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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垃圾处理模式评价及经验借鉴

2023-01-06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22年1期
关键词:垃圾处理分类垃圾

杨 捷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武汉 430000)

引言

国内垃圾处理问题日益突出,根据世界银行(world bank)的数据模型预计,2035 年和2050 年中国的垃圾总体产生量将分别增加至5.48 亿吨和6.52亿吨/年[1]。相对于国内而言,国外发达国家早而久的垃圾处理历史给我们提供了较多经验借鉴,他们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垃圾处理体系,具有一定的学习借鉴价值。不同国家国情的差异导致具体的处理模式上存在差异,本文对美国、欧洲(以德国为例)、日本三国处理模式进行简要介绍和评价,总结出可参考的经验借鉴。

1 国外垃圾处理模式介绍

1.1 以美国为代表的简单分类模式

美国的垃圾分类属于简单的分类模式,美国将垃圾只简单的分为两到三类,垃圾主要包括普通垃圾、堆肥性废物和可再利用废物三大类。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处理、加工及销售在美国是一个完整而系统的产业链,依靠相对成熟的商业模式进行运行[2]。

在源头减量方面,政府明文规定,当地居民是有义务参与垃圾分类和回收的,有很多州均制定了法律,要求进行垃圾强制分类法。其次对于包装容器实行企业延伸责任制及惩罚制度,生产商必须支付相应的产品包装处理成本,并要求生产商能够生产更环保、更经济的包装,从而实现从源头减量。

在收集方式上,美国已经有专门的垃圾回收处理公司进行承包经营。这些进行垃圾处理的公司,有的只负责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有的还设立了自己的垃圾填埋场和堆肥场。垃圾收集工程是付费进行的,居民则需要按时每月向政府缴纳一定金额的“卫生服务费”[2]。每周会对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集,公寓和独户的收费也有一定的差异,不同州的垃圾回收规定的差异也导致各州的回收率有所不同。

在处理类型上,垃圾填埋是美国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占52.1%,垃圾焚烧占比12.7%,远低于日本和欧盟的焚烧率,焚烧比不到回收比25.1%的1/2,堆肥的比率仅占10.1%[3]。

1.2 以德国为代表的严格垃圾分类模式

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实行的是严格的垃圾分类模式。德国的高垃圾回收利用率背后,除了注重生产者责任与行业自律之外,更离不开其背后强大的法律保障。

在源头减量方面,德国出台了《包装条例》,其中对生产企业施行了强制性的监管措施,要求制造商和分销商对其产品的所有包装负全部责任,其中包括负责回收废物包装进行综合利用或回收有价值部分。同时也允许生产企业将自身的回收责任委托给专业的垃圾处理公司进行专业处理。押金回收制度和包装“小绿点”标志系统分别推动了消费者垃圾减量和生产企业包装简化[4]。

在收集和监督方面,德国很多城市都是采取“按量收费和按类收费”的方式,居民只有按时缴纳垃圾处理费,才会有专门的运输企业定期上门来帮助收集垃圾。在监督实施垃圾分类方面,德国已然采取“连坐式”的惩罚方式并且还设有环保警察专职进行巡查监督,偷倒垃圾还会和个人信用挂钩。

在处理类型上,德国在2013 年的垃圾处理中,垃圾焚烧处理占35.3%;垃圾循环利用占46.8%;堆肥及其他生物处理占17.7%;只有0.2%为填埋处理[5]。德国一直都重视垃圾的可再生利用和生态化处理,同时也加大了垃圾焚烧工程的建设力度,并且逐步削减了填埋这一类型的垃圾处理方式。

1.3 以日本为代表的无限分类模式

日本对垃圾分类极其细致且专注,其主要分类方式大致可归类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可回收垃圾、大件垃圾和家庭有毒有害垃圾等。过于细致的垃圾分类曾经让民众难以适应。

在法律保障方面,日本现行的有《容器包装在循环法》、《空气污染控制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等法律,其中严厉的刑罚对公众产生了强大的警示和威慑作用。

在收运模式上,居民需要严格遵照日历表的要求,在第二天规定时间之前将垃圾堆放到回收指定地点,否则将等待至下周。在民众详细的分类后,这些垃圾在被运到垃圾处理站后,还会经过严格分类后才会被运到终端的处理厂。分类结束后,遍布全国各地的垃圾资源回收站,是将垃圾变废为宝的有力支撑。

在处理类型上,日本的垃圾处理几乎都是在政府的完全主导下组织和进行的,而且垃圾处理企业的员工都是来自于国家公务人员。2016 年,全日本垃圾其中资源化再生处理占18.7%;焚烧占比80.3%;填埋占比1%[6]。

2 国外垃圾处理模式特点及原因分析

2.1 美国

制度区域性差异较大。美国各州地域差距明显,导致美国的垃圾处理模式在各州的实施状况存在较大的差异,很多地方存在规则细,管理弱的状况,各州相对不兼容的管理和处理方式导致垃圾回收率也有很大的差异。

相对成熟的商业运营模式。美国的垃圾处理模式主要依靠商业模式来运行,垃圾的回收、处理、加工及销售都由专门的垃圾处理公司负责。政府在垃圾处理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

公众参与度较高。公众对垃圾分类工作表示极大支持并参与其中,垃圾分类理念与垃圾付费观念深入人心。

高填埋率。建造一个填埋场的全部费用要远远低于在当地建设一个焚烧设施工程的所需费用,加之当地社会民众的广泛且持久的抗议反对等因素,因而过于注重低成本的填埋,短期效益明显,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2.2 德国

制度设计的相对完整和统一。依靠完善的法律保障,自上而下在各地方建立较为严格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重视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重视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行业协会在德国垃圾处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充分借助了企业力量。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在对垃圾处理进行科学分类和综合处理中被得到充分利用,德国基本形成了按市场机制进行配置的民营大型垃圾企业或者含有部分国有股份的大型民营垃圾企业共同组成来负责处理德国生活垃圾的一种新模式[7]。

社会参与度高。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积极,历史悠久的垃圾分类传统和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及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建立,使得德国的民众垃圾分类的意识浓厚,更加注重环保包装和资源的循环可再生利用。

高焚烧率。相对匮乏的资源和土地,使得德国更加追求技术上去解决垃圾处理问题而不是简单地填埋。政府推进严格的垃圾分类制度促使垃圾循环利用率与高焚烧利用率提升,直至零填埋。

2.3 日本

制度设计的前瞻性和细化性。日本政府注重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坚持低碳节能的创新理念。通过法律的逐步推进,地方政府不断细化中央政府的垃圾分类制度,进而一步步完善整个法律制度体系,做到垃圾的无限分类。

政府主导型的运营模式。日本政府主导制度设计并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证了制度设计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在垃圾处理企业的运营上,日本政府重视和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垃圾处理的得到资源化的合理利用。

垃圾利用率持续提升。日本国土资源紧张,人口、环境压力大。这些压力逼迫日本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技术创新,社会公众参与等措施,使日本的垃圾回收率达到较高水平。逐年提升的高焚烧率和逐年下降的填埋率以及无限细化分类的处理方式都提高了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具有可持续性。

3 国内外垃圾处理模式评价

3.1 国家层面

美国主要是依托市场的力量来处理垃圾问题,建立起了商业化的运营模式。各州在依托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自由度较高,因而各州的垃圾处理模式具体实施上存在较大差异,回收率也差异明显。德国和日本都是以完善的法律为基础构建起的垃圾处理制度体系,相对于美国来说,德国和日本的垃圾处理更为严苛,各地的处理更为细致,相对统一,整体的制度设计更为完善。德国相对于日本来说,市场化运作又更明显,而日本则更注重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政府主导性明显。

3.2 企业和社会组织

不论美国、德国还是日本,企业都是垃圾处理过程的核心。美国相对于德国和日本,更注重企业在市场化运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以企业为核心构建了垃圾处理的整条产业链。德国则更注重于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参与到企业包装减量化、回收分类以及垃圾处理和循环利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完善整个垃圾处理产业链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规则实施的有效性。日本政府推进企业的专一化经营,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技术提升,在企业的运营管理中,政府的介入和监督管理较多。美国的垃圾处理企业的发展相对自由,更注重经济效益,而德国和日本的企业相对约束,企业的发展不仅仅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是更为明显。三个国家都有着不同程度的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到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和监督的过程中。

3.3 公众的参与度

美国、德国和日本,由于制度的约束程度不同、分类意识、历史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等方面都导致各国公众参与度存在一定差异。美国相对于德国和日本来说,规则制定上的缺陷,导致公众参与分类的程度相对较差,初步分类不够细致。就整体垃圾分类的群体而言,美国、德国和日本,公民都有一定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观念,公众参与度都是较高的水平。

3.4 资源回收利用率

相较于德国和日本来说,美国的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较低。德国和日本更为严格的垃圾分类制度使得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高焚烧率和低填埋率体现的环境友好性更明显。

4 国外垃圾分类模式的经验借鉴

4.1 推进环保设计,促进源头减量

我国应加快推行和完善简化包装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要求企业从源头杜绝产品设计导致的多余浪费。借鉴于德国,政府可以积极推进行业协会的组建,进而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垃圾的减量化生产。

逐步建立起长效的可视化的生产责任制度体系,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支持,对产品进行追踪和溯源,延伸企业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企业对垃圾回收的社会责任以及对产品本身包装标识所属垃圾类型进行设计提示,降低公众的垃圾分类时间成本,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4.2 统一回收路径,严控收运资质

目前我国垃圾回收路径分为正规和非正规两种。非正规路径客观上有助于推动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但非正规路径将具有价值的垃圾提前“截流”导致正规垃圾回收企业无法充分获得处理有价值垃圾的收益来平衡其他垃圾的处理成本。对于当前回收路径普遍存在的双轨制问题,需要进一步严格和完善垃圾处理机构的准入制度,实现垃圾回收的统一管理。借鉴日本对垃圾处理各流程企业采取严格管控,统一回收路径,科学引导民众控制和减少垃圾的产生量,推进垃圾处理企业的良性发展[8]。

4.3 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处罚力度

对于篡改排污数据的企业,建立失信名单,加大处罚的力度,提高失信和造假成本,杜绝该类环保企业。对诚信企业加强政策扶持,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倒逼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来降低生产成本。借鉴于德国,设立专门执法部门来监督垃圾分类,对于个人偷倒垃圾的行为予以处罚,同样将个人的垃圾分类行为与诚信挂钩,增强民众的分类意识。

4.4 细化宣传教育,覆盖可视角落

借鉴德国和日本在垃圾分类具体细致化的宣传教育,对于民众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有效性有很大帮助和提升。学校教育的内容中需要添加更多环保课程以及实际操作课程,多渠道的宣传也要更具体实际操作性。当然垃圾分类最基础的设施建设需要逐步覆盖可视范围内,提高公民参与的有效性。

结语

在对国外相对完善的垃圾处理模式的研究中,分析总结出以美国、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垃圾处理模式,各有所长,对于中国未来垃圾处理模式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本文考虑范围有限,对于垃圾处理模式,仍要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的适合地方发展的垃圾处理模式,而不是盲目的追求模式的统一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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