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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20世纪30-40年代巴蜀文化研究的新学转型
——以郑德坤、卫聚贤为重点

2023-03-03

关键词:石器巴蜀四川

龚 伟

在近代新旧学术转型之际,以边地民族历史与地理为特色的史学研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比如西北史地之学成为一时显学。与之相比,同西南边地民族历史和地理密切相关的古代巴蜀研究,则长期停留在一种边缘的地方性学问状态,并没有得到主流学界的重视。直到全面抗战爆发,大批学人内迁至巴蜀大地,巴蜀的战略、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开始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其内在的现实的动力乃是为建设中华民族的抗战信心贡献力量(1)“谁都知道,抗战以来的四川,已成复兴中华民族的根据地,四川的历史已随着抗战而翻开了新的一页。这一新页无疑的将是写着以四川为根据地的中华民族复兴的辉煌史迹;而就四川本省来说,则将是写着如何有效的动员四川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完成民族复兴任务的光荣伟大的成就。所以举国上下莫不集中注意力并以热烈的情绪期待着这一页历史的写作。”参见:社论《创造四川历史的新页》,《文史杂志·四川专号》1944年第3卷第5/6期合刊,第1页。。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学术界也提出了“继吾辈研究巴蜀古文化而发扬滋长……使巴蜀新文化衍而为中华新文化”(2)金祖同《冠词》,《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年第3卷第4期,第2页。之倡议。在现实动力和学术需要的双重因素影响下,学界纷纷从不同的研究理路去研究古代巴蜀文化。如1941年顾颉刚本着“没有彻底的破坏,何来合理的建设”精神,对先秦史料中有关巴蜀与中原关系记载进行了系统批判(3)参见:顾颉刚《古代巴蜀与中原的关系说及其批判》,《中国文化研究汇刊》1941年第1卷,第1-59页。。也有从新发现和新材料出发,提出“巴蜀文化”全新内涵的学人,如1941、1942年间卫聚贤依据成都白马寺出土青铜器及这批青铜器所显示出的与中原青铜文化的不同特征而首次提出的“巴蜀文化”(4)参见: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年第3卷第4期,第1-29页;1942年第3卷第7期,第41-70页。。总体上说,这些研究多是服务于“创造四川历史的新页”(5)《创造四川历史的新页》,《文史杂志·四川专号》1944年第3卷第5/6期合刊,第1-3页。的宏观目标。不过,多元的研究理路预示着这一时期的古代巴蜀研究正经历着涤荡陈旧、化成新学的过程,其中所蕴含的巴蜀文化新学转型的丰富学术信息值得关注。

迄至今日,学界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宏观上对此一阶段的重要研究问题作总结。如林向总结出这一时期的巴蜀文化研究七个方面的贡献(6)这七个贡献分别是:30年代的“巴蜀的文化传统与中原文化的认同”、“把广汉的发现与蜀相联系”、“蜀之国在殷周之际,而历史可上溯到原始社会”三个贡献,以及40年代的“巴蜀文化系统的归属”、“古代巴蜀的地理位置”、“文献记载巴蜀古史的可靠性”、“巴蜀遗物的辨认与断代”四个贡献。参见:林向《近五十年来巴蜀文化与历史的发现与研究》,李绍明、林向、徐南洲主编《巴蜀历史·民族·考古·文化》,巴蜀书社1991年版,第3-7页。,段渝归结这一时期巴蜀文化研究为八个专题(7)这八个专题是“关于‘巴蜀文化’”、“巴蜀的地理位置”、“巴蜀的族属”、“时代”、“巴蜀青铜器”、“巴蜀经济”、“巴蜀文字”、“巴蜀与中原的关系”。参见:段渝《“巴蜀文化”研究发轫》,《史学史研究》2007年第4期,第51-58页。,黎小龙则以《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上一批文章为分析对象概括出这一时期“巴蜀文化”概念内涵中的五个基本要素(8)这五个基本要素是“巴蜀文化的地位、巴蜀文化的空间内涵、时间内涵、民族内涵和文化内涵”。参见:黎小龙《“巴蜀文化”“巴渝文化”概念及其基本内涵的形成与嬗变》,《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第173页。。二是简略地总结了这一时期学术研究的基本特征。如林向提到,“过去,关于古代的巴蜀仅限于佚史的考述与乡土古迹的著录,可信度甚低。至本世纪三十年代始有用近代方法以治巴蜀史者”(9)林向《近五十年来巴蜀文化与历史的发现与研究》,李绍明、林向、徐南洲主编《巴蜀历史·民族·考古·文化》,第4页。;段渝也指出,1949年以前巴蜀文化研究的成果,“以甲骨文和考古资料与文献相互印证、补充,则开创了运用近代方法研究巴蜀文化的新风”,并提出了“巴蜀文化”命题(10)文玉(段渝)《巴蜀文化研究概述》,《中华文化论坛》1994年第1期,第55页;段渝《三星堆与巴蜀文化研究七十年》,《中华文化论坛》2003年第3期,第13页。。应当说,宏观方面的总结有助于整体上判断这一时期的研究水平,但对深入认识晚近时期古代巴蜀研究的新学转型过程还远远不够。虽然也有学者提到了20世纪30-40年代的巴蜀文化研究开启了以“近代方法”进行研究的“新风”,但遗憾的是没有作进一步的分析、阐述和论证。

从学术史角度看,20世纪30-40年代的巴蜀文化研究整体上呈现出用新的科学方法(11)这一方面最为明显的是西方考古学的引入,以华西大学博物馆葛维汉(D.C.Graham)为代表的早期考古学者通过对广汉太平场遗址的发掘,写成西南地区第一篇科学考古发掘简报《汉州发掘简报》(1933),提出“广汉文化”,其重要意义在于以考古发掘所得实物陶器与玉石器的纹饰与安阳殷墟出土遗物作比较研究,从而得出早在商代四川就与商文化发生过文化交流,这对于拓展巴蜀文化的可信年代范围和内涵有重要价值。以及新发现的材料(12)在此方面表现突出的有两位学者:一是陈志良对川北羌民流传的“大禹传说”的发现与研究,二是卫聚贤在成都白马寺发现并征集巴蜀青铜兵器。前者属于早期民族学田野新发现的材料,不少学者据此对先秦时期古代四川的历史文化有了新的认识;后者属于古器物学范畴的新材料,卫聚贤后来在此基础上扩充范围继续收集相关考古出土的青铜兵器,进而提出“巴蜀文化”这一学术概念。这两大新发现都是在传世文献记载之外,在当时属于巴蜀文化研究的“预流”基础。来研究古代巴蜀,以期重建一个新的科学可信的古代巴蜀文化(13)此方面的工作在辨伪和重建方面都有显著体现,如顾颉刚对传世文献中涉及古代巴蜀的史料做了系统辨伪的工作;郑德坤则从考古学文化的视角系统论述了史前时代至汉代的巴蜀历史文化,写成《四川古代文化史》(《华西大学博物馆专刊之一》,华西大学博物馆1946年印行),成为当时研究四川古文化、巴蜀文化最系统的著作。。这一研究趋势启发我们要对以下这些问题作特别关注:在巴蜀地区不断涌现的新材料、新发现刺激下,学界利用了哪些新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尝试重建古代巴蜀文化,并形成了哪些重要的研究理路,以促成巴蜀文化研究的新学转型。本文拟对此一重要问题作进一步探讨,祈请方家指正。

一 和而不同:20世纪30-40年代有关“巴蜀文化”研究的三种取向

众所周知,卫聚贤在《说文月刊》1941年第3卷第4期和1942年第3卷第7期上连续发表《巴蜀文化》,此外又以其个人的影响力向当时的学界名流广约巴蜀文化方面的文章,并将其汇刊于《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1942年两期)上,此举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影响。以《说文月刊》为中心集中呈现学界对“巴蜀文化”研究的众多成果,从中可见各家对“巴蜀文化”研究的视角、学术内涵的理解和运用都不尽相同,体现了“巴蜀文化”研究争鸣的发展态势。比如卫聚贤依据新材料、新发现而提出的“巴蜀文化”概念,在当时并未引起学界特别的重视,有学者就对卫文所举的诸多材料进行过辨伪式批判(14)商承祚《成都白马寺出土铜器辩》,《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77-81页。;也有学者舍弃新材料、新发现,完全以古文献记载的巴蜀史料为核心进行批判或信从的研究(15)对文献记载的古代巴蜀史料进行系统批判的研究,以顾颉刚为代表(参见:顾颉刚《古代巴蜀与中原的关系说及其批判》,《中国文化研究汇刊》1941年第1卷,第1-59页)。与此相反,不少学者对古文献记载的巴蜀史料持信从态度,如吴致华、朱希祖等(参见:吴致华《古巴蜀略考》,《成大史学杂志》1930年第2期,第45-59页;朱希祖《古蜀国为蚕国说》,《新四川月刊》1939年第1卷第2期,第70-75页)。;还有华西大学考古学者根据有限的考古材料对巴蜀地区的古文化进行总结(16)华西大学考古学者以葛维汉、林名均、郑德坤、冯汉骥为代表,主要论文有:D. C. Graham(葛维汉), “A Preliminary Report of the Hanchow Excavation,” Journal of the West China Border Research Society Ⅵ, (1933-1934): 114-131; 林名均《广汉古代遗物之发现及其发掘》,《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93-101页;郑德坤《华西的史前石器》,《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83-92页;H. Y. Feng(冯汉骥), “The Megalithic Remains of the Chengtu Plain,” Journal of the West China Border Research Society XVI, (1945): 15-22。。

回顾这一时期研究的整体状况,便会发现当时学界对于“巴蜀文化”的研究大约形成了三种不同研究路径:一是认为文献记载秦灭巴蜀以前可考信的巴蜀历史是“巴蜀文化”的核心内涵;二是主张文献记载秦汉时期的巴蜀二郡历史才是“巴蜀文化”的主要内涵;三是考古学者以考古文化为线索研究先秦时期的巴蜀古文化。对此,下面略作梳理。

其一,自1930年代始,吴致华、马培堂和朱希祖都对古代巴蜀进行过初步研究。1930年5月,吴致华发表《古巴蜀略考》一文,就以史料的详细考辨,深入地讨论了古代巴国与蜀国的立国时代问题。他首先对常璩《华阳国志》的记载进行了批判,认为常璩把巴蜀立国的时代统统放到周初以前,这既与整个中国上古史料辨伪情况不合,也不贴合古代巴国与蜀国在社会发展水平方面的差异;他进而根据《尚书·牧誓》有关蜀参与伐纣和《左传》关于巴与楚交往的记载,提出了古蜀的建国约在周初以前不远,巴的建国年代虽不可确考但不晚于春秋早期以前;此外,他还指出,古代巴国与蜀国都经历了从游牧社会到农耕社会的发展阶段,在秦灭巴蜀以前巴国与蜀国社会是各自独立发展的(17)吴致华《古巴蜀略考》,《成大史学杂志》1930年第2期,第46-47、51-52、56-59页。。1934年9月5日,马培棠撰成《巴蜀归秦考》一文,也主张古代巴蜀与中原发生关系最早可追溯到《尚书·牧誓》“西土之人”之蜀,此与常璩《华阳国志》记载的“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相印合,综而得出“巴蜀于殷,信而有征”的结论;另外,他还以西周褒国故地在南郑,而南郑的褒国与华阳的蜀国相距密迩,故南郑的褒国正处于宗周与巴蜀之间南北向的交流通道上(18)马培棠《巴蜀归秦考》,《禹贡半月刊》1934年第2卷第2期,第2-3页。。1939年6月,朱希祖发表《古蜀国为蚕国说》一文,首先从古文字角度论证了“蜀”之本字源于“蚕”字,进而推论古代蜀国即蚕国,蜀国之先祖即文献记载之蚕丛氏;其次,他从蚕丛氏是育蚕始祖的角度,论证了中原文化系统所载黄帝元妃西陵氏嫘祖及黄帝之子昌意所娶蜀山氏女都是受蚕丛育蚕的影响,由此推论蚕丛氏的时代远在黄帝以前;最后,他综合文献记载,提出古蜀建国时代在殷周之际,并以周人追称其始祖后稷的传说,类推蚕丛氏是蜀山氏及其后裔所追称的蜀人始祖(19)朱希祖《古蜀国为蚕国说》,《新四川月刊》1939年第1卷第2期,第71-72、74-75页。。以上学者对商周时期巴国与蜀国的历史记载大致持可考信的态度,认为秦灭巴蜀以前巴国与蜀国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亦主张古代文献记载的秦并巴蜀以前的巴蜀历史是讨论“巴蜀文化”的核心。

其二,1941年,顾颉刚在《古代巴蜀与中原的关系说及其批判》一文中从文献辨伪的视角对巴蜀史料作了深入辨析,认为传世文献中记载有关巴蜀的史料只有两条可信:一为蚕丛等为蜀王,二是春秋时期巴国与楚国等有国际交往关系。在此基础上,他还指出古代蜀国文化原是独立发展的,它同中原文化发生关系是战国以后的事情。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顾颉刚对传世文献中巴蜀史料的严格批判,还影响到他对巴蜀古史的整体认知,如他认为巴蜀地区流传的大禹传说(包括大禹治水、禹生石纽)起源甚迟,都是由中原地区传入的(20)顾颉刚《古代巴蜀与中原的关系说及其批判》,《中国文化研究汇刊》1941年第1卷,第58、35-37页。。顾颉刚对巴蜀古史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其他学者对巴蜀古史的低估。如黄芝冈认为,古代四川地区流传的大禹传说,都是在战国时期由秦人传入蜀地,后逐渐分化为开明治水和李冰治水,本质上古蜀治水传说与大禹治水传说是一个神话传说;在秦人传入中原古史传说以前,巴蜀地区的古史传说尚处于茫然不可知的状态(21)黄芝冈《大禹与李冰治水的关系》,《说文月刊·水利》1943年第3卷第9期,第71-75页。。又如冯汉骥从禹生石纽与禹兴西羌的关系出发,指出禹生石纽是从汉初禹兴西羌的传说衍生而来,西汉中期以后逐渐被古蜀士人吸收而编入古蜀史传系统之中,在此一过程中,巴蜀古史的记载都是后人根据中原古史传说编排而成(22)冯汉骥《禹生石纽辨》,《说文月刊·纪念吴稚晖先生八十大庆纪念专号》1944年第4卷合刊,第204-205页。。除了对巴蜀地区流传大禹传说有所低估外,当时更多的学者对先秦时期巴蜀历史的认识多保持“缄默”的态度。如1942年,缪凤林在《漫谈巴蜀文化》一文序言中直言:“历史上对于巴蜀文化的记载,始于汉人,近世发现的巴蜀文物,我所见所知的,亦以汉代者为多,我不能凭空恣论汉前的巴蜀文化,我只能据汉代的纪载和遗物,对于古代的巴蜀文化作一个合理的推测。”(23)缪凤林《漫谈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121页。1942年,傅振伦所举古代巴蜀文化之石经、雕版、陶瓷、织造、髤漆、崖墓、墓阙、造像、铁币交子等各类专题皆在汉代以后,并据此论证了古代巴蜀在中国文化上、历史上均有特殊而重大贡献,并“自成一系统”(24)傅振伦《巴蜀在中国文化上之重大贡献》,《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131-139页。。受古史辨影响,学界诸家多认为文献记载的古代巴蜀史料大多是晚出附会而成,不足凭信,转而着重讨论秦汉以后的巴蜀历史文化。

其三,1931年,葛维汉、林名均等前往四川广汉进行考古发掘,出土了一批石器、玉器和陶器,随后葛维汉对这批材料进行系统分析,并于1933年撰写了西南地区第一篇科学考古发掘简报《汉州发掘简报》。在《简报》中,葛氏明确提出这批材料的几点价值:(1)随葬器物,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古代的葬俗、社会和宗教习俗;(2)玉、石器以及器物上的纹饰,颇能引起考古学家的兴趣;(3)出土的大量陶片,为研究四川古代陶器提供了重要资料(25)D. C. Graham, “A Preliminary Report of the Hanchow Excavation,” Journal of the West China Border Research Society Ⅵ, (1933-1934): 114-131;林名均《广汉古代遗物之发现及其发掘》,《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93-101页。。笔者认为,此篇《简报》的重要学术史价值还有以下几点:(1)依据考古出土材料,如随葬的玉刀、玉凿、玉剑、方玉以及玉璧等礼器,推论西周初期古代四川地区已有礼仪文化;(2)根据随葬出土的陶器纹饰和安阳殷墟出土的陶器纹饰的比较,可知早在商代古代四川就与商文化发生过文化交流。后来,在郑德坤继任华西大学博物馆馆长时期,他又将该馆在西南地区广泛收集到的细石器进行整理,发表了《华西的史前石器》(1942)。文章依据类型特征将华西史前石器文化划分为四期,并分别讨论了每期石器文化的技术特点和演进程度;最为重要的是,郑氏将这批材料与东亚地区古文化进行广泛的比较,进而总结了四川古文化在东亚史前文化演进中的地位(26)郑德坤《华西的史前石器》,《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89-92页。。从某种意义上说,郑氏以开阔的学术视野开启了四川古文化与世界其他地区古文化的比较研究。以上研究表明,自石器时代到商周时期,古代巴蜀的文化渊源既久。后来,郑德坤在《巴蜀始末》(1942)一文中,结合考古材料,进一步申说古代蜀国与商、周二国均发生过直接的文化交流(27)郑德坤在《巴蜀始末》一文中详细论述了古代蜀国与商、周二国发生直接文化交流的证据,如通过甲骨卜辞中“蜀”的记载及其与相邻缶、羌、雀等方国地理的综合考证,认为商代蜀国疆域已经抵达陕南川北一带,并且商与蜀二国发生过直接的交流;他又根据四川广汉出土的大宗玉器及其他器物(石璧、石珠、琬圭、琰圭、玉琮)推断古蜀国与周文化有直接的交流。参见:郑德坤《巴蜀始末》,《学思》1942年第2卷第11期,第4页。。上述情况表明,华西大学考古学者对巴蜀文化的研究是从纯考古的角度去填补史籍失载以前的巴蜀文化。

综上可知,学界除偶有对部分新材料的真伪进行过辨争外,整体上并未出现过明显的学术论争。但不可否认的是,诸家对“巴蜀文化”的研究内涵、方法和目标的认识都有不小的差异,只不过他们多是各自阐述其对巴蜀文化研究的主张。这一现象或可称为“和而不同”。这当然与早期巴蜀文化研究开放的风气密切相关,更重要的是这一风气对于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巴蜀文化研究的学术视野和理路大有裨益。诸多学者在各自研究论作中也已出现兼收他者思想的倾向,形成一段互鉴、共进的学术历程,这恰恰构成早期巴蜀文化研究的独特魅力。

在研究方法方面,这一时期,巴蜀文化研究大致经历过这样一个逐步优化的过程:早期学者主张以传世文献中巴蜀史料为核心详细考证巴蜀古史(28)主要参见:吴致华《古巴蜀略考》,《成大史学杂志》1930年第2期,第45-59页;马培棠《巴蜀归秦考》,《禹贡半月刊》1934年第2卷第2期,第2-6页;朱希祖《古蜀国为蚕国说》,《新四川月刊》1939年第1卷第2期,第70-75页。,后来以顾颉刚为代表的古史辨学者对传世文献的巴蜀史料进行全面的批判(29)主要参见:顾颉刚《古代巴蜀与中原关系说及其批判》,《中国文化研究汇刊》1941年第1卷,第1-59页;黄芝冈《大禹与李冰治水的关系》,《说文月刊》1943年第3卷第9期,第69-75页;冯汉骥《禹生石纽辨》,《说文月刊·吴稚晖先生八十大庆纪念专号》1944年第4卷合刊,第203-213页。,再到以古史新证学者主张综合运用文献史料、考古材料、民俗传说和少数民族知识等去研究古代巴蜀文化(30)主要参见:徐中舒《古代四川之文化》,《史学季刊》1940年第1卷第1期,第28-41页;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41-70页。。巴蜀文化研究方法的不断优化,必然导致研究目标的更新与发展。如原先根据传世文献中的巴蜀史料,将古代巴蜀历史置于中原古史系统(黄帝一系)之下,此研究目标是论证古代巴蜀文化与中原文化同源一体(31)早期研究者如朱希祖就指出:“黄帝之子青阳昌意,降轩辕之邱,而分居湔水若水,是亦蜀地也。昌意娶蜀山氏女,蜀山氏盖即蚕丛之子孙,蜀山与蚕陵盖同地,汉之蚕陵,盖即古之蜀山……准此,育蚕之术,始倡于蚕丛,黄帝居近其地,娶西陵氏女,始亲蚕,又因奖励蚕业,而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女……若《史记》《大戴礼》言黄帝事而可信,则谓蚕丛氏在黄帝以前,殆非臆说也。”参见:朱希祖《古蜀国为蚕国说》,《新四川月刊》1939年第1卷第2期,第72页。。随后,经古史辨学者对传世文献中巴蜀史料做全面批判,以打破民族出于一元的观念来看待古代巴蜀文化,进而提出巴蜀文化有别于中原而独成体系说(32)应当指出的是,顾颉刚对于巴蜀史料的批判的整体态度是,巴蜀真正的古史并非如文献记载那样很早就与中原历史混杂在一起,中原文献记载的巴蜀古代史事既晚出又附会而成,不足以此考信巴蜀古史。但是,顾先生对于如何去考信巴蜀古代独立发展的历史,却并没有给予相应的提示。参见:顾颉刚《古代巴蜀与中原的关系说及其批判》,《中国文化研究汇刊》1941年第1卷,第58页。。最后,考古学者和古史学者都选择从各自熟悉的材料出发去论证古代巴蜀文化渊源有自、自成体系、历史悠远(33)相关代表性论文有:徐中舒《古代四川之文化》,《史学季刊》1940年第1卷第1期 ,第28页;郑德坤《巴蜀始末》,《学思》1942年第2卷第11期,第4页;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年第3卷第4期,第28-29页。。

当巴蜀文化的研究路径呈现出多元并进的态势时,如何去建立一个融合多元而又合理规范的研究理路,就成了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必然是建立在学界对巴蜀文化研究开放式讨论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为建立起更加科学规范的巴蜀文化研究理路,需要对不同研究路径进行整合,并最终化为重建古代巴蜀历史脉络与文化内涵的有力支撑。在早期巴蜀文化研究的学术史上,郑德坤和卫聚贤分别从各自擅长的学术研究视野出发,在古代巴蜀历史脉络和文化内涵研究方面均取得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建树。他们的工作成就对今天研究巴蜀文化的学人来说仍有不容忽视的启发意义。下面拟就郑、卫二氏在重建“巴蜀文化”研究学术理路方面的独特贡献分别展开讨论。

二 交流网络与脉络重建:郑德坤重建“巴蜀文化”的研究理路

1941年,郑德坤执掌华西大学博物馆后,在学术上迅即关注巴蜀文化研究,并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他有关巴蜀文化的重要论作有:《华西的史前石器》(1942)、《四川史前文化》(1942)、《巴蜀始末》(1942)、《巴蜀之交通与实业》(1943)、《四川汉代之砖墓调查》(1944)、《四川汉代崖墓调查》(1944),以及四川地区的《广汉文化》(1946)、《大石文化遗迹》(1946)、《版岩葬文化》(1946)等。这些论作后经整理汇总而成《四川古代文化史》(1946),成为当时巴蜀文化研究最为系统的著作。

郑德坤对于巴蜀文化的研究最为突出的贡献是,首次以考古遗物文化为主线构建起四川古代文化演进的脉络。如他在《版岩葬文化》一文中提出了四川古代文化发展的序列:“史前文化-广汉文化-版岩葬文化-汉墓文化”。在郑德坤的四川古文化演进体系中,他特别重视四川地区的考古文化与周边乃至域外地区的考古文化密切的交流。也可以说,他对四川古文化的认识,是通过对已有考古文化的不断比较研究而得出的。易言之,郑氏所建立的“巴蜀文化”研究内涵的新体系,深刻地揭示出古代巴蜀地区与周边及域外古文化交流、互动的史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何将广域范围内的外在知识与地方性知识进行有机融合,成为郑德坤构建古代巴蜀文化脉络的核心要旨。笔者认为,他的学理路径可以概括为文化交流网络与文化共同体构建两个方面。

(一)亚洲大陆文化交流网络:华西考古学视野下的巴蜀文化重建载体

郑德坤以华西大学博物馆收藏的史前时代石器的整理与研究为切入点,开启他的古代巴蜀研究。1942年8月,他发表的《华西的史前石器》一文,略作修改后又于9月以《四川史前文化》为题发表,即对华西大学博物馆收藏的史前石器这批材料进行过详细的汇总和分类研究。他通过对史前石器、陶器的分类和比较研究,最终考察了史前时代四川文化在东亚地区文化演进中的地位问题。这一颇具世界眼光的研究路径,实承自于华西大学博物馆各位前贤的研究理路,比如葛维汉在《华西边疆研究学会杂志》上连续发表过《华西协和大学古物博物馆的石器》、《四川省的一种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中国石器琐记》几篇专文,以讨论四川史前文化的问题。在这三篇文章中,葛维汉一贯地秉承着从整个亚洲史前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中去观察中国西部古文化及其传播的研究理路。如葛维汉将其在四川南部收集到的新石器时代的石斧以及叶长青在华西地区采集的新石器石斧,同欧洲新石器时代晚期阿舍利石斧(Acheulean)联系起来,此外还将华西地区史前石器文化传播范围扩大到岷江流域及长江流域,并认为其可能与中亚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存在着交流(34)葛维汉《华西协和大学古物博物馆的石器》、《四川省的一种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中国石器琐记》,秦学圣译,李绍明、周蜀蓉选编《葛维汉民族学考古学论著》,巴蜀书社2004年版,第199-205、206-208、209-211页。。相较于葛维汉提点式的比较研究,郑德坤则以详细的石器陶器分类为基础,再参照不同时期的考古材料依次详证四川古文化与其他地区文化的交流史。

在《华西的史前石器》暨《四川史前文化》中,郑德坤将四川史前遗址出土的石器,根据技术的精粗分为“打制石器-打磨石器-打琢磨石器-磨制石器”四类,这四类石器从功能上说也有逐步进化的趋势。郑氏梳理第一类打制石器的年代多系旧石器时代至新石器时代晚期,共41种;第二类打磨制石器共11种,系由打制石器演进而来,其中有7种在其他区域新石器时代前期遗物中出现过;第三类打琢磨石器为一种特殊技术之产物,此类石器共5种,在东亚分布不广,其区域偏于东北部之华北、满洲、黑龙江流域及冈札德加等地区,其中有3种在其他地域新石器时代晚期遗物中有发现;第四类磨制石器17种,其中有16种在东亚及五大洲其他地区有发现,年代属于新石器时代后期。经过一番比较后,郑氏指出四川史前文化相较于华北及华南地区有较强的地方特点:(1)四川史前文化独特流行打磨石锛,四川打琢磨与磨制石器类别与华北出土的石器均相似,但四川无大宗石镞出土;(2)四川打琢磨石器与磨制石器形式虽与江浙闽粤云贵各省均无二致,但吴越文化有大宗石镞,与四川史前文化有别。此外,从中南半岛、马来半岛之史前文化对比角度,郑氏考察了四川史前文化与其之异同,认为:(1)安南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与四川同时代文化在技术上有较强相似性,两地都无石镞出土,文化发展程度近似,而两地石器形式上之略异即地方特色差别;(2)马来半岛新石器文化与四川、安南史前文化在打制、打磨石器时代均有较强共性,而磨制石器时代马来半岛流行的鸭嘴石锛、长形石斧及石镞均与安南、四川的史前文化有异。(35)郑德坤《华西的史前石器》,《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89-92页;郑德坤《四川史前文化》,《学思》1942年第2卷第9期,第7-8、11-14页。

从以上梳理可知,郑德坤对四川史前文化的梳理和跨域比较研究均已超越葛维汉等人。根据他对中南半岛、马来半岛、华北、华南地区史前文化与四川史前文化的综合比较研究,可以初步得知,自打制与打琢磨石器时期始,四川便与安南、马南半岛的史前文化存在密切交流;在磨制石器时代,四川已与安南及马来半岛史前文化别为异系的发展;在打琢磨与磨制时期,四川开始受到华北与华南地区史前文化的影响,不过,四川史前文化在这一时期仍继续保持着独立发展的特色。

根据郑德坤建构的四川古文化演进体系,史前文化的继承者是广汉文化,因为广汉文化并没有出土铜器(36)可作说明的是,当时并非没有出土商周时期的巴蜀青铜器,比如卫聚贤在《巴蜀文化》中就列举出自成都白马寺的大批青铜器,但是不少学者对这批青铜器的真伪存在很大的存疑,如商承祚甚至撰文斥其全部作伪,郑德坤显然也是存疑派代表,他在《四川古代文化史》中就不提这批青铜器。,故将版岩葬文化看作四川古代铜铁器文化的代表。这时期的四川古文化,同样保持与周边古文化的密切交流。如郑氏将理番地区版岩葬出土的铜器分为两类:一为容器、礼器,二为武器及装饰品。青铜容器仅以铜锅为见;陶器中的容器及礼器有罍、壶、瓿、尊、簋等,这些礼容器与中原礼容器的形制和风格一致;武器及装饰品如甲盾、铜剑、连珠盾饰、钮钉、铎铃、雕环等数目繁多,这些器物的形制风格与河套铜器一致,而河套铜器主要出自长城一带的河套、东蒙、冀北地区,为草地游牧民族之遗物。郑氏根据对版岩葬出土陶器上铭文的释读及出土汉代钱币的辨识,得出其时代为秦汉时代。郑氏认为,版岩葬的铜器文化是秦汉时期古蜀或中原的汉人屯居在川西北高原的草地地带所创造的,在地理上可与长城地带的游牧民族发生交流,因而受到中亚草原游牧文化的影响。(37)郑德坤《版岩葬文化》,郑德坤《四川古代文化史》第六章,第61-63页。由此可知,郑德坤主张铜铁器时代(战国至西汉时期)的巴蜀即以岷江为通道与华北乃至北方草原地区存在着密切的文化交流。

以考古文化交流为据,郑德坤对于古代巴蜀对外的文化交流认识已较当时学者更为深刻。在《巴蜀之交通与实业》中,郑氏根据文献记载,初步梳理了巴蜀与域外的交通情形,继而又结合考古文化上的史前石器、陶器及铜器遗物,描述了古代巴蜀以长江为孔道东向与荆楚地区的交通,以川西北高原聚居西南夷为媒介向西北同中亚的文化通道,以川西南高山聚居西南夷为媒介向南亚的交流通道,以牂牁江为孔道向南抵南海及东南亚的通道,进而指出,“巴蜀中部平低,岷、沱、涪、嘉纵横其间,舟船便利,自史前已然”,“巴蜀对外交通,路线纵横,四通八达,实为亚洲大陆上交通之枢纽”(38)郑德坤《巴蜀之交通与实业》,《学思》1943年第3卷第11期,第11-14、9、11页。。经过努力,以考古文化为依据,结合历史文献记载,他已将古代巴蜀地区自史前至秦汉时代对外的文化交流网络初步建立起来。那些原本囿于文献失载而无法言说的巴蜀古史诸问题,自此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载体,即亚洲大陆文化交流网络。在这一文化交流网络中,巴蜀文化的历史长卷可以借鉴不同时期其他地区(域外及邻近)古文化面貌来作复原和补充。

(二)文化共同体的建构:“华西”、“四川”、“巴蜀”诸概念的整合

面对一个文献记载奇缺、传说与历史混杂的巴蜀古史,如何重建一个有据可信、一脉相承的巴蜀文化,确为一个时代的难题。郑德坤立足于考古文化,将古代巴蜀文化的重建工作置于亚洲大陆文化交流枢纽中去考察,从而为巴蜀文化重建树立了新视野。不过,以文化交流网络视角去重建巴蜀文化只是一个初步架构,如何进一步将四川地区不同性质的考古文化与历史有机地结合起来,还需借助于更多的学科知识去填补因材料短缺而留下的逻辑缺憾。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郑氏在努力建立四川“史前文化-广汉文化-版岩葬文化-汉墓文化”的历史演进脉络时,已经尝试运用“调整文化年代”(39)1946年,郑德坤改变此前遵从葛维汉对广汉文化年代的看法,将广汉土坑出土的陶器作为文化年代的上限置于新石器时代末(即公元前1200年),并认为坑中出土的玉器反映了“祭山埋玉”现象,其文化年代的下限定在春秋时期(公元前700年-前500年)。经过改作后的广汉文化年代范围有较大的增幅,它与古蜀国历史有了更大程度的重合。为了论证版岩葬文化是广汉文化的承继者,郑氏在考古材料短缺的情况下断言:“四川上古文化之演进或未经正式铜器时代,由新石器末期一进而为铁器时代矣。”(参见:郑德坤《版岩葬文化》,郑德坤《四川古代文化史》,第67页。)也就是说,广汉文化之后,古蜀国直接迈入了铁器时代。参照当时中国范围内铁器时代约在春秋战国之际(公元前500年)以及理番版岩葬墓中出土之半两钱等遗物,推定版岩葬文化的大致年代范围在战国时期秦国至西汉(公元前500年-前100年),约400年。经过对“广汉文化”年代的调整,郑氏构建起“广汉文化(公元前1200年-前500年)-版岩葬文化(公元前500年-前100年)-西汉早期(公元前100年左右)”的文化演进序列。与“嫁接论证”(40)此处所谓“嫁接”语义,采借农作物学上将不同种植物嫁接在一起成长,以起到人为改良作用,嫁接成功的原因在于不同种类植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共性。据此,本文以“嫁接”术语表示研究者主观上将异族之间文化近同现象视作同一个文化共同体现象来论证的方法。郑德坤在处理版岩葬文化与广汉文化关系时,将版岩葬文化的族属与文化主体分开而论,他认为族属与地理环境的差异并不影响版岩葬文化与成都平原蜀文化之间的密切交流乃至文化趋同(参见:郑德坤《版岩葬文化》,郑德坤《四川古代文化史》,第61、67页)。其言下之意,即版岩葬之戈人已深受秦汉时期成都平原蜀人文化的熏陶,在文化上二者可以视为同一文化体。这一论证的理路,不但将版岩葬文化成功嫁接到古蜀文化范畴之内,还可以进一步扩充古蜀文化的地理范围,从而扩充巴蜀文化研究的内涵。的手段。因此,初步呈现出来的四川古代文化演进体系,事实上还存在不少漏洞。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跨地域、跨民族的考古遗物文化有机地整合为同一个共同体文化。

如何去完成跨地域、跨民族的文化共同体重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里仅对郑氏从学术概念上进行整合的做法作一分析。首先,从考古学上说,郑德坤秉承华西大学博物馆考古研究视野,侧重于用地理概念之“华西”与“四川”来整合史前时代巴蜀地区各考古遗址及遗物的文化。他在此基础上写成《华西的史前石器》与《四川史前文化》,从而将史前时代的巴蜀古文化的面貌呈现出来。其次,他将成都平原为核心地区的古蜀的文化与地理概念之“华西”、“四川”古文化做约同的处理。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郑德坤在冯汉骥《成都平原之大石文化遗迹》(41)H. Y. Feng, “The Megalithic Remains of the Chengtu Plain,” Journal of the West China Border Research Society ⅩⅣ, (1945):15-22.基础上扩充地理范围、增加考古遗物材料而写成《大石文化遗迹》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将古蜀的大石文化遗迹推广至整个华西地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认同成都平原的古蜀族与川西南、川西北地区的西南夷存在着密切的内在文化联系(42)郑德坤《大石文化遗迹》,郑德坤《四川古代文化史》第三章,第24-30页。。最后,郑氏为了进一步论证古蜀族与西南夷的文化关系,将历史概念上的古蜀族与西南夷整合起来。如他先从地方文献记载入手,以谯周《蜀本纪》、汉晋时期的《蜀纪》(《蜀王本纪》)及常璩《华阳国志》中记载的巴蜀古史是与中原史传别为支系,以此证说古蜀文化是独立于中原文化的一支;再根据《华阳国志·蜀志》的记载,将春秋战国时期古蜀文化的范围扩展到成都平原、川西高原、甘南、陕南及川东大部分地区(43)郑德坤《巴蜀始末》,《学思》1942年第2卷第11期,第3-4、6页。,而这些地域在先秦时期也是西南夷的聚居地。由此得知,西南夷文化与古蜀文化不仅同处一隅,而且都是有别于中原的区域文化,以显示二者在逻辑上的连贯性。总之,以上论述表明,郑氏通过文献记载的古蜀族、西南夷与中原文化的差异,并联系到考古文化上的异同比较,将先秦时期古蜀人文化与西南夷文化视为有别于中原文化的跨地域共同体文化。

经过郑德坤的整合,巴蜀文化(四川古代文化)中的“巴蜀”概念,既包括地理概念上的华西和四川,也包括历史概念上的古代巴、蜀、西南夷。根据这样的“巴蜀文化”概念和他主张的亚洲大陆文化交流网络,巴蜀文化的重建工作便具备了横向的考古材料支撑和纵向的历史脉络线索。因此,他在《四川古代文化史》中论述先秦时期巴蜀古文化时,有意在“史前文化”与“广汉文化”之间特别设置了“大石文化遗迹”,从而在逻辑上补充论证了“华西”与成都平原“古蜀”、川西高原“西南夷”诸文化的内在联系。最后,以四川汉墓考古文化为尾声,其间补充秦汉时期四川政治、经济诸历史记载,完成秦汉时代巴蜀文化整体面貌的架构。

三 蜀文化之古与异:卫聚贤 “巴蜀文化”研究理路的渊源及特征

大约与郑德坤同时发起对古代巴蜀进行研究的卫聚贤,则显露出与之完全不同的研究理路。卫氏不仅对“巴蜀文化”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阐释,还着力于从内涵上对古代巴蜀文化进行深入研究。

全面抗战爆发后,卫聚贤迁居重庆,在重庆接触到的一些汉砖遗物引起了他的关注,随后他与郭沫若一道在北碚培善桥发掘一些汉代古墓,并从中抢救出一批汉代遗物(44)常任侠《整理重庆江北汉墓遗物纪略》,《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年第3卷第4期,第41-43页。。有此经历的卫聚贤,很早就认为汉代巴蜀地区的文化已很高,但限于材料,当时他对汉代以前的巴蜀文化亦难详论。不过,巴蜀地区不断发现的新史料,为卫氏探讨“蜀文化之‘古’与‘异’”提供了新的契机。

(一)蜀文化之古:由大禹史传的新发现说起

全面抗战时期,卫聚贤在渝继续创办《说文月刊》,以弘扬学术。卫聚贤对巴蜀文化产生研究兴趣,与他关注庄学本在川西北羌民地区的田野调查活动有关。1936年,受庄学本在川西北调查发现羌民流传“禹生石纽”传说的影响,陈志良撰写了《禹生石纽考》,很快引起了学界对大禹问题新的讨论(45)参见:陈志良《禹生石纽考》,《禹贡半月刊》1936年第6卷第6期,第39-48页。另,由“禹生石纽”传说而引起的关于大禹问题的新讨论,主要是古史辨学者和古史新证派学者的论争。具体可参见:龚伟《论20世纪40年代古史研究思潮对早期巴蜀古史重建的影响》,《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第190-198页。。全面抗战爆发后,卫聚贤居住的陪都为当时中国抗战大后方的学术中心,故他能对学界的新材料、新发现给予及时的关注,因而较早参与到对大禹问题的讨论中。如卫聚贤在其主编的《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0年第2卷第6/7期合刊之《编后语》中写道:

“禹生石纽”问题自陈志良先生撰文发表后,颇为海内学者所重视,于右任、贤聚卫(卫聚贤)先生等,为了实物作证计,特作石纽探访之游。……石纽为羌民社祭之地,是古代一民族的禁地,则为确切的事实,无庸讨论。(46)《编后语》,《说文月刊》1940年第2卷第6/7期合刊,封三。按:引用时标点略有改动。

由上述记载来看,卫聚贤和于右任先生为了将“禹生石纽”传说坐实,生发了亲自前往石纽调查的计划。从事后的调查结论看,他们认为,羌民流传至今的“禹生石纽”传说与传世文献记载的“禹生石纽”说法全然相合,属于确切的事实。“禹生石纽”传说的真实性,也从侧面证实了古代羌与禹夏为同源族群的结论。原来,早在1933年,卫聚贤在《中国民族的来源》一文中就把羌族视为中国的土著南方民族,是炎帝族系的一支,而把夏视作北方的外来民族,即黄帝族系的一支(47)卫聚贤根据20世纪二三十年代考古学者在黄河流域发掘的新石器时代的陶器花纹,与殷墟遗址的新石器时代陶器花纹显示出的不规则形与几何形差别,并进一步结合上古神话炎黄两系、古民族语言单复音节两系以及文字笔画粗细不同,而将中国古代民族系统划分为南、北二系,认为夏为外来的民族,殷为中国的土著且是由南方沿海北上的。参见:卫聚贤《中国民族的来源》,《史地丛刊》(上海)1933年第1辑,第1-20页。。这一观点,因其亲身考察石纽,目睹“禹生石纽”这一千古流传的真传说而发生改变,进而认同羌与禹夏古属同一族群。同样,大禹传说在四川地区的流传,也影响了卫聚贤对古代巴蜀文化的看法。“禹生石纽”传说的真实性,表明大禹与岷江上游羌民的关系密切。岷江上游自古就为古蜀国之范围,故古蜀之文化来源有自、渊源甚古。比如他在汶川石纽考察途中留意的并在华西大学博物馆观摩到的川康境内采集的石器形制,认为这些石器与黄河流域出土的石器相同,反映出“蜀人文化之古”。

在初步认识到古蜀文化渊源有自、时代既久的同时,他更关注“蜀人文化之异”的问题。他关注到广汉太平场新石器遗址中出土的黑陶、玉刀及大石璧,认为这些古物材料可以反映古蜀文化的独特性,可惜苦于数量少、不成系统而难以继续从事学术研究而作罢(48)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年第3卷第4期,第1页。。不过,这一缺憾很快随着他进一步关注到成都西门外白马寺出土的青铜兵器而得到弥补。

经过卫聚贤细心搜集,以成都白马寺出土散落的青铜器上异形花纹为线索,旁及巴蜀地区出土各类古器物上的相近异形纹饰,随着古物数量及信息的不断扩充,他对古代巴蜀文化的认识水平逐步得到提高。起初,他仅在1941年4月、6月、8月三次在成都搜集到有特色花纹的青铜兵器30余件,在此基础上曾作《蜀国文化》一文(49)“今年(1941)四月余到成都,在忠烈祠街古董商店中购到兵器一二,其花纹为手与心,但只有一二件,亦未引起余注意。六月余第二次到成都,又购到数件,始注意到这种特异的形状及花纹,在罗希成处见到十三件,唐少波处见到三件,殷静僧处两件,连余自己搜集到十余件,均为照,拓,描,就其花纹,而草成《蜀国文化》一文。”“八月余第三次到成都,又搜集到四五件,在赵献集处见到兵器三件,残猎壶一。”参见: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年第3卷第4期,第1页。。随后,他将该文寄给华西大学博物馆林名均,林氏看后提示赵世忠在《华西学报》1937年第5期上发表过《记錞于》并附有拓本,其上花纹有与白马寺青铜兵器近似者。经过购阅和补充相关出土器物上的异形纹饰,卫聚贤得知四川万县、什邡及湖北慈利、长杨、峡来等地亦有近似花纹的兵器出土,再结合錞于上的异形纹饰及其所出土的区域,卫聚贤对《蜀国文化》一文进行了补充,并更改篇名为《巴蜀文化》(50)“林名均先生并指出《华西学报》第五期(二十六年十二月出版)有錞于图,其花纹类此,购而读之,知万县,什邡(四川),慈利(湖北),长杨(湖北),峡来亦有此特异的花纹兵器等出土,包括古巴国在内,故又改此文为——《巴蜀文化》。”参见: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年第3卷第4期,第1页。。在《巴蜀文化》一文中,他汇集各类考古发掘和古物购换所得的材料,包括白马寺出土青铜兵器等(51)“白马寺坛君庙后窑工掘土,于民国十年(1921)左右,即掘有铜器,以兵器为最多,以其上钳金银花纹者为贵,有花纹者次之,素的最下……故各收藏家多有此物,(闻英国人搜集去的四五百件,四川博物馆有四五十件。)但因空袭疏散于乡间,又以兵器不为重要古物,而且不大,都东一件西一件,夹杂在别的古物中,余到各处去借,都一时找不到,兹就其已找到的,加以推论。”“十二月余自西北考察归来,路过成都,又续得十余器,在重庆有收藏家让出七八件。柯尧舫处看到五件,成都又寄来盔甲一副,大件十三,小钉子二十,已让给王献唐先生。”分别参见: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年第3卷第4期,第2-3页;1942年第3卷第7期,第47页。,经过系统分析和研究后明确提出了“巴蜀文化”这一学术命题。

可以说,卫聚贤先是受到“禹生石纽”传说以及川康和广汉出土石器、陶器、玉器等材料的共同影响,初步得出“蜀人文化之古”。此后,在“蜀人文化之异”的指引下,他又细心搜集与成都白马寺出土青铜兵器上的特异花纹相近的其他古器物,并参考已经发表的川渝地区考古出土的錞于,使反映古代巴蜀文化特色的材料逐渐丰富起来,进而提出了“巴蜀文化”这一全新学术概念。

(二)蜀文化之异:来自吴越文化研究的启示

卫聚贤注重从“文化之异”的视角研究巴蜀文化,实得益于他此前研究吴越文化的经验和启示。

1937年,《江苏研究》第3卷第5/6期合刊上发表“吴越文化”专号,后改版为《吴越文化论丛》,作为专书出版。这本专集汇聚了以卫聚贤为核心,包括蔡元培、吕思勉、罗香林、何天行、陈志良、施昕更、慎微之等学者研究吴越文化的论作,从而为吴越文化研究开山启林。吴越文化命题的提出,起初也未得到学界的重视。不过,随着考古工作者在浙江和江苏两省陆续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及陶器、石器和玉器等遗物,学界开始逐渐接受这一学术概念。如1930年,卫聚贤在南京栖霞山的甘夏镇发掘六朝古墓时发现零星的石器,这一信息终因材料稀少而被李济等学者否认,从而难以动摇长江以南地区在石器时代未有文化的主流认识。随后,卫聚贤在杭州古荡公墓收集到三十多件石器,此一发现引起杭州文博界的关注。紧接着,卫氏又与西湖博物馆联合在杭州古荡进行考古试掘,再次发现六件石器和少量陶片,并撰写《杭州古荡新石器时代遗址之试探报告》。因古荡遗址试掘活动启发了施昕更,施氏遂于1936年11月在杭县良渚镇棋盘坟试掘到山东城子崖遗址出土的黑陶器百余件,并于事后撰写了《杭县第二区远古文化遗址试掘简录》。受施昕更的影响,何天行继续在家乡良渚镇收集黑陶器,他收集到相当重要的黑陶器、石钺等器物,并将其整理成《杭县良渚镇之石器与黑陶》一文。这些不断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物,逐渐改变了学界对于江浙地区古文化的认识。卫聚贤在《江苏古文化时期之重新估定》一文中称:“就文化立场讲,江浙文化并不晚不低,是有实物可证的。”(52)卫聚贤《江苏古文化时期之重新估定:在镇江本社讲演》,《江苏研究》1936年第2卷第6期,第2页。蔡元培在吴越史地研究社成立大会致辞中指出:

……自古荡、钱山漾、嘉兴、金山等处先后发现古代器物陶石器后……证明江浙两省,在五六千年以前,已有极高文化,当非如传说所云:在春秋时代,江浙尚为野蛮之区……(53)蔡元培《蔡氏致辞》,卫聚贤《吴越考古汇志》,《说文月刊》1940年第1卷合订本,第384页。

随着吴越地区出土的考古材料越来越丰富,对于吴越文化的研究也逐步深入。学界开始探讨吴越文化与中原文化的关系以及吴越文化在中国古文化上的贡献等问题。吴越古文化最先得到重视的是浙江杭县良渚镇出土的黑陶器,经学者将其与山东城子崖出土黑陶器相比较,初步确立了吴越古文化的年代上限及其与北方古文化发生过的文化交流。此后,随着吴越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遗址所出土的陶器、石器与玉石器越来越多,学界逐渐发现吴越古文化与中原古文化之间有着相当大的差异性。1937年,卫聚贤根据浙江古荡遗址中出土的时代最早的石戈、石钺以及湖州钱山漾遗址出土的石矛、铜矛,论证了黄河流域后来的戈、钺和矛都由江浙的吴越古文化传入的(54)卫聚贤《吴越文化传播于黄河流域的说明》,《东方杂志》1937年第34卷第10期,第63-64页。。另外,卫聚贤进一步联系文献记载的殷人古文化中的鸟崇拜及断发、文身、黑齿、雕题等古风俗所显示的殷人出自南方的江浙地区、后经山东入海西进中原(55)卫聚贤《殷人自江浙迁徙于河南》,《江苏研究·吴越文化专号》1937年第3卷第5/6期合刊,第1-5页。之事实,于1939年撰成《中国古代与南洋的关系》一文,特别提出长江以南新石器考古遗址出土的石钺和石戈与南洋地区土人使用的石钺工具有极强的相似性,而这两类石器工具在黄河流域全无发现,进而推测吴越与南洋古来属于同一族群,南洋的土人是由吴越地区迁徙过去的(56)卫聚贤《中国古代与南洋的关系》,《南国少年》1939年第2期,第1-2页。。

细心梳理,卫聚贤对于吴越文化研究的推进主要得益于江浙地区不断发现的新石器时代考古遗址与出土遗物,故而能较早确立江南是与黄河流域渊源相当的古老文化区(57)卫聚贤《江苏古文化时期之重新估定:在镇江本社讲演》,《江苏研究》1936年第2卷第6期,第1-3页。;其次通过对《史记》等文献史料记载和吴越地区古遗址出土石器和陶器纹饰的初步分析,得出吴越古文化自有的独特文化特征;最后采借林惠祥对台湾地区土著民族的文化人类学分析方法,以断发、文身、黑齿、雕题及语言、风俗等维度,分析古代吴越民族史料呈现出的与中原文化的差异性(58)卫聚贤《吴越民族》(1930年8月20日),《进展月刊》(北平)1931年第1卷第2/3期合刊,第59-78页。该文后来再刊于《江苏研究·吴越文化专号》1937年第3卷第5/6期合刊,第1-13页;吴越史地研究社编辑《吴越文化论丛》,江苏研究社1937年初版、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影印再版,第310-356页。。总之,卫氏系统性论述了吴越文化的内涵。这一研究经历可作三个方面的总结:(1)明确吴越文化的范畴,包含了吴越古文化的年代、地域范围及其文化内涵;(2)提出吴越文化的研究方法,总体上说,卫聚贤综合利用了考古、文化人类学和历史文献学等不同学科的材料和方法去重建吴越古文化;(3)逐步明确了吴越文化研究的学术目标,即通过分析吴越文化与中原文化的内涵差异,去进一步论证吴越文化在中国古文化演进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

全面抗战前,卫聚贤成功推动了吴越文化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方法去比较吴越文化与中原文化的差异,进而不断深化对吴越文化的认识。全面抗战后,巴蜀成为中国抗战的大后方,学界虽然空前关注巴蜀的历史与文化,但对于先秦时期蜀国、巴国的历史尚处于怀疑阶段。卫聚贤鉴于此前吴越文化的研究经验,认识到从文化之异的视角去开展巴蜀文化研究是可行的路径。为此,他十分留心那些年代较早的巴蜀地区考古遗址和已出土的风格独特的古器物。如1941年8月25日,他在撰成的《巴蜀文化》一文中指出:

去年八月余到汶川访石纽,闻有石器发现,路过成都参观华西大学博物馆,见有石器甚多,皆川康境内出土,其形状除一种扇面形外,多与黄河流域同。故知其蜀人文化之古,而不知其蜀人文化之异。陶器在川北,找到彩陶一二片,但块甚小,花纹也看不清。在广汉太平场则有黑陶,但亦多系碎片,惟有一玉刀(实为玉璋——引者注),形状特别,并有二尺以上的大石璧,其时代则在石铜之交,已引起我的好奇心,但无他物为证而罢。

今年四月余到成都,在忠烈祠街古董商店中购到兵器一二,其花纹为手与心,但只有一二件,亦未引起余注意。六月余第二次到成都,又购到数件(见图四十七),始注意到这种特异的形状及花纹……(59)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年第3卷第4期,第1页。

由卫聚贤的自述可知,他对巴蜀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的石器、陶器之形制和纹饰保持关注,重视的是其与黄河流域相同的文化因素,以此确立古蜀文化的年代甚古。不过,他更好奇于不同于中原文化的古器物,如扇面石器、玉璋、石玉璧、手心纹铜兵器等。在他看来,后者属于古代巴蜀文化特有的文化因素,据此可以分析古代巴蜀的文化内涵。在《巴蜀文化》(1942)一文中,他特别重视对“巴蜀文化之异”一类器物作分析,并结合多学科知识进行综合论证,以小见大地推论古代巴蜀文化的年代、内涵和古文化地位等问题。以下略作总结,并分例加以论述。

1.由白马寺出土异形青铜兵器论古蜀与中原文化之关系

卫聚贤认为,古代的兵器名称,最早可追溯的文献是《尚书·顾命》:“二人雀弁执惠,立于毕门之内。四人綦弁,执戈上刃夹两阶戺。一人冕执刘,立于东堂。一人冕执钺,立于西堂。一人冕执戣,立于东垂。一人冕执瞿,立于西垂。一人冕执锐,立于侧阶。”(60)孔安国传、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0页。不过,历来注疏家对于《顾命》里提到的“惠”、“戈上刃”、“刘”、“钺”、“戣”、“瞿”、“锐”均不能合理解释,卫聚贤认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古兵器在中原地区少有发现。根据卫氏的分析,这些古兵器均与成都白马寺出土的兵器形制特征相合,他还将白马寺的异形青铜兵器按照功能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直击兵器,包括戣、锐、矛、剑、刘;第二类为横刺兵器,包括戈、瞿、戟;第三类为勾击兵器,包括斤(钺)。这一分析,说明成都白马寺所出异形青铜兵器在形制命名上与《尚书·顾命》记载的古兵器名称相合,又因《顾命》记载的古兵器时代约在西周早期以前,进而推论至迟于西周早期古蜀文化已有同于周文化的部分。这一文化近同的现象是如何发生的呢?卫聚贤选择从异于中原文化的石钺入手,认为白马寺所出青铜钺的形制,实导源于新石器时代江浙吴越文化区的石钺,石钺演进为青铜钺,在青铜时代有将铜钺头部做空,以曲木柄插入空头中成为斤,白马寺出土的为铜斤。(61)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48-51页。按照卫氏的论证,青铜钺起源于南方地区,后传播于中原,其传播路径可印证于古代南方兴起的长柄兵器群,自四川沿江而下,经江浙沿海北上传入中原,为殷人所保留(62)卫聚贤认为,白马寺出土的青铜兵器中的戈、矛、钺都属于长柄兵器,长柄兵器以古代南方苗民祖先蚩尤部族为惯用兵器,后来这一风习自四川沿江而下,经江浙沿海北上传入中原,为殷人所保留;而青铜钺正是沿着这一文化传播路径流入中原的。参见: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51页。。总之,卫聚贤先通过论证白马寺兵器形制命名上同于《尚书·顾命》古制,从而确立古蜀文化不晚于西周早期,再通过分析异于中原文化的青铜钺去论证早期古蜀文化如何与中原文化发生关系的问题。

2.由巴蜀异形青铜器纹饰论古蜀的独特文化内涵

卫聚贤在《巴蜀文化》一文中详细列举了白马寺青铜兵器上的花纹,包括手与心纹、龙纹、人纹、饕餮纹、蛇蛙鱼花纹。这些纹饰,大多属于当时巴蜀地区特有的现象,常常因为与中原文化差异巨大而无法解释,向被学者视为伪作。这些巴蜀所特有的纹饰,正属于卫氏极力关注的“蜀人文化之异”的范畴,他并未因其难释而统归为作伪,反而颇费工夫地联系文献、考古和民俗诸多知识对这些纹饰的文化内涵进行阐释。分而言之,卫聚贤认为兵器上的手与心纹在中原未曾出现,仅为巴蜀地区特有,再从会意的角度将其解释为:不必以心欲达其目的,以手掷出则中,取得心应手的意思。此外,他将手臂上的花纹看作是文身,为古蜀人雕题,引证吴越文化也有雕题文身,二者同俗。卫聚贤将白马寺兵器上龙纹分为飞龙、乘龙、操蛇三类。引人注意的是白马寺兵器上的飞龙(背上有翼)。卫氏除引证《周易·乾卦》爻辞外,还举出近时长沙出土战国晚期楚铜鼎上也有飞龙(背上有翼)的新材料,以此证明这一纹饰出现的年代范围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对于白马寺兵器上的人纹,卫氏分为持矛人、椎髻人、带(戴)三齿帽人。其对于椎髻人和三齿帽人的解说,分别采借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及西康罗罗(彝族)的“英雄结”和长沙出土的楚漆器上的人物形象(人头戴三齿帽)等材料,从而论证巴蜀与西南夷、荆楚同俗(63)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52-54页。。

3.由巴蜀青铜器特异花纹论古代巴蜀文字的问题

1937年12月,《华西学报》第5期发表了赵世忠的《记錞于》,此文后经林名均介绍给卫聚贤,以帮助卫氏补充完善《巴蜀文化》一文的考古资料。《记錞于》一文的材料是20世纪30年代在今重庆万县考古出土的錞于,錞于上有形制特异的花纹,其中一些近似文字(64)赵世忠《记錞于》,《华西学报》1937年第5期,第1-2页;《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1年第3卷第4期,第33-34页。。后来,卫聚贤将这批材料与白马寺出土的青铜兵器上的花纹联系起来,发现二者在花纹上有不少近似之处,进而主张这些巴蜀地区出土青铜器上的纹饰和近似文字都应属于巴蜀特有的花纹和文字(65)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61-64页。。为此,他引用《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冉駹夷的“王侯颇知文书”及《华阳国志·南中志》的“今南人言论,虽学者亦半引夷经”的记载,指出这些“文书”、“夷经”就属于古代西南夷自有的文字作品。根据錞于和白马寺异形青铜器上的文字符号都大异于汉字的情况,他进一步指出西南夷的这些文字作品反映了其与汉字完全不同的书写系统,如现在罗罗摩些人(彝族)的文字也与汉字不同(66)卫聚贤《巴蜀文化》,《说文月刊·巴蜀文化专号》1942年第3卷第7期,第64页。。据此,他指出古代巴蜀人同属西南夷,文化发展程度远高于苗民,因此,巴蜀自来就有文字,并不是秦灭巴蜀后巴蜀仿效汉字造出的文字。从卫聚贤的论证中不难发现,他广泛采借西南少数民族古代与现代的文字知识,并用此与汉字的差异去论证古代巴蜀文字问题。

四 结语

回顾20世纪30-40年代“巴蜀文化”研究的学术史,不难发现早期研究的重要目标是重建一个科学而体系化的“巴蜀文化”。郑、卫二氏根据各自学问所长,在具体重建“巴蜀文化”的过程中创造了不同的学术研究理路。郑德坤以“亚欧大陆文化交流网络”为线索,从广域的世界史视野出发,结合域内外古文化和本土有限的历史记载,完善了巴蜀文化的演进脉络;卫聚贤则以“古蜀人文化之异”为视角,将巴蜀地区考古发现的具有特色内涵的古器物与民族学、民俗学和历史学材料密切结合,通过与中原文化、南方文化的比较研究,较为全面地构建起古代巴蜀文化的内涵。在郑、卫二氏的共同努力下,古代巴蜀的纵向脉络与横向内涵都获得了全新的研究视野。大约同时,其他学者也在当时仅有的新材料和新发现基础上持续跟进对巴蜀文化的研究。这些研究不仅改变了学界对先秦时期巴蜀地区无可信历史文化的认知,还真正推动了巴蜀文化这一地方性学问的新学转型。

毋庸讳言,郑氏以考古学文化为主线,结合历史学方面的材料,在中外文化交流与比较的视野下构拟出的古代巴蜀文化演进脉络,显然是受当时考古学界普遍流行的“考古编史”倾向的影响。为了完成对古代四川蜀国历史的重建,郑先生不惜对广汉文化的年代做出主观改移、对大石文化与广汉文化关系做嫁接论证的处理,诸如此类的论证导致郑氏之论难免显露出牵强之处。由此来看,郑氏所构拟的古代四川文化演进脉络及内涵都还只是一个初步架构,但不可否认的是,郑氏这样的努力,至少使原来对古代四川没有文化的偏失认识得到极大的纠正。

卫氏以考古器物所体现出的“蜀人文化之异”现象为视角,结合巴蜀地区的考古器物、民族、民俗以及巴蜀史料等多方面证据,论述了巴蜀文化的年代、文化内涵及文化地位等问题。毋庸置疑,以现在的学术规范来看,卫聚贤所做的许多考证都有欠妥当,很多举证显得随意附会,故而其许多结论现在看来多是疏阔无据。但是,在80多年前“巴蜀文化”研究尚处于疑信两可的阶段,全方位的考古工作和系统的民族调查工作亦系阙如,考古学与民族学乃至古史学界的科学研究方法也处于草创时期,这些时代局限必然造成卫聚贤不可能提供在今天被视为更科学、更信服的那些材料和研究方法。不过,在有限的材料和有限的理论方法支持下,卫聚贤较为灵活地运用这些有限知识去论证古代巴蜀文化,亦不失为巴蜀文化研究作出了筚路蓝缕的贡献。

从学术史角度来说,今天的巴蜀文化学术概念及其研究无疑是对20世纪30-40年代古代巴蜀研究理路的继承和发展。在今天人言言殊、各说各话的热烈讨论中,早期先贤融汇创新的气度似乎有所湮没。追本溯源,“巴蜀文化”概念自提出之始,就不是单一学科讨论的对象。为了更好发扬先辈们在巴蜀文化研究上的学理贡献,继以巴蜀地区的新发现和新材料为重心,秉持多学科融合共进的研究理路,仍然是今后推动巴蜀文化研究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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