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乡村建设的河北省农民合作社营销对策
——以河北省永清县M合作社为例
2022-12-21李静张志鹏
河北农业科学 2022年4期
关键词:产品
李静,张志鹏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0)
农业数字化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同时,也对农业经济组织的营销能力提出了新要求[1]。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农业经营组织与小农户将长期并存,而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农业数字化助力,因此农民合作社是承载农业数字化发展与壮大的重要载体[2]。数据显示,2019年河北省农民合作共计11.27万家,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契机,积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组织营销升级,助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3]。以廊坊永清县M合作社为例,探讨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种植型合作社营销新发展。
1 M合作社概况
M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距离北京、天津和雄安新区各60km,区位优势明显,采用合作社+公司+生产基地+农户的运营模式;2018年底,固定资产总额达到840万元,年营业收入4 000万元以上;拥有社员438人,辐射带动农户8 700户1 000hm2;标准化安全蔬菜生产基地120 hm2,主要生产无公害产品和绿色产业;拥有“鑫耕田”“翠仙”“中冀惠民”等河北省著名商标;公司负责产品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4]。
2 营销现状
2.1依据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
2.1.1 坚持技术创新,优化产品品种M合作社积极与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先后研发了茄子嫁接、蔬菜标准化育苗、温室黄瓜栽培等新技术[5],通过示范推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截止到2020年底,引进新特奇品种150个[6],如降糖草、紫背天葵等,其中黄金梨、套袋黄瓜、盆栽黄芽韭菜等产品市场认可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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