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风电企业税务风险识别及其防范研究

2023-02-25王欢

理财·市场版 2023年2期
关键词:专用发票财会人员优惠政策

王欢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全球变暖问题,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风能就是绿色能源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故而受到各国的青睐。我国第一个风电场建立于1986年,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风电场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到2003年已经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装机容量迅速增长,自2006年起,装机容量猛增,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推动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为按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措施为风电行业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当然,在税收政策方面也有一系列优惠措施,以保障其有序经营和规模扩充。既然有税收优惠必然会带来一定的涉税风险,将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找到并提出防范措施,对于风电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风电企业涉税方面的研究,大多数学者通过研究风电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和路径发现其在筹划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掌握不深刻,不能及时了解政策动态,此外,企业还缺乏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这些问题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涉税风险。只有少数学者单纯研究风电企业税务风险问题,但税种单一,并未包含风电企业所涉及的所有税种,故本文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出发,详细分析风电企业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并对企业如何控制税务风险提出应对措施。

风电企业涉税风险点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与开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常用手段,主要包括为自己虚开、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人虚开等情况。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正在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还未完全实现“信息管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仍然存在。然而,随着大数据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金税三期工程已经升级为金税四期工程,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加持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已无处遁形,这就要求企业按照发票管理办法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存有侥幸心理。风电企业作为资产密集型企业,每笔业务都有可能涉及上亿元的资金流动,故更应该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以及取得,避免违法开票。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掌握与运用

为减轻风电企业税负,鼓励企业扩大发展规模,国家就增值税这一税种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提到,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2021年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中提到,单机额定功率大于等于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机和变流器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除此之外,还有2019年开始试行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国家出台的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企业更好发展,这也就给企业的相关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财务人员需要熟悉这些优惠政策,并做到合理利用,从而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展。

二、企业所得税

(一)不征税收入的确认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收入总额。2021年11月16日,财政部中央预算公众平台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提到,此次共下达新能源补贴资金38.7亿元,其中风电15.5亿元。按照通知要求,这些补贴资金将拨付至电网企业以及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风电企业所获取的新能源补贴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对纳税人因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税收优惠政策所得到的退税款也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企业财务人员未能全面掌握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不征税收入界定不清,那么企业可能存在少缴税款的风险。

(二)税前折旧费用的扣除

风电企业是资产密集型企业,其开发的单个风电项目至少需要上亿元的资金投入,故风电企业的折旧费用占总成本费用的比重很大,企业折旧方式的选择对于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缴纳有着重大影响。由于风电企业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所以在折旧方式的选择上可以进行筹划,选择在免税期间减少折旧费用增加利润的折旧方式,以达到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在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方面,企业所得税法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是否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但必须注意到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折旧方式的正确选择可以大大增加企业的税前扣除费用,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降低企业所得税。

(三)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

作为新能源行业的风电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且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当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且应在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年度的发展情况,从而判断该企业能否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相关工作人员需按时填写,避免因工作疏漏而影响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除此之外,若风电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計算该项目的经营所得时应注意与项目无关的经营收入不得并入投资所得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注意经营所得是否满足“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同时也应注意企业是否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期。

(四)第一笔收入的确认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保证企业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取得,企业需做合理的规划。如果企业第一笔经营收入是在当年年末取得,则企业当年就进入“三免三减半”的第一年免税期,这就需要企业权衡当年取得的经营收入是否能超过由此带来的损失,如若不能,则可以考虑将企业的经营活动推迟到次年年初。由此,企业便可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但是,若企业对“三免三减半”的政策掌握不清、筹划不当,将本该在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当年开具的发票推迟到第二年开具可能会面临涉税风险。

三、其他相关税种

(一)房产税

在房产税方面,风电企业主要存在利用减免税的特殊规定而少缴纳税款的风险。由于风电场一般建在风力资源充足的山区和海边,故与风电场一起建设的办公室、食堂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这种临时性房屋,建筑企业选择交还或转让给建设单位的,在建设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法纳税。若企业不熟悉税收政策,则可能面临少缴纳税款的风险。

(二)印花税

印花税是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税贴花,且只在征税范围内按列举的合同贴花,对于风电企业来说,发电厂和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需要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不征印花税,故企业需要将征税合同与不征税合同明确区分开,避免多纳税或少纳税的风险。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金额不确定的合同,在订立时需按定额5元计税贴花。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其明确的征税范围,凡在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均需要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由于风电企业的特殊性,各地税务机关对其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新疆税务机关规定除对风电机组和风力发电厂办公、生活、生产维护用房占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外,其他风电厂保护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故风电企业需要及时关注风电场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规定,否则可能存在少缴税的风险。

防范税务风险的措施

一、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在规避涉税风险时,最重要的是完善自身内部控制制度,当然就必须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帮助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在涉税风险评估方面,企业降低涉税风险的措施簡单来说可以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企业可以从内部入手,认识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点,在做决策的过程中主动避开风险,做到事前筹划,守法纳税;另一方面,企业在外部客户的选择上应注意避开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选择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从而可以避免收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情形,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

二、培养复合型财会人才

在大数据不断发展的时代,企业的财会人员更应该注重财会、税法、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熟悉税法的最新规定,掌握企业可以享受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并且要和税务机关加强交流沟通,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态,办理业务的流程。除此之外,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财会人员也要注意相关的政策条件,比如按时填报企业上年度发展情况,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认定。在高素质财会人才培养方面,企业可以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开展专题讲座,帮助财会人员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动态,避免企业少缴纳税款的风险以及未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三、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帮助

由于税收有极强的专业性、及时性和繁杂性,企业财会人员往往很难关注到细节性的税收政策,从而难以辨别企业是否适用,而且企业财会人员常常忙于日常业务很难将大部分时间用于涉税知识的更新。故在企业财会人员难以兼顾办理日常业务和掌握涉税知识的情况下可以寻求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帮助,如聘请税务顾问和税务代理,让这些专业人员定期对企业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风险评估,规避企业涉税风险。在合理利用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帮助企业健康发展。(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猜你喜欢

专用发票财会人员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实证研究
“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几点思考
发力提高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对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优惠政策的思考
各城市具体优惠政策
对高校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思考
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研究
“营改增”纳税人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承担哪些风险
纳税人取得虚开专用发票行为及其处理*
民营中小企业财会人员流失原因及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