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三个历史决议对毛泽东思想阐释的比较研究
2022-12-21李泽泉
理论导刊 2022年11期
李泽泉
(杭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杭州 311121)
党史上的三个历史决议作为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件,是对中国共产党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同时也是我们党对毛泽东思想的三个权威阐释版本。三个历史决议是党在总结百年发展历程中所取得的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成就的同时对毛泽东思想的三次历史性致敬,反映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坚持毛泽东思想的坚定态度。本文基于历史与现实、文本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从“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个核心原则出发,围绕毛泽东思想的概念界定、内容体系的概括以及指导地位和作用评价等方面,就三个历史决议对毛泽东思想的阐释作以比较研究。
一、三个历史决议对毛泽东思想在概念界定上作出了日臻完善的阐释
三个历史决议对毛泽东思想所作的概念界定,既在本质规定上保持一致性,又与时俱进地在具体规定和表达上体现出日臻完善、全面、科学的特点。
1945年4月,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第一个历史决议)尽管没有明确定义毛泽东思想,但明确指出了毛泽东同志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实践是正确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代表[1]73。这一重要表述凸显了毛泽东思想形成和发展的最主要特色,为毛泽东思想的概念界定奠定了科学基础。党的七大的修改党章报告、党的十二大的修改党章报告以及三个历史决议等重要文件对毛泽东思想所作的定义,都与这一重要表述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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