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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里深藏的一段辉煌历史

2022-11-25徐朝钦

档案管理 2022年6期
关键词:干部培训档案改革开放

摘  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档案馆有一个标号为E的全宗,即“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这是一所在特殊时期肩负特殊使命的冠以“中央”之名的干部学校。她建在济源王屋山下,存续了不足4年就完成了历史使命,为全国各地训练了数千名政法骨干,为实现拨乱反正、依法治国做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大山深处的政法干部摇篮”。

关键词:档案;全宗;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改革开放;政法干部;干部培训;办学

Abstract:  In the Archives of He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nd Law, there is a General Archive designated as ‘E’, which is ‘The Second Central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adre School’. This is a cadre school with the title of ‘Central Government’ and a special mission at a special time. Built under the Wangwu Mountain in Jiyuan, it completed its historical mission in less than four years. It has trained thousands of political and legal cadres across the country and made great contributions to putting things right and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 It is known as the “cradle of political and legal cadres deep in the mountains”.

Keywords: Archives; General archive; The Second Central Political and Legal Cadre School;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tical and legal cadres; Cadre training

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學校是汇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史长河中的一条极为特殊的支流。说她特殊,一是“出身”特殊,它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校名上冠以“中央”二字;二是地理条件特殊,她不在大城市,而是地处济源的大山深处;三是培训对象特殊,学员来自全国各地,大多为县处级和厅局级高级政法干部;四是存续时间特殊,她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仅用了不足4年时间就完成了历史使命。

1 创建背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党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拨乱反正,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逐步恢复建立。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关于建立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报告,省级及地、市、县司法机关相继恢复成立。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西藏外)都建立了司法厅(局),并首先着手抓了政法干部培训。全国法院、检察院一年新增十余万人,干部队伍有了加强。

虽然政法部门工作正在逐步恢复,但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困难重重,具有法律知识的政法干部十分缺乏。因此,建设政法院校、训练司法干部、大力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也是司法行政工作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务。[1]

1980年司法部给国务院呈报:“为了充实健全公安、司法队伍,以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自1979年下半年起,从各条战线陆续抽调大批干部到各级公安、司法部门工作。新调入的大批司法干部,大多数缺乏法律专业知识,需要先进行必要的训练,才能担负专业工作;原有的司法干部,由于种种原因,多年以来业务荒疏,也需要重新学习。在这一新形势下,抓紧司法干部的轮训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国务院很快就同意了这个报告,并且在1980年7月发文指出:“为了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努力建设一支坚强的司法工作队伍。现在各地有大批不熟悉法律业务的干部来到司法战线,今后还将有更多的新手充实到司法机关来,抓紧对这些司法干部的训练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当时国家层面的政法干部培训学校只有北京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2]由于全国政法干部需要轮训的数量极大,司法部认为有必要再建一所这样的干部学校共同担负培养和训练在职政法战线的基层领导和骨干。

1980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司法部党组联合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成立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简称中央二干校或二干校),遂得到批准。

1980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文:“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河南省济源县开办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以与北京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共同担负训练全国县以上政法领导干部的任务。学校规模,将逐步扩大到三千人左右。”遂成立了以曾乃为主任,刘庭璋、李兴民、王尚三、计明达、李伯亭为副主任的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筹备处领导机构。1980年10月8日,二干校筹备处启用各工作组印章,筹备工作正式启动。

2 筹建过程

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校址选定在河南省济源县(今济源市)思礼乡的竹园沟,这里是原531工程二分部和三分部原址。[3]

531工程二分部和三分部是五机部的两个下马的军工项目,位于太行山南段、黄河以北、王屋山下的山谷之中。70年代初,工程缓建。工程下马后,大部分工程技术人员逐渐撤离,但办公楼、宿舍、食堂、医院、礼堂、车间、中小学等生活配套设施齐全,且尚有数百名管理干部和后勤服务人员,只要对部分设施进行改造,并调进部分教师,即可开办一所规模可观的学校。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便在此筹建,校区在一个长7.5公里的条形山沟里,距县城18公里。

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对中央二干校筹建工作十分重视。河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赵文甫曾亲临现场考察,多次听取汇报,对及时交接和筹建工作做了明确具体的指示,并召开加快筹建工作的专门会议。1980年8月22日,河南省召开支援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筹建会议,赵文甫书记亲自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财委、文委、计委、建委、商业厅、粮食厅、财政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人行、建行、物资厅、公安厅、司法厅、人事厅、劳动厅、教育厅、郑州大学及新乡地委、济源县委等22个部委、厅局、院校和地县领导参加会议。司法部计财司司长刘辉和二干校筹备处领导曾乃、刘庭璋、李伯亭参加了会议。赵文甫书记做了动员,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态度,并向新乡地委、济源县委和有关单位提出了支援筹建二干校的要求。会后,司法部领导和二干校筹备处负责人立即赶回济源召开会议,及时安排筹建工作。济源县委对此事亦非常重视,县委第一书记王荣森、革委会副主任邱爱荣亲自到二干校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解决问题。

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二干校筹备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召开全体职工动员大会,明确落实开学前的工作任务,号召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同心同德、顾全大局、团结一心,做好中心工作,力争按时开班。

第二,抓紧进行接收工作。学校筹备组的干部和职工在交接工作中做了大量复杂繁重的工作,先后接收了五机部两厂转入的房屋建筑、地产、输电线路、公路、动力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共计3000余项。

第三,加紧进行校舍改造和物资配备。干校筹建过程中,将原厂房改造成教室,把原职工宿舍改造成学员宿舍,在物资紧缺和资金较紧张的情况下,需要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充分利用厂区厂房资源,就地取材,有效改造利用。还需要进行修整道路、改造房屋、供电供水、协调关系等复杂繁重的工作。经过辛勤努力,共改造学校教室7个,改造学员宿舍楼3栋,学员食堂2个,分别与省、地、县有关部门协调,保障生活物资供应。为保证正常运转,还筹备扩建了校医院、俱乐部、子弟中小学、派出所、邮政所、校车队、商店、粮油店、照相馆等,生活服务设施自成体系。

第四,建立教职工队伍。二干校所需学校各部门干部、职工主要从531总部及二、三分部和河南、贵州、内蒙古等地调配,教师主要由中组部、人事部、司法部从北京政法学院等部分高校教师和全国各地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政法机关干部中选调,拟核准在校编制教职工656人。

第五,建立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学校派人到各大专院校学习,确立管理机构、制定工作职责、建立规章制度、制订教学计划、准备图书资料和教材。

经过几个月的紧张筹备,开学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初步具备了轮训学员的条件。

3 办学情况

1980年11月底,来自河北、河南、山東、山西、陕西5个省共300余名首批学员陆续抵达济源报到。12月1日,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举行普通班第一期开学典礼,高检、高法、司法部、河南省委、新乡地委、济源县委领导同志以及公检法司部门领导出席并致辞祝贺[4]。

培训班每半年为一期,每期计划招600人左右。为了便于管理,学校把学员编成若干小班,每班均配备由教职工担任的班主任、学习干事、宣传干事、生活干事等。

培训内容按照大学的课程设置,每期有10余门课程。除政治理论学习外,法律专业课程主要有法制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国际法、行政法、法律文书写作、刑事侦查、证据学等,还有一些专题讲座。

学员上午一般在大礼堂听专题讲座和报告,下午以学员班为单位进行座谈讨论和自主学习。学校还与当地法院联系在校内开庭审理,组织学员外出参加宣判大会等法律实践活动。

建校初期的办学条件十分困难,既缺少教师,也缺乏教材。学校除了从全国抽调了20多名教师外,很多课程是在司法部的协调下,邀请中央政法干校的教师到济源讲课,也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专家教授来校讲学授课,还邀请最高法、最高检等政法机关的领导来校做专题讲座。由于师资缺乏,多数课程都是在大礼堂集中上大课。干校常常会把这些领导和老师的讲课、讲座录音进行整理,然后在原531印刷厂打印出来,作为教材发给学员使用。办学期间,学校外聘教师授课200余人次,共计编印《教学简报》18期,圆满完成了教学任务。

1980年之后,每期根据情况从除西藏外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调训。自1980年12月首期开学至1983年底最后一期结业,共举办普通班六期,其中第一期3个班,计334人;第二期6个班,计676人;第三期8个班,计1008人;第四期9个班,计952人;第五期9个班,计953人;第六期9个班,计765人,共为全国政法系统培训干部4688人。

1983年底,根据全国县以上政法领导干部轮训任务基本完成的现实情况,司法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协商,拟将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移交河南省领导管理。1983年12月9日,司法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移交河南省管理的商谈纪要》,“决定于1984年1月1日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移交河南省领导管理”。

1984年2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原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移交我省后,改为河南省政法干部学院”。同年10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河南省政法干部学院与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合并,保留河南省政法干部学院名称,撤销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名称。此后,校址从济源迁至郑州原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校址办学,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在济源的校舍及基础设施等不动产全部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

4 创办意义

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从筹建开班到完成轮训任务后移交河南,历时近4年,是一次顶层设计和国情相结合的改革创新实践,为我国法制建设、经济建设、干部培训、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中央二干校的创办,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改革开放战略方针在政法系统的成功实践,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完成拨乱反正,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项法律,需要不断推进实施。[5]二干校的创建是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的,在司法部党组和河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发展壮大,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就,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稳定社会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中央二干校的创办,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供了干部和人才保障。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在较短时间成功创建,按照干部轮训的教学计划,加强法律专业理论学习,转变思想,形成依法治国的新理念,为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各级公、检、法、司机关和中直机关、部分高校培训了4000余名急需的领导干部和法律人才,成为我国政法部门的骨干力量,政法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专业知识得到了强化提高。

中央二干校的创办,是部省共建干部学校的探索和成功范例,也是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的有益实践。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是由司法部和河南省共建共管,以司法部为主。接收和改造原531工程的二分部和三分部,从全国各地调配教师、干部职工,中央为创建二干校调配了急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河南省委、新乡地委、济源县委通力支援,使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在短短六个月的时间内完成筹建开班,速度快、效率高,充分体现了我国的体制优势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优越性。

中央二干校的创办,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建设,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成为党和人民的共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我国探索追求的目标和任务。[6]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的建立,为我国探索逐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样板。

中央二干校的创办,为我国特別是河南省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积累了丰富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完成全国县以上政法领导干部轮训后,根据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少部分教师调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湖南大学等省外高校任教;部分教师分流支援到河南省内的郑州大学、河南大学从事法学教育,成为教学骨干,有的成了知名专家学者;其余教师和管理人员随着二干校500人政法编制、3750万元固定资产和每年500万元中央财政预算拨款整体移交给河南省,使河南省政法干部培训和法学教育的师资、教学质量及影响力,在全国名列前茅。

1985年6月,河南省政法干部学院更名为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逐步实现由干部培训到中专、大专、本科、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学历教育的转型,为国家和地方培养了大批社会需要的现代高层次法律人才,成为各地政法战线的骨干力量。2010年学校与河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揭开了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序幕。[7]

*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档案工作分会2020年基金重点项目“高校档案文化记忆与大学文化建设研究”(编号:ZGD-ZD-202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谭晓钟.论彭真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J].邓小平研究,2020(03):50-59.

[2]朱立恒.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学教育工作的历史沿革[J].中共党史研究,2008(03):39-45.

[3]济宣.济源三大国防重点工程建设始末[J].协商论坛,2021(09):47-50.

[4]新华社.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开学[N].人民日报.1980-12-5(1)

[5]宋才发.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J].学术论坛,2019,42(03):37-51.

[6]江必新,戢太雷.中国共产党百年法制建设历程回顾[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7(04):1-23.

[7]徐朝钦.从档案视角观照校史中的“三大文化”——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J].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上旬刊),2021(02):123-125.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档案馆 来稿日期: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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