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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终端开展反窃电运用

2023-01-20冯洁雅

今日自动化 2022年10期
关键词:用电计量变压器

冯洁雅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东广州 510900)

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科技快速进步,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及质量,丰富了人们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加大了对电能资源的需求。在此形势下,我国电力行业蓬勃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电力行业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并关系着国计民生,电力行业及其企业高质量发展,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速,为国民生活改善提质。但是在此过程中,电力行业及其企业需要面临“偷窃电”问题,部分用电主体为减少电费,私改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终端,在谋取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损害了行业及国家利益,甚至产生了上百亿元的损失。由此,应从法律、技术等层面分析防窃电方法,正确发挥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终端的作用,保障我国电力资源,促进电力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1 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终端定义

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终端采用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芯片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等科学技术,实现数据的计量、存储、整合、分类、传输等相关功能,提供遥控信号的监测计量与控制。终端采用的是通信模块设计,通过通信设计,GSM/GPRS、CDMA 通信模块等可以实现热插拔配置。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终端的WERTU-200是电力需求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配套终端产品。结合电力负荷管理,配网变压器可以实现对负荷的监测和计量,实现自动抄表、计量设置监测、有效防窃电,对各种负荷闭环进行有效控制。

2 配电网反窃电技术研究的意义及常见窃电方法

2.1 配电网反窃电技术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各行各业对于电力的使用量不断增加,这就对电力系统的配电网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配电网中存在的窃电行为,应制定并应用具有针对性的反窃电措施。窃电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我国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起到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通过对反窃电科学技术的应用,对窃电行为进行严厉的追查和处罚,是当前电力企业工作的重点。目前,在市场中存在很多的反窃电产品,帮助电力企业进行反窃电追踪、防窃电等。但是在反窃电产品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足,反窃电产品的实时监控能力不足,不能精准及时地追算损失和被窃电的电量。基于此,加强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终端反窃电技术的研究,对反窃电工作的深入开展有着促进作用,对社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提升可起到推动作用。

2.2 常见的窃电方法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窃电行为包括: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伪造或擅自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在电力系统中配电网的窃电方法有很多。如欠流窃电,其主要就是窃电分子通过改变计量电流回路正确接线,导致计量回路电流发生回路故障,使得电能表的计量电流减少,有的甚至为零。在进行窃电实施过程中,欠压法窃电是非常常见的窃电手法,即利用电流回路开路窃电,如,让熔丝管的熔丝断裂、电压回路导线线芯断裂等。其他的窃电方法还有通过改变电流互感器变比、短接电流回路、电流计量回路等进行窃电。

在窃电行为中,比较常用的窃电手法还有扩差法,扩差法就是通过对电表私拆进行窃电的方法。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就是通过改变电表的内部结构性能,运用机械设备以及大电流将电表损坏,人为地对电表进行安装条件的改变。

3 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终端反窃电发展现状

目前,随着我国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电力系统中配网变压器反窃电技术的发展正在逐渐开展,主要针对窃电方法进行有效应对。在进行反窃电行动中,有的选择安装反窃电电能装置,组合式高压计量箱、多功能网络表计量装置等的应用,可以有效帮助解决窃电问题。定期对变压器进行检测,也可以有效帮助解决窃电问题。随着科技水平不断进步,反窃电技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目前窃电方法在不断变化,若未能主动研究窃电行为并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再加上反窃电技术应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时效性低、可靠性不足等,由此提高了防窃电难度,无法保护我国电能资源。

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终端反窃电工作开展较困难,我国各项法律法规对于反窃电行为,存在理论化、原则化等问题,不能有效实践与严格控制。

(1)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未能正确认识与深入掌握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对于出现的窃电行为很难进行证据的收集。在对窃电问题进行处理时,窃电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相对比其他违法行为其法律法规的处罚相对较轻,没有办法同盗窃财物等犯罪行为相比,这就导致相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不严的情况,窃电者并没有对窃电属于犯罪行为有清晰的认知。

(2)在对窃电行为进行查处时,存在供电公司人员对窃电行为的法律意识、观念不足,对存在的问题不够重视,没有重视执行程序的法律性和合法性,直接导致因检查和处理程序不合法,不符合规定,以及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引起供电纠纷。

(3)在反窃电工作过程中,反窃电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技术装备不强,没有很好的技术装备很难对窃电行为进行追查。工作人员在处理窃电的过程中,手中虽有明确的证据,但窃电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统计存在一定难度,这就给反窃电工作造成相当大的难度。

(4)供电企业在进行电力销售时,需要对客户电表进行抄录、对用户进行收费,用户出现任何问题都要随时进行相关服务,只有做到这些,用电用户数量才会迅速增长。在城市老旧小区内,其总表计量情况、相互监督情况、管控机制等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用电检查的相关工作人员的配置没有增加,导致在记录过程中极容易出现问题,这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同时对窃电管理的难度也不断加大。

(5)由于电能的特殊性质,窃电量可以混在线损电量中,导致具体电量数据的反应不够明确,在用电表面上就能对窃电行为进行很好的掩盖,无法引起相关管理者的重视。

4 窃电行为及其处理

4.1 窃电行为

根据我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窃电行为主要有: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私自接线用电的窃电行为。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窃电行为。

(3)伪造或擅自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的窃电行为。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的窃电行为。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的窃电行为。

(6)采用其它方法进行窃电。

4.2 对窃电行为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人员,应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电力法规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停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的或情节严重的,供电部门应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教唆他人窃电,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电能,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电力管理部门或供电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国务院颁布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颁发的《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供电企业进行用电检查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

凡违反电力法规规定,进行窃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窃电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并到电力部门登记,交清有关费用,将予以从轻处罚或不予追究责任,否则一旦查实,将依法从重处罚。

4.3 供电企业对被窃电量和窃电金额计算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kVA 视同kW)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kVA 视同kW)乘以窃用时间计算确定。

(3)窃电时间无法确定的,窃电日数至少以180 d 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 h 计算,照明用户按6h 计算。

5 反窃电的措施

(1)及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目前,对反窃电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进行宣传,窃电行为是危害和应该接受的处罚没有宣传到位。很多用户对窃电行为的违法行为、窃电应该受到的惩罚等了解相对较少,一些相关部门对于窃电行为认识程度不够深刻,导致窃电者侥幸心理强,窃电者得以逍遥法外。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加大窃电行为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工业企业进行教育,做到合法用电。

(2)供电企业要定期开展企业职工对窃电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完善用电营销的监督管理。要对电力企业的职工进行窃电行为的教育,完善用电营销的监督管理制度。供电企业的员工是供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保护者,但是在企业中存在个别员工与用户合伙进行窃电,这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对员工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还必须在法律上进行严厉追究。正是因为供电企业员工对窃电行为不重视,才会出现这类情况。基于此,必须要加强对用电营销员工的法律教育和工作责任的教育,提高供电企业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供电企业要加大电力营销的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保障供电企业的经济发展,使得每个环节都能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

(3)相关管理单位要加大对窃电行为的监管力度。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窃电行为和技术手段不断增加,导致窃电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就是相关法律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不够。目前,大部分的供电企业在进行反窃电时只是抓窃电者,在窃电者被抓后让其对窃取的用电进行补缴费用和收取违法使用的电费,在此过程中忽律法律存在的意义和作用。供电企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和法律处罚的作用,有效发挥法律的监管作用,运用法律的强制力,严厉打击和惩罚窃电者的窃电行为,坚决维护供电企业和工业用户的合法权益。

(4)供电企业以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窃电行为带来的危害和影响。供电企业和相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窃电行为给人们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和影响,窃电行为严重损害供电企业和工业用户的利益。尤其供电企业必须深刻认识到窃电行为对于企业的危害,有效利用反窃电技术,加强反窃电工作的开展,有效保障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建立高素质具有一定执法权限的专业反窃电行为队伍,增强工业用电自我保护能力。始终保持高效廉洁、高度责任感的反窃电行为队伍,其主要是为防止窃电行为威胁到社会的经济发展。

6 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对于用电需求不断加大,电力系统中窃电行为已经成为越来越严重的问题。配网变压器监测计量终端反窃电工作中提出的相应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窃电行为的存在,电力系统在进行反窃电工作中,要用科学的技术手段作为支撑,结合实际窃电情况建立反窃电系统,有效解决实际的窃电问题,保障我国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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