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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淡”为乐:生活质量主观维度探析

2022-11-25周长城

关键词:消费生活文化

周长城,吴 琪

(武汉大学 社会学院,武汉 430072)

“新中产”作为消费研究高度关注的词汇,意指改革开放后逐渐出现的年轻群体。 他们与城市中产阶层在职业、收入等社会分层指标相似,但消费偏好上却有所不同:消费行为和消费品包含的社会标签不是这些人的首要追求。 “新中产”群体在生活中更关注自身,追求实际体验,也会为健康投入更大比例的财富。 这一群体的出现,意味着中产阶级生活方式已经开始迭代。 解放后第一批中产阶级是1987年后经历高考、经商、进入政府或专业技术部门工作的人群。 他们开始接触各类新式商品和生活方式。电视、广告、商铺等接触点的增加,使幸福感的概念产生了变化。 在中产阶级最先拥抱的现代文化中,幸福与消费方式、生活方式所反映的社会阶层的提升产生了密切联系,而节俭、自持等传统观念则被视为“土”“落后”。 然而现代化与传统文化彼时的对立关系只是阶段性现象,随着现代化进程继续深入,传统文化最终会得到保护与强化[1]。 如今中产阶级生活方式迭代的趋势之一,就是以传统文化为中心进行转型。 将这种从传统文化中提炼出的生活美学用一个字进行归纳,就是“淡”。

一、“淡”的概念与特征

淡的最大特点就是没有特点,五味人人都能够感受、分辨,但最难体会的就是“淡”。 淡是事物发展的限度,在适度的范围内,不过分突出任何特征,就是“淡”。 因此,所谓的“淡”即是“中”,中庸的状态。 “淡”的生活态度可用诗句“阅世走人间,观身卧云岭”来体现。 这里将“淡”作为生活态度,并非平淡、平庸,而是一种始终不确定的状态,由简单的表征体现出丰富的内在和余韵[2]16-18。 三浦展在《第四消费时代》中,对这种简化形式、强化内涵的美学逻辑有更为详细的阐释:在社会经济发展初期,实现自我的方式是购买适合自己的品牌。 但到了消费社会日渐成熟时,独一无二的自我已经存在于自己的内部,消费品作为自我的容器,应该避免妨碍自我的呈现,最好是无色透明的[3]145-149。

二、“淡”的社会构成机制

“淡”的出现同时具备社会区隔意义和伦理意义。 一方面,在物质极大发展的背景下,“淡”能够保持一些人生活方式的阶层合法性:在改革开放四十余年后,高净值人群由于能够“随心所欲”的消费,首先摆脱了消费文化的结构化影响。因此,他们与中产阶级消费行为的差异,体现出更多个人趣味以及文化价值,此时传统文化对消费行为又重拾其影响力。 同时,根据布尔迪厄在《区分:判断力的社会批判》中所言,文化资本带来的消费偏好能够产生阶级社会的再生产作用[4]10。 因此,中产阶层为了保有阶级地位,开始模仿高净值人群“不以物喜”的消费方式,从而形成了“新中产”群体。 换言之,“新中产”群体在2020年开始的生活方式,实际上来自高净值人群的涓滴效应。 此外,在生活方式上秉承“淡”,能够抵抗结构化消费对人造成的异化,即“君子不器”,力求保持主体性的完整和自由。 也就是说,在消费文化使日常生活方式日趋结构化的情况下,“淡”是个体能动性地对结构压迫的反思和对抗,让年轻群体在工作和财富积累之外能够有余力关注自身,丰富生活的美学内涵,并因此获得社会认同。

(一)作为阶层区隔的“淡”

惯习是构筑我们日常生活的基本文化力量,也是生活世界运行中个体所需要的对周围世界的稳定感和确定感[5]。 惯习常常让我们误以为日常是“自然”的,而实际上,惯习是后天习得的一套文化系统,相对稳定却又持续变化。 布尔迪厄将惯习与阶层以及各个阶层的社会条件与文化资本联系起来,认为惯习来源和指向不同阶层的偏好[4]33。 这一点有助于我们运用惯习来解释消费及厨房空间的社会分化。 而消费所具有的“夸示性”又使得这种基于社会阶层的分化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6]41。社会的上层总是不断地转变自己的消费偏好,以区别于平庸,而下层则受到上层消费特征的涓滴效应影响,对更高社会阶层进行模仿学习,这种不停转换的需求常常被资本所利用[7]88。

因此,在生活方式上,高净值人群和“新中产”逐渐脱离消费文化的结构化影响,不再注重消费品的标签效应,最直观的原因是为了创造新的阶层区隔。 对于每年投入数十万、上百万在后代的教育、家庭医疗等“隐性支出”的高净值人群来说,传统中产阶级向往的高档住宅、豪车鞋包毫无意义。 此外,由奢侈品搭建的消费图景难以让社交媒体高度发达,对“炫富”已经麻木的年轻人产生了更多的社会认同。 因此,希望获得阶层区隔的人群开始试图从传统文化的“贵族生活”中寻找更高尚的生活方式,与改革开放后逐渐流行的炫耀性消费、极大满足购物欲的生活方式区分开来[7]88。 他们反其道而行之,体现出自己在能力上或态度上能够摆脱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对生活拥有更多支配权,即逐步将奢侈物欲“看淡”,而将时间和金钱投入其他方面。 在笔者的访谈中,访谈对象表示刚富起来的时候依然会对奢侈品和美好生活有追求,但是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对于炫耀性消费的兴趣便逐步减少。

功利主义将快乐的情绪和幸福挂钩。 边沁的幸福情感理论认为,人类心理层面上积极丰富的情感体验,有助于催生出更多的和更高层次的幸福感。 早在古希腊时期,阿里斯提波就在《自我之书》中作出类似阐释,即感觉是获得幸福感的唯一渠道,这种人与自然的感性触碰是最为真实的,但人借助于感觉系统而能够感知的结果却只有痛苦与快乐,此时,如果能够感知到快乐进而追寻快乐,便是人生中莫大的幸福了[8]。 对于这类理解幸福的方式和观点,庄子提出了自己的阐释:“知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察士无淩谇之事则不乐,皆囿于物者也。”[9]思虑之变,谈说之序,淩谇之事,是三种获取快乐的途径,而快乐的来源也同时划定了获取快乐的边界。 按照庄子的逻辑,现代人无消费则不乐乎?问题的关键在于“外物不可必”,唯一恒定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所以将自身依托于某样具体的物体身上也就意味着依托于虚无[9]65-67。 在“新中产”人群中间,开始兴起不降低生活品质的“新节俭主义”,虽然美好生活和个人发展依然是中产的主流消费目标,但是“新中产”群体已经开始逐渐抛弃消费的社会标签,在金钱、空间、时间上不断优化消费配置。 例如,减少奢侈品消费,增加医疗保健支出,增加对于国货品牌和拼多多等低价电商平台消费等。

社会生活被许多不同的因素所共同支配,它们形成了生活方式,而又不断对其进行更新。 这些因素通常呈现出对立统一的关系。 结构性因素,例如消费代表的规训,与个体能动性呈现出的抵抗以及对美学的追求,是这种对立统一关系的集中呈现。 福柯认为,权利与社会知识结盟,能够使空间产生自身运作的逻辑和图式[10]。 以消费方式为体现的生活方式能够展现出生活情境内的社交网络和文化形态。 人们通过惯习和消费实现生活方式的再生产,成为嵌入日常生活的生产实践。 然而文化等结构性因素,一方面指导消费,另一方面也能够左右实践的个体和群体价值认同,对消费行为和生活方式进行更新。

在庄子的哲学体系中,幸福的概念里“淡”的体现,在于他的幸福观中不同于超脱现实的极度的快乐和浪漫,反而是深深扎根和融入于生活日常中的极简哲理。 这里其实已经触及“淡”的本质含义,我们对事物感到的“淡然”,符合我们内在“漠然”的能力[2]35。 中文“ 淡”这个字,意味着“淡”,也意味着“漠”,不分主体和客体,确实引发人无尽的思索[2]35。 “淡”将人从对“即时享受”的关注中解放,使人无须为了追求快乐而时时刻刻处在对自己状态的审视中,对自己平静的常态产生“这不是快乐”的剥夺感,而对各种消费类别能够带来的短暂快乐产生深深的依赖。 “无乐”使人可以无拘无束,远离结构性的规训,从而更好地在消费文化充斥的日常生活中保有自己的主体性。 “淡”使我们放下对任何外物短暂的索求,这时摒弃了世间喧哗的内心,方能顺应恒常的变化,顺应天道,去感觉世界,感受超越个人狭窄眼界的“存在”真正方向,即道家所称的“无”,一种停留在初始阶段的、凝着的、尚未分化的混沌状态。 也正是这种初始的状态,已经完全超越了人情世故中的追逐和偏执,因而也不会存在诸多烦恼,即庄子所提出的“至乐无乐”[9]65-67。

(二)包含伦理意涵的“淡”

孔子问弟子们如果受到君王赏识,会如何过自己的一生。 子路、冉有、公西华的回答无非是做官,造福百姓。 曾皙对于理想生活方式却有别样的选择:“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11](在暮春时节,穿着春装,和几个成年人,再加几个小孩子,去河里游泳祈福,在舞雩台上乘凉,唱着歌回家。)曾皙的回答看似寄情于江湖之远,孔子听后却喟叹:“吾与点也。”孔子最赞同曾皙的想法。 从三位弟子的想法中,体现出中国文化中对美好生活认知的递进关系:首先是获得成功,提高社会地位,光宗耀祖。 在获得一切后最需要的则是自由状态,随心所欲而归于平淡。

“新中产”在2020年首次表现出对财富的兴趣降低,对财务自由的渴望由2017年的72.4%降低到65.4%。 同时选择”家庭美满”和”健健康康过一生”两项人生目标的中产群体为65%和59.4%,分别比2017年上升了1.6%和0.3%[12]。

而到了2021年,由于疫情让全球经济处于K型复苏,强者愈强而弱者愈弱。 因而“新中产”在生活满意度的5 分制问卷调查中,最满意的方面是得到3.58 分的感情,而满意度最低的经济因素得分仅为3.26 分。 如今90 后、00 后日本青年中的“低欲望社会”和中国的“佛系”思潮虽然成因不同,但在生活态度上有相似之处,例如都乐意追求“小确幸”——虽然平淡但胜在拥有安稳的职业和物美价廉的生活用品。 对赚钱和出人头地的兴趣逐步减少。 佛系态度的核心是尽量少地将精力花在“折腾”上,向更高阶层进行社会流动并非佛系青年的人生目标。 在生活方式上,佛系青年希望得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能够更多地去追求精神层面的觉醒,将时间分配在家庭、兴趣、社交、休闲等方面。

这样的生活方式中包含“淡”的另一层含义,即拥有德行的人能够不被自己的社会角色所困,受众人期望而不只局限于自己受到关注的领域,而是能够顺应天时,拥有更充实的美德。 无论《中庸》中的“圣人之德不外露”,还是《论语》中的“君子不器”,追求的都是此种态度。 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对此观点进行了更具体的阐释:经济上的、医药的以及教士的行业(Erw-erb),都是些“小技”,因为它们会导致专业化,而君子则追求全面发展[13]。 “君子不器”的内涵在于,君子的自我完善本身就是一种终极目的,并非为了追求其他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既定手段。柏拉图提出的教育理想和儒学体系中的教育理想则是完全对立的。 柏拉图的教育理想是一种以社会发展为价值取向的城邦理想,认为人必须要掌握一门技艺,才能够借由自己所长来实现自己的预定目的。 比起儒家思想和柏拉图思想之间的冲突,对比更为强烈的是儒家等级理想和基督思想中职业概念的冲突。 儒家思想的形成背景是封建社会和封建的官员任免制度,因此认为培养出综合发展的治国之才是一种美德,比起精通于各种技艺的人,这种高尚的“君子”更加值得尊敬。 即便是一个人在当时的社会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接受过全面的教育培养,就不能被认为拥有令人信服的美德。 罗素在《东方与西方的幸福观念》中也提到,儒家的君子思想其实与西方的贵族绅士品格在“不器”这点上有相似之处[14]。 在笔者的访谈中,访谈对象表示爱好在高净值人群的消费动机中占有很大的权重。 Q 市一位企业家喜欢拉小提琴,便赞助市里的爱乐乐团给他伴奏,同时自己担任小提琴首席。

时尚圈曾有过“香奈儿女孩”“爱马仕女孩”的说法,即进行服装消费的顾客只钟情单个品牌的风格,并且将此种风格内化并指导自己的生活,彼时的奢侈品牌并不需要像如今花如此大气力在营销方面,只需要每年参加走秀,顾客自然口耳相传、趋之若鹜。 这样的消费行为中,这种时尚界和服装品牌的规训是来自外部或上层的力量为日常设定的框架,常常遭遇抵抗或转化为惯习,进而渗透于日常之中。日常生活中的规训方式很多来自礼俗教化、政策规定、经济行为等不同方面。 德赛托认为,在西方殖民扩张过程中,将不同国家文化转移为刻板印象(符号化)的做法,就是对日常生活驯化的方式之一。 事实上,推理到现代化进程中的消费,对于城市生活、城市居民生活图景等概念的符号化和广泛传播即为日常生活产生的规训[6]42。日常在不断的规训中变成了文化,甚至可以认为直接被符号化了。 在更进一步的情形之下,符号及其意义被表面化和工具化为信号,通过“可/否”“高雅/低俗”等指令,使得日常生活的规训被更直接地权力化了。 如果说规训的手段主要是符号与信号,那么,不仅规训的终极指向是文化,而且其发挥作用也直接依赖于现代社会的文化手段。 在城市的消费中,这种文化首要表现为以货币形式所呈现的理性。 这就使得资本的力量能够转化为日常的规训,来预设消费及厨房空间的社会与文化归属。

因此,来自现代性母体的资本的力量,转化为当下消费的日常中最主要的规训,借助于符号的手段,建立起消费的支配性空间,即生产出空间的表征。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体现出碎片化的趋势。 自2017年的Chloe 之后就再难有时装品牌在中国国内推出整体性、概念化的生活方式营销理念。 一方面是因为国内消费者心态逐渐成熟,并不认为披上品牌的标签便可装点自身,而是更希望追求自我气质的彰显;另一方面也因为在现代化发展的初期,“更高更快更强”是首要任务。 而当城市化初具规模后,人们便开始对现代化的后果进行审视,并试图重拾原先固有的价值观[15]。 孟子提出:“诚者,天之道也; 思诚者,人之道也。”“反身而诚,乐莫大焉。”[16]315这里的“诚”是天人合一,是天道与人道的结合,是对自我意识的面对和觉知。 所谓“反身而诚”,就是返回到自己的内心,实现心中之诚; 如果可以真正地实现“诚”,那么就能够感受到莫大的快乐。 这种境界是真、善、美三种价值标准的融合与统一,达到了这种境界,就能够实现“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 因此,在孟子思想的价值体系中,“诚”是人生所要追求的最高境界,如果人能够面对自己,做到问心无愧,就自然能够感受到最大的快乐[16]315。 池田大作在《谈幸福》中也有类似的观点:他人给予的都是相对的幸福,只有通过完善自身所获得的幸福,通过自身创造价值所带来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17]。 池田学说的理论架构来自大乘佛教,却在一定程度上和《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处;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真正的幸福是最高的善”,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实践活动[18]。

三、“淡”作为生活质量的主观维度

(一)生活质量研究的主观维度

在生活方式研究中,早期研究对于指标体系的制定主要依赖于物质和可量化的指标,但对于人类生活方式和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影响机制,没有进行更加深入和具体的剖析,也因而忽视了文化系统对于人类幸福价值取向的隐性影响。 然而,在此种理论框架下阐释幸福,则意味着每个人的幸福程度难以单纯用快乐的感觉去衡量,而需要寻找其他的理论依据,从而确定不同的主观标准。 同时,主观幸福感的概念即“个体依据自己设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所作的整体评价与感受”似乎非常全面,也很准确,但对个体如何设定标准、影响这个标准的因素是什么,却没有更多地阐释为主观生活质量标准。

文化作为不同地域人们理解幸福概念的基本参照和基础架构,对于人们如何进行幸福感知,以及如何塑造合适、合理的幸福观,都具有较为深远的影响。 站在本土文化的视角上,我们能够发现,中华文化中对于幸福的界定分为多个派系和多个层次,不同的学说体系也提出了各自不同的幸福实现的具体路径。 古往今来,各个朝代、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也都依照不同学说的特征和偏好,找寻到了获得幸福感的不同方式。 古人对于幸福的感知,不仅仅局限于人的基本需要,也涵盖了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比如超脱物外的淡然和天人合一的处事态度[19]。 与西方文化中对于狭义道德和狭义快乐的极致追求相比,中国传统的幸福概念则主要表现为“淡”,虽然不同学说对于幸福的理解存在差异,但是在广为流传的追求幸福的典型范式中,“淡”的特征都得到了集中体现。 这种“淡”的思想核心和文化偏好,延伸至现代社会,有助于提醒人们在对物欲的价值追求中,从虚无的生活里逃离出来,回归本性,追寻幸福的本源[2]35。 同时,也要以本土文化偏好为核心,辩证地学习和理解其他文化体系中的幸福阐释方式,实现幸福评价标准和差异性文化交流的融合发展。 这种辩证的融合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其一,社会上的每一个个体,在自身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的前提下,能够借由不同的途径,找寻到适配于自己生活理念的、长久的幸福;其二,“淡”的文化特性,能够为人的生活质量评价和幸福实现评价提供参照,形成一个基于本土文化背景的幸福感知和幸福追寻的方向指引[2]35。 通过对既有研究成果的综合梳理,我们能够得到一些启示,即在幸福感知的心理学研究的讨论中,应该分层级、分维度对幸福的概念进行拆解,开展比较研究和定量分析。 在差异中识别不同幸福定义方式的背景与优劣,在差序中谋求现代幸福观念融合的可能性和可取之路,改善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方式,提高人们的幸福感水平和生活的质量。

(二)生活质量的“浓”与“淡”

在消费文化盛行的社会中,要提高生活质量,改变日常生活方式,最重要的是通过增加收入与消费,提高日常生活中幸福的浓度。 在问答网站“知乎”上搜索“生活质量”,很大一部分回答都是使用个人的消费清单作为补充的,最热门的话题即“什么东西买了以后,幸福感爆棚”,已经逐渐演变成一份标准的购物指南。 其他相关问答中,也有个别囊中羞涩者提问:“经济条件不好如何提升生活质量?”似乎“生活质量”在这些问答者当前的认知中,已经和收入水平、消费升级画上了等号。 并且几乎所有的答案里都以描写或分析的方式阐释了“购买这样东西能够增加你的主观幸福感”这一观点。

资本主义世界体系通过使人信服他们有“无尽的需求”而使其自感穷困。 这种相对剥夺感来自社会比较,也是城市居民进行消费升级和“生活方式更新”的原动力之一。 这样的文化催生出全新的“幸福道德逻辑”。 其中“幸福”成为支配现代生活的德性追求:人们努力学习感受幸福,试图带给他人和自己幸福;为了增强消费能力,获取幸福而劳动。 同时,由于工作造成日常生活的结构化,以及社会分工造成的社会分化,这些人难以通过社交排解压力,只得通过消费品和心理咨询等来抵御结构化生活和过度疲劳造成的负面影响[3]145-149。 所谓“work hard, play hard(努力工作,努力享乐)”、自律、仪式感等种种更高更快更强的现代化图景,背后的实质是“行动”。 在任何情境下,人们必须采取相应的行动去追求幸福。总有一种消费品、一种解决方式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现代社会中的特殊情境。 因此,这样的幸福道德逻辑表面似乎拥抱了人文主义,实质上只是经过装点的异化而已。 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阐释过,消费社会中资本是如何将社会个体的价值判断进行操控,使消费成为幸福快乐的主要来源[20]。 马尔库塞在《爱欲与文明》中对此有了更进一步的阐释,认为异化剥夺了劳动生产提供给人们的幸福感,所以人们转而从“非生产活动”中寻求快乐和幸福[21]112-113。 马尔库塞认为,只有人们在从事非异化的生产活动时,身体的机能和器官才能协调运转,人们才能在工作中感受到自由,欲望也才能得到满足[21]112-113。从对Q 市高净值人群的访谈中,我们看到一个典型的案例:一位热爱交响乐的企业家请Q 市的交响乐团为他伴奏,他则承担小提琴首席的工作。 这种未经过剥削的生产行为背后体现出个人欲望的满足。 这种行为未能达到伦理主义幸福观对德性追求的高度,与功利主义追求快乐感觉的幸福观更为接近。 但是这种快乐的感觉是从生产活动中得到的,并非来自消费、感情交流等当下更为主流的幸福来源。 另一种消解“幸福道德逻辑”的方式则是像佛系青年那样,“新中产”和佛系青年对这种逻辑的抵抗就是“不行动”。 在生活中不追求极致,只追求适度。放弃“浓”而欣赏“淡”。 坦然面对看似平淡的日常生活,拒绝被“追求幸福”的道德标准所驱使,让工作成为生活的全部。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当今幸福测度量表中带有一种普适性的观点,就是各个文化中的幸福标准大体都是相似的。 通过心理学的研究手段,我们能够分辨出某个指标在中国的适用性高低,然而同样重要的是洞察中国社会的发展现状,同时立足本土文化价值,发掘出真正起决定性的、权重最大的指标。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对国人的幸福感进行客观的测度。 通过前文分析,“淡”作为横贯中国文学、美学、哲学领域的价值观,对于国人幸福观的意义值得研究者们进一步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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