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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双创”的方法论意蕴与实践进路

2023-04-16张英魁甘慧妹

枣庄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创新性双创创造性

张英魁 甘慧妹

(曲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日照 276826)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话语本身已内涵着关涉现代情境与历史传统关系的意蕴。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人一直深刻认识到传统文化是一个“历史-现实”的辩证统一体——传统表明了文化的历史属性,既代表了对过去的传承和延续,也蕴含着文化在当下与过去的差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长期实践探索与理性思考的精神凝结。在新时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已成为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坚持“双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可以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创”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内在要求。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能够“双创”,是因为其具有正向的价值取向,符合现代社会伦理道德要求,能够弥补当前社会伦理精神的缺失、支撑当代中国公民政治人格的形成。因此,立足于当前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通过理性、科学思维指导之下的理论与实践的二维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创”才能真正实现。

一、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的方法论

在百年革命与建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在吸收、借鉴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中经历了理论与实践的长期探索。在新时代,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创”,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的方法论,为如何对待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如何挖掘与建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科学思维与方法,也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何作用于当代社会指明了方向。而优秀传统文化本身就包含了创造与创新的实践指向,即优秀文化资源的下沉和落实以及使之具有当代社会价值功能。通过“双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符合新时代文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最终助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欲达成这样的目标,就需要更好地理解“双创”作为方法论的内涵及具体指向。

(一)“双创”的提出:批判继承观念的新发展

“双创”的提出,既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也是当前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反映。在不断深化对传统文化价值功能的认识与化解实践问题的诉求共同作用下,从总体上否定传统文化,到逐渐明确其正向价值,充分重视其包含的丰富价值资源,再到提出“双创”,既反映了理论上的创新与思维上的更新,又体现了对中国文化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时指出:“中华民族有着深厚文化传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思想体系,体现了中国人几千年来积累的知识智慧和理性思辨。……要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让中华文明同各国人民创造的多彩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精神指引。”[2]“双创”把对传统文化的多元化话语及方式方法的讨论融入自我话语,其意义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确认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前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不仅从政治角度明晰了其定位,而且在政策定位上化解了传统文化现代性的学界纷争。第二,规定了传统文化深化与拓展两条进路,并在思维结构和整体框架方面给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三,使党的文化发展理念和文化发展观以一种新的理论形态表现出来,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理论。

(二)创造性转化:价值与语境转换

“创造性转化”这一话语隐含着一个内在前提,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价值原则及其观念体系与现代社会发展诉求、价值观念不相匹配。传统文化适用于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社会心理特征和社会生产方式,而创造性转化所指向的正是这种“适应性”所造成的阻碍。因此,充分审视当前中国社会结构与发展诉求,在其与传统的价值原则与观念体系之间建构起有效的互动关系,使传统文化转变成可以满足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文化资源,正是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核心主旨——传统文化内容的现代性转化的最基础的部分。而改造后的中国文化传统符号与价值体系成为有利于变迁的种子,并在变迁的过程中持续对文化的认同。[3](P364)

那么如何实现这种价值的转化?第一,要批判与甄别传统文化中应该转换的文化内容。第二,依托当前中国社会诉求、社会结构与文化发展的规律,遵循中国人特有的心理结构、政治人格与政治心理养成的内在逻辑,并有效地同当前中国自由、民主、法治等现代核心价值与价值体系相衔接。第三,以创造性转化去丰富和弥补当前社会价值体系中的缺失部分。“创造性转化”不是从古籍中摘录出宣示性话语,也不是实行教条主义和拿来主义,而是一种再创造。传统文化的转化与现代社会语境的转化联系密切,应明确传统语境与传统文化价值之间的可兼容性及不一致性,这是我们讨论这一问题的前提,否则“创造性转化”话语即会失去其合法性。

(三)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发展而非文化的自然发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的补充、拓展、完善[4],是新时代语境下坚持中华文化立场和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必然要求[5]。如上文所述,传统文化无法自发地在当前社会有效发挥作用,其优秀的部分也容易在现代社会被遮蔽。因此,通过理性建构来推进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就成为当代中国的必然选择。

在“创新性发展”中,我们要不断进行思维的革新,确立理性的思维方式,以文化科学理论为指导,确立文化发展的策略与方法。具体而言,传统文化中,仁、义、礼、智、信等价值原则,民本、和谐、孝道等思想观念,以及家国情怀和经世济民情怀,都是当今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因子。但是,古代社会的仁爱、孝道、家国情怀与现代社会的仁爱、孝道、家国情怀有很大不同。要推动原有文化原则不断发展,不仅要实现话语的转化,更需要在内容上不断丰富、拓展与推陈出新,而且在文化发展的方式方法上也有新的要求。当代社会高速发展,仅靠传统的发展和传播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文化的需求。为此,在新时期的文化建设中,有必要推动“创新性发展”,使文化发展趋向大众化和多元化,进而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化。应当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要营造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良好氛围与环境。[6]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包含着内容与方式方法两个方面的创新,二者共同构成了新时代互相连通的文化发展方式。

(四)“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关系的厘析

“创造性转化”是指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前提,开发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有益于当代的新的文化成果。[5]如果说“创造性转化”侧重“赋予内涵和表达形式的现代性”,那么“创新性发展”则更侧重“对传统文化内涵的补充、拓展和完善”。[7]比较而言,“创新性发展”更具前瞻性和开放性,更需要对外来文化兼收并蓄。其本质上是文化发展的一种新的形态,是经过“创造性转化”并切实成为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文化基础后,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续生发。因此,“创造性转化”的积极意义主要是在当下语境中产生的,而“创新性发展”则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的更高要求,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进一步革新。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都在考察分析时代条件和实际需要的基础上改造和发展传统文化,而且在内容方面有较多的相同、相通之处。[7]首先,“创造性转化”是“创新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得以大规模涌现,文化的“创新性发展”才具备前提条件。只有熟识传统文化,才能进一步推动其发展和创新。其次,“创新性发展”是“创造性转化”的动力和延续。创新是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传统文化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8]只有通过创新,传统文化才能时刻保持其发展的生机与活力,才能更加符合新时代文化建设的要求。因此,“创新性发展”是激发文化前进动力的基本方法,也是“创造性转化”的动力与目标。

在新时代语境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该将“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相结合,不应割裂二者的关系。[5]第一,“双创”是文化继承和发展的过程,其中既有思想认识又有实践,是认识和实践、知和行的统一。第二,二者都强调发挥人民的主体能动性,与文化复古主义、文化保守主义决裂,实现了继承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的统一。第三,“双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方向,使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并融入和服务于这一价值体系。[9]第四,“双创”作为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融合的重要发展方式,通过批判、借鉴和吸收传统文化,将转化后的优秀传统文化运用到实践中,通过实践来检验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文化“双创”是理论和实践的共同“双创”。

二、“双创”的实践指向:核心价值观与民族精神的塑造

“双创”在实践上指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民族精神的塑造,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维度:第一个指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建构,即指向宏观与整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现代精神塑造;第二个指向是探索具体的文化发展思路、方式与策略,即指向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所必需的文化发展制度和政策,当然也包括以怎样的文化发展实践推动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第三个指向是学术研究中的文化理论发展与文化研究的实践。“创造性转化”由传统到现在的语境变化所决定,其意在寻求传统文化中与现代社会相适应、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有益内容,使之融入现代社会,从而实现传统文化的价值转化。而“创新性发展”意在拓展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与精神境界,寻求现代文化的内在精神依托,在理论形态上进行系统化的二次建构,其中包括文化发展的内容体系再造,并使之再回到社会领域之中,以达到塑造人们社会伦理与精神品格的目的。

(一)创造性转化的实践指向:语境置换与价值融入

对于“创造性转化”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已经有清晰的论述:“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10](P147)从这一内涵来分析,“创造性转化”的主体包含两方面:一是学者群体,其致力于传统文化的分析、改造与激活其生命力;二是具体文化发展的主体,其致力于文化教育政策的执行,使优秀传统文化真正落地生根。前者解决理论上的难题,后者解决实践上遇到的困境,二者在面对中国传统文化这一共同客体时形成了一种互动的方式,共同承担“创造性转化”的主体责任,共同将“传统文化转化为新文化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11]。“创造性转化”实际上是一种适应性再造的问题——也就是传统文化场域中与之匹配的文化与现代文化场域如何适应的问题,其重点在于使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融入到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基础之中,同时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使之适应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新的时代要求。[12]在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甄别之后,它可能存在两个维度状态:一是传统文化中可以突破时空界限的良好价值原则之现代适应性问题,这一部分当然也存在着现代体系的适应性问题;二是在传统场域中存在的文化并未与传统社会进行有效的关联,而作为传统社会中非主流或者是异端思想存在,然而它却具有鲜明的现代意义。当然,“‘创造性转化’不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全盘推倒或转化,而是将资源形态的传统文化,转化为价值形态的当代文化。这种转化本身就具有创造性”[5]。

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双创”思想的分析可知,“双创”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性。从“创造性转化”角度出发,“转化”的关键是人。一方面,人作为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主体,参与其全过程。不论是确定“创造性转化”的对象、路径,抑或是转化后文化产品的应用,都离不开人的参与。另一方面,人也是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客体。实现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最终落脚到人的社会生产生活实践,形成正确认知,进而转化为人的自觉行为。[11]“转化”的对象,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而“转化”的方式,不同学者对此有不同的观点。鞠忠美认为,在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基础阐发环节,解决的是以什么样的“文”去化人的问题,而作为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中心环节,宣传与教育解决的是怎样以文化人的问题,监督与保障则主要是解决如何提高以文化人的实效性问题。[11]刘京臣认为,“创造性转化”侧重于现代转型,具有创造性、时代性和转化性,也就是说,它不是简单的固守与因袭,能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能与当下现实生活实践结合起来并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和提升。[13]郗戈和董彪则指出,要运用科学标准,即通过思想争鸣、学术研究以及生活实践的方式全面检视传统文化;同时,采取合理的文化转化模式,将“返本开新”的传承模式与“积累式”的创新模式结合起来,以此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14]当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转化”的内容都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合,即通过“创造性转化”将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融入现代社会,实现传统文化的价值转化,这也是“创造性转化”的应有之义。

(二)创新性发展的实践指向:在当前语境中的文化自身创新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10](P147)中华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提升和超越,其以发展为价值追求,以创新为价值特征,以文化与时代的有机融合为价值旨归[12],以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转化”为前提,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精神融入现代文化,最终形成现代文化发展的观念。由此可知,“创新性发展”的主体即推进文化发展的主体,既包括各级政府的文化决策与管理部门,也包括教育体系中的各级主体,共同承担着意识形态建设、公民道德水平提升、文化教育传承、文化产业发展的职责与功能。

“创新性发展”的基本意涵是指在原有发展方式与发展模式基础上,不断寻求新的突破点,以新的思维、方式与方法不断提升现有发展模式的品质,探索更为完善、更为优化的发展方式。但从当前的实际来看,基于自我文化力量,传统文化不断影响和塑造着国人的心理结构和价值观念,这种自发的发展方式易造成“泥沙俱下”的文化乱象,产生负面的文化价值影响。因此,“创新性发展”要立足当下,变革原有的发展方式,改变目前存在的自发发展状态,服从与服务于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当前,“创新性发展”主要沿着道德文化发展和社会文化发展两个方向拓展。道德文化发展主要指向社会伦理的建构以及价值观的培育,社会文化发展主要指向文化产业的发展。二者均以当前中国社会的文化制度与政策为基本依托,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做法,历史经验丰富,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经验为“创新性发展”提供基础,问题为发展模式的创新提供动力。因此,“创新性发展”所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是当前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中的文化发展方式与发展状态不能更好地满足新时代需要。

“创新性发展”的依据主要有两个:一是文化发展自身的规律性,以文化学相关理论为支撑,同时也涉及政治制度与公共政策等领域,所以“创新性发展”的科学依据是政策科学与文化学的理论规范。二是新时代的语境,即当前社会问题对于优秀传统文化新发展的需求。现实对传统文化现有发展提出变革的要求,“创新性发展”由此形成了两个重要方面:一是传统文化价值的理论拓展,即把传统文化的价值原则与社会主义新文化发展的结构与空间相连接,使之更有效地支持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新文化的理论体系。二是传统文化价值自身的大众化,自身作为一种文化理论形态。当然,这种文化理论形态需要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作用,发挥自我的文化优势,把自己更好地推向大众,完成大众化与社会化。同时,传统文化价值与其塑造的中国人传统的心理习惯实现更有效的呼应,从而使其大众化更具实效性。

综上所述,“创新性发展”的重点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的理论拓展和理论的大众化。从时代背景出发,“我国正处于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大目标行进的途中。从现实出发,需要我们从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角度,思考并致力于建构适应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要,以及能改善和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与执政能力的新道统、新政统、新文统”[15],形成容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文化理论,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大众化,以服务现代社会。

(三)实践指向的核心旨归:核心价值观与民族精神的塑造机制

“双创”本质上是文化实践活动,其根本目的在于为新时代中华民族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与民族文化资源。在当代社会,这种精神动力与文化资源能有效支撑与不断拓展社会主义新文化体系、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建构,使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根基更为坚实、丰富与充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16]在“双创”过程中,要实现优秀传统文化体系的自我丰富与完善,并不断赋予其新时代的民族特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指出的,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1]。

“双创”所建构的优秀文化之价值,最根本地指向民族精神的塑造,其沿着两个方向拓展:一是现代民族精神的养成,二是中华民族自我特有的精神内涵不断丰富。民族精神中的传统精神是中华民族保持自我民族个性与民族特质的基础基因,在这一价值功能实现过程中,其同时也会形成理论化与实践化的双重价值——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不断地塑造中国人,其自身也不断地得以丰富和发展,最后形成中华民族精神品格养成的理论认识。正如戴木才教授所说:“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1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创”需要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完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和完善,以及对民族精神的塑造,这是文化“双创”的目的和价值追求。

三、实践指向要求的达成: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化进路

通过上文的讨论可以发现,传统文化的理论化以及“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必然包括中华民族最优秀的文化精神、价值体系与理论化成果通过多个场域、多元化途径不断向大众传播的实践过程,而且最后必须落实到现代中国人的精神与民族性格的养成上。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论化的文化形态与价值体系向大众传播是“双创”的最终归宿。通过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化实践,社会伦理道德水平与文明程度不断得以提升,自我文化基因的特质不断得以彰显,自我民族特性不断得以巩固与强化。本研究中的社会化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理论形态的优秀传统文化体系与价值体系的建构成果向社会传播、普及、渗透并内化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传播的过程,具体表现为个体不断认知、认同与内化共同的价值原则与文化体系的过程。因此,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化的核心内容、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化的方式,都需要在实践化的取向中加以思考和深化认识。

(一)优秀传统文化二次建构:“双创”的理论成果呈现及其方式

优秀传统文化是客观存在于传统文化体系与结构中的具有现代性的文化价值原则,但并不以体系化与结构化的形式呈现。然而,传统文化以容纳于传统文化体系的方式存在,在价值维度上良莠共存,在具体载体上,它既存在于历史文化典籍当中,又蕴含于国人的社会文化心理中。同时,它在总体上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封建社会结构相融合与协调。因此,优秀传统文化不同于传统文化自然生成的状态(我们将其视为“一次建构”),必须经过“二次建构”才得以清晰呈现,即经过我们的理性行为使优秀文化以体系化与结构化的形态呈现出来。或者说,“双创”的理论成果是以优秀传统文化“二次建构”的文化体系为表征的。

进一步说,优秀传统文化就是剔除了糟粕与负面影响,由既符合民主、自由与正义等现代文明原则又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质的传统文化因子与价值原则所构成的子类文化体系,其主要表现为优秀的传统社会文化体系与政治文化体系。社会文化体系与当前现代公民人格与道德伦理要求相一致,而政治文化体系与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符合。在社会文化体系中,中国人注重亲情、伦理与仁爱,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而在政治文化体系中,其以注重民本思想、经世济民情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人生境界的不断超越为特征。

那么,这就需要我们立足当下,对以多种方式存在的传统文化进行理性的剖析与建构。优秀传统文化的“二次建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自我文化体系的挖掘建构;二是依托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发展的诉求,整合与优化优秀传统文化,使之能够支撑自我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华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了独特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有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讲辩证、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有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很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1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缘于其有完整的体系来适应传统社会。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化,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内容逐渐扩展和丰富,形成了以“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勇恭廉”等为主的社会文化体系和政治文化体系,从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对人与社会进行了严格的思想道德教化和规范,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文化“双创”通过对传统文化体系进行扬弃,并使其融入到现代文化体系中,以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最大价值。

(二)当代社会:双创实践指向的目标场域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思想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体系是我们讨论优秀传统文化“双创”的现实背景,也是其实践指向的目标场域。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治结构、经济结构与传统的农耕社会已经完全不同。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之上的市场经济体系,以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有力支撑。互联网通讯的迅猛发展、大数据与AI技术的使用使当前的中国社会已经呈现了独特的现代风貌。在当代中国社会文化体系结构中,同样包含着多个层次。在意识形态层面,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官方意识形态,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规范着中国社会文化主体结构与发展方向。在主流文化之外,还存在着多姿多彩的地方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以及多样的地域文化、家族文化与宗教文化。从人民的文明程度来看,人民的文化水平与文明素质总体上不断提高,但在不同的社会领域、不同的行为层次上,还存在着道德滑坡、道德冷漠、伦理不彰、道德腐化与公权腐败等问题。这种情况为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化提供了需求动力,但也会成为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的障碍因素,需要在社会化过程中对其深入研究,以化解其负面影响。由此可知,当代社会的道德现状优劣并存。我们在肯定新时期道德建设成效的同时,要在“双创”思想的指导下继续探索解决现存社会道德问题的方法。

(三)二次建构理论的社会化: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中国社会的再次融合

创新的本意是更新或创造新的东西,是一种从思维到实践的变化,且这种变化可以产生有益的效果。[1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双创”最终要从理论转向实践,将理论向大众传播,内化于心并能付诸行动,这是“双创”的完整过程,也是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大众化并与当代人再次融合的过程。要实现这个过程,不仅要有理论的支持,更需要通过教育体系和大众传播进行宣传教育。“双创”的深入推进也形成了两个方面的理论成果:一是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体系,二是良好文化的发展方式。在这个基础之上,研究性的实践指向更为具体的实践,即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化实践,其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构成:第一,革新教育体系。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化最主要、最核心的领域应该是教育领域,因为教育体系既以完整、科学的教育系统为载体,又承担着具体的文化教育与人格培养的职能。公民的社会人格与政治人格的形成(即文化社会化与政治社会化)的重要场域是学校教育。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教育场域与整个教育过程中,使施教主体与受教主体在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浸润下完成教育过程,使整个教育场域都充盈着中华优秀伦理价值观念。第二,营造大众传媒。大众传媒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环境,与媒体的不断交互也已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在这种每个个体都或多或少地处于信息包围之中的情况下,优秀传统文化的大众传播就成为其社会化的重要方式与途径——优秀传统文化可以转化媒体中的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影视剧作品等,与大众生活产生密切联系,最终完成向大众的推广普及。第三,家风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化本身就包含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走进家庭、塑造新时代的家风家训、形成自我民族特色与家族传统相结合的良好家庭风尚。第四,企业文化创新。将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融入到企业文化与企业伦理建设之中,增强企业的内在凝聚力,提高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第五,政治生态建构。把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民、崇敬自然、勇于担当等价值观带入到政治生态建设过程中,塑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打造风清气正的公共权力运行的政治生态系统。

四、结语

在新时代语境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双创”作为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的方法论,包含了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社会化进路。其在理论上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了“二次建构”,在实践上指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精神的塑造,并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化实践中完成。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化实践,实质上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中国社会的再次融合,发挥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代表了“双创”从理论到实践的完成,也决定了“双创”效果的最终高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根基,在中华民族过往的奋斗历程中发挥了独特的文化价值,也将中华民族的新征程上凝聚起磅礴的精神力量。我们坚信,随着“双创”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其社会化实践的深化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在新时代焕发出蓬勃生机,成为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坚实思想基础,最终助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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