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舞种:中国传统舞蹈定位与分类的“钥匙”

2023-05-30郭小刚

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 2023年2期
关键词:舞种钥匙

摘 要:回顾“舞种”一词使用的历史,先后出现了两个语义:第一,本义为专有名词,源自资华筠先生的多维舞种概念;第二,衍化所指集合名词,是中国创作舞蹈“舞蹈种类”这一词组的习惯性简称。这两种含义若不加分辨而随性使用,不仅对舞蹈分类造成困扰,也阻碍舞蹈理论的发展。在多维舞种概念基础上借鉴乐种学理论,可全面定义舞种概念。以此为据而论的舞种语义回归专有名词,其单数含义为某个“传统舞种”。舞种概念的明确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关于舞种的研究可归为舞种学,舞蹈形态分析是舞种学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舞种学属于舞蹈学的个案研究,也是民族舞蹈学成熟的关键支撑。

关键词:舞种;舞蹈分类;传统舞蹈;民族舞蹈学;民俗舞蹈

中图分类号:J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444X(2023)01-0113-12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ysb.2023.01.014

一、文献回顾:不成问题的问题①

在确定舞蹈学不同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时,无法回避舞蹈分类,而很多人认为中国舞蹈分类是舞蹈界至今还未彻底解决的难题。20年前,舞蹈权威专家就认为:“舞蹈分类的问题,是个从理论上到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麻烦的问题”[1]。现如今,一方面中国当代创作舞蹈的分类问题未缓解、更迫切,“舞蹈分类、势在必行”[2];另一方面,随着中国非遗舞蹈传承与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②,不仅“传统舞蹈”的概念有了新提法③,又增加了“民俗舞蹈”等概念待厘清的需求

[2021年11月5-7日,在山东威海举办“民俗舞蹈研究:田野、理论与方法”青年论坛,论坛的主题包括:中国民俗舞蹈的基本概念与生成逻辑、中国民俗舞蹈的个案研究;主办单位:山东大学艺术学院。]

。那么,中国舞蹈分类真的是难题吗?

(一)外国舞蹈分类的答案

放眼世界,舞蹈理论界对外国舞蹈的分类也并未统一。国内学习外国舞蹈的经典教材按照不同的分类依据提出外国舞蹈“三分法”和“两分法”等多种分类结果,[3]而青年学者对外国舞蹈范畴和分类的最新答案为:“以舞蹈为本,在传统舞蹈和现代舞蹈的维度上,按研究的类别可分为古典舞、现代舞、民族舞、民间舞、当代舞、新媒体舞”[4]。

回到亚洲,以韩国舞蹈为例,有专家认为“韩国本土产生、发展”的韩国舞蹈“相对地划分为宫廷舞蹈、民俗舞蹈、仪式舞蹈以及创作舞蹈。前三种均为自古承传下来的传统舞蹈形式,而创作舞蹈则是以传统舞蹈为基础,为表现一定的内容而由今人创作出的舞蹈作品。”[5]总结该论述,可见作者认为韩国舞蹈的整体性分类如下(图1):

(二)中国舞蹈分类的答案

实际上,从舞蹈产生发展的时间和场所两大关键要素之区别来看,中国舞蹈也可以分成“传统舞蹈”和“创作舞蹈”两大类。

关于中国传统舞蹈的分类,学界众说纷纭,本文采用其中之一:“从古代舞蹈存在的空间角度而言,有些民族的传统舞蹈可划分为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当然,我国很多民族自古以来就未曾有过宫廷舞蹈,所有的只是民间舞蹈。”[6]当然,此定义中的“民间舞蹈”不同于创作舞蹈中的“民间风格舞蹈”,后文将进行分析。

关于中国创作舞蹈的分类以及创作理念等问题,刘青弋发表了系列论文进行分析阐释,提出了系统性观点。她的观点有:第一,造成中国创作舞蹈“分类难”的原因在于“许多编导家由于对舞蹈种类概念上的含混与模糊,而将自己的作品不适当地置于其本不属于的舞蹈‘类属之中。”[7]第二,从构建舞蹈类型学的角度,解決中国创作舞蹈“分类难”的办法就是“基于舞蹈的动作语汇风格形态、作品结构形态、审美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呈现、文化角色担纲及其文化功能显现等方面的差异”,将中国当代创作舞蹈类型重新划分成民族民间(风格)[刘青弋在2003年发表的《中国当代舞蹈类型学思考——兼论“当代舞”与“现代舞”》一文中,所提出的创作舞蹈“四分法”中尚未在“民族民间舞蹈”“古典舞蹈”“现代舞蹈”中插入“风格”。随着作者的进一步思考,她在2008年发表的《再论中国舞蹈的分类问题》一文中,新增加了“风格”,称之“民族民间风格舞蹈”“古典风格舞蹈”“现代风格舞蹈”。故本文将“风格”一词加上括号,以示刘青弋对该问题的不断完善的过程。]舞蹈、古典(风格)舞蹈、现代(风格)舞蹈和流行舞蹈四大类。[8]第三,舞蹈家的艺术创造应该“不以追求舞蹈类型与风格为主要目标”“不同舞蹈种类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艺术创作的价值首先在于‘创造”。[9]

(三)舞蹈分类难题的关键

关于中国舞蹈分类之争的实践原因是创作舞蹈的舞台竞赛需要分组,但赛事组织者对创作舞蹈分类的逻辑又模糊不清。可见所谓舞蹈分类的“难题”,实际上就是舞蹈界长期以来表演实践和理论研究相脱节的结果。此实践与理论的脱节,不仅体现在表演实践从业者对理论研究的漠视,也体现在理论研究与表演实践结合还不够深刻。尤其是中国当代舞蹈创作表演竞赛等实践活动,未能消化舞蹈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思考,而坚持从自设的表演艺术特质出发,应用形象和感性的话语体系对创作舞蹈实践进行叙事。

刘青弋的系列论文已反复指出:“中国当代舞蹈创作以‘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当代舞分类,由于在概念上的逻辑混乱,其内涵和外延多是名实不符”[10],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可惜舞蹈实践领域并未有心去理解和接受到这些“苦口良药”,反而继续埋头在自设的“分类难题”中摸索。

那么,先不妄论中国当代创作舞蹈,单说中国传统舞蹈的分类该从哪里“打开”?从历史文献和姊妹艺术的分类那里可否找到开启传统舞蹈分类的“钥匙”?找到了这把“钥匙”,是否反过来对中国创作舞蹈的分类也有所启发?

二、花开两朵:舞种符号的所指

冯双白提出舞蹈分类依据须和舞蹈艺术的逻辑起点——舞蹈动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他认为:“舞蹈的分类是建立在舞蹈动作分析基础上的,没有动作形态的具体分析,没有符合动作实际情况的多角度、多维层面的分析,就没有所谓舞种的分类。”[11]这句话包括了三个关键词:动作形态、多维分析、舞种。换句话说,以某舞蹈排他性的动作形态特征为基础,结合“多角度、多维层面的分析”,方可确定“舞种”。那么,这事关舞蹈分类“逻辑起点”的“舞种”究竟所指为何物?明确这个概念,成为舞蹈分类的关键,也是明确舞蹈学各子学科研究对象的关键。

目前学界舞种符号有两个所指。其一,指代专有名词,即某一个传统舞蹈,如下文将要提到的藏族舞蹈“多地”“尕巴”;其二,指代集合名词,即某一类别的创作舞蹈,如“现代舞”“古典舞”。本文按照其在不同文献中出现的时间,对这两个不同语义的发生与发展顺序梳理如下:

(一)指代专有名词

舞种这一词汇何时最早出现,虽难考证,但时间并不久远。目前最新的《现代汉语词典》[12]和《舞蹈术语词典》[13]等权威工具书均未收录该词条。已经出版的《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各卷的目录部分常有一张“某某省民族民间器乐乐种分布表”,表中列举了本卷收录的主要乐种流传的地域。部分《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也有一张类似的“全省民族民间舞蹈调查表”,但其中对应的栏目所用词汇是“舞蹈名称”,而非舞种。由此说明,截止到《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全部出版完毕的2000年,乐种一词已经被音乐学界广泛使用,但舞种这一称谓尚不被舞蹈学界普遍认知与采用。

较早使用舞种一词的文献是有关藏族民间舞蹈的研究论文。《风格特异的甘南林区藏族舞种》[14](1990)[为了更清楚地显示这些文章的先后顺序,本文在每篇引用的文章标题后都注明了首次发表的年度。]一文介绍了西藏甘南林区的“多地”和“尕巴”两个舞种。《“锅庄”舞种名称考释》(1990)[15]详细考证了“锅庄”一词的历史含义,并认为“跳锅庄”一词的转译可以准确地表述这一藏民族舞蹈中流传最广的舞蹈品种。细读这两篇文章,发现其中出现的舞种一词是就是指“多地”“尕巴”这样的特定舞蹈,但这两篇文章未就何为舞种进行概念界定。

最早明确提出舞种概念并定义的是资华筠先生的《舞蹈生态学导论》(1991),作者认为:“为了建立一种反映不同文化特质的舞种分类,必须以同形舞目类群为基础,从同形舞目较为集中存在的地域入手,追寻其源流及原始功能,探讨其历史发展与演变的轨迹,选用多维的参数项,综合地确立以反映文化差异本质现象为区别的舞种。这类舞种,称作多维舞种。”[16]此后不久,根据资华筠先生对舞种的定义与研究维度,《舞种·舞种形态变异·舞蹈生态环境》(1992)[17]一文以内蒙古地区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三个民族中共有的“鲁日该勒”“鲁日该勒格”“吕日格仁”三个民间舞目为例,进行多维参数项(舞蹈名称、舞蹈形态、音乐特色、舞蹈功能、历史源流)的分析对比,得出这三个“舞目”所对应的实际为一个“同形、同功、同源舞种”的结论。

在《应对中国人口较少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危机的对策研究报告》(2015)一文中,邓佑玲指出,人口较少民族舞蹈的传承发展面临八个方面的问题,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舞种数量趋少化”。该文进一步指出:“从《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调研工作开始到现在,不过三十多年的时间,但较之《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所记录的舞种数量,当下各民族的舞蹈在舞种上已呈现明显减少趋势。”[18]由此可知,该文所指的舞种即为《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所收录的“某特定舞蹈”,也即为排他的、某单一传统舞蹈,取义于资华筠先生多维舞种的内涵。

在此内涵下的最新舞蹈学著作是《西藏民族民间舞蹈文化》[19],该著的第三章“西藏民族民间舞蹈代表性舞种”列举了“堆谐”“康谐”“果谐”“工布”“果卓”“热巴”“宣”“甲谐”,以及门巴族、珞巴族和夏尔巴人的十三个代表性舞种。

回顧以上文献可知,舞种一词最早是属于“专有名词”[专有名词(Proper Noun)意指特定的或独一无二的人或物(人名、地名、国家名、景观名等)的名称。],即各民族民间舞蹈的特有名称,并且从资华筠先生到邓佑玲,许多权威学者们一直使用至今。比如汉族秧歌、龙舞、狮舞、竹马舞,藏族尕巴、堆谐、康谐,内蒙族鲁日该勒等众多的舞种,这类舞蹈和目前学界所言中国“传统舞蹈”的符号所指基本重叠。

(二)指代集合名词

除指代专有名词以外,“舞种”一词还衍化出新意,这是汉语一词多义的特点。

若以发文的先后顺序,最早衍化出“舞种”新含义的是《从舞种建设到学科建设——中国古典舞文化建设的回顾与展望》(2006)[20],该文所用“舞种”一词的语义为“中国古典舞舞种”,而不是资华筠先生舞种的本义。而后,《“学院派”铠甲中的学科、舞种及其创作》(2009)[21]一文也用了“舞种”这一称谓,从其行文中提到的“芭蕾舞种”“现代舞”“古典舞”等名词可推断,该文的“舞种”一词是“舞蹈种类”这一短语的简称。同样的语义后来又出现在《舞蹈术语词典》(2014)丛书出版总序中:“《舞蹈术语词典》与以往词典类书籍的不同之处,一是不同舞种分类撰写。”[22]以上文献所用“舞种”一词虽然没有特别的概念界定,但通过上下文不难理解,其符号所指皆为“集合名词”[集合名词(Collective Noun)指一种可用来指称一群对象的字,这些对象可以是人、动物、或是一群概念等事物。]词组“舞蹈种类”的简称。

追溯词组“舞蹈种类”被简称为“舞种”一词的始末,与吴晓邦先生对“当代中国(创作)舞蹈”的划分有关,他认为:“中国当代舞蹈是由众多方面组成的。从种类来说,它包括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等等。”[23]但吴晓邦先生并未将“舞蹈种类”简称为“舞种”。《舞蹈学基础》(2013)回顾了吴晓邦先生对中国现存舞蹈的分类:“吴晓邦先生……曾就中国现存舞蹈……进行了类别划分,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中国现代舞和芭蕾舞四大舞种。后来中国舞协又扩充了一种当代舞。”[24]《舞蹈学基础》的第六章“舞蹈形态”分成“舞蹈种类”和“舞蹈种类的划分”两节,全文可见大量“舞蹈种类”与“舞种”用词的混合使用。《舞蹈学基础》虽然并未对“舞种”的符号概念做定义性的解释,但从上下文也可以推断,该章节中的“舞种”一词就是“舞蹈种类”的简称。

从以上文献可知,“舞种”一词还衍化出另外一种约定俗成的含义,即“舞蹈种类”的简称。该语义自2006年始出现,2013年被应用到舞蹈学的重要教材后,2014年又被《舞蹈术语词典》所用,从此影响剧增。此语义实际上就是指代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这五个“舞种”,这一类舞蹈和“当代创作舞蹈”的符号所指基本重叠。

三、舞种之殇:需要明确的概念

回顾“舞种”一词出现概念内涵衍化现象,有两点值得特别指出:

其一,刘青弋关于“当代创作舞蹈”分类的系列文章中,坚持以“舞蹈种类”和“舞蹈类别”行文,而极少用“舞种”一词来简称,[笔者目前仅发现刘青弋《现实题材舞蹈创作与中国当代舞建设》一文中有一句“中国当代的舞蹈赛事是以‘舞种分类”,该句子使用了“舞种”一词,并且冠之以双引号以在语法上显示此“舞种”为“舞蹈种类”缩写的特殊含义;而同文中另有一句“参加舞蹈大赛的创作舞蹈,较多受制于舞种风格”中的舞种一词则没有用引号,从上下文来看就是指多维舞种的原意,故语法上不用双引号。详见《当代舞蹈艺术研究》,2020年第4期,第33、39页。]这与大多数讨论“当代创作舞蹈”的作者们随意交替使用“舞蹈种类”或“舞种”形成明显对比。笔者推断,在刘青弋理念中,舞种符号所指应为资华筠先生所言的多维舞种,不与“舞蹈类别”的简称相提并论。本文致敬刘青弋的严格语法规范,凡是取资华筠先生所言的多维舞种之意时皆不加引号,而凡取“舞蹈种类”简称之意时皆加上引号,以示该词本义和新义的区别。

其二,中国传统艺术领域,凡举乐种、曲种、歌种、剧种者,都只有一个含义,唯有舞种出现了“双含义”的衍化。此衍化,对舞蹈创作可能有过一定的积极意义:让新创舞蹈作品迅速找到自己的定位,哪怕这定位并不一定准确。但从学术发展的角度来说,显然并非有益,行文著说时如不界定清楚,甚至随意使用,必然造成误会。

(一)概念不明的困扰

有学者借鉴生物学分类,在2018年提出了舞蹈谱系的分类层次理论:“先把舞蹈最基本单位设定为舞种,依次向上为舞支、舞族、舞系,即舞系>舞族>舞支>舞种。……舞种为舞支下的具体类型舞蹈。”[25]作者以此理论为据,对世界主要地区的舞蹈进行了“系、族、支”的分类列表——《世界舞系图》。然而此《世界舞系图》中,没有明确“舞种”的概念,故不能判断其符号所指。从同一作者的另一篇文章中所见“从舞种年龄上看,现代舞舞种是建立时间最短的、最年幼的舞种”[26]推断,该作者所言的“舞种”应该是取集合名词之意的创作舞蹈之“舞种五大类”。

那么,如果“现代舞舞种”是《世界舞系图》中的“舞种”代表,显然它不是“舞蹈最基本的单位”。因为“现代舞”这个集合名词包括了保罗·泰勒舞蹈团的《光环》、林怀民云门舞集的《水月》、金星舞团的《半梦》等多到不可计数的大量更小单位——舞目。还有,当代舞不是比现代舞更加“年幼”的“舞种”吗?因此,舞蹈谱系图中的“舞种”所指为何舞蹈要明确定位,否则《世界舞系图》的分层逻辑就很难自洽了。

《舞种角度下的舞剧言语》(2009)[27]一文中也大量出现“舞种”这一关键词,纵观全文,该文中的“舞种”所指也不甚明确,因此也造成对文章理解的困扰。类似的文论多不胜数,本文不再赘举。

(二)它山之石的借鉴

简而言之,舞蹈分类难题形成的关键原因就是分类对象——舞种——的语义出现衍化后却又未及时界定清楚。在舞蹈比赛的实践中,或是把创作舞蹈的“舞种”和传统舞蹈的“舞种元素”纠缠在了一起,或是把不同“多维分析”层级的舞蹈对象进行归类。因而经常发生“关公战秦琼”,当然永远没有口服心服的比赛结果。实际上,如果仔细阅读刘青弋关于创作舞蹈分类的系列论文,可以读懂她所不断强调的对创作舞蹈分类的逻辑依据。鉴于创作舞蹈分类可以参见刘青弋的系列论文,故本文在借鉴朴永光关于传统舞蹈论述系列文章的基础上,仅对中国当代创作舞蹈之外的传统舞蹈的分类进行思考,这恰好也是近几年引起热烈讨论的“民族舞蹈学”[详见《民族艺术研究》在2015年第5期和2016年第6期分别以“舞蹈人类学”(主持人:王建民)和“民族舞蹈学”(主持人:江东)为专题的系列论文;《北京舞蹈学院学报》于2016年第6期发表的李修建译文《舞蹈民族志与舞蹈人类学》;于平在《民族艺术研究》上发表的《“民族舞蹈学”学科建构的若干思考》(2018)、《古代舞蹈史与民族舞蹈学研究的联通共洽(上、下)》(2021)等系列论文。]研究的关键第一步——研究对象的定位[即:民族舞蹈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创作舞蹈还是传统舞蹈,还是两类都要研究?]。

先来参考姊妹艺术的分类。中国传统音乐的品类也非常复杂,但目前音乐学界已经达成共识。其首先分成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和宗教音乐四大类,民间音乐又进一步分成民歌、歌舞、说唱、戏曲、器乐五大类。[28]民间音乐的“五大类”之中,中国传统器乐之乐种概念的界定或許对舞种概念的界定有所启发。

乐种概念源自对中国传统器乐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袁静芳先生谓之:“历史传承于某一地域(或宫廷、寺院、道观)内的,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典型的音乐形态构架,规范化的序列表演程序,并以音乐(主要是器乐)为其表现主体的各种艺术形式,均可成为乐种。”[29]这与资华筠先生的多维舞种相对应(表1)。

此外,作为一个独立的乐种,还包括黄翔鹏先生提出的另外一大要素:“本乐种特有的一套曲目传世”[30]。以资华筠先生多维舞种的概念为基础,借鉴袁静芳先生和黄翔鹏先生对乐种的界定,本文尝试将舞种的定义重新组织为:

历史传承于某一地域内的,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典型的舞蹈形态,规范化的序列表演程序,以舞蹈为其表现主体的艺术形式,并有代表性舞蹈作品(舞目)传世,均可成为舞种。

进一步解释,能够被称为舞种,必须符合以下特征:有一定的传承历史;有特定的传播地区;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包括历史传承的舞蹈名称和表演人数、演员角色、伴奏乐队等;有典型的舞蹈语汇,包括典型的舞蹈结构、伴奏音乐、服装道具、特色肢体动作、特色集体造型等;有程式化的表演程序,包括舞蹈仪式过程、舞蹈节目流程等;有代表性的传世作品[有些舞种的名称即源自其代表性传世作品的名称,尤其是少数民族的传统舞种。],即公认的舞蹈作品。

这样一来,上文提到的藏族舞蹈中的尕巴、锅庄就是这一定义下藏族舞种的典型代表。瑶族的舞种有长鼓舞、花鼓舞、舞火狗;蒙古族的舞种有安代舞、顶碗舞、筷子舞;维吾尔族的舞种有赛乃姆、刀郎舞;朝鲜族的舞种有农乐舞、长鼓舞;等等。

以此为据来认识和判断汉族的舞种,情况要复杂一些。由于汉族幅员广阔,许多流传在多地区、典型舞蹈语汇相同或相似的民间舞蹈,在各地的历史称谓有所不同,或有其他方面的区别。如:秧歌舞、狮舞、龙舞、竹马舞、高跷、跑旱船、傩舞,等等。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借助生物学的物种分类,在同一舞种下划分舞种亚种。例如:比较典型的狮舞舞种可以分为北方舞狮和广东醒狮等多个狮舞亚种;秧歌可以分为东北秧歌、陕西秧歌、山东秧歌等秧歌亚种;竹马舞舞种可以分为广东五华竹马舞、江西全南车马灯、安徽铜陵马灯等几十个竹马舞亚种[31]。当然,也有的汉族舞种流传的地区相对比较集中,历史名称也比较统一,舞蹈语汇特色鲜明。例如国家级非遗名录中的:北京太平鼓、安徽凤阳花鼓舞、广东潮汕英歌舞、广东珠海三灶鹤舞等。

四、拨开迷雾:界定舞种的意义

有了本文所论的舞种概念界定,许多舞蹈学研究的所谓“难题”就迎刃而解了。界定舞种符号所指,在舞蹈理论研究和创作表演方面的意义至少有以下几点:

(一)世界传统舞蹈/舞种层级分类

世界各国舞蹈的第一层分类可以一分为二:传统舞蹈和当代创作舞蹈。本文的志趣主要是讨论传统舞蹈的分类,从舞种出发,对世界各国传统舞蹈进行分类就不再混乱,甚至真的可以完成“世界传统舞蹈谱系层级”了:舞系>舞族>舞种>舞种亚种。

王光祈将世界音乐按照形态特征(首先是调式调性特征)分为东方中国乐系、波斯·阿拉伯乐系、希腊欧洲乐系,音乐学界称为“世界三大乐系”,[32]但世界舞蹈的实际情况要复杂许多。世界舞蹈按照地域、国别分类是有很大风险的。[于海燕提出按照“世界舞蹈文化圈”对世界舞蹈进行分类,实际分类的结果还是落在地域和国别的差异上。参见于海燕《世界舞蹈文化圈纵横谈》,载《广东舞蹈研究》,1990年第3期。]例如,因为北美洲和欧洲的历史渊源关系,造成这两地很多民间舞蹈、专业舞蹈的相似或相近(除去北美的印第安人舞蹈)。在舞蹈音乐方面,欧洲和北美洲也同属于希腊欧洲乐系(除去印第安人土著音乐)。舞蹈的分类必须以舞种的形态特征为依据,因此按照民族划分舞蹈要比按照国别划分要科学一些、合理一些。

本文对世界传统舞蹈谱系层级划分的尝试,仅为抛砖引玉,提供一种按照舞种特征对世界传统舞蹈进行分类的新思考。由于笔者才疏学浅,对亚洲以外的各民族舞蹈的认知匮乏,也期待志同道合之人共同完善此“世界传统舞蹈层级分类”表格(表2)。

关于世界传统舞蹈谱系的层级划分需要补充强调以下几点:

其一,根据舞蹈形态“多角度、多维分析”来划分舞种,有“跨舞族”的舞种存在,例如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三个民族中共有的“鲁日该勒”“鲁日该勒格”“吕日格仁”就是一个“跨舞族”的舞种。其二,由于有的民族跨国分布,因此还存在“跨国舞族/种”,例如朝鲜舞族/种、傣族舞族/种,等等。其三,同一舞种之下,还有舞种亚种,例如众多的狮舞亚种、龙舞亚种、竹马舞亚种等。其四,同一舞族下的众多舞种,根据不同的艺术形态和社会功能,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归类。

笔者自知表2尚且粗糙,如若进行更加科学、细致的划分,显然要对各舞种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即需要以舞种学的研究结果为基础。

(二)传统舞蹈、民俗舞蹈、民间舞蹈的概念辨析

界定清楚了舞种概念,对中国传统舞蹈、民俗舞蹈、民间舞蹈的概念内涵与外延进行分析,并讨论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也显得有章可循,进而迎刃而解。以下略举三对相关概念,在舞种定义的范畴下进行比较,不难发现相互间关键语义的异同与关联。

第一,传统舞种与创作舞蹈。朴永光认为传统舞蹈“即自古流传下来的、未经今人加工过的、迄今尚在民众中流传的舞蹈形态,是我们认为的传统舞蹈。”[6]从这个定义可见,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传统舞种都属于传统舞蹈,传统舞蹈一般都包括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两大类。这个定义强调传统舞蹈“未经今人加工”,一旦有“今人的加工”就自然应该划归到“创作舞蹈”。

第二,民间舞蹈与民俗舞蹈。民间舞蹈对应的概念是宫廷舞蹈,即“民间”与“非民间”的区别。民间舞蹈包含民俗舞蹈,民俗舞蹈分为节庆舞蹈、宗教舞蹈、祭祀舞蹈,都属于传统舞蹈。民间舞蹈还应包括“非民俗舞蹈”,比如现代民间广场舞等。以筆者长期关注的闽粤赣地区客家民间舞蹈为例,五华竹马舞是典型的节庆民俗舞蹈,杯花舞、钹花舞、席狮舞是宗教民俗舞蹈。客家方言族群没有祭祀民俗舞蹈,粤北的瑶族长鼓舞等属于祭祀民俗舞蹈,是瑶族“还盘王愿”祭祀民俗仪式的组成部分。

当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有些原本具有严格宗教禁忌和祭祀仪式的民间活动逐渐向世俗活动演化,甚至演变成“旅游民俗”的一部分,因此其中包含的宗教舞蹈和祭祀舞蹈也逐渐演化成世俗舞蹈,或者成为“新民俗舞蹈”。这是民俗学研究的议题,音乐与舞蹈学需要借鉴民俗学家的研究,该话题超出本文的论证范围,需要专文讨论。

第三,民间舞种与民间舞蹈。“中国民间舞”的概念所指是复杂的,学界已有专文讨论,[33]本文未有不同见解。但是,如果以“民间”为关键词进行观察,把目前流行在中国城镇民间的“大妈广场舞”归属“民间舞”,那就是望文生义了。“广场舞”应该是归属于当代创作舞蹈中的“流行舞”。为了区别“民间风格舞蹈”与真正的“民间/民俗舞蹈”,本文提议用“民间舞种”代替原有的“民间舞蹈”。更进一步,如果将“中国传统舞蹈”全部以“中国传统舞种”来替代,则从此可以把中国当代创作舞蹈中的“民间风格舞”与真正的“民间/民俗舞种”进行区分。

以上三组概念之间的关系既有交叉也有包含(图2)。

此外,对当代创作舞蹈的分类,还有一类被称作“新媒体舞蹈”[34],但此类舞蹈是否可以与民间风格舞、古典风格舞并列,尚未有定论。另一方面,现代社会民间的“非民俗舞蹈”确实有一部分和“民间舞蹈”相交叉,并有发展成“新民俗舞蹈”的趋势,目前形势也不明朗。

(三)舞种学初步构想

显然,不仅“世界传统舞蹈谱系层级划分”需要对各舞种进行深入的个案研究,如果将民间舞种和“民间风格舞”进行令人信服的划分,包括完成图2虚线框内的舞蹈对象定位,都必须要对不同舞种进行深入的个案研究。可以说,舞蹈学的发展在迫切呼唤对各传统舞种进行多维分析的个案研究。

对传统舞种的个案研究不妨称为舞种学。舞种学的研究内容包括舞种的地域分布、历史源流、舞蹈形态、舞蹈分类、社会功能、文化特征、传承创新等多方面,也包括挖掘舞种在新时期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建设中的审美和教育价值。从学科分类的角度来说,舞种学属于舞蹈学的子学科,属于舞蹈学的下设分支“历史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和“跨学科研究”[35]的综合研究。舞种学也是舞蹈生态学(Choreoecology)和民族舞蹈学(Ethnochoreology)的下设个案研究。舞种学虽然需要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但因研究对象的固定统一,故并不是交叉学科。

本文无意将袁静芳先生的代表作《中国乐种学》[36]的关键词由乐种置换成舞种来侃侃而谈舞种学的构想,虽然《中国乐种学》必然是舞种学构想最重要的参考文献之一。舞蹈艺术和音乐艺术息息相关,舞种学和乐种学在研究方法、研究步骤,以及历史源流、社会功能、文化特征等研究内容方面触类旁通,此毋庸本文赘言。但舞蹈毕竟不同于音乐,因此舞种学的研究必然不同于乐种学的研究。以本文粗浅的思考,舞种学研究的特性内容至少有以下几点:

其一,舞种形态的物质构成。乐种的物质构成包括乐器、乐谱和乐队,舞种的物质构成则包括服饰道具和伴奏音乐。有时候,特定舞种的伴奏音乐可以界定为乐种或歌种,这种情况下该舞种的物质构成就包括了歌种、服饰道具、乐种。例如广东五华的竹马舞,其为典型的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其中所乐为“客家八音班”,其中所歌为“客家采茶歌”;八音班为独立的乐种,[37]采茶歌也是独立的歌种。以此推断,构成乐种、歌种的乐器、歌谱和乐谱等也是舞种的物质构成。

对舞蹈创作的启发:民间舞种的物質构成是选择“民间风格舞”的“舞种”道具、伴奏音乐的关键因素之一。例如,广东潮汕英歌舞的特色道具英歌棒,及其特色伴奏音乐潮州大锣鼓是创作“英歌风格民间舞”的关键之一。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准确把握民间舞种的物质构成,不经意选择了不恰当的舞蹈道具或舞蹈音乐,[如某著名舞剧中用广府音乐的代表曲目《赛龙夺锦》为潮汕舞蹈“英歌舞”伴奏。]那就要小心传统文化的“转基因”了。

其二,舞蹈形态的分析方法。形态分析永远是舞种研究的核心,“舞蹈形态分析与舞蹈语言系统的构建”也是资华筠先生《舞蹈生态学》一著中篇幅最长的章节。资华筠先生的舞种形态分析则包括舞动及其因子提取、舞蹈序列及其变换、舞目及其结构等内容。此外,舞蹈形态分析还包括舞畴(Choreme)、舞意(Dance Content)的分析。鉴于舞蹈分析比音乐分析复杂,且“拉班舞谱”也比国际通用的音乐五线谱复杂,故至今没有建立起一套通行方便的舞蹈形态分析语言系统。这是舞种学研究需要面对的难题。

对舞蹈创作的启发:对民间舞种的特性舞蹈形态的提取是创作“民间风格舞”的另一关键因素。例如,众所周知的维吾尔族舞蹈“移颈、绕腕、响指、摇身、点颤”等“小范儿”舞蹈动作是创作“维族风格民族舞”的关键。相对于舞种的物质构成来说,舞种的特色动作很少会被编舞者“张冠李戴”,这应该是从小舞蹈训练的结果。反过来说,舞种物质构成比舞种特色动作更易“出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由于舞种学理论研究的缺失,而导致舞蹈创作中所出现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盲人摸象式的编舞视野。

其三,传统舞种的传承创新。传统舞种的传承,首先是从传统舞目的整理挖掘开始。由于舞蹈早年没有动态的录影技术,只有静态的原始岩画、陶瓷、书画等图像资料可供参考,因此传统舞种的舞目挖掘和整理难免加入了整理者个人的理解和创新。本文以为这是舞种学研究和乐种学研究最大的不同,也是舞种学研究面临的另一大挑战。音乐研究不仅有成套的古乐谱传世,还有至今可以演奏完整旋律的古乐器被考古挖掘(如骨笛、编钟等),因此我们有听见古人声音的可能。但舞蹈没有完整成套的古舞谱传世,也不存在动态影像的考古,能否真正重现“古人(典)舞蹈”争议颇多。因此,舞种学的理论研究需要用火眼金睛去发现当前传承下来的舞目中哪些是真正的原始传承,哪些是挖掘者的个人思想与创新发挥。

由以上所列三点可见,舞种学具有自己独特、鲜明的学科属性。需要强调,以上舞种学构想中的任一工作都需要舞蹈理论研究者不断努力,拿出有力的理论成果,尤其是舞种的个案研究,方可支撑起舞种学的每一块“拼图”。这可谓是舞种研究在未来百花齐放的外在推动力。在舞种学理论研究的支撑下,非遗传统舞蹈的传承创新也就有据可依。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即舞蹈的创作表演)为内动力,以舞蹈理论研究为外推力,传统舞种也必将绽放新的魅力。

结 语

舞种一词在文献中使用至今已有30年,此概念在舞蹈学的基本概念中具有重要地位。经过分析对比,发现其符号所指为两种不同对象,一为专有名词,一为集合名词。资华筠先生最早对多维舞种进行定义时,其概念并没有歧义。如今,“舞种”一词衍化了新语义。由于舞蹈学术论文、教材、词典中大量使用新语义的“舞种”,造成在年青一代舞蹈人心目中“舞种”有了新的符号所指。也进一步造成了中国舞蹈分类这一“不成问题的问题”——因为舞蹈分类的对象突然迷失了。

本文在资华筠先生多维舞种概念的基础上,借鉴乐种已经规范化的定义,整理出舞种的标准化定义。以此为据而明确的舞种,其符号所指回归专有性,有别于作为“舞蹈种类”简称的“舞种”。本文界定的舞种实际为传统舞种,与非遗传统舞蹈的符号所指具有较大的兼容性和重叠性。

舞种概念的语义回归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其一,对世界传统舞蹈进行“谱系层次化”分类成为可能。其二,为中国传统舞蹈的有关概念的辨析提供了分类基础。更进一步,若以民间舞种代替民间舞蹈来区别于中国当代创作舞蹈中的“民间风格舞”,则许多含混不清、望文生义的误解可以避免。其三,对舞种进行研究的学科可称为舞种学,舞种学是归属舞蹈学的个案研究,也是未来中国“民族舞蹈学”成熟的必要准备。

反过来说,趁着引起混乱的时间还不长,应该谨慎使用“舞种”这一衍化出的第二个约定俗成的含义。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中国当代创作舞蹈的所谓“五类舞种”划分不仅不科学、有争议,而且已经日益反噬舞蹈创作本身了。“如同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一样,许多出身于此的创作者早就不拘泥于‘名正与否,从既往的‘编导法走向了‘创作法。‘中国现代舞如仍以传统舞种[笔者按:根据此文作者一贯的撰文用词,此处的“传统舞种”应该意指“当代创作舞蹈”的“传统”“五大类舞种”。]为参照‘画地为牢,那就如王玫所言‘形现代之舞而不现代。”[38]

对本文所言语义回归后的舞种进行舞种学研究具有舞蹈学学科鲜明的自有特色,舞种的形态分析面临乐种、曲种、剧种所没有的挑战,但对舞蹈创作的实际指导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至于是否要建设以古典舞、现代舞、当代舞等“舞(蹈)种(类)”为研究对象的舞种学,则需要先将古典舞、现代舞、当代舞等概念的符号所指搞清楚,目前争议尚存,不宜操之过急。

回顾舞种研究史,代表性的个案研究极少,这大概就是引起“舞种”语义衍化的根本原因。在秧歌舞[39][40]、狮舞[40]、龙舞[41]等汉族舞种的研究方面已经有初步的积累,少数民族舞种的专论性著作鲜见[金明所著《孔雀舞》,1982年上海文艺出版社,该著是创作舞蹈《孔雀舞》的创作背景、音乐、编舞等的总体性描写,而不是本文所言舞种学的研究。]。舞种学的研究任重道远。其不断积累的专论不仅是舞蹈学的个案研究,也为非遗传统舞蹈的传承和创新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另外,学界普遍认为非遗传统舞蹈的传承和创新要求“万变不离其宗”,而这所谓的“宗”,正是舞种学研究的核心任務。

参考文献:

[1]

于平.关于舞蹈分类的若干思考——从首届“荷花奖”总结赛谈起[J].民族艺术,1998(03):60-65.

[2] 刘海峰.舞蹈分类 势在必行:浅谈中国当代舞蹈创作比赛中分类的利与弊[J].舞蹈,2014(01):34-35.

[3] 欧建平.外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9-10.

[4] 赵颖,阳秀红.外国舞蹈发展史[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1.

[5] 朴永光.韩国创作舞蹈之管窥[J].舞蹈,1998(06):10.

[6] 朴永光.传统舞蹈保护中的价值判断[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03):35-38.

[7] 刘青弋.中国当代创作舞蹈类型分析[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1(02):21-32.

[8] 刘青弋.中国当代舞蹈类型学思考——兼论“当代舞”与“现代舞”[J].舞蹈,2003(01):18-19.

[9] 刘青弋.再论中国舞蹈的分类问题[J].舞蹈,2008(11):36-38.

[10] 刘青弋.现实题材舞蹈创作与中国当代舞建设[J].当代舞蹈艺术研究,2020(04):27-43.

[11] 冯双白.关于舞蹈分类问题的几点思考[J].舞蹈,2001(04):17-20.

[12]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13] 邓佑玲.舞蹈术语词典(丛书)[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4.

[14] 朵桑卓玛,杨滨措.风格特异的甘南林区藏族舞种[J].民族艺术,1990(01):134-140.

[15] 张康林.“锅庄”舞种名称考释[J].西藏艺术研究,1990(03):47-50.

[16] 资华筠,等.舞蹈生态学导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32.

[17] 纪兰蔚.舞种·舞种形态变异·舞蹈生态环境[J].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2(04):82-84.

[18] 邓佑玲.应对中国人口较少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危机对策研究报告[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5(06):8-15.

[19] 罗旦.西藏民族民间舞蹈文化[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21.

[20] 于平.从舞种建设到学科建设——中国古典舞文化建设的回顾与展望[J].浙江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01):37-41.

[21] 刘建.“学院派”铠甲中的学科、舞种及其创作[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04):27-30.

[22] 金浩.中国古典舞术语词典[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4:2.

[23] 吴晓邦.当代中国舞蹈的主流[J].舞蹈,1994(03):3-5.

[24] 吕艺生,等.舞蹈学基础[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3:130.

[25] 史红,刘梦涵.舞蹈谱系:分类、演进与多样性[J].舞蹈,2018(05):41-50.

[26] 史红.北京舞蹈群落现代舞种群的生态分析[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5(02):29-33.

[27] 万素.舞种角度下的舞剧言语[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04):23-26.

[28] 袁静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2000.

[29] 袁静芳.乐种学构想[J].音乐研究,1998(02):16-23.

[30] 黄翔鹏.传统乐种召唤着研究工作[M]//中国音乐年鉴(1990).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128.

[31] 郭小刚.“非遗”视野下竹马舞的存世及研究现状[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6(05):54-60.

[32] 王光祈.东方民族之音乐[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8.

[33] 慕羽.以“中国民间舞”为名义的个人创作[J].当代舞蹈艺术研究,2018(03):58-64.

[34] 张朝霞.新媒体舞蹈概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35] 刘青弋.对应新世纪:“舞蹈学”学科定位与学科规划构想[J].舞蹈,2002(07):33-35.

[36] 袁静芳.中国乐种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21.

[37] 郭小刚.广东梅州五华竹马舞探析[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6(04):60-69.

[38] 于平.中国现代舞与现代中国舞12新时期中国“新舞蹈”运演的阅读笔记[J].舞蹈,2016(12):23-29.

[39] 迟子建.秧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40] 胡晶莹,刘晓真.秧歌[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

[41] 罗斌 ,朱梅.舞龙舞狮[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9.

[42] 周雁林.舞龙[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0.

(责任编辑:涂 艳 杨 飞)

On Dance Genres: A “Key” to Positioning and Classifying Traditional

Chinese Dances with a Discussion on the Preliminary Conception of “Dance Genres”

GUO Xiaogang/School of Music,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006

,China

Abstract:When reviewing the use of the phrase “dance genre”, people would get two meanings successively. Firstly, its original meaning is a proper noun, originating from Mr. ZI Huayuns concept of multi-dimensional dance genre. Secondly, it is a collective noun derived as the customary abbreviation of the phrase “dance category” in Chinese choreography. If these two meanings are employed without distinction, it will not only make the dance classification ambiguous, but also hinder the development of dance theory. With a reference to the theory of music genres, the concept of dance genre can be defined based on the multi-dimensional concepts of dance genres. On this basis, the meaning of dance genre returns to that of the proper noun, and its singular meaning is a certain “traditional dance”. To clarify the concept of dance genre is of great academic significance and thus the research on dance genres can be classified as dance study. The analysis of dance morphology is the key and difficult point of dance genre study. Dance genre study belongs to the case study of dance study that is also the key support for the maturity of national dance study.

Key words:dance genre; dance classification; traditional dance; ethnography;

folk dance

收稿日期:2022-05-13

基金項目:2020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岭南文化项目“客家山歌在马来西亚传播的百年历程以及所折射的族群身份认同的变迁研究”(项目编号:GD20LN19)。

作者简介:

郭小刚,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高级实验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研究方向:客家传统音乐舞蹈及其在海外的传播。

猜你喜欢

舞种钥匙
解锁房地产未来的三把“钥匙”
打柴舞对幼儿教育的重要性
街舞少年——赵怡轩
中国古典舞中气息的运用
新中国舞蹈发展70年回眸
“五字”教学交谊舞
年轻人pick这些舞
钥匙和锁
三把钥匙
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