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研究
2022-12-21校伟杰
桂海论丛 2022年3期
□彭 进,校伟杰
(1.湖南工商大学,湖南 长沙 410205;2.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伴随我国互联网使用的持续深化,与网络相关的虚拟财产及其法律问题也逐渐显现。从2003 年国内首例“网财”被窃案开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件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为规范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在总则篇中以宣示性的态度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迈出了虚拟财产立法的重要一步。然而,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财产的具体范围、法律性质、继承等,尚无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学界也存在诸多争议,因此,面对频发的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尤其是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亟待展开研究。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可继承性分析
(一)网络虚拟财产可继承性的理论基础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能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价值的权利,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其应该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①。而财产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的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探讨虚拟财产究竟存不存在可继承性,即其能否被继承这个问题,首先就得确定其究竟能不能被认定为财产。目前学界普遍认为虚拟财产可以作为“财产”纳入我国法律体系之中[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 条“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2]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 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的规定来看,可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对遗产采取了概括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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