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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视域下苏州市共享农庄建设研究

2023-02-26方蕾

江苏农业科学 2023年24期

方蕾

摘要: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产业兴旺的基础地位和生活富裕的本质要求,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政策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共享农庄作为农业和民宿相结合为共享特征的新业态在全国各地相继出现。苏州的共享农庄建设经过4年的实践探索,积累了重要的经验。本研究以共享经济理论为基础,以苏州市共享农庄建设为研究对象,探究共享农庄发展的理论依据及“三农”资源的共享共富机理;站位共同富裕视野,总结提炼苏州市共享农庄建设的经验做法,探寻共享农庄新业态中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为全国其他地区发展共享农庄,实现共同富裕提供范式。通过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和访谈法等主要研究方法,界定共享农庄的具体内涵和以共享实现“共富”的核心要义,选取苏州市共享农庄建设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实地调查苏州市共享农庄建设发展的相关数据,走访苏州市及其区县相关负责人,从而得出共享农庄建设的现实必要性、共富机理和创新路径。苏州市共享农庄建设过程中,坚持规划先行、政策扶持、供需适配、融合增收、联营共建,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最终目的路径选择对于各地推动城乡共同富裕,促进乡村振兴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共享农庄;共富机理;联营共建;融合增收

中图分类号:F3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1302(2023)24-0234-05

党的二十大指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1];党的十九大提出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突出了产业振兴是基石,农民富裕是目的战略定位。而早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就提出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等要求。在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一系列政策的引导下,海南省率先在我国提出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思路,推进海南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设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2]。2018年,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将南京市列为试点城市,直接催生了江苏共享农庄“共享农场”项目的早期探索。

在乡村振兴和共享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共享农庄整合乡村闲散资源,变资源为资产,对促进农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江苏省内外共享农庄建设与发展的现状仍然存在着颇多问题。比如:盲目发展导致同质化严重,管理水平不高经营效益低下,农民处于弱势其利益得不到保障,一产三产孤岛式发展融合度不够,以共享实现“共富”的发展路径、潜力挖掘不充分等。

国内对共享经济、共享农庄研究起步较晚,许多学者主要对共享经济的内涵、特点、表现等方面有所研究,涉及共享农庄的研究相对较少。从2017年开始,国内学者陆续发表关于共享农庄的学术研究论文,有的学者主要研究地域特色核心景观要素、村落文脉、乡土气息的保护与利用[3]。有的侧重于经营模式的研究,例如,何泽荣在研究中提出职工+农场公司+外来资本+专业机构[4]的农庄共享模式。有的则是通过分析我国农村共享经济的发展历史、现实基础以及政策背景,提出共享经济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推进乡村振兴[5]的学术观点。但是这些研究往往只是从促进农村产业振兴、农业提质增效等方面探讨共享农庄的建设模式、运营机制、经营思路,而甚少从推动共同富裕的角度深入思考共享农庄的共富机理和建设路径。

2019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全市2019—2022年建设100个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意见的出台推动了市场、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向乡村集聚,苏州的共享农庄建设开始步入快车道,为如何借助共享经济的东风,坚守姓农、为农、强农、兴农的初衷,创新农村要素联合机制,培育和发展农村共享农庄新业态,解决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过程中的资金来源、村民参与、农民权益保障、以农为基、差异化发展、可持续性等突出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可借鉴、可复制的苏州经验。

因此,本研究以共享经济理论为基础,站位共同富裕视野,以苏州市共享农庄建设为研究对象,总结提炼苏州共享农庄建设中整合“三农”资源、搭建农民和投资方的利益连接平台、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的共享共富机理;探寻共享农庄新业态中共同富裕的苏州道路,为全国其他地区发展共享农庄,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一种新的范式。

1 什么是共享农庄

共享农庄的提出源自于共享经济理论的发展。1978年,美国教授首次提出了共享经济的概念,也称分享经济或协同经济,主要强调人们之间的协作配合、平等互惠。他们认为消费者可通过与他人联合或协作共同消费产品或服务;某个单位或个人可将自有的资源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取得使用权的分享者利用该闲散资源创造新的价值。这是一种基于使用权为交易对象的资源价值转移,是基于获取使用需求和经济利益动机的共享行为[6]。2013年,Bostman认为共享农庄经济是分享空间、技能、货品等未被完全利用资产形成的经济模型[7],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之上的使用权的暂时转移,是因互联网而发展起来的新型商业模式。

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共享农庄是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和共享经济发展在乡村地区产生的新业态[8]。以共享促进共富是共享农庄的核心要义,共享农庄正是“通过农民和投资者资源共享、利益共享,来推动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9]。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如何深入實施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摆在眼前的课题,共享农庄的建设与发展为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农村产业经营模式。

2 共同富裕视域下苏州共享农庄建设的必要性

从共同富裕的视角看,共享农庄由于其不改变产权归属的共享经济特点,较好地兼顾了集体与个体、资源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成为推动乡村共同富裕的重要的新型业态,是重振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是焕发农村活力、充分利用乡村农业文化资源的重要手段[10]。苏州共享农庄的发展壮大具有以下5个方面的必要性。

2.1 激活农村闲置资源的需要

快速城镇化的进程导致农村资源大量闲置。2021年,全国城镇化率已达到63%,江苏省城镇化率达73.2%,而苏州的城镇化率更是超过了80%,苏州农村出现了许多空巢村、空心村,大量的宅基地房屋空置,造成了包括闲置房在内的农村自然生态、乡村文化等资源的凋敝和浪费。在土地流转政策稳步推进,深化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共享农庄将成为盘活苏州农村闲置资源,提高农民收入,实现乡村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的新动能。

2.2 现代农业替代传统农业的需要

早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了四化同步,强调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这方面苏南尤其是苏州农村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但是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不断推进,苏州的现代农业要突破发展瓶颈,急需科技、人才和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迭代更新。原来的散户生产方式和小规模生产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发展要求,必须要有新的农业经营主体来促成农业提档升级,要通过优化农业的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解决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问题。显然,在共享经济理念下,政府、企业、农村合作社、农户等多主体参与打造共享农庄,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能有力推动苏州现代农业的发展,有效促进更大范围的农民增收。

2.3 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农村产业集群的需要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題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广大农民如何通过产业振兴实现生活富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仅靠农户单一的农产品生产销售很难达到致富农民的目标。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在“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部分提出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尤其提到了要“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以推进“农业+”融合发展为主要方向的共享农庄是苏州在示范园建设中形成的有效范式之一。通过产业链延长、价值链提升、供应链重组、利益链完善,打造农文旅多元产业集群,生产具有乡土文化和原产地特色的绿色农产品,深化农产品加工,发展农村服务业,有效培育苏州乡村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为促进共同富裕打好物质基础。

2.4 城镇居民回归自然的需要

工业革命在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带来了城镇人口的急剧膨胀,城镇居民整天生活在有限的“水泥森林”空间,心灵得不到农村自然风光的滋润,难于享受到农村自然新鲜的空气和阳光。长期压抑的心情迫切需要回归自然的释放,去品尝新鲜的农产品,沐浴农村自然的风光和乡土气息,感受独具魅力的乡土文化。正是城市消费者一处宅院、二亩良田(1亩=667 m2)、三餐自给、四季瓜果的田园梦想,催生了共享农庄的建设。作为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城市,苏州的城镇居民在这方面的需求尤为强烈。所有这些,使得发展农业+文化+旅游融合的乡村新业态成为满足苏州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共享农庄作为一种乡村旅游新业态,通过整合农趣活动和农事体验资源,为城镇居民提供田园康养、户外拓展、农事体验、度假休闲等多种功能的休闲产品,全面激活生态、农业资源的多元价值,实现政、企、农三方共享收益,互利共赢。

2.5 创新美丽乡村建设路径和形态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即使苏州的城镇化率已经如此之高,依然还有200多万乡村人口在广袤的农村承担着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的重任。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组公布的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苏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 79 537 元,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3 785元,二者之间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推进苏州的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放到乡村振兴的全局中去统筹考虑。共享农庄以现代化种植或养殖为依托,以绿色农业+乡村文化为载体,推动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同步发展。在能够开展共享农庄建设的地方,实际上就是美丽乡村建设、文明生态村建设有良好基础的地方[11]。所以说,共享农庄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本身就是紧密联系、有机融合的。这使之成为推动苏州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形式之一,也为促进苏州共同富裕提供了环境保障。

3 共享农庄新业态的“共富”机理

共享农庄作为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一种新的业态,创新引入共享这把金钥匙,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让更多资源变资产、变资本、变资金,最终实现“富民为本”的价值追求。就其“共富机理”而言,具体可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3.1 土地流转收入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2014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立了家庭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可以流转的政策。因此,农户家庭可以通过土地经营权的租赁、入股、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将有效期内的承包地流转给经营者,实现农民到股民的身份转换,农户取得地租或者入股分红等经济收入。

3.2 闲置房屋自营、出租、入股收入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逐年提高,大量农民移居城市,农村闲置房屋越来越多,如果不能将其利用,一则这些房屋年久失修,逐步失去其使用价值,二则农民几代人累积的农村资产白白浪费。因此,农民将自己宅基地上的闲置房屋通过自营农家乐、民宿等获得收入,或者将该闲置房屋出租给共享农庄经营者获取租金,再或是以房屋使用权入股,由企业或者农民合作社统一运作,在保底收益的基础上享受分红,这些多样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得农房变客房,农民能够充分分享农村产业发展带来的增值收益。

3.3 农产品溢价收入

由于共享农庄的技术、标准、管理相对统一,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农产品标准化程度、农业生产效率远高于传统单门独户的农业生产方式,共享农庄的优质绿色农产品普遍更受流动性游客的青睐,而且通过农产品认养、认种、订单预售等方式,部分农产品也从现货销售发展成期货销售,大大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使农民有了可预期的保底收入。同时,由于特殊的品牌效应和集聚效应,共享农庄农产品的出售价格往往比传统渠道高,如果采取现场体验式采摘等形式销售,效益甚至能增加1.5~2.0 倍,这就给农民带去了较好的溢价收入。此外,由于共享农庄的种养业一般都是规模化生产,生产成本低,营销能力强,能较好地实现农产品增产即增收的盈利期望。

3.4 农民的就地就业收入

共享农庄走的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利用当地农业生态、乡村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业是其突出的标志,推出的农家乐、科教活动、亲子活动、会议服务等项目,除了其项目本身能增加效益外,还能为农民创造就业岗位,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就近就业和充分就业,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充分体现资源与游客共享,利益与农户共享,资源充分利用,农民共同致富的共享经济优势。

4 苏州市共享农庄建设中的“共富”新路

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苏州市以先行先试的“吃螃蟹”勇气,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大力发展共享农庄新业态,走出了一条让农民不离土、不离乡,就能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的共同富裕新路。

4.1 规划先行,突出“致富农民”的目的

2019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關于加快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确定了2019—2022年4年发展100个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制定了《苏州市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建设指南》[12](以下简称《指南》),高标准确立市级共享农庄建设方向,突出以农为本的初衷,指明共同富裕的目的和联农带农的路径,强调共享农庄建设要凸显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农村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创业创新创意“三创并举”的建设框架[13]。《指南》从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功能定位、经营环境、服务管理、联农带农等6个方面,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农具、房屋资源、让最大多数的农民共享利益为出发点,提出要把共享农庄建设成为“保障农民参与、受益和满足市民消费需求的乡村产业综合体”。以吴中区共享农庄建设为例,仅2021年就累计开发利用闲置农房101栋(套)近3.4万m2,每年支付农房租金890万元(2022年吴中区农业农村局),富民增收取得明显成效。

4.2 政策扶持,打造“惠农富农”的品牌

为了提高创建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创建主体尽快补齐短板,苏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适当扶持的原则,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出台奖补政策。对成功申报共享农庄的各创建主体,由市级财政对新投入资金奖补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成功创建的苏州共享农庄还可优先享受财政贷款贴息支持、典型推荐、品牌打造、市场推介、展示宣传等政策支持。

为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精品村(园区、基地)和精品线路,打造“惠农富农”共享农庄品牌,形成特色亮、效果好、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富裕”典型样板,苏州市还专辟资金创建共享农庄区域公用品牌,统一LOGO创意设计和广告语征集,统一对外宣传,统一品牌打造。4年来,苏州共享农庄的创建主体保留村落乡野风貌,赓续农村传统人文,开发河蟹、稻米、茶叶、花卉、烧酒等特色产品,叠加核雕、金砖等工匠文化,逐步形成了一大批传承吴地农耕文化,富有江南文化韵味,特色鲜明、品牌知名、效益共鸣的共享农庄。以惠农富农的共享农庄品牌建设,激活乡村农文旅消费市场,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休闲农业提档升级,助力带动全域农民增收共富。

4.3 供需适配,打破城乡二元的壁垒

基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的方针,苏州共享农庄的建设基础就在于将闲置的农田、房屋、农机具、特色的美食、物产、民俗活动转化为共享资源,利用云端互联网打造共享平台,科学匹配各类要素。在农村闲置资源和城市田园梦想之间,构建供需适配的稳定连接。以销售为例,传统的农产品营销模式下,农业生产有时难免出现产品滞销、价格波动等情况。而共享农庄,则通过托管代种、认领认养、提前预售等方式,架构起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关联,由消费者决定生产环节的品种、数量、品质和流通环节的供货时间、供货形式,在稳定可预期的产销关系中,最大限度降低生产经营风险,避免资源浪费。

在苏州吴中区甪直镇湖浜村的共享农庄中,订单制的作用就显而易见。市民消费者通过农庄的公众号在网络上选择中意的地块,然后通过远程物联网实时手机视频派发工单,而农民受平台委托,认领相应任务,并领取消费者支付的相关费用。作为苏州市首批共享农庄之一,吴中区甪直镇瑶盛耕趣农乐园还依托互联网平台和物联网技术,借助现代物流、可视化生产等手段,突破空间限制。消费者不仅足不出户就能享用农乐园提供的绿色瓜果蔬菜,还可以通过手机实时监控农庄对农作物的施肥、浇水等管理过程,体验特色农耕文化。这一共享的过程,使城市的资金、人才等多种要素逆向流入农村,而农村的资源通过资产化、资本化的运作,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由于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逐渐形成了工农城乡均衡配置、互促互补、全面融合的双向繁荣关系,打破了城乡二元的壁垒,间接缩减了城乡差距。

4.4 以农为基,构建融合增收的模式

由于苏州市城镇化率非常高,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政府必须回答“地谁来种,以什么方式种,怎么种”和“如何实现农民增收”等问题。因此,苏州市在共享农庄建设定位上充分强调以农为本和姓农、兴农、强农的初衷,不仅对共享农庄建设主体的涉农性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而且强调“农业生产面积不低于100亩,单一的粮油生产面积不少于200亩”,其中农庄种养面积占总面积不少于50%、强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使用,要求具有较高的农业机械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应用水平;“餐饮、住宿、会议等服务性收入以外的农业一、二产业收入占比超过30%”。2019年为苏州市共享农庄建设启动年,首批认定的14家共享农庄(乡村民宿),总面积545.27 hm2,其中农业生产面积 390.13 hm2,建成涉农共享项目71个。

一个合格的苏州共享农庄,在以农业生产为切入方式的基础上,还要着力提升三产融合发展能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提质带来的增值收益。这方面,苏州的共享农庄坚持挖掘农业多种功能,持续推进“田园+”“生态+”“非遗+”等行动,推动农业与昆曲、文创、民俗、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一个业态丰富、产业集中、功能齐全的苏州共享农庄“融合增收”模式。吴中区东山吴侬共享农庄的做法就比较典型,810亩的农庄占地面积中农业产业面积高达800亩,将吴地美食、乡村民宿、农耕文化、科普体验等多种功能融入茶果特色产业,打造“茶果+民宿”的具有苏南水乡乡土风情的农村融合增收样板。即便是在疫情期间,以2021年一季度为例,苏州全市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就接待游客206万人次,总收入1.39亿元。其中农副产品销售2 934万元,民宿收入2 998万元,餐饮收入 4 796 万元。可见,通过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苏州共享农庄的农产品有了更好的销路,富余劳动力有了去处,直接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4.5 联营共建,探索共享共富的新路

苏州市强调共享农庄建设需要有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建立可操作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发展红利。比如《指南》明确需“带动农户10户以上,提供原住居民就业岗位超过5个以上,提供本镇居民就业岗位10个以上”;要求“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占比超过10%,农民合作社投入超过5%,原住农户投入超过5%,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联营共建”,充分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多元市场主体建设共享农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苏州市共享农庄的运营主体中像吴中区东山茶厂、碧螺春江南茶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吴江太湖雪桑蚕文化园这样的本地农业龙头企业就为数不少[14]。这些农业龙头企业,在提升全域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服务水平,引导市场、资本、人才、技术向乡村集聚,带动农民“共享共富”中持续注入了强劲的新动能。

吴中区东山吴侬共享农庄就是秉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联营共建理念,以吴侬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将512个原住户和4家农业企业连接在一起。在市场主体的联结带动下,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利润分成、劳动聘用等模式,把集体经济与农民紧密联系在一起,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民不再单打独斗,而是直接或间接参与建设与管理,围绕碧螺春茶做文章,发展食宿购一体模式,实现持续增收。本地就业的渠道多元多样,原住农民能充分享受产业增值收益,参与权和收益权得到保障。

截至2022年12月,苏州市共享农庄累计完成创建100家,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总面积40 685亩,休闲功能区总面积28 360亩,参与合作经营主体572个,带动当地农户数量8 534户,带动当地就业人员6 944人,全年接待游客达1 056万人次,年综合总收入达7.8亿元(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在共享农庄建设总面积、带动当地农户数量、带动当地就业人数、接待游客人次数、综合总收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提升。

苏州市的成功经验为江苏省的共享农庄探索提供了参考样板,为后续江苏省共享农庄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5]。通过4年的创建,苏州共享农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政府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牵头、村民参与,始终瞄准“致富农民”的目的,引导市场、资本、人才、技术向乡村集聚,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升级,为推进苏州城乡融合发展探索出一条规划先行、供需适配、以农为本、融合发展、联营共建的共同富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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