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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人治村、熟人社会与农村相对贫困治理
——基于PSM反事实估计和MA中介效应检验

2023-01-17董保民崔要奎

管理学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熟人村庄变量

王 飞,董保民,崔要奎

(1.河南大学 经济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2.北京大学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所,中国·北京 100871)

一、引 言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乡村振兴作为纾解“三农问题”政策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也引起各方重视。要实现新农村建设的远景发展目标,加快推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是重中之重。乡村治理,关键在人。乡村能人作为落实农村基层各项政策的组织者、实施方,始终是农村基层治理中最核心、最活跃的一环。乡村能人凭借自身资本优势整合多方资源,促进政府各项惠农政策落地,带动村庄发展,为“能人治村”的形成营造了声势,一度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话题,借此改变村庄治理能力孱弱、贫困治理形式化的局面。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税费改革以来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试图靠“外发促内生”、资源反哺的乡村治理模式并没有产生实质性效用,“不出事”的行政逻辑、“争资跑项”的权力寻租、弱势群体的消极参与共同形塑了农村贫困治理的实践样态。村治能人过多强调个人利益的失范行为造成能人引领和贫困治理相结合的机制出现了明显偏差,农村贫困治理与能人治村的示范带动之间的分歧与张力,引发农村熟人社会的边缘弱势群体“贫困状态固化”、农村贫困治理内卷的学术争议。

我国农村贫困治理所面临的多元约束加大了贫困治理的难度。虽然官学两界对贫困治理的方式认定聚讼不已,但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提高贫困群体的生计维系依然是乡村治理政策设定的最终落脚点。对此,学界研究发现能人个体自利理性和乡村公共利益的冲突是造成当前乡村治理困境的关键所在,提出应充分发挥基于血缘、地缘形成的乡村熟人社会的“黏合剂”作用,利用熟人社会公共规范约束个体自利倾向,提高村内居民的参与意识、协作意识,“内生促外引”,形成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治理模式。这就需要我们厘清熟人社会内生作用机制和发展驱动力的形成机理,激活乡村社会内生发展动力,来缓解我国当前农村贫困治理的困境。

鉴于此,本文以熟人社会为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切入点,契合能人治村与农村内生秩序生成逻辑,在深入发掘能人治村“致富引领”的示范带动的同时,分析熟人社会公共规范制约能人膨胀的自利倾向、提高农村弱势群体福利水平的相关机制,寄望为“内生促外引”的乡村治理实践背后蕴藏的深层次机制提供理论增补,以便进一步在政策层面为农村相对贫困缓解、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制度设计的理论支持。

二、文献综述及研究假设

农村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而基层治理又绕不开乡村熟人社会,因此有必要在乡村熟人社会关系视角下去理解乡村基层治理。

目前的西方文献并没有乡村能人这一概念,而被频繁提及的是乡村精英。在布尔迪厄看来,国家权力在乡村领域的弱化为某些政治或经济领域的精英群体登上权力舞台提供了便利,借以进一步通过家庭网络、社会关系控制乡村政治议程、政策制定,借此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1]。而在国内,针对何谓村治能人这一问题学术界的看法并不一致。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者徐勇就开始对中国转型时期的农村社会能人治村问题进行研究,他认为所谓村治能人主要是指具备超凡社会协调能力、卓有成就的农村基层领导干部[2]。但学术界对能人近乎苛刻的人设界定并不认同。其中我国著名学者贺雪峰依据农村基层干部的品性和能力,将能人界定为有“一技之长”者和“特色经营头脑”者[3];卢福营等人提出,村治能人可由一个或者几个具有超强领导力的人构成,他们主导乡村基层运作,卢福营等并把村治能人划分为掌握着基层权力资源的体制内“权力精英”和与基层公共权力有着密切关系的体制外“经济精英”[4];罗琦等则根据对我国南方经济发达地区的考察,认为村治能人是基层组织中有能力、有才干的富人,并提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后村治能人特指由经济能人转变而来的村庄政治精英[5]。由此可见,村治能人是一种“多元精英村庄治理结构”,因“具有较高群众威信、能力强”而成为村庄治理的主体[6]。

(一)能人治村、公共治理与农村相对贫困

随着后税费时期国家治理转型的逐步深入,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多数场合开始由台前转向幕后,由此造成传统乡村的社会生态在市场化浪潮的冲击之下遭遇个体化病症,村庄公共性日渐式微,乡村治理也逐步暴露了缺乏有效治理机制的事实,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农村贫困问题和公共产品供给匮乏[7]。我国政府适时实施资源反哺农村的政策,试图将乡村建设纳入到国家现代化建设规划中来,这就为乡村能人进入乡村治理领域提供了空间和便利。研究人员发现:乡村能人凭借自身资本优势承接政府反哺资源,通过村庄动员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改变传统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培育农业产业,改善村内留守人口就业问题[8];乡村能人凭借自身信息资源优势识别农产品价格变动,通过村庄动员开展农业多样化生产、引领农业生产方式创新以推动村内弱势群体增收。此外,朱天义、高莉娟的研究发现,乡村能人通常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熟人社会的“族长”角色,凭借其个人权威而非权力来推动村庄动员,处理公共建设的村内纠纷,逐步完善公共基础、改善村内农业生产条件[9]。可见,乡村能人凭借其自身雄厚的个人资本、信息资源和较强的社会威信推动村内经营多样化、培育农业产业、改善农村农业生产条件以提高村庄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最终实现村庄治理的目标。

根据以上分析,提出本文理论假设

H1:能人村治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农村居民降低相对贫困发生。

我国学者尤琳通过研究,将国家治理理论嫁接到基层治理领域,提出基层治理能力包含了经济能力层面的汲取资源能力、经济发展能力以及公共治理领域的社会组织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四个方面[10]。而在乡村治理领域,不同的治理导向在面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权衡时会带来截然不同的效果。

大多数学者在研究村治能人的能力结构时偏好于经济发展能力、个人技术能力,因为无论创业偏向型抑或是技术偏向型人均能给村庄经济短期内带来直观的“政绩”发展效果,但上述两种村治能人类型并不涵盖或不专注于能人的道德品质[11]。私心过重、品行不端的村治能人出于理性算计便会争夺和操纵政府资源投入,极大削弱资源下乡的社会效益,形成固化的村庄利益分配结构,并衍化为村庄分利秩序,进一步强化能人在农村社会治理的主导地位,导致“能人治理”蜕变为“能人专制”现象[12]。周铁涛、张诚等发现,乡村能人在村庄公共权力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使得能人治村存在着天然的缺陷与不足,具体表现为个体偏好与集体偏好相背离,能人治村的约束机制缺失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和以权谋私,忽视甚至损害农村社会边缘群体的利益,造成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相对贫困治理难度加大,从而拉大农村内部居民收入差距,这势必与乡村公共治理领域谋求公平的国家逻辑背道而驰[13-14]。

党和政府适时推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即希望在对乡村公共基础、公共资源等进行合理配置的基础上,通过有效引导和积极帮扶激活乡村社会内生力量,实现农村基层与乡土社会联动共治,推动乡村产业发展[15]。由此可见,乡村公共治理是激活村庄内生动力、形塑村庄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是发展乡村产业的前置条件、基础性外部制约[16]。王思斌指出,乡村振兴,并非单纯的物化技术工程,背后暗含着一整套公共治理社会逻辑,无论是道路畅通、供水保障、生态环境优化、清洁能源建设、土地调整等基础建设性项目,抑或是土地流转、土地开发等经营发展性项目,都需要村庄土地作为支撑基础予以呈现,但也为乡村社会纠纷的发生、公共产品的匮乏埋下伏笔[17]。有研究认为,国家乡村治理政策实践的异化并非能人主导政策关联利益的博弈结果,而归根结底是缘之于低效的基层公共治理能力[18]。公共治理俨然成为乡村治理能力的试金石。贺雪峰、孙前路等人研究发现,与国家开展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意图不同,乡村社会尤其是留守群体更关注的是维持其低成本生计模式的“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以及乡村能人联合社会力量参与村庄公共建设的行为动机,这种偏差易激化潜在的社会矛盾,并以政治冷漠、钉子户、上访户等对抗形式展现出来,从形式上看这是乡村治理政策没有通过乡土社会普遍认同的方式得到执行,本质上则是羸弱的公共治理能力无从应对私利导向的个体行为逻辑[19-20]。故,有学者指出,能人治村出现实践偏差,失灵的村庄公共治理制度设计是客观原因,乡村社会公共规范失效是重要的社会根源。乡村公共治理通过调节乡村关系维护乡村秩序、维护乡村公正,提高社会认同,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缔造益贫性倾向的分配规则、保证村域集体性发展[21-23]。以社会关系网络为基础、公共利益为导向的乡村公共治理满足内生发展理论“社会认同”、“社会参与”和“地方资源整合及利用”三大要素[24]。公共治理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弱化村内居民“相对剥夺感”、提高村庄集体认同、凝聚村庄共识,化解乡村公共治理的集体行动困境,最终现实村庄公共福利水平的帕累托改进[25],同时有助于改变村内居民“原子化”形式的存在,形成多元参与利益分配的村庄共同体,提高村庄有效承接外部市场需求的能力,通过乡村内外资源整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深化农业产业对接城市需求,实现城乡产业融合,最终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26-27]。

根据以上分析,提出本文理论假设

H2:公共治理能力的提高有利于降低农村相对贫困。

(二)熟人社会与农村相对贫困治理

基层治理绕不开乡村熟人社会环境,在传统农耕文明时期,基于人情关系和社会公共规范而创造的社会关系网络,常被看作乡村社会维持内生秩序的重要保障。

20世纪40年代在对中国农村深入观察的基础上,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针对中国乡村社会运作特征提出“熟人社会”这一概念,随着社会变迁这一诠释依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即便是人口流动加速、传统社会规范日渐式微的今天,我国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传统熟人社会的内核基因。城镇化的推进、机械化生产的推广减少了农业生产集体性劳作,传统乡村社会以互助为纽带的联结随之瓦解,乡村社会日益原子化,农村居民愈来愈难以单独应对包括贫困在内的种种难题。乡村能人凭借雄厚的社会资本、丰富的市场经验和技能逐步在推动乡村治理、引领村民致富中树立个人权威。陈柏峰认为我国乡村社会存在着人情取向的乡土逻辑[28]。乡村能人基于利益驱动、政治激励和社会责任三重推动致富引领,形成陈柏峰所言的人情“亏欠”,人情亏欠积累越多,就愈有可能树立个人权威,带来魅力追随[29]。能人权威与传统社会的“族长威望”同样具有教化、规训功能,个体被要求遵守乡村共同体行为规范,形成具有同质惯习的社会群体。社会规范内化个体行为逻辑,会产生基于内在激励的利他行为,形成邻里互助和信任的社会氛围[30]。不过陈柏峰认为这种信任不同于西方社会的“信任”,它是基于血缘、亲缘、地缘社会关系构建的熟人义务性和安全感的信任,这也是乡村社会个体更愿意融入具有熟人关系的社会群体的原因。由此可见,随着乡村能人治村能力的提高,个人权威也会得到强化,人情机制、社会规范、舆论惩戒等熟人社会机制也能得以重塑。

根据以上分析,提出本文理论假设

H3:能人村治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强化熟人社会关系。

在布尔迪厄看来,拥有丰富的熟人社会关系意味着可以接触更广泛的资源、信息、技术等隐性资源,获得更多超过农业生产边界的收益[31];Elinor Ostrom进一步指出,在熟人社会环境下行动者双方可以通过培养互惠的合作机制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这对于社区弱势群体间接提高收入水平非常关键,同时社会公共规范能降低社会个体非合作博弈行为对公共性的腐蚀而提高组织效率,这也是乡村社会维持凝聚力的关键所在。而董磊明从公共规范的价值共享特征出发,指出基于熟人社会“面子观”的声誉评价机制能起到约束和规范村民行为的作用,有助于维护村庄共识[32]。马荟则认为受公共规范约束的村治能人对村庄内部公平治理需求回应愈积极就愈能凝聚村庄共识,从而遏制和规范村民尤其是村庄精英的功利倾向,重构蕴含扶危济困、互惠互利的乡村熟人社会,避免乡村社会滑向“陌生化”[33]。可见,熟人社会公共规范通过引导和控制个体行为可以提高参与协作意识、增进公共利益、改进社会公平、改变弱势群体贫困状态[34],因而从目前学界研究趋势来看,乡村治理转向公共治理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综上所述,熟人社会公共规范是解码能人治村与贫困减缓耦合的关键。在我国乡村治理的具体实践中,村庄治理是否有违扶危济困、守望互助的公平逻辑,有赖于乡村基层公共治理能力的提高,更有赖于村庄精英“道德失范”行为的遏制[23-24]。乡村社会公共治理通过缔造益贫性倾向的分配规则,保证了村治能人的道德性,维护了社会公正、提高社会认同,村治能人与乡村弱势群体之间的紧张关系方能在互惠规范的熟人社会背景下得以缓解,村内共识得以凝聚,村庄发展的内生动力得以激发,推动村庄内源式发展。进一步来讲,公共治理能力与熟人社会之间的互动也是乡村社会凝聚村内资源,迈出内源式发展的第一步。

提出假设:

H4:熟人社会是能人治村与农村相对贫困减缓关系间的中介因素。

三、数据、模型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及说明

课题调研小组同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遥感与地理系统研究所开展合作,始于2019年对我国中部地区6个农业县共计11个自然村进行实地调研,调查内容包含了家庭成员与收入来源情况、农业生产情况、乡村基层治理情况、熟人社会关系情况4个方面,与同类调查相比更加关注乡村熟人社会及阶层互动。该次田野数据调研按照多阶段、分层进行的方法抽取样本,总样本量达1320人,剔除关键数据缺失及信息存在逻辑矛盾的样本,最终获得村庄问卷共830份。其中,受调查村庄的基本特征如表1所示。

表1 受调查行政村基本特征

(二)模型、变量定义及说明

本文试图从能人治村的带动引领出发,探讨乡村场域居民相对贫困缓解的内源因素。本文构建基本模型设定如下:

上式中Rpovorty设定为因变量农村居民相对贫困指数,Gcapacity设定为村治能力,SRsociety设定为农村居民面临的熟人关系环境,是一个中介变量,Z设定为其他控制变量。

1.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农村居民相对贫困指数。从众多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来看,衡量农村相对贫困程度的指标大多采用农村贫困发生率,同时,我们还发现,经过4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贫困人口已经大大减少,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温饱问题业已得到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从整体性、普遍性贫困逐步向特定区域、特定人口贫困虽然转移,有鉴于此,研究农村贫困问题依然采用绝对贫困指标已经不合时宜。李博、邢成举认为农村相对贫困是指特定的农村弱势群体,贫困虽然其收入能满足进步生存性需求,但他们在农村中的弱势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在收入上沦为边缘群体[35-36]。本研究按照沈扬扬、李莹等人的研究,将相对贫困线设定为2018年全国农村人均收入的50%,并按照王维红的研究方法将受访农村居民相对贫困指数设定为相对贫困线与受访农村居民年收入的比值[37-39]。

2.自变量

本研究选取的自变量是能人治村能力。依据现有文献分析,村治能人是一种“多元精英村庄治理结构”,因而为了更综合地考察和评价能人治村的能力和效果,本研究在胡静、田雄、尤琳等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李敏提出的村庄治理能力指标进行优化,将能人村治能力评价指标细分为经济发展能力和公共治理能力两个维度,权重处理方法上依然采用熵值法来最终确定[40-42]。其中能人经济发展能力是指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直接参与或干预村庄经济发展,通过整合村内外资源,引导农业生产、调整生产结构,发展村庄经济、提供支农致富服务以实现增加农民收入、村内生计多样化的目标,而能人公共治理的乡土内涵是指以增进村庄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的乡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治理活动,例如对接政府反哺资源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村内公共服务的提供、村内公共秩序的维护等均属于这一范畴(见表2)[43]。

表2 能人治村能力评价体系及权重

3.中介变量

本文所采用的中介变量是熟人社会关系。乡村熟人社会是一个因地而异、涵盖内容十分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体系,很难使用单一指标来概括。为避免指标过于笼统,本研究依据陆益龙、赵雪雁、杜鹏、彭文慧等人的研究成果,从熟悉、信任、互动、归属感等维度设置7个相关问题,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构建一个相对综合的乡村熟人社会关系衡量指标[44-45](见表3)。表3的分析结果表明,样本KMO检验结果符合因子分析的要求,而Bartlett球状检验的P值为0.000,拒绝原假设。依据表4主成分降维分析结果,前三个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超过85%,依据主成分分析的分析原则可以作为衡量乡村熟人社会关系的主要因子,并进一步依据因子载荷得出衡量乡村熟人社会的一个综合指标。

表3 KMO检验及旋转后因子载荷结果

表4 因子分析结果

4.控制变量

本研究从受访者特征、家庭资源禀赋特征和社会资本禀赋特征三个层面共设置了10个控制变量,分别为:受访者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劳动力比重、家庭抚养比、人均耕地面积(亩)、大型农业机械拥有量(台)、特色农副产业以及县村距离、村庄规模、是否样本村等匹配变量。其中,受教育程度为小学=1,初中=2,高中=3;受访者家庭劳动力比重设定为家庭劳动力与家庭总人口之比;受访者家庭抚养比为家庭非劳动人口与劳动人口之比;特色农副产业方面,有=1,否=0;县村距离按表1设定,近郊村=1,中郊村=2,远郊村=3;村庄规模按表1设定,大型村庄=1,中型村庄=2,小型村庄=3。描述性统计见图1。

图1 变量描述性统计

(三)研究方法

1.PSM倾向得分匹配法

在经验研究中,OLS回归往往会由于选择性偏差和混合性偏差而出现估计结果存在偏误,因此,为解决两个变量之间实际因果关系的判断问题,最理想的检验方法就是需要采用倾向匹配得分法进行“反事实”估计,进而得到一致的估计结果。本研究解决这一匹配问题的思路是,通过比较样板村与非样板村居民相对贫困的差异性,得到能人治村对相对贫困影响的净效应。

在本研究中,受访村庄非样板村数量要远远大于样板村数量,故选择样板村庄作为处理组,非样板村庄作为控制组。根据倾向得分法的基本思想,将控制组的受访对象依据各特征“距离”最近的方法与处理组个体在倾向得分上完成匹配,令农村居民给定特征组合Zi,其发生相对贫困的概率为P(Zi),则有:

(2)式中,若样本属于样板村,则D=1,若样本属于非样板村,则D=0,样本发生相对贫困的概率可以通过Logit模型估计得到。

在本研究中,文章假定R1为处理组居民相对贫困程度指标,R0为控制组居民相对贫困程度指标。那么能人治村对农村居民相对贫困影响的因果影响,即平均处理效应ATT可以表示为:

2.MA中介效应分析法

中介效应分析法用于探索模型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和过程作用机制,相较于单独分析模型因变量和自变量相互关系的同类研究而言,能得出更丰富、更可信的研究结果。为了更好地检验能人治村、熟人社会关系和农村居民相对贫困之间的内在影响机制,本文依据温忠麟(2014)的研究方法在方程(1)的基础上添加两个方程,用来检验中介变量的影响效应。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PSM模型估计结果

1.PSM匹配效果分析

相比传统OLS回归分析而言,PSM倾向得分匹配方法的优势是通过限定协变量共同支撑和平衡假设,更好地剔除设定偏差和混杂因素对结果变量的影响,从而能更加凸显处理变量对结果变量影响的净效应。

为了检验本文假设H1,文章根据倾向评分匹配的基本思路,首先第一步涉及到匹配变量的遴选,本研究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及操作步骤,采用K近邻匹配(K设定为3)、半径(卡尺)匹配(卡尺范围设定为0.07)、核匹配等方法进行逐步回归,结合回归结果的显著性、拟合优度、偏误消减等指标对匹配变量进行科学筛选,并计算得出处理组和控制组的logit倾向得分值,以此作为下一步进行匹配的基础。同时,为避免匹配过程中大量样本丢失造成PSM估计效度过低,本研究还进行了共同支撑假设检验,确保处理组和控制组的PSM得分拥有较大的重叠范围。图2展示了本研究利用K近邻匹配法的匹配结果。

如图2所示,处理组匹配变量与控制组匹配变量多数观测值在以最邻近匹配方法的检验之下匹配质量较高,PSM倾向得分存在较大的重叠范围,满足了变量均值局部同质性的共同支撑假设检验。而图3则显示了K近邻匹配前后变量的误差消减情况,处理组匹配变量与控制组匹配变量在匹配后均值差异较小,标准化偏差均在10%的要求范围内,表明观测值匹配效果较好。

图2 共同支撑假设检验

图3 匹配前后变量的误差消减

2.平衡性检验分析

经过倾向得分匹配的可靠程度不仅取决于观测值的匹配效果,还要进一步观察匹配变量是否存在显著系统性差异。为了保证PSM匹配结果具有一定的可靠性,本文对匹配变量进行了平衡性检验。表5结果显示,匹配前解释变量的标准化偏差的均值为47.8%,匹配后解释变量的标准化偏差均值降为1.61%至4.32%,由此可见,经过PSM匹配之后,解释变量总偏误显著降低,通过了平衡性检验。Ps R2、LR chi2、P>chi2等指标均出现显著改善,这表明在匹配过程中模型通过条件假设检验,PSM得分匹配可以显著降低处理组与低控制组在解释变量之间的分布差异,并显著消除解释变量选择的非随机性造成的估计偏误。

表5 平衡性检验结果及ATT

3.影响效应分析

考虑到PSM得分匹配估计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运用5种匹配方法对样板村能人治村减贫的平均处理效应(ATT)进行估计,结果如表5所示。估计结果表明,处理组和控制组经过倾向得分匹配消除样本误差后,5种方法所得到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值基本一致,稳健性显著。因此,即使在考虑到样本自选择存在偏误的情况下,能人治村对农村居民相对贫困减缓仍然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假设H1得到支持。具体而言,匹配前的估计结果中能人治村的相对贫困减缓效应明显高估,农户相对贫困降低的概率明显高于经过匹配之后平均处理效应,且最大似然估计量、卡方检验临界值没有通过检验,变量误差消减高于20%的检验标准。匹配后的平均处理效应显著降低,且在1%至5%的水平上显著,如K取3的最近邻匹配估计结果,能人治村可以显著降低相对贫困的发生率,局部线性回归法的平均处理效应虽有所提高,但依然能在5%的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

PSM检验结果表明,在剔除其他因素的条件下,能人治村对农村居民相对贫困减缓依然保持显著的稳健性。能人治村是我国乡村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具有一定的乡土合理性。这群具有“一技之长”和“特色经营头脑”者,凭借其自身较为优越的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等优势来推动村内经营多样化、培育农业产业、改善农村农业生产条件,最终能够提高村庄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故,在我国乡村治理实践中,许多自然资源匮乏、发展滞后的地区依然需要借助乡村能人的致富引领效应、资源整合功能及激活村庄内生动力来推动村庄经济的发展。

应该承认,虽然能人治村能够带动农户生计发展,但国家资源反哺农村的政策也为乡村能人满足自利性需求提供了契机,他们有可能利用这一契机逐步演变成谋利性基层组织,蚕食国家普惠资源,排斥乡村弱势群体,其直接后果造成国家减贫目标被扭曲和背离,扩大农村内部贫困分化(李祖佩,2013)。所以能人治村和精英俘获的二律背反现象使得能人治村带有一定的争议性,其背后固然反映出我国现阶段乡村“技术治理”体制及制度设计的不成熟,但同时也意味着能人治村能否实现“善治”并非完全由治理制度单向促成,乡村社会公共规范非制度约束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M.Granovetter反对古典经济理论所谓个体理性不受社会关系的影响,坦言人类的经济行为深深嵌入社会关系中[46]。贺雪峰教授在分析我国乡村运作过程中引入人情观、面子观等熟人社会规范,鲜活地展现了我国乡村治理过程中公共治理逐步萎缩的实践形态,也为本文进一步研究能人治村提供了分析思路。

(二)基于MA中介效应模型的影响机制探讨

作为一个微型社会,中国农村是一个以地缘关系、亲缘关系和血缘关系构成的关系网络社会,在这个被费孝通谓之“差序框架”的社会内部,各种社会关系在村庄内部交错,生产中各类经济活动在熟人社会框架下相互联系。即便是面临市场化冲击而逐步出现社会分层的今天,我国大部分村庄依然具有熟人社会的性质。因此,有必要在熟人社会关系网络的基础上对农村居民相对贫困问题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对不同维度的村庄治理对农户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作出系统而准确的评估。

1.基本回归分析

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通过逐步OLS估计分别对能人治村、熟人社会关系与农村居民相对贫困三种经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考察,回归结果见表6。其中,模型1至模型3分别是控制变量和自变量能人治村能力、经济发展能力和公共治理能力对因变量的回归结果(方程4),模型5-6分别用来反映控制变量和自变量村治能力、经济发展能力和公共治理能力对中介变量的影响(方程5)。

表6 能人治村、熟人社会与农村相对贫困

模型1~3检验结果表明,核心解释变量对农村相对贫困程度影响的估计系数为负,且均在5%的显著水平内显著,符合预期,这意味着提高村庄各项治理能力能有效改善农村居民内部的相对收入差距问题。可见,农村基层村庄治理能力的提高,无论是推动村内经营多样化、规划乡村基础实施建设以改善农村农业生产条件,抑或是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护村庄公共秩序,均会对农村居民收入产生正面影响。同时表6还显示,解释变量经济发展能力估计系数为-0.2593,弱于解释变量公共治理能力估计系数-0.3182,假设H2得到验证。所以,固然能人治村能体现其致富引领能力,但在不规范的公共治理框架下对公共权力不当运作会产生村庄治理“私人化”倾向,造成国家贫困治理政策实践的异化,从而有扩大农村内部贫困分化的隐患。

模型4~6检验结果表明,能人治村对于乡村熟人社会的维系有着正向的推动作用,假设H3得到检验,模型存在中介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在乡村治理中既重视挖掘“生于斯长于斯”地方性能人,又要重视提高其扶弱济困的“道德文化”观念,在村庄治理时摆正个人与集体的位置,竭力遏制个体逐利冲动对熟人社会的冲击,避免乡村社会走向陌生化,引导乡村熟人社会回到扶危济困的正确轨道上来。

2.熟人社会中介效应检验及影响机制分析

前文分析表明,乡村能人村庄治理能力的提高可以有效整合村内外资源推动村内经营多样化,改善农村农业生产条件并对农村居民收入产生影响,同时通过熟人社会互利互惠的公共规范,缩小农户相对收入差距,可见熟人社会有着影响农户相对贫困程度的中介机制。鉴于此,文章借助温忠麟提出的因果步骤法检验原理,结合Sobel、KHB和Bootstrap方法对熟人社会的中介作用进行检验[47]。检验结果见表7。

表7 熟人社会中介效应检验

表7显示了添加熟人社会关系变量后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从检验结果可知,农村居民扩大其熟人社会关系网络会显著降低相对贫困发生,同时模型7、8、9的结果表明,按照温忠麟提供的因果步骤法检验逻辑,熟人社会关系在村庄治理与农户相对贫困之间的关系中发挥了中介作用,假设H4得到验证。中介效应Sobel、KHB检测结果表明,熟人社会关系的中介作用发挥显著,经济发展能力与农户相对贫困在5%显著水平上呈负相关,总效应为-0.2594,在控制中介变量熟人社会关系后,村治能力对农户相对贫困的影响降低到-0.2459,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5.35%;公共治理能力与农户相对贫困在1%显著水平上呈负相关,总效应为-0.3177,在控制中介变量熟人社会关系后,公共治理能力对农户相对贫困的影响降低到-0.2394,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24.61%。此外,中介效应Bootstrap检验结果进一步表明,中介变量熟人社会关系的bs1置信区间都不涵盖0,同时P值小于0.005,说明中介效应模型假设成立。

熟人社会关系在两种治理倾向中发挥的中介作用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这意味着熟人社会关系若为能人所“用”,可能会造成差异悬殊的发展趋势,也就必然意味着不同的治理导向未必会带来良好的治理结果(见图4)。

图4 熟人社会中介效应的影响机制

(1)村庄分利秩序路径。 大多数学者是赞同经济能人治村的,原因除了在于凭借能人的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一定的社会地位和支配能力,有能力满足反哺项目背后的财富门槛约束,还在于能够带来提供就业、增加收入等直观的“政绩”效果。乡村能人投身乡村治理,固然可以利用熟人社会关系整合村内资源,通过社会动员来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但同时也为乡村能人实施“共谋”与“分利”提供了契机。前述文献分析表明,乡村能人未必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如果私心过重、品行不端的乡村政治精英逐步演变为谋利性基层经营者,与经济能人共谋“俘获”政府反哺资源,并将熟人社会变成谋求自身利益的小团体,就会造成村级治理“宗族化”乃至“家族化”现象。基于熟人社会的信息共享、人情机制的互助互惠囿于小圈子的宗族乃至家族成员,造成乡村社会公共性的丧失、权力结构的固化以及公共治理的私人化,人情寡淡的普通村民、村庄最弱势群体容易被排斥出基层治理和利益划分之外,形成贺雪峰教授所言的村庄分利秩序[48]。这种结构性利益结构破坏了乡村社会公共规范,其结果造成农村趋于非合作状态。因权力寻租而威信缺失的乡村能人无从约束普通村民的自利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钉子户、上访户、“等靠要”等机会主义者的行为逻辑,降低了乡村能人承接下乡项目的积极性[49]。由此可见,熟人社会关系有可能沦为能人治村“共谋”与“分利”的工具,弱化政府反哺资源本应发挥的造血效益,扭曲国家贫困治理的政策目标。

(2)村庄内生发展路径。乡村治理的本质是公共治理,乡村公共治理则需要动员村庄成员的参与意识。然而公共治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少数承担、多数受益”的局面,由于熟人社会式微造成村庄公共规范难以约束村庄个体自利的行为逻辑,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农村不断涌现“钉子户”、“等靠要”等机会主义行为,乡村能人消极敷衍应对乡村公共治理也就不可避免。不少文献表明,在熟人社会的人情观、面子观蕴含着内生秩序的机制,通过守望相助、正向褒誉、教养兼施来激发村内成员参与意识,服膺公共规则,规范村民行为,实现低成本的社会自我治理[50]。熟人社会环境下,行动者双方可以通过劳动换工与相互协作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通过信息交换接触更广泛的技术等隐性资源而获得更多超过农业生产边界的收益社会公共规范约束机制通过减少社会个体非合作博弈行为对公共性的腐蚀而提高治理效率。但随着现阶段我国乡村熟人社会的变迁,乡村社会公共规范对农村个体的约束逐步弱化,熟人社会的软性控制机制逐步趋于乏力,村庄内生发展也就难以为继。贺雪峰教授认为,随着乡村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强,农村社会人际关系趋于表浅化,熟人社会逐步向“半熟人社会”演变[51]。不过农村居民“离土不离乡”的流动特征也同时意味着熟人社会依然具备维持农村良性运转的社会根基,能人引领的经济性和互助性与现代经济条件下乡村个体工具理性并不冲突,这就为集体行动参与、协作意识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因此,重构乡村社会利益共同体、发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业已成为乡村社会变迁背景下提升能人治村有效性的客观需要。具有同质性行事逻辑的社会规范是乡村共同体的精神内核,增进公共利益是发动多元主体参与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共治理的主要目标。所以高效的公共治理能力有助于乡村社会共同体的重构,更有利于熟人社会公共规范的培养,通过充分发挥熟人社会公共规范内化机制的作用,约束村庄居民尤其是乡村精英的逐利冲动,凝聚村庄共识,培育内化于村庄个体的参与协作意识以再造村庄集体利益联结,化解乡村公共建设困境,同时推动村庄利益共同体的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以深化农业产业融合,这对于现阶段完成消除农村弱势群体相对贫困的历史性任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内生性处理

上述分析中,估计模型存在内生性问题。农村居民收入的高低可能影响村庄涌现治理能人的概率,在中介效应模型下,解释变量可能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例如熟人社会与能人治理能力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强化的作用,最终导致模型可能存在一定的内生性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本研究使用调查数据中的样板村和非样板村虚拟变量作为衡量能人治理能力的工具变量,利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模型进行估计(见表8)。

表8 内生性处理结果

表8估计结果显示,模型10、11的wald检验均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存在内生性问题,Hausman检验结果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工具变量法回归与普通OLS回归存在显著差异,拒绝“能人治村能力变量是外生的”的原假设,同时也意味着工具变量法可以修正内生性偏误以得到准确的估计。工具变量法对模型进行修正之后村庄治理能力对农村居民相对贫困、熟人社会关系依然保持显著的影响,且方向与前期分析保持一致,这表明解释变量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可接受。

五、结论及启示

目前我国乡村社会面临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空心化,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悬而未决等严峻问题,面对急剧转型的社会大环境,如何缓解乡村社会环境变迁产生的困境依旧是一个亟待理清的问题。既有研究从能人治村、乡村社会差序格局、反哺资源的精英俘获等角度对乡村贫困治理进行了讨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能人治村的理论诠释与现实实践之间的紧张关系却依旧令人印象深刻。区别于既有研究,本文以熟人社会为乡村治理的切入点,利用实地调研数据深入挖掘能人治村的减贫实践,重新诠释熟人社会在贫困治理中的中介作用,尝试梳理能人治村促进农村相对贫困减缓的内在机理,得出如下结论及启示。

首先,在剔除设定偏差和混杂因素影响的情况下,PSM结果更加凸显能人治村对农村相对贫困程度减缓的稳健性。能人治村是我国乡村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尽管不同的农村地区发展思路有所不同,依赖有一定经济基础、个人能力,懂经营、善管理的乡村能人来主导乡村社会治理,既能突破非普惠性反哺资源项目配套资金的“门槛”制约,也可以避免普惠性反哺资源落入“杯水车薪”的窠臼。而从乡村发展的实践经验来看,乡村能人能够凭借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更为强势的社会网络开展农户专业合作、突破自然和市场风险障碍、带动农户生计发展、加快农村社会转型。但因为乡村基层治理绕不开乡村熟人社会大环境,所以应进一步深入探索熟人社会在其中的影响机制,为能人治村突破能人专制的藩篱、发挥传统熟人社会扶危济困的乡土逻辑、激活村庄内部发展动力提供更有力的理论依据。

其次,进一步的MA中介效应模型估计结果显示,村庄治理过程中提高公共治理能力更能发挥熟人社会关系的中介作用来降低相对贫困,熟人社会关系的内生机制嵌入公共治理可以凝聚多元主体共识、激活个体参与意识、重塑村庄公共性以提高村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这集中体现了提升公共治理能力、促进乡村社会互惠互利传统价值回归的迫切性。乡村熟人社会内在蕴含着促进乡村内生发展的机制。熟人社会的人际关联使乡村社会成为一个能量场,它通过守望相助、正向褒誉、教养兼施等公共规范赋予个体“行动能力”,乡村社会也因此获得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实现低成本有序运行。然而随着人员流动性不断增强,我国农村社会人际关系日益表浅化,熟人社会传统价值逐步瓦解,这就给乡村能人实施共谋与分利提供了契机。村庄分利秩序的出现造成乡村社会互助互惠圄于小圈子成员,加剧了乡村社会“泾渭分明”的不平等,降低了普通村民的项目参与主动性,抑制反哺资源助推减贫的机制发生。因此,重构乡村社会利益共同体、发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业已成为乡村社会变迁背景下提升能人治村有效性的客观需要。而熟人社会作为一种“黏合剂”,可以提高乡村基层的组织能力,提高乡村社会达成集体协助的可能性,化解公共建设的集体行动困境。以增进乡村公共利益为目标的公共治理有助于乡村社会共同体的重构,更有利于公共规范的培养,通过充分发挥熟人社会的内化机制作用,抑制乡村能人自利倾向,凝聚村庄共识,重构蕴含扶危济困、甘愿牺牲、扶助邻里传统价值观的乡村熟人社会,培育内化于村庄个体的参与协作意识以推动村庄利益共同体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融合,这一点对于现阶段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尤为重要。

中华民族历经磨难,几千年来生生不息,中国乡村社会始终维持一种低成本稳定运行状态,这与乡土熟人社会内在蕴含的稳定机制密不可分。鉴于此,在我国政府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推动乡村熟人社会传统价值的回归有益于避免乡村治理内卷化,更有益于“富有生机”的美丽乡村建设。

1.营造能人治村的政策环境,坚守政策底线。现阶段我国推行的乡村振兴战略包含了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内涵,乡村经营开发的治理导向也需要具备市场经营能力的社会精英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然而随着我国乡村熟人社会的式微,乡村社会传统价值规范日渐消退,乡村能人回馈乡里也就失去了社会价值基础的支撑。利益是部分乡村能人参与乡村治理的直接动因,对此不应有“泛道德化”的想象。故,只有营造包括财务制度弹性、项目承包优先权、信贷融通的优惠乃至政治激励等能人治村的政策环境,乡村能人方有更大的动力引领村民脱贫致富。当然乡村治理的本质是公共治理,政府在放权赋能的同时应坚守能人治村不侵害公共利益的底线,明晰私人产业与公共事务的界限。

2.推动乡村治理转向以公共服务为本的合作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转向以公共服务为本不仅意味着推动基层角色的公共转型,更意味着村内合作参与意识的激活,在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导向的前提下,构建国家反哺资源输入与乡村社会承接的有效衔接机制,化解乡村公共建设困境。税费改革之后国家强化了嵌入乡村治理的能力,借助反哺资源输入,直接介入乡村社会公共产品供给,却造成一些诸如钉子户、“等靠要”等农户非正式对抗的意外后果。故,为解决乡村公共治理与乡村社会脱嵌的问题,应统筹普惠性反哺资源,在协商的基础上“资金整合”投向利益共同体,延伸农业产业链,深化农业产业融合;公共建设“先建后补”提高村民参与性,激活村庄内生动力[52]。以公共服务为本的合作治理体系的重塑构成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之间建构公共关联的重要载体,对于缓解农村公共产品短缺、重构乡村社会利益共同体、增进普通村民的福利水平均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53]。

3.加强乡村德治建设,重塑乡村公共规范。乡村熟人社会正面临着现代性的侵蚀对人情法则的摧毁。人情淡化、面子贬值,乡村熟人社会主体的价值观逐渐出现功利性的分化。这种转变对乡村社会内生秩序带来破坏性的影响,造成能人膨胀的自利倾向、冷漠的蔓延及共情的匮乏,村民互惠规范逐步丧失维系旧有框架的现实基础,也就直接造成现阶段我国乡村社会丧失获取内生发展能力的尴尬处境。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因此,将乡村德治建设纳入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意”治理的必由之路,也是重塑乡村社会公共规范的客观需要[54]。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应努力挖掘传统道德资源,培育守望相助、扶危济困、重信守义、博施济众的道德自觉,树立典范,教养兼施,弘扬社会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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