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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2-11-25唐民蒋云霞

中国集体经济 2022年34期
关键词:保险+期货保险期货

唐民 蒋云霞

摘要:农产品“保险+期货”作为农业风险管理的一种新型工具,帮助广大农户更好地应对农产品价格风险,使期货市场风险转移和价格发现功能得以激活,提供给了保险公司风险转移的新途径。但该工具在我国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怎样普及与开拓,实现其效率的提升,还需要展开大力研究。鉴于此,文章先阐述了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现状,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据此探索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保险+期货”;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政治,以更好调动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良好控制由于自然和市场风险所带来的市场不稳定情况,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政策,便是加强对农业保险的重视与支持。随着中央财政将更多资源倾向于各地农业保险品种的增加,保险保障标准得到相应提升,保险覆盖面变得更广,助推了农业保险的良性发展。在此背景下,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并支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如此既有效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也应运而生了“保险+期货”这一风险管理工具。“保险+期货”试点于2015年的正式出现,快速在各地引起了热烈反响,并成为行业内一个研究重点课题。

一、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发展现状

(一)规模持续扩大

自2015年开始试点工作,国内“保险+期货”试点的品种、范围及规模,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已有超过390个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承保面积约1903.78万亩,承保数量约767.02万吨,共有23个省(市、自治区)、12家保险公司、60家期货公司参与,为农户提供了风险保障约3.8亿元,保障了约70万农户的收益。其中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简称郑交所),在2016~2019年间,展开的试点多达75个,涉及的品种为苹果、红枣、棉花与白糖,覆盖了9个省区(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惠利了约10万户农户。2016年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交所)也进行“保险+期货”产品试点,截至2019年,试点项目共有78个,包含的农产品为大豆、玉米、鸡蛋等,投入1.76亿元,涉及省(区)20个,参保农户达到29万。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下交所)则在2017年开启了一项精准扶贫试点项目,以天然橡胶“保险+期货”为核心,截至2019年,这一项目的赔付总额超过1.76亿元,约70%的平均赔付率。整体而言,在众多试点项目中,玉米“保险+期货”占据最大比例,大豆次之,然后是天然橡胶和白糖,最少的是棉花和苹果。

(二)品种不断增多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最先推出玉米和鸡蛋“保险+期货”试点后,之后三年,该所相继推出了大豆、粳米试点;郑州商品交易所也是在头年推出白糖与棉花的试点后,于第二年推出了天然橡胶试点;2018~2021年该所又陆续推出了苹果、红枣、花生的“保险+期货”试点。从表1得知,自推出玉米与鸡蛋的试点,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呈逐年增长趋势,这是促进我国“保险+期货”稳步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不断推广“保险+期货”,在期货市场上能见到更多的农产品身影,也有更多的农产品期权品种被开发出来。从各试点的具体运转情况来看,受限于期权的品种较少,期货公司仅能借助场外期权进行风险对冲,这便增加了期货公司交易费用。同时,因为在场外展开交易,采用的合约不标准,也使交易风险加大,这将对期货公司的积极参与产生负面影响。所以,为了让试点各参与方获得更多利益,需要注重农产品期权品种的增加。从表2来看,如今“保险+期货”试点农产品期货有期权的为天然橡胶、玉米、棉花与白糖。

(三)模式屡屡创新

第一,“保险+期货+信贷”模式。“保险+期货”使农户价格风险得以转移,而通过银行的参与,则能将标准仓单、保险单作为抵押物,针对具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贷款的发放,如此则大大缓解了过往农业信贷中抵押品缺乏的问题。陕西省延长县的保险公司,在2018年与工商银行、5家期货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一同推出了“保险+期货+银行”的苹果精准扶贫试点,既为果农的苹果价格托底,又提供给了贫困果农金融信贷,促使果农種植信心的树立,为扶贫工作提供了巨大助力。

第二,“保险+期货+互联网”模式。最先推出此模式的是,一米信息、九州证券和人保财险(2016年推出),此模式对于参与主体而言都有着很大裨益。首先就期货公司而言,借助在线平台更及时获取理赔和承保数据,能够展开风险的实时监控,进而保证风险对冲的精准、及时;就保险公司而言,基于互联网平台传统承保和理赔都能在线上进行,能够在线进行理赔、承保,使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就农民而言,投保环节大大精简,能够一键线上投保。所以,传统金融行业搭上互联网的“东风”,能够保证试点工作更具操作性。

第三,“保险+期货+订单农业”模式。推出了“保险+期货”,使农户过去因为价格变动,而存在的收益不稳定风险得到了切实解决,使农户种植更为积极。但秋收之后,农产品集中上市也诱发了产品滞销的问题。农产品购买者与农户提前签订产品的收购订单,即为订单农业。在完成订单签订后,农产品具体生产都围绕订单进行,这便使农户销售难的情况得到有效解决。国内此模式的典型代表则是吉林省,2017年其在“保险+期货”试点融入了订单农业,由专门的公司与农民在农作物种植前,完成收购合同的签订,秋收后根据订单采购粮食,使农户的种植顾虑得以消除。实际上此种模式,不光有利农户,对于企业而言也有助于降低成本,锁定货源。

二、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发展现存的问题

(一)现货和期货市场价格偏差大

可以说现货市场是保证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的前提条件,其实际发展情况与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息息相关。虽然,我国期货市场通过借鉴国外先进制度,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反观现货市场却存在发展滞后的情况,进而影响到农产品期货市场。美国耗时14年才实现由远期交易到标准期货交易的过渡,而我国仅花了3年时间。从中得知,由于我国期货交易发展过快,同时对农产品现货市场发展缺乏考虑,导致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价格偏差较大。比如,我国玉米现货在2019年9月和12月,平均价格在1900元/吨和1840元/吨,对比两者价格能够发现其存在一种风险,即期货价格不逐渐回归现货价格,如此一来就很难保障新研发并大量上市产品价格的合理性,制约期货市场两项功能的发挥。

(二)品种较少

当前制约“保险+期货”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便是农产品期货市场期货期权种类较少。已上市农产品期货为“保险+期货”的标的,若农产品未上市,则不能得到相应的期货价格。因为客观来讲当前我国并无较多的农产品期权品种,为了实现风险的转移,复制期权就成为期货公司的常用方式,但受限于场外期权平台不够完善,大约会增加30%的成本,而且其他一些因素也会给复制期权产生影响,如期货合约的总容量等。出于对风险转移较高成本的考虑,保险公司也相应提高了保险费率,但这样又会使农户不愿购买保险。据相关调查显示在2019年我国农产品期货成交额高达48.02万亿元,成交量为11.4亿手,同比增长20.03%与31.93%。诚然,从数据来看农产品期货市场情况较为良好,但要将“保险+期货”大量引入期货市场,依旧存在诸多障碍,现货市场价格风险难以借助期货市场实现良好对冲,给国内“保险+期货”的发展形成限制。

(三)保险与期货分业监管较难

“保险+期货”风险分散功能的发挥,需在实际操作中保险机构结合不同地区及投保对象的特点完成区别费率的制定,使有需求的群体获得相应服务。而且期货公司也要在期货市场进行大量交易,依托投机交易等对手盘,实现套期保值交易。要知道当前是银保监会监管农业保险业务,期货业务监管则归证监会,若合并业务,两类公司展开合作时,就可能遇到跨业监管的情况。若在运行“保险+期货”模式的过程中,两类公司监管套利,就可能出现权利金与保费的厘定上展开资金转移、信息交流,甚至在监管漏洞的作用下,还可能展开一些违规行为,如内幕交易等。

(四)相关知识宣传不到位

农业保险在我国试点时间较早,到如今已然发展了数十年,许多农民农业保险都有一定了解,较为清楚农业保险的相关程序,如投保、查勘定损、理赔等。诚然我国引入期货概念较早,但很多农民都不了解期货,所以将期货的概念增加到农业保险上,就更为困难。并且,对于前些年政府托底收购价政策,农民已然习惯,所以,在2016年国家鼓励农民运用新金融工具保证自身收益,就具有较大难度。对农民而言,有关期货的概念、名词较多,如场外期权、亚式期权、欧式期权、对冲风险等,难以让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很快理解,即便是一些地方政府领导或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也不熟悉这些新名词。认识不清晰,则给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推进试点模式的动力产生很大影响。

三、改善农产品“保险+期货”发展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现货市场,加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衔接

期货市场为现货市场的风险分散、生产及资源配置所服务,可以说起是现货市场的衍生市场。因此,两者之间属于相辅相成的关系,保证现货市场的良好发展,也是实现期货市场稳定发展的关键。所以,注重现货市场的完善,是我国当前不可忽视的一项任务,促使现货市场社会信用环境的提升,着手配套的质量标准、物流运输、信用等体系建立,让期货市场与期货品种更好衔接,完成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交割,使得现货与期货市场衔接紧密,农产品现货市场价格能通过期货价格得以反映,使两者基差风险持续缩小,从而推动试点工作的稳步向前,为农村经济发展形成助力。

(二)丰富期货期权上市品种,激活大品种交易

要发展期货市场,离不开期货品种的支撑,当前国际上各大期货交易所,就将期货期权新品种的开发和培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因此,目前我国也要结合市场需求展开战略调整,保证新期货期权上市品种的持续推出。如国内现货市场内,在年份或气候影响下,畜牧业可能发生价格波动,进而给现货市场供需关系产生影响。利用期货市场具有的价格发现功能,能科学控制生产规模,进而能够良好应对市场波动,避免畜牧业生产者出现损失重大的情况,如大交所在2021年1月8日上市了生猪期货。注重期货期权品种的丰富,促使农产品期货结构的不断改进、完善,为农民提供更好服务,实现农业价格风险的良好规避,夯实“保险+期货”试点的发展基础。

(三)完善政策支持和配套监管制度,加强保险期货分业监管

就期货市场监管而言,要在充分调研、汲取国外优秀经验的前提下,鼓励期货市场持续优化现有品种交易规则,适时推出新型农产品金融衍生品,为保险公司提供更理想的风险管理手段,建立起更为合理、完整的“保险+期货”产品链条。就保险市场监管来讲,要引导保险企业合规经营,一定要防患未然。若期货市場面临风险较大,那么带给农业保险的损失也是不可预计的,还可能影响到已然开展的农业保险业务。所以,银保监、证监部门要加快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完善配套监管制度,以保证监管体系的建立健全,实现各类风险的良好防范,特别是系统性风险。

(四)加大保险期货知识的宣传力度

为实现金融保险知识的良好普及,使农民形成更强的风险管理意识,就应围绕“保险+期货”模式展开相关教育。并且,为扩大期货市场的容量,要做好各类主体的培训工作,如农业龙头企业,使之主动加入期货市场。此外,要就欧式期权、美式期权、阶梯型期权、收入保险等产品,对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展开经常性宣传,以使不同地区农户的实际需求得以良好满足。同时可借助理赔活动,进行各种期货与保险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农民能对保险业务有着更多了解。

四、结语

总之,作为农业风险管理的一项新工具,农产品“保险+期货”良好解决了以往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的问题。同时,在价格保险试点的良好经验下,收入保险试点得以诞生,更有效推动了农业保障水平的提升,既有助于农村产业集群现代化发展,又有助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此,加强对当前试点工作的问题分析,据此探索可行的对策建议,保证其稳步发展,才能保证能持续满足农业经济现代化发展的相关需求。

参考文献:

[1]欧阳靖雯.农产品“保险+期货”:从小范围试点走向乡村振兴“大舞台”[N].农民日报,2021(06):59-60.

[2]赵宇赫,刘晨.基于CiteSpace的“保险+期货”模式研究热点与趋势分析[J].中国证券期货,2021(03):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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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鹰飞,潘晴晴.“保险+期货”模式的运行机制及对农险市场的影响研究[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1(04):60-66.

[5]吴少华.“保险+期货”模式在农产品价格保险定价中的应用[D].济南:山东大学,2021.

[6]李文,赵君彦.农产品“保险+期货”价格风险管理机制研究综述[J].中国证券期货,2021(02):56-62.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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