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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风险的影响研究

2023-05-30牛超群康成文

对外经贸实务 2023年2期
关键词:投资效率投资风险对外直接投资

牛超群 康成文

摘要:投资便利化是提高投资效率和降低投資风险的重要保障。本文采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探究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风险的影响。结果表明: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和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效率普遍较低,且存在一定协同效应;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存量与双边GDP、东道国战略资产水平、城镇化水平正相关,与双边距离负相关;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相应指标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投资风险的影响程度各异。

关键词:“一带一路”;投资便利化;对外直接投资;投资效率;投资风险

一、引言

2013年“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使得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目标国开始呈现出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度集中的趋势。据《2020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流量达186.9亿美元,投资存量达1794.7亿美元,分别占当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存量的13. 7%和8.2%。但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下简称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具有法律体系不健全、经济水平不一、地缘环境复杂等问题,潜在地给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风险,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全面地评估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并进一步探讨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风险的影响以及我国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关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投资效率和区位选择的文献不断增多。对其进行梳理,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于东道国制度质量(具体可分为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治制度三个方面)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如黄新飞、林志帆(2020)将政治制度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来探究东道国政治制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结果表明虽然东道国的政治制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不显著,但对不同的投资动机却存在明显的调节效应。贺娅萍、徐康宁(2018);王博君(2019)通过Heckman两阶段和投资引力模型探究了东道国经济制度对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影响,结果表明经济制度能够同时影响我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选择偏好和投资规模。孙江明等(2019);李世杰等(2021)基于多维度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视角,较为全面地考察了东道国制度质量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表明东道国的制度质量能够有效地促进或抑制我国对外投资效率的提升。另外,高越、张孜豪( 2020)和崔娜等(2017)在探究东道国制度质量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制度质量对我国对外投资风险的影响。

第二,关于东道国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首先,在评价指标体系方面较多参照Wilson et al.(2003)的研究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的研究目的对评价体系进行调整。例如,协天紫光、樊秀峰(2019)进一步引入劳动供给指标,朱明侠和左思明( 2019)引入电子商务指标,乔敏健( 2019)引入政府环境等指标来构建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测评体系。其次,在影响方面张亚斌(2016);左思明、朱明侠(2019)等认为东道国投资便利水平的提升能够显著促进我国对其投资存量的增加。乔敏健(2019)将投资便利化及其平方项同时引入模型中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东道国的投资便利化水平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协天紫光、樊秀峰( 2019)采用面板门限模型发现东道国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存在结构突变点(存在单一门槛)。才凌慧( 2019)创新性地将贸易投资便利化相应指标作为非效率项引入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探讨了东道国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及潜力的影响。之后李新英和周姿汝(2020)以及刘永辉和赵晓晖(2021)也相应探讨了东道国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贸易或投资效率的影响。

综上发现,现有文献关于东道国制度质量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风险的影响较为丰富,关于东道国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投资风险的研究相对较少。基于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可得数据,选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41个国家为样本,试对其2010-2019年的投资便利化水平进行较为精准的测度;并在此基础上将投资便利化的相应指标作为投资非效率和投资风险的核心解释变量引入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探讨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风险的影响。

三、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风险影响的理论分析

(一)投资便利化的定义

投资便利化最早由亚太经合组织( APEC)在秘鲁高管会上制定通过的《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IF-AP)》中提出,认为投资便利化主要指“政府为吸引外国投资,在投资全阶段所采取的使其管理有效性和效率达到最大化的一系列行动或措施”。之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CTA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以及世界银行(WB)对投资便利化定义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认为投资便利化是“政府为了降低投资门槛、减少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率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的总和”。本文在梳理了上述组织机构对投资便利化定义的基础上结合Wil son etal. (2003);协天紫光、樊秀峰(2019);乔敏健(2019)以及张亚斌(2016)等学者关于投资便利化的界定给出本文对投资便利化的理解,本文认为投资便利化是指政府为吸引外资,构建一个和谐、透明、稳定、高效的投资环境而采取的提高政府效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市场环境、降低金融风险、规范劳动力市场等一系列措施的总和。

(二)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风险影响的机制分析

东道国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投资风险的影响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投资便利化水平是一国政府行为及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对一国吸引外来投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东道国较高的投资便利化水平能够为外资企业提供一个和谐、透明、稳定、高效的投资环境,能够有效降低外资企业在投资注册、市场调查、商务谈判、履行合同等环节的交易费用,减少投资企业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交易成本,进而提高投资效率。第二,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追求利润最大化。一国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提升,能够降低该国外资企业的准入门槛,加快外来资金的流通速度,从而促进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高投资效率。第三,当企业进入别国市场时,往往会遇到一个与本国完全不同的投资环境。当进入新的投资环境时,外资企业不仅要取得东道国政府、基础设施、金融等方面的支持,还要适应当地不同的市场环境。较高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往往意味着东道国具有较为规范的政府行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稳定的金融供给等,从而可以有效降低外资企业的投资风险。

四、投资便利化指标体系的构建、测度与结果分析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文在Wilson et.al(2003)等人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国际直接投资特点及《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相关规定,将政府行为(G)、基础设施(I)、市场环境(M)、金融及电子商务(F)、劳动力市场(L)五个方面作为投资便利化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同时为了尽可能系统、全面地对东道国的投资便利化进行衡量,将这些指标进一步细分为20个二级指标(具体见表1)。其中相关数据均来自2010-2019年的《全球竞争力报告(GCR)》。

(二)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测度

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沿线国家的投資便利化水平进行测度。首先,由表1可得,衡量投资便利化的指标体系中既有正向指标也有逆向指标,得分的取值范围除了1-7的取值外还存在个别不确定的情况,因此为了使上述数据便于比较,将所有逆向指标取倒数使其与正向指标具有相同的作用力,然后使用线性变换法将所有二级指标标准化为0-1之间的数值;其次,进行KMO和Bartlett's球形检验,结果表明本文所选取的二级指标间均存在较强的相关性,适合于主成分分析法;最后,根据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对20个二级指标提取主成分,进而求得沿线各国的投资便利化水平。需要说明的是,因版面限制本文仅列示了2010、2015和2019年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测度结果及排名(具体见表2)。

(三)投资便利化的测度结果与分析

从投资便利化整体水平来看,2010-2019年投资便利化水平均值超过0.8的仅为新加坡和阿联酋两个国家,位于0. 6-0.8之间的有15个国家,0.4-0.6之间的有24个国家。由此可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普遍位于0. 4-0.6之间,尚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从地理区域来看,东南亚(0.65)的投资便利化最为便利,其次分别为西亚(0.64)、中东欧(0.57)、南亚(0.54),中亚(0.53)、东亚(0.49)。从具体国别来看,排名较好的前五个国家分别有西亚的阿联酋、卡塔尔和巴林岛,东南亚的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排名靠后的后五个国家分别有中东欧的乌克兰,南亚的孟加拉国和尼泊尔以及中亚的吉尔吉斯斯坦,东亚的蒙古国。由此可见,一国的投资便利化水平与该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从时间趋势来看,西亚亚美尼亚的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最快,从2010年的第35位提升至2019年的第18位,共提升了17个位次;其次,阿塞拜疆、埃及、罗马尼亚、俄罗斯等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也存在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相反,中东欧的阿尔巴尼亚、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斯洛伐克以及南亚的斯里兰卡等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则处于相对下降的趋势,其中斯里兰卡的投资便利化水平下降最为明显,从2010年的第14位下降至2019年的第27位,共下降了13个位次;其余国家如阿联酋、格鲁吉亚、卡塔尔以及新加坡的投资便利化水平相对稳定。

五、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介绍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最早由Anderson和Wincoop(2003)提出,其主要思想为:若假设在国际投资中不存在任何人为阻力,则对外直接投资的前沿水平为:

上述模型中,OFDI术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规模,OFDI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实际规模;b0,b1表示常数项;β,δ,γ为待估计参数;Xit为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Zit为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非效率及投资风险的影响因素。

(二)指标选取与模型设定

本文借鉴Anderson和Wincoop(2003),连玉君和苏治(2009)等的方法,构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在选取传统引力模型三个变量(中国GDP、东道国GDP、中国与东道国的双边距离)的基础上引入东道国的战略资产水平和城镇化水平两个变量,作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自然决定变量,其中战略资产水平借鉴周超等(2017);文余源和杨钰倩(2021)的方法,用“高科技产品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百分比”进行衡量。城镇化水平借鉴文淑惠等( 2019)的方法,采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进行衡量。选取沿线国家投资便利化的五个一级指标:政府行为(Gov)、基础设施(Inf)、市场环境(Mar)、金融及电子商务(Fin)、劳动力市场(Lab)作为投资非效率和投资风险的解释变量(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主要解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别见表3和表4)。模型的具体形式如下:

(三)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为了确保结论的稳健,本文列示了多种假设下的模型(具体见表5)。其中,模型(1)未对模型系数做任何约束限制;模型(2)假设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相应指标对投资风险方程没有影响;模型(3)假设投资便利化相应指标对投资非效率方程没有影响;模型(4)假设投资非效率项服从位于零处截断的异质性半正态分布;模型(5)为不考虑投资非效率项的传统引力模型。最后,对上述模型进行适用性检验,结果(具体见表5的后两行)表明应选择模型(1),即投资非效率确实存在,且受到投资便利化相应指标的影响。因此,下文主要针对模型(1)进行讨论。

整体而言,无论在上述哪种假设条件下,双边GDP都显著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双边距离都显著抑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表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传统引力模型结论一致,从而进一步佐证了模型的合理性。东道国的战略资产水平、城镇化水平均部分显著为正,表明东道国的战略资产水平和城镇化水平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对其投资存量的增加。

从模型(1)的结果来看,政府行为(Gov)系数在投资非效率方程中显著为正,表明东道国政府行为的改善反而会抑制我国对沿线国家投资效率的提升。这可能是由于我国尚处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制度与法律法規尚未完善,企业相对熟悉“关系”等“非市场行为”规则,东道国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反而阻碍了我国资本的流入。然而,政府行为系数在投资风险方程中却显著为负,这可能是因为法律法规较为完善的地区,只要企业一旦进入,其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有效保护,降低了企业的投资风险,从而使企业具有较为稳定的收益预期,持续对该地区进行投资。基础设施(Inf)系数在投资非效率方程中显著为负,表明东道国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有效地促进我国投资效率的提升,从而论证了“一带一路”建设中“设施联通”的重要性。基础设施系数在投资风险方程中同样为负,但不显著,一定程度上表明东道国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降低我国对其投资风险。市场环境(Mar)系数在投资非效率方程中为负,在投资风险方程中为正,但二者均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或转型经济体市场化程度尚不完全等因素造成的。金融及电子商务(Fin)系数在投资效率方程中显著为负,表明东道国健全的金融服务及电子商务体系可以有效促进我国投资效率提升。而金融及电子商务系数在投资风险方程中却显著为正,可能是由于东道国健全的金融及电子商务体系,在促使中国资本流入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发达国家资本的流入,使得我国企业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从而增加了投资的不确定性。劳动力市场(Lab)系数在投资非效率方程中显著为正,对其可能的解释为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较多地流向了劳动密集型产业,雇佣员工多为低技能临时工,受东道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较小。另外,劳动力市场系数在投资风险方程中同样为正但不显著。 (四)稳健性检验 实证检验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数据异常值的存在而影响结论的可靠性。因此,本文采用缩尾变换法对实证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对所有数据进行上下各1%的缩尾处理后,重新进行回归,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将表6与表5中的模型(1) (Modell)进行对比可得,各解释变量的系数大小、方向及显著性水平均未发生显著变化,表明结论是稳健的,故不再赘述。

(五)投资效率分析

采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影响我国对外投资非效率和投资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的同时,还可以测算我国对沿线各国的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反应我国投资现状,为今后继续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图1给出了投资效率的频数分布图,由图可得投资效率不足0.2的占比69. 5%,投资效率超过0.8的占比5. 9%,0.2-0.8之间的占比24. 6%,表明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效率普遍不高,投资潜力巨大。进一步按地区进行分组(具体见图2)可得:我国对东南亚的投资效率最高(0.35),其次分别为西亚(0.26)、中亚(0.18)、南亚(0.14)、中东欧(0.14)、东亚(0. 003),与前文测算的投资便利化水平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效率与沿线各国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存在一定的协同效应。从时间变动趋势来看,2014年之前我国对沿线各区域的投资效率呈稳步增长趋势,于2014年达到顶峰,之后呈阶段性下降趋势,并于近年来逐渐趋于稳定。

六、结论与对策建议

本文借助2010-2019年的可得数据,选取“一带一路”沿线41个国家为样本,在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其投资便利化水平进行较为精准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实证分析了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和风险的影响。得到如下结论:第一,沿线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与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效率普遍较低,且存在一定的协同效应;第二,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存量与双边GDP、东道国战略资产水平、城镇化水平正相关,与双边距离负相关;第三,沿线国家的政府行为和劳动力市场阻碍了我国投资效率的提升,基础设施和金融及电子商务促进了我国投资效率的提升,市场环境对投资效率无显著影响;第四,沿线国家的政府行为有效降低了我国的投资风险,金融及电子商务增加了我国投资的不确定性,基础设施、市场环境和劳动力市场对我国的投资风险影响不显著。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和当前国际形势,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加强内控合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流程。企业对外投资主要分为决策阶段、执行阶段和处置三个阶段,其中决策阶段是基础,企业应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对外投资决策阶段的控制环节,注意在企业内部决策过程中各相关部门权利的制衡、避免对外投资决策一票独大、确保决策过程集聚了众人的想法和智慧。执行阶段是核心,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对外投资实施方案,明确投资时间、投资方式以及投资金额和相关责任人员等内容。处置阶段是关键,应当明确对外投资的程序及方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及核销的控制,另外在遇到一些重大投资项目时,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后续评价跟踪控制。

2.加强基础设施投资合作,促进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基础设施的建设无论对该国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改善还是对我国对外投资效率的提升都具有较强推动作用,我国应继续加强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合作,充分利用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等投融资机制,凭借我国在基建方面的丰富经验,继续加强对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共建“海、陆、空”全方位、立体化的运输网络。实现以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质量的改善来带动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提升。

3.重视金融及电子商务的影响,积极推进市场环境改善。我国在对沿线国家进行投资时除了要考虑投资硬件基础设施的影响外,还要重视东道国的市场环境、金融及电子商务等软环境的影响。我国与沿线国家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文化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应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和人文交流,在遇到分歧时双方要积极展开磋商和谈判,及时了解各自利益诉求,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另外,要积极引导我国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为我国对外投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不断提高东道国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银行的稳健性,以此来推动沿线国家投资便利化软环境的改善,促使我国在对沿线国家增加投资的同时,提高投资效率、降低投资风险。

4.加快自贸区建设,实现互惠共赢的合作局面。自贸区的建设有利于营造和谐、透明、稳定、高效的投资环境,促进国际经贸规则的执行,降低东道国的外资准入门槛,实现互惠共赢的合作局面。我国一方面应加快推进中日韩、中国一巴勒斯坦以及中国一斯里兰卡等自贸协定的谈判。另一方面应积极深化与沿线国家已有的自贸区的合作,例如:推动中国一东盟自贸区3.O版建设,加快中国一中东欧“17+1”以及中国一秘鲁自贸协定的升级谈判,充分利用好已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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