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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研究

2023-01-21黄昌武

新农民 2022年34期
关键词:农产品监管生产

黄昌武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阿市苗族彝族乡农业服务中心,贵州 毕节 551708)

“十四五”时期是建设新农村、加快乡村振兴的重要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国务院根据《“十四五”推进农村现代化规划》总体要求制定了《“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计划中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的现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指导思路、工作规则和目标,更加明晰了“十四五”期间现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中的各项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与落实标准,为发展现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水平、全方位推进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乡村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石。

1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从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在基层现代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建设中,全国86%地市、71%县市、97%乡村设立了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机构,监管人员5万余名。农业农村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推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试验监测系统工程建设计划,我国初步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系统,改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设施,为农产品的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积极落实“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政策,根据当地的具体实际情况,采取了针对性的有效地解决措施,并取得了成效。

首先,各乡镇都普遍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机构,例如区域内或是跨区在技术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牌或是有的乡镇自发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察小组等,以协助监管站的工作。

其次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其内容基本上涵盖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例如针对产地进行的环境监管、投入品方面建立了准入管理制度、以及整个生产过程的监管和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监管等。

最后是为了保障监管部门的有效运行,建立了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设备设施的财政投入;政府利用劳动购买的方式加强了监管部门人员的福利措施;建立了完善的责任考核制度,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确保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 建立健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的意义

2.1 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职能完善

虽然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有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由于其在我国建立起步的时间较晚,经验尚且不足,因此在实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有待完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地区空有监管机构,但是监督管理工作并没有落在实地,甚至还处在筹备阶段还未对农产品品质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开展工作;其次是农产质量安全监管实行标准和规范在全国范围内还未得到统一,导致许多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进行;许多地方乡镇政府对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视度不够,没有纳入正式的财政支出项目中,导致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滞后;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组成人员年纪偏大,且很多都是其他部门的兼职,并不是专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加上政府相关部门对农产质量安全监管专业的培训工作没有到位,导致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足,能力与职能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无法落实好监管工作;部分监管部门设施不足,甚至没有独立的办公环境,导致监管人员兴致不高,许多监管工作无法很好地进行;部分乡镇监管部门农产品检测设备缺乏等。建立健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有助于改善以上种种现象。

2.2 有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源头进行把关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石和源头,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有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有助于现实农产品生产技术服务以及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开展。同时将农产品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纳入监管体系,才能让技术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进行技术层面研究与交流,更有利于开展对基层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科学生产,从源头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把关。

2.3 有利于构建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和农业的不断发展,逐渐对农业的生产规模、产业化结构、机械设备以及生产标准有了很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人口老年化严重,年轻劳动力不足,计划经济体制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服务功能趋于弱化,这就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基础农业生产科技队伍为基础农业生产提供公益性服务。加强乡镇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站中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监管职能,也将放大其公益性职能,增加职能领域范围,让乡镇农技得以更好、更快地推广,促进构建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3 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

3.1 完善法律体系

许多发达都制定得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以进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监督,并且其法规内容极为详细且全面,贯穿农产品生产全过程,例如美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中,已经拟定了7部相关的主要法律文件,以及35部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等,涉及范围广且内容精确详细,贯穿整个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另外,美国联邦政府治下的各州和地方政府之间,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进行完善和补充,虽然权力和级别上有差别,但是针对的是各个州政府的实际情况,具有良好的指导意义,操作上也更加便捷,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3.2 调动群众,全民参与农产品安全监管

首先,为保障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健康信息的知情权,美国颁布了《信息公开法》(FOIA),以法律的形式促进公众对联邦政府机构和下属州地方政府机构的信息获取来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信息公开法》是美国联邦政府食品信息公开和保障群众知情权最重要的法律。除此之外还有《行政程序法》《信息自由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其次,在各种法律文件的监管下,提高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的执行力度,通过长期的信息公开加强了政府监管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沟通,使得二者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政府监管机构职能的实行力度,防止权力滥用。再者,美国联邦政府组织公众,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与消费相关内容的培训,从意识上提高了公众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从而促进民众以更加专业的层面对政府监管工作进行督促。

3.3 强调风险分析和风险预警系统

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的确立以及完善,许多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点逐渐向风险的防范预警、监测和事故处理等方向转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扼杀在“摇篮中”。例如美国,针对全美国的农产品预警工作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以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为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的预警工作提供发依据和法律保障。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卫生与公共服务部下属疾病控制预防中心(CDC)、国家环境保护局(USEPA)等机构分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风险分析,再将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后得出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风险数值,以此来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

日本在颁布《食品安全应急响应基本纲要》后,以《基本纲要》为依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国监测预警体系,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的实施。除此之外,以日本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信息传递中心,通过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高效沟通,及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风险评估和预测,以此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

4 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研究

4.1 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

对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要制定相应的标准,还要不断扩大各种动植物、水产的生产规模建设,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在部分重点区域进行标准化生产实施示范。

4.2 实施全链条管理

首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部门要加强对投入品、土地环境以及重金属和土壤破坏现象的监管,并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其次强化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第三,承诺对各项指标达标的企业给予上市,以此来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自我检查和自我审视;全面进行农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过程中保证发现问题无死角,并对违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坚决做出严厉的惩罚;提升处置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安全性预警机制,从根源上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以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4.3 创新监管制度机制

4.3.1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试验基地

例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通过试验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再结合当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探索和创新。

4.3.2 推进信用监管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相关的信用管理措施,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和信用评价标准等,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与企业和个人信用挂钩。同时,相关部门要完善对农产品生产单位信用资料的收集管理,以及进行信息共享,促进各部门之间开展信用动态评价。

4.3.3 推进智慧监控

扩大利用新型科学技术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如利用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推动机器取代人力,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效率,减少工作误差,构建互联网智慧监管新模式。

4.3.4 推进追溯管理

建立完善对农产品产地的追溯体系,内容应包含产前、产中、产后以及农产品交易市场中消费的环节等。同时要充分发挥宏观调节、市场经济以及企业本身的作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试行基地。最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多方面的资源信息以及相关经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信息平台功能的创新与优化,整合出适合的模式。同时要加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进行信息共享,以便确立统一的标准。

4.3.5 构建农产品“三品以标”新机制

对“三品一标”的农产品承进行特殊标记和合格证等举措。以促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机制。

4.4 强化支撑保障

4.4.1 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相关部门要结合区域内实际的情况,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加快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同时各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能目标,有计划地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4.4.2 强化责任落实

相关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立足实际,抓落实见成效、抓履职强担当、抓班子带队伍,坚持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到哪里;上级要拧紧精准有效的责任链条,层层压紧压实各部门的责任;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做到严惩不贷;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引导其诚信守法。

4.4.3 强化实施评估

可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纳入效考核范围,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项目进行评估,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施的激励惩戒制度。农业农村部要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4.5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且管理较为复杂,因此,在制定相应的监管体制时,要将各部门的职能、权力进行详细明确的分工,并且要及时进行公示。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以防各部门责任互相推诿等现象。最后要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综合素养,以更好地完成监管工作。

5 结论

基层农产品是人类生活重要的物质基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系着人体着健康状况,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的监管力度,以减少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负面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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