的提出
商业往来与家庭关系是当代社会最重要的两种关系模型,这两种关系模型在法律的世界里最终都呈现为民事法律关系,前者体现为商事主体基于商业往来而对他人享有债权和负担债务,后者则体现为商事主体与配偶及其他亲属的身份财产关系。对于个体而言,商业往来与家庭关系在现实世界里是两个彼此独立的集合,但在法律的意义上,尤其是在债务人离婚财产分割影响商业往来中债权人权利实现时,二者却相互交织。具体而言,《民法典》将夫妻债务区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和一方个人债务,对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来说,若债务人在离婚时将多数财产分给配偶,那么他可能因责任财产大幅减少而陷入即便强制执行也无法获得清偿的危险中。然而,不仅商业交往中债权人受法律保护,家庭关系中的配偶也应受法律保护。二者之间关系的处理涉及商业秩序与伦理价值的协调,但当下的司法实践却未能很好解决这一问题,以至于法律适用过程中争议频繁。若不及时纠正这种价值偏差,则会导致商业主体预期不稳,从而抑制商业交往中的资金融通,甚至对营商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基于此,本文将从揭示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困境出发,阐明这一问题的法律适用机理,纾解其中的法律适用困境,以期对今后的司法适用和商业发展有所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