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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增长目标约束与城市环境污染

2023-01-04张治栋

华东经济管理 2023年1期
关键词:回归系数环境污染市场化

张治栋,张 凯

(安徽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为进一步拉动内需,畅通国内大循环,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问题被反复提及,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中市场化与政府干预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经济发展活动引致城市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又影响了企业在空间上的布局,一定程度上抑制城镇化进程,阻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不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同时,环境污染损害劳动力健康,降低劳动生产率,导致产出与收入同步减少,社会供给和有效需求萎缩,对经济增长质量产生负面作用。

经济发展中的环境问题是市场化与政府干预角力的结果。竞争越充分,产品和要素市场发育就会越好,新产品的信息传递效率就会得到提高,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且创新资源的畅通流动能够提升技术更迭的速度。在要素使用效率提高和环保技术进步的双重优势下,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显著抑制,污染治理更有效率,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化程度越高,优胜劣汰的企业进出机制就会越完善,进而使得产业内资源配置的效率越高,在此条件下,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环境全要素生产率得到提升,城市环境改善能力增强(蔡昉,2013;王兵等,2010)[1-2]。为了能在市场化竞争中取得优势,企业倾向于构筑“护城河”,进一步扩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进步,推动产品从低附加值转向高附加值以占据更多市场份额,这一过程中,绿色技术的创新效率得到提升,城市环境得到改善(戴魁早和刘友金,2013;范丹和孙晓婷,2020)[3-4]。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产物之一是排污权交易,一系列研究发现,排污权交易政策的实施能够显著促进污染物的减排以及绿色创新效率的提升,同时,也有研究实证检验了排放权交易对环境质量具有明显改善作用。可见,市场化下的排放权交易可以保障区域城市经济实现绿色发展,使得环境污染问题得到缓解(张静晓等,2021;董平和杨艳琳,2021)[5-6]。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在我国地区经济增长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各种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措施中,制定经济增长目标是各级政府普遍采取的干预手段(席鹏辉,2017;詹新宇和刘文彬,2020)[7-8],尤其是在以GDP考核为主的机制下,各地为在竞争中胜出,通过制定较高的经济增长目标来向上级政府释放“能力信号”(周黎安,2007)[9],表现为各级政府在制定经济增长目标时不再以当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为依据(王展祥等,2021)[10],而是以上级政府目标为基准,产生“层层加码”现象(周黎安等,2015)[11],造成了官员任期内经济的短期快速增长。这种短期不健康的经济增长势必会对环境造成破坏,不仅违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宗旨,对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也会产生阻碍。政府增长目标约束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对城市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侵蚀。一方面,“层层加码”式的增长目标,使得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向房、路、桥等“看得见”的基础设施建设倾斜,造成地方环境支出被缩减,进而使得城市环境污染加剧(陈思霞和卢洪友,2014)[12];另一方面,地方各层级政府在“晋升锦标赛”式的竞争中,加大对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的引入以谋求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正向拉动作用(李永友和沈坤荣,2008)[13],但由于环境管理体系未能及时完善,使得外商直接投资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对区域内城市的生态环境也造成伤害(陈凌佳,2008)[14]。也有学者研究发现,城市化水平与城市环境之间呈“U”型关系,大多数城市环境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得到改善,仅有小部分发达城市在突破“U型”拐点后,城市环境随城市化的发展而恶化(肖严华等,2021)[15]。还有学者研究发现,对外贸易作为地方政府短时间内完成经济增长考核目标的必用手段,其对于环境的影响在空间地域上存在异质性,发达地区由于先进环保技术的应用,对外贸易对城市环境负面影响较小,而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对外贸易的发展会加速城市环境的污染(白福臣等,2016)[16]。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分析发现,伴随市场化的发展,金融、要素生产率等对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具有积极作用。经济增长目标是GDP考核制度下的适应性产物,地方官员的任职期限及晋升激励决定了其为推动地方经济增长而倾向于施以“短平快”的手段。一方面,研究主要集中于市场化改革对不同行业、要素的积极影响,对于这些正面影响对城市环境的作用探讨不多;另一方面,对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研究也基本集中在制定高增长目标的原因以及能否推动经济增长,对增长目标所产生的负面效应研究较少。在负面效应中,城市环境污染是突出问题,多数研究致力于探究经济发展过程中导致环境问题恶化的直接原因,而对诱导这些直接原因的根源并没有过多涉及。本文将市场化、经济增长目标与城市环境问题结合起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①考虑我国经济绿色发展的支撑主体逐步转变为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因此,本文利用我国258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以2004—2019年为观测窗口期,构建衡量指标体系,探究市场化与地方增长目标约束对城市环境的影响;②为进一步探究两者影响城市环境的机制,本文引入创新和产业结构两个指标,研究市场化、增长目标约束如何影响创新与产业结构,进而作用于城市环境。

二、机制分析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而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市场化。一方面,市场化改革促进孵化企业的创新成果,推动制造业尤其是中低端制造业的技术进步;另一方面,市场化程度越高,金融体系中信贷筛选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借贷融资就更有效率,从而促进企业创新绩效(司登奎等,2022;叶祥松和刘敬,2020)[17-18]。同时,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不仅有利于地区内自主创新能力的积累,而且能够促进开放式创新,打破绿色创新的区域限制,有益于获取周边技术相对先进地区的绿色技术外溢(赵春雨等,2022)[19]。创新能够带来生产技术与污染治理技术的更新,一方面,生产技术发展带来了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单位产品的污染排放量减少;另一方面,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使得城市改善环境的能力不断增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李斌和赵新华,2011)[20]。创新能够促进绿色技术的发展和扩散,有研究通过构建绿色技术进步影响环境治理的模型发现,绿色技术对环境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且生产技术的“绿色”偏向性越大,其产生的污染减排效应就越大(谢荣辉,2021)[21]。综上所述,市场化能够促进创新绩效的提高,而创新带来的技术进步对环境具有正外部性,即创新对城市环境污染具有改善作用。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

H1: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城市技术创新具有促进作用,从而改善城市环境。

适当的经济增长目标能够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而不合理的经济增长目标会扭曲地方政府行为,通过扩大投资规模、干预投资结构和创新等渠道确保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做法,对产业结构升级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不利于城市环境改善。具体而言,目标设置过高不利于绩效改进(余泳泽和杨晓章,2017)[22],地方政府为实现任期内经济快速增长,倾向于采取压低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和税收减免政策等方式作为参与地区间横向竞争的手段,由此引发的经济后果包括区域市场分割与重复建设、财政支出结构扭曲、基础设施过度投资、环境规制的“逐底竞争”减少等,从而导致土地要素价格扭曲、服务业成本提升等问题的产生,抑制了产业结构升级。从经济增长目标制定后的地方引资行为来看,地方政府为追求超额完成经济增长目标,在招商引资时通常倾向于引入可以带来短期经济高速增长的低端制造业企业,易造成地方产业的低端“锁定”和高端制造业的发展滞后,传统制造业过多投资会阻碍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从而降低生产性服务业需求,最终抑制服务业结构升级,而产业结构升级的受阻会加剧城市环境污染。此外,第二产业因具有快速拉动经济增长的显著优势而成为政府在“兑现竞争”中的重点扶持对象,因此能够获得大量的资金、土地、政策支持,而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存在必定会对城市环境造成侵蚀,所以,增长目标约束还会对要素资源在三大产业间的配置产生影响,而扭曲的资源要素配置使得产业结构升级难以为继,进而侵蚀城市环境。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2。

H2:经济增长目标约束通过抑制产业结构升级而对城市环境造成侵蚀。

有效市场离不开有为政府,但由于增长目标约束的存在,政府对经济干预强度的不断增加可能会破坏市场本身,甚至“异化”市场的作用。增长目标约束在短期内可以拉动经济增长,但无法持续奏效,长期来看,市场化程度越高,资源流动越便利,经济增长动力越强劲。为追求短期经济增长,增长目标会扭曲政府行为,致使贸易和制度环境被破坏,资源要素流动成本上升,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周业安等,2004)[23]。同时,政府作为游离于市场之外的主体对市场内部发生的变化并不敏感,无法利用已知的信息进行正确预测和实时判断,巨大的不确定性和滞后性决定增长目标约束下的政府干预强度越大,对市场化进程负向拉动作用越明显(Powell,2005)[24]。此外,政府投资在经济增长目标的驱动下优先选择短时间能产生收益的项目,通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等方式增加投资支出,挤占科技创新投入,阻碍技术创新,降低区域创新水平(聂长飞和冯苑,2020)[25],而前文文献梳理表明,市场化对技术创新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由此可见,增长目标约束和市场化对于技术创新的作用相反。对于城市环境而言,增长目标约束和市场化发挥相反作用,而增长目标约束对市场化的影响又取决于政府干预强度的大小,那么增长目标约束影响市场化进而作用于城市环境的效应就不是“非负即正”。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3。

H3:市场化对城市环境作用的发挥存在经济增长目标约束的门限效应。

三、模型构建与指标选取

(一)模型构建

由上述分析可知,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有着明显的抑制效应,而经济增长目标的制定呈现出“层层加码”的特征,在助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对城市环境产生侵蚀效应。为深入识别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对城市环境质量的实际效应,本文参考傅京燕和李丽莎(2010)[26]、赵红(2008)[27]、王国印和王动(2011)[28]的实证研究方法,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其中:pollution为城市环境质量;market为市场化水平;targcon为增长目标约束水平;controls为控制变量,包括财政自主权(fiauto)、外商直接投资(fdi)、环境改善力(clean)、城镇化水平(urban);λi为个体效应;φt为时间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t为时间;i为地区;βi为模型的待估计参数。

(二)指标选取

1.被解释变量

本文被解释变量为城市环境质量(pollution)。各地政府致力于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可能会无法兼顾经济发展的质量,导致各类工业排放物不达标进而加速生态环境的恶化。本文参考韩超和张伟广(2016)[29]、许正松和孔凡斌(2014)[30]利用各地工业三废中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烟尘排放量等数据,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确定各个基础指标权重,并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拟合环境污染综合指数,以整体表征地区环境污染程度,该数值越大,意味着环境污染程度越高,城市环境质量越差。

2.核心解释变量

(1)市场化水平(market)。本文参考樊纲等(2003)[31]的做法,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发展、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要素市场发育程度、市场服务环境五个方面来衡量地区间的竞争程度,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确定各个基础指标权重,然后合成区域横向竞争水平,并对最终结果作标准化处理。其中,横向竞争五个方面指标明细见表1所列。

表1 横向竞争指标明细

(2)增长目标约束(targcon)。本文参考余泳泽等(2019)[32]的做法,采用地级市经济增长目标与所在省份经济增长目标的差值来衡量增长目标约束程度,差值越大,说明增长目标约束程度越高。

3.控制变量

本文控制变量有:财政自主权(fiauto),参考余泳泽等(2019)[32]的做法,采用财政预算内收入与财政预算内支出的比值来衡量;外商直接投资(fdi),使用各城市外商直接投资金额来度量;环境改善力(clean),采用市级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行业的就业人数来衡量;城市化率(urban),采用各城市常住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

4.机制变量

(1)创新水平(inovdr)。经济增长主要来源于科技进步,而科技进步离不开创新的积累。已有文献主要利用专利授权数、专利申请数或新产品产值占比来衡量创新水平,但专利授权仅能体现创新产出,未能囊括创新投入,因此,本文将研发投入和专利授权数一并考虑进去,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出各城市的创新驱动水平。

(2)产业结构(instruc)。为刺激经济增长,个别地方甚至不惜下调环境标准以招引诸如周期短、风险低的项目,对地方产业结构产生影响。本文用第二产业产值占一三产业产值的比重来衡量产业结构。

(三)数据说明

本文运用我国258个地级城市的样本数据,以2004—2019年为观测周期,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省市经济发展年鉴》和各个省份统计年鉴,其中,少数缺失数据用插值法进行补充。为剔除经济价格变动对统计数据的影响,部分指标在计算过程中以2000年为基期,利用GDP平减指数进行折算。此外,本文利用方差膨胀因子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发现,所有VIF值均小于10,因而,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2所列。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

前文分析能够看出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均能够对城市环境污染产生影响,为精确识别两者对城市环境污染的效应,本文首先进行豪斯曼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应选用固定效应模型。因此,本文选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通过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来确保各解释变量回归结果的稳定性。具体检验结果见表3所列。

表3 基准回归结果

表3中第(1)列为市场化水平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回归系数为-0.158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在第(2)—(7)列逐个加入控制变量后,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始终显著为负,说明市场化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遏制城市环境污染,且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是稳健的。这主要是因为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往往伴随着市场竞争强度的提升,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下,会驱使企业凭借产品质量和低成本在市场上占据竞争优势,倒逼企业加强研发投入,这不仅能够提升产品科技含量,也能够降低产品成本和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市场化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遏制城市环境污染。第(2)列是将增长目标约束纳入实证模型的回归结果,增长目标约束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为0.055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说明增长目标约束强度的提升能够显著加剧城市环境污染,这主要是因为在现有官员晋升考核机制下,为兑现既定的增长目标从而赢得上级对自身能力的肯定,地方政府无论是在投资还是招商引资上都更倾向于那些见效快的重工业项目,这类项目往往具有较高的环境污染性,过度发展这类项目必将对城市环境产生侵蚀。第(3)列是引入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两者交互项后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为8.625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这意味着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交互效应会加剧城市环境污染;两者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在第(4)—(7)列逐个引入控制变量后依然显著为正,说明市场化和增长目标交互项加剧城市环境污染的效应是稳健的。这主要是因为在增长目标约束下,各地为在考核中获得较好排名,不仅会优先发展污染性较强的重工业,同时还会采取一些地方保护措施来促进本地发展,地方保护主义会造成市场分割,无论是发展重工业还是市场分割都会对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产生阻碍,而横向竞争机制的存在甚至会加剧这种效应,进而造成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交互作用加剧城市环境污染的现象。

就控制变量来看,第(4)列是加入财政自主权后的回归结果,财政自主权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为0.019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在第(5)—(7)列逐个加入控制变量后,财政自主权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始终显著为正,这意味着财政自主权的提升会加剧城市环境污染,且这种作用是稳健的。这主要是因为财政自主权的提升,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重工业项目来兑现偏离实际增长潜能的增长目标提供了便利,因而财政自主权的提升会加剧城市环境污染。第(5)—(7)列的回归结果显示,外商直接投资、环境改善力和城市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外商直接投资、环境改善力和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均能够改善城市环境污染。主要原因是外商直接投资存在技术溢出效应,能够促进当地技术水平提升,从而降低对环境的破坏;从环境改善力和城市化水平来看,两者均能够改善城市环境污染,这是因为环境和卫生从业人数的增加能够直接减少城市垃圾对城市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而在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中,人口和产业都在城市内不断集聚,从而导致生活和生产的集聚,环境污染也在城市范围内集中,这些集聚有利于发挥环境保护部门治污减排的规模效应,进而改善城市环境。

(二)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上述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拟进行相关稳健性检验。稳健性检验可借助改变变量的衡量方法或改变实证方法来实现,本文通过更换被解释变量衡量方法和变换实证方法来进行稳健性检验。关于更换被解释变量衡量方法,采用各城市PM2.5指数来近似代替本文的环境污染变量;关于变换实证方法,由于本文被解释变量的取值范围处于0~1之间,为截尾数据,Tobit模型属于截尾回归模型,能够有效弥补OLS回归方法造成的缺陷,因此,本文使用受限因变量回归模型——Tobit模型对前文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4所列。

表4 稳健性检验

续表4

表4中第(1)—(4)列是以PM2.5指数作为城市环境污染替代变量的回归结果,第(5)—(8)列是使用Tobit模型的回归结果。将表4稳健性检验结果分别与表3进行对比发现,改变指标的衡量方法和实证方法后,市场化、增长目标约束以及两者的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回归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均未发生改变,这证实了前文基准回归得出的结论不受指标度量方法和回归方法的影响,结论具有稳健性。

(三)机制分析

上述分析从整体层面探讨了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通过作用机制分析得出,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分别通过影响创新水平和产业结构对城市环境污染产生影响,这一机制是否存在仍需进一步检验。因此,构建如下机制回归模型:

其中:inovdri,t为区域创新水平;instruci,t为产业结构;αi为待估计参数;其他变量含义同上。

机制检验结果见表5所列。

表5 机制检验结果

表5中第(1)列是市场化对城市创新水平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其回归系数为0.209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说明市场化能够有效促进城市创新水平提升;第(2)列和第(3)列是市场化、市场化与城市创新两者交互项以及控制变量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为负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这意味着市场化与城市创新交互项能够有效抑制城市环境污染。综合第(1)列和第(2)(3)列回归结果来看,市场化能够通过促进城市创新水平的提升进而抑制城市环境污染。第(4)列是增长目标约束对产业结构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增长目标约束对产业结构的回归系数为1.244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说明增长目标约束能够有效促进产业结构水平提升,即增长目标约束强度越高,城市第二产业占比越高;第(5)列和第(6)列是增长目标约束、增长目标约束与产业结构两者交互项以及控制变量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增长目标约束与产业结构两者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为正,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这意味着两者交互项会加剧城市环境污染。综合第(4)列和第(5)(6)列回归结果来看,增长目标约束能够通过影响产业结构进而加剧城市环境污染。综上所述,H1和H2得到初步验证。

为检验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对城市环境污染作用机制的稳健性,以PM2.5指数作为城市环境污染的替代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6所列。

表6 机制稳健性检验结果

续表6

表6中第(1)(2)列是市场化、市场化与城市创新二者交互项以及控制变量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第(3)(4)列是增长目标约束、增长目标约束与产业结构两者交互项以及控制变量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将表6稳健性检验结果分别与表5进行对比发现,改变指标的衡量方法重新对市场化、增长目标约束以及两者的机制变量对城市环境污染进行估计,回归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均未发生改变,这证实了前文机制回归得出的结论具有稳健性。

(四)基于区域差异性的进一步分析

前文分析得出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能够显著影响城市环境污染,然而无论是市场化水平还是增长目标约束情况,各地均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相比,其市场化水平更高,由于占据地理和资源禀赋优势,即使面临相同的增长目标约束,东部地区兑现既定的增长目标对城市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影响与中西部相比亦可能存在明显差异,因而进一步将研究样本划分为东部和中西部地区两个样本,以考察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区域差异性,结果见表7所列。

表7 区域异质性回归结果

表7中第(1)列为东部地区市场化、增长目标约束和两者交互项及控制变量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结果表明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为7.523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说明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两者交互效应会加剧东部地区城市环境污染;第(2)列西部地区样本回归结果中,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两者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同样呈现出显著的促进作用,这与整体回归中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交互效应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一致。对比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发现,交互项在中西部地区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更大,说明两者交互项在中西部地区对城市环境污染的边际效应更强。这主要是因为中西部地区无论是市场化水平还是资源禀赋都要低于东部地区,且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目标约束相对于东部地区也更强,中西部地区为实现既定的偏离实际增长潜能的经济增长目标,对市场化的扭曲作用更强。

为检验上述结论的稳健性,通过改变城市环境污染指标衡量方法,进一步对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区域异质性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7第(3)和第(4)列。将稳健性检验结果分别与第(1)(2)列进行对比发现,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两者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无论是符号还是显著性均未发生改变,且中西部地区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两者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要远大于东部地区,这表明中西部地区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两者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的边际效应高于东部地区,与前文异质性回归得出的结论一致,说明异质性分析的结论是稳健的。因此,H1和H2成立。

(五)基于增长目标约束的非线性分析

上述分析得出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呈现出显著的抑制作用,增长目标约束能够加剧城市环境污染,且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两者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呈现出显著的促进作用。两者交互项对城市环境污染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可能是因为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效应的发挥受增长目标约束强度的制约,基于此,有理由认为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效应的发挥存在增长目标约束的门限效应,因而,将式(1)转化成非线性的门限模型,具体如下:

其中:targcon为门限变量;η为待估计门限值;I(·)为示性函数;其他变量含义同模型(1)一致。根据门限变量targcon与门限值η的相对大小,将考察样本划分为几个子样本,区域间的差异反映在参数β2和β3的不同上。

进一步采用门限回归方法检验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是否存在增长目标约束的门限效应,检验结果见表8所列。

表8 门限效应检验

从表8可以看出,增长目标约束未通过三重门限检验,单一门限和双重门限均至少通过了10%水平显著性检验,因此,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作用存在增长目标约束的双重门限效应。进一步估计得出增长目标约束的双重门限值,具体见表9所列。

表9 双重门限值估计结果

从表9可以看出,增长目标约束的双重门限值分为0.006和0.017,95%水平置信区间分别为[0.004,0.007]和[0.015,0.020]。进一步采用门限模型进行回归,具体结果见表10所列。

表10 门限估计结果

不难发现,当增长目标约束水平低于0.006时,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估计系数为-0.209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当增长目标约束水平介于0.006~0.017时,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增至-0.050且通过了10%水平显著性检验;当增长目标约束水平进一步提高到超过0.017时,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为0.014且通过了1%水平显著性检验。对比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回归系数的变化可以看出,随着增长目标约束强度的提升,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趋于减弱,当增长目标约束强度进一步增长到超过0.017后,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回归系数由负转正。因此,H3得到验证。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为切入点,探讨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并借助2004—2019年我国258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对城市环境污染的效应。结论如下:

第一,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呈现出显著的抑制作用,而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会加剧城市环境污染,在官员晋升横向竞争和GDP考核机制下,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两者交互作用亦会加剧城市环境污染。

第二,机制检验表明,市场化主要通过促进城市创新而有效抑制城市环境污染,经济增长目标约束造成各地依赖见效快的重工业发展来兑现偏离实际增长潜能的增长目标,通过影响产业结构而对城市环境产生侵蚀,这一作用机制不受城市环境污染衡量方式改变的影响。

第三,受资源禀赋和市场化程度的影响,中西部地区市场化和增长目标约束两者交互作用加剧城市环境污染的边际效应要高于东部地区,在改变城市环境污染指标衡量方式后这一结论依然成立。

第四,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效应存在增长目标约束的门限效应,意味着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随着增长目标约束强度的提升呈现“边际效应”递减的非线性特征,且当增长目标约束强度过高时,市场化对城市环境污染的作用会从抑制转变为促进。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生态环境是城市发展的生命线,在推动城市经济建设时,应以绿色发展作为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深化市场化改革,让市场化的“水”灌溉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推动环保技术创新,增强环境治理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而降低污染物对城市环境的侵蚀。

第二,政府要转变以GDP增长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在制定经济增长目标时,应结合自身情况量力而行,在经济增长目标制定上更加“留有余地”,避免“层层加码”现象。同时,经济增长目标的制定不应盲目追求高增速,应将绿色发展的理念融入经济建设中,推动城市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三,持续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市场化运作构筑集产业链、投资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于一体的创新生态圈,集聚各类创新要素,催生创新因子,孵化多种新型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切实做好并履行总体规划,完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体系。

第四,践行“两山”理念,重塑市场与政府关系,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为市场服务的质量。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调整布局,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和政府对城市环境的积极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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