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振兴视野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功能创新研究

2022-12-21王政翔

统计理论与实践 2022年10期
关键词:主体农业农村

王政翔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河南 郑州 450001)

一、引言

2017 年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确立了我国“三农”工作的开展蓝图和方向。2018 年1 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2021 年4 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乡村振兴需要集聚全社会有效资源,动员相关社会经济主体,激活现有组织活力,增创新生社会活力,进行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生力量[1]。党的十九大以来,多份涉及“三农”的国家政策文件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确认为实现乡村振兴特别是组织振兴的重要抓手。

实际上,作为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的重要组织形式,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伴随新中国经济发展全过程,并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征程,21 世纪以来更是受到顶层制度设计的高度关注。2007 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主体农业农村
国内农业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擦亮“国”字招牌 发挥农业领跑作用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
论多元主体的生成
在农村采访中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