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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为心画”的书学精神及审美意识

2022-11-26陈治良河北美术学院

艺术品鉴 2022年2期
关键词:草书书法作品书法家

陈治良(河北美术学院)

探究我国数千年文字历史,最早的文字从画演变过来,远古的岩画就是演变的见证之一,甲骨文即是书与画的合璧。回溯传统书法文化历史,在整个封建社会时期,书法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盛行之势,并且每一个朝代都有自己的主流。书法,作为古人表达思想、展示自我艺术情感的重要手段,有着十分浓厚的东方哲学意味。因而,除了可以从艺术视角来研究书法理论和作品以外,还可以通过哲学的视角对书法理论与实践中的哲学内容进行提炼和认识,以丰富书法的规律认知。

在书法的哲学领域中,由汉代文学家杨雄提出的“书为心画”理论有着突出的地位和影响力。关于该理论,杨雄在《法言·问神》中提到,“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意思是语言是思想意识的声音表达,书法是思想意识的图画表达,声音和书法表现出来的,也是君子和小人情感的流露。这明确了“书为心画”深厚的哲学内涵,即作为体征的书法是不同人表达自己,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后世产生了一大批不同风格且个性鲜明的书画家。其中以著名贰臣书法家王铎为代表,遗民书法家傅山、书画家朱耷为代表。于是,在历史转变的时代中,我国书法家便以线性为心轨、以墨润为升华,笔墨生发,心手相和,抒情写意,将书法深层的精神轨迹通过线性的抽象运动、融入国画浓淡气韵之墨法多元特征,以具象形式充分地展现出来。

一、“书为心画”中蕴含的书学精神

杨雄提到的“书,心画也”中的“书”,虽然是广义上的语言文字,但对于书法研究而言,对“书为心画”的理解则更侧重于书法,即从书法的角度理解“书,心画也”的内涵和意义。具体来说,“书为心画”中所蕴含的书学精神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书法由心而起

“书为心画”的直接意思是说,“心”是书的本源,“书”是心的载体。对应到书法中,意即书法是以人的心思之表达为本源的,通过书法,可以窥见一个人的心灵。这是因为在古代,人们往往将“心”理解为万物融合的灵府,具有包揽天地、总括万物的特点。书法作为古人表达自我思想和情感的工具,自然要由心而起。这正如唐代的孙过庭在谈论书法时提到的“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即书法的本质在于表达创作者内在的自我情感,能够顺应其自然的表达。实际上,追溯我国古代的主要书法形式,其中多数是由于古人对书法形式由衷的认同和经常的使用而成为一种主流。以清代时期为例,整个清代有三百年的书法史,主要以篆书、隶书和草书为主,而这与清代时期的书法文化和人们的书法思想与心理不无关联。明末清初时期,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一大批诸如王铎、傅青主、程邃、许友等钟爱草书的书法家,他们对书法的热爱主要来源于其内心对书法作为一种自我表达方式具有的内在气质和外在特征。并且,这些书法家对草书的习作并不是完全拘泥于前人所设置的框架范围内,而是根据自己的思想和情感,进行了相应的改良,形成了独树一帜的风格,例如,许友的草书笔画跳跃起伏、一任挥洒、气度昂扬、生趣盎然,被称为“三绝”。

(二)书法由心而选

书法,是文字的呈现形态和方式。同一文字,不同人往往会写出不同的形态。同时,同一人也可以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同的书写方法。因而,书法是具有可选性的。书法家在选择书法形式的过程中更多地表现出由心而选的特点,即凭借自己内心的感受和倾向进行自觉、自发的选择,这也能够从侧面体现其自身独特的审美价值观念,更能够充分证实书为心画这一说法。当然,在古代封建社会的背景下,书法的选择往往会表现出群体性的特点,即文人进行跟风性的书法学习。

这一方面是因为从秦始皇统一文字后,通过书写文字表达观点和情感就成为人们普遍认为主要的方式,而西汉时期设立的专门写字的官职进一步强化了人们“书而优则仕”的思想,使古人将写出好的书法作为入仕的基本条件,进而出现了学习书法的潮流。

另一方面是因为不同时期出现的在书法方面有造诣的人物承担了“传授”书法技艺的角色功能,使人们可以有模仿学习的对象。

例如,宋代著名的苏黄米蔡四大书体就成为当时群体性书法学习的对象。对于这种群体性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了书为心画的典型表现,将特定历史时期的独特含义充分的展现出来。

以草书为例,书法家之所以会选择草书这一书体,可能有两种原因。

第一,草书具有更好的表达“心意”的特点。即与其他的书体相比较,草书有着更加丰富的表现力,在进行草书书写的过程中,笔尽意未尽,淋漓尽致的发挥出中国书法的博大精深。而在所有的书法字体中,草书是最为热情奔放以及形式活跃的一种,能够将事物多种多样的姿态美充分展现出来,更能够抒发和表达书法家情感。

例如:王铎等人归顺清朝,但是在事业上并没有起色,其内心备受折磨,因而产生了很重的思想方面压力亟待释放。选择草书,能够将他们心中郁闷的心情充分的发泄出来,将自身心中郁结的愁苦与苦闷化解掉。

第二,草书有着相对固定的草法。草书的书写包括字与字之间的勾连,笔画之间的简写与省略等,这些书写方式能够极大程度上将草书的气势展现出来,真正展现空间的变化。换而言之,古代的书法是书法艺术与不同历史阶段的书画家的思想情感发展的融合,是书画艺术情感表现出的生命逻辑形式。站在这个角度进行分析,我国有很多书法家意趣超脱、大气磅礴的草体书法呈现出的正是我国书法艺术中最为灵动以及潇洒的自由心性精神外化展现。

(三)书法由心而变

书法由心而变,指的是书法的发展深受人的心境、心思变化的影响。在不同的心境下,人使用书法表达思想、情感的初衷就会有所差异,进而对其在书法的笔法、字法、章法等方面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实际上,这种“变”是由书法作为一种自我表达方式的性质所决定的。

实际上,在我国古代众多书法家在继承前人传统的基础上,力求创新与法度变革,创造出以势袭人,方圆转折的笔法,字法字形之间彰显出自然的性情,这使得书法作为人思想情感的表达方式,不会因为长期使用而出现厌倦懈怠之感。

具体来看,古代的书法变革与创新主要体现为笔法、字法和章法三个层次。笔法层面追求方圆转折,以势袭人,挥毫之间彰显精美。虽然不同时期的书法家在书法的风格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个性化差异,但很多书法家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对于笔法方圆转折过程中的笔势却表现出了高度重视的态度。例如以王铎为代表的草书,其闻名于世的主要特点就是笔险劲沉,后世有人赞扬其为“魄力陈雄”“健笔蟠蛟螃”。例如,王铎的书法用笔极为传神,其起笔大多以方笔为主,落笔成点,在转折以及起笔的过程中往往选择重按。字法层面追求任情自然,自行间架。古代的文人墨客虽然崇尚于风流自然、恣意洒脱,钟情于畅游山水、寄情歌舞,但其内心却保持有对超然、豁达、空灵和个性思想的追求。实际上,我国很多书法家的字法在造型结构上十分奇正,并同时更加重视疏密方面的探寻。早期的书法在奇正方面讲求平衡对称与多样统一,随着书法不断地发展,历代书法家也进行不断地创新。章法层面追求分行布白,挥斥八极。所谓分行布白主要体现的是书法中布置空白的方式,一般体现为三种形式,即字中步白、字间步白和行间步白,步白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书法的疏密分布状况。而所谓的挥斥八极主要是形容书法在视觉上的奔放和随性,不拘泥于既定的框架和规则。在古代追求随性而做的情况下,书法写作在章法上除了遵循既定的规则,讲求对称均衡与欹正相倚,主张突出正文、辅以款识、妙用印记以外,还凸显人在书法方面的创新与个性张扬,这也是“书为心画”的重点体现。当然,这里的随性并不是随意性的发挥,而是在一定的书法造诣基础上的对书为形学的深入探究,是以情感神采这依托,不断丰富表现形式的美术学范畴的空间构成。

二、“书为心画”中蕴含的审美意识

我国书法家在经过不断地创新之后,书学精神呈现出意趣超迈、画意入书的意境,这也在侧面映衬出风格新变与具象物态化的表征,力趋求“趣”尚“真”的书学精神,书法作品中都寄托着创作者空灵潇洒的个性以及情感艺术化的趣味,表达出自由灵动的内向化审美理想,将创作者志存高远的境界以及精神追求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一)重品格,反奴俗,书如其人

“书为心画”所主张的书法创作要讲究本源内心的观念,同样适用于对古代书法作品的鉴赏中。

首先,书法家的书学精神在某种程度上受当时社会背景以及政治思想所影响,因此,要从书法家所处的时代背景入手,了解其内心。

例如,对于王羲之书法作品的鉴赏,就要考虑到王羲之长期遵循的“令意在笔先”观念,以及其在作品创作中重点讲究“意象”的表达,希望通过书法作品的“象”来创达自己的“意”,对那种简单、机械模仿他人的俗气之行嗤之以鼻的态度和观念。

同样,对于明末清初时期的黄宗羲、顾炎武以及王夫之等文书书画作品的鉴赏,也要考虑其所处的时代背景与其所重视的品格,这些书法家往往以出世隐逸来张现在自己的名节,而石涛、许友、归庄、陈洪绶等人的作品中则带有十分强烈的创新意味,以求通过书法、绘画以及文学作品上将自己颠沛流离之苦充分的展现出来,抑郁之气十分明显。

显然,“书为心画”所蕴含的重要思想之一就是重视书法家品格和特质的了解,以特定的时代背景来解读特定的人,以特定的人来解读特定的书法作品。

(二)重真率,反对过度的雕饰,追求书法上的自然与率真

“书为心画”中的“心”是人的内在心思,而人的内在心思往往是纯洁和简单的。在鉴赏古人创作的书法作品时,不应带有过多的思想杂念,而是应当从简单的视角来品位书法作品中的真率和反对过度雕饰的思想情怀。以宋徽宗的瘦金体书法鉴赏为例,关于相关书法作品的欣赏,要从写生的角度,以及宋徽宗本人创作的众多书法作品的对比中,寻求其书画作品创新的共性特点,即善画花鸟画,极强调细节的雕琢,这正如《书史会要》评价说:“徽宗行草正书,笔势劲逸,初学薛稷,变其法度,自号瘦金书,意度天成,非可以形迹求也。”,对于徽宗书法的欣赏要从笔法的“变”的角度进行细致的观察和分析。实际上,我国很多书法家的作品中都有着十分明显的返璞归真意味,甚至创造出与当时流行所大相径庭的“真率、丑拙、支离”等奇乖之书,而这些作品中彰显着以下两个意味:其一,暗示自身的坚守气节,忠君爱国,表决心,深民族大意。其二,主要为矫正当时书法领域的巧饰、奢侈、虚伪以及腐朽等风气,创新意识十足。就书法鉴赏本身而言,人们之所以对那些好的书法怜爱有加,较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些书法作品所表现出的率真的特质符合自己对书法审美的定位,给自己带来了一种随心的享受。

(三)重个性,反中庸,任情达性

“书为心画”的审美哲学思想在于书法是人表达心思的重要工具,而人的心思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往往会表现出差异,并且不同人的心思也往往不同,因此,书法的内容和风格也就显示出了个性化的特点。实际上,自先秦以后,“情本论”就成为古代书法艺术发展中的主流思想,文人墨客对书法的使用往往是以个性化的思想为指导。以上文提到的“分行布白,挥斥八极”的章法布局为例,对书法作品的鉴赏,虽然可以参照特定历史时期的书法规则,但也不能完全拘泥在特定的范式中进行千篇一律的体会和解读,而是应当在特定的书法框架内进行灵活的体会,尤其是书法对应的性情的表达方面的体会。正因为书法具有“重个性”的审美特点和要求,在对古代的书法作品进行鉴赏时,要注重随心所以,不可拘泥于一定的范围和视角。同时,“书为心画”启示我们在书法作品欣赏过程中,除了从书法家的角度进行领悟以外,还要从自身的艺术价值理解和认识入手,进行个性化的理解和表达,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书法鉴赏方面表现出自我的独特个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书法作为重要的艺术门类,其具有较为明显的哲学思想。“书为心画”作为艺术创作与鉴赏的重要哲学观点,其产生由来已久,并且在历史的发展中不断地被赋予新的内涵。在当代的书法研究中,“书为心画”的书学精神和审美意识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传承的宝贵财富,也是提升书法意识的哲学参照。无论是现代的书法创作还是书法鉴赏,对“书为心画”中的书学精神和审美意识进行领悟,都是一项基本功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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