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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视角下中小学校园欺凌的危害与应对策略

2022-11-24陈天鑫

法制博览 2022年32期
关键词:保护法校园家庭

陈天鑫

西藏大学,西藏 拉萨 850000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于2021年6月1日生效。原《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多体现在宣传性、倡导性规定,实用性不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对原《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面修订[1]。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细化了家庭监护人的职责,新增了网络保护等具体规定。其内容体现在法律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在学校教育方面,针对校园欺凌前的预防和欺凌后的干预措施做出了专门的规定。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中指出,校园欺凌是导致校园暴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被欺凌后的未成年人容易产生自残、报复、抑郁等心理,进而引发一系列的校园暴力问题。

一、校园欺凌的类型和危害

(一)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主要是指欺凌者通过直接(言语辱骂、肢体冲突等)或间接(孤立、冷落、被边缘化等)的方式对被欺凌者进行持续不断的伤害,这种伤害不仅是指身体的伤害,还指精神上和心理上的伤害[2]。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其中规定校园欺凌包括老师与学生互相之间的伤害行为,包括性侵、虐待、欺凌等九类。本文特指研究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

(二)校园欺凌的类型

校园欺凌包括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网络欺凌以及文化欺凌。其中,肢体欺凌和语言欺凌是直接性的欺凌,肢体欺凌主要是指身体之间产生的暴力性的行为,如殴打、推搡等。语言欺凌主要是指通过语言谩骂、挖苦、讽刺等方式对受害者进行欺凌。网络欺凌是当前大数据信息化时代下的一种新型欺凌手段,是借助互联网等社交媒体的一种欺凌,主要表现为个人或团体使用手机信息、网页图片、社交媒体等形式伤害他人的恶意行为,包括诋毁、骚扰、泄露隐私等。《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国家、社会、学校等不仅要预防网络欺凌,还要共同担负起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责任和义务。

(三)校园欺凌的危害

1.对家庭和个人的危害

校园欺凌会增加家庭的压力感和仇视感,严重的会导致孩子自残、自杀等行为,这无疑是对家庭的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个人伤害分为普通伤害和远期伤害。普通伤害:未成年人在遭受欺凌伤害之后,会产生胆怯、情绪低落、沮丧焦虑、对学业失去信心、逃避等现象,严重的会造成其心理自闭、自残等伤害行为,甚至会导致未成年人发生应激性精神障碍。远期伤害:有关研究显示,受过欺凌的未成年人会影响以后生活质量的高低。美国学者通过一项纵向研究发现从小受欺凌,长大后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落差,如健康状况、生活水平等。受害者心理上会存在缺失感,从而寻找一种新的存在感或欲望感,欲望其实就是一种简单的缺失,缺失会在某一个层面让孩子缺乏成为自己身体的主人的感觉,也就是说孩子无法体会到哪些东西是“我”,哪些东西是“非我”。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就是孩子缺乏可以和他人建立清晰的边界感,而不会被他人吞噬或者淹没而失去了作为一个主体的感觉的能力。

2.对学校及社会的危害

校园欺凌对校园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教学质量下滑、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辍学,由此会给学校带来损坏学校名誉、败坏学校风气的不良影响。欺凌发生在未成年主体之间,可能会潜在性成为未来犯罪的导火索。例如欺凌者在长期施暴的过程当中,会使他们容易形成攻击性人格。因此,暴力是他们第一个想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社会研究显示:加害者和受害者未来的犯罪率要高于普通人。对于被欺凌者来说,遭受欺凌会使他们出现各种心理问题,为了弥补心理上的这种缺失和不平衡,一般他们会寻找相应的发泄物。有可能会产生暴力伤害问题,也有可能会产生打击报复行为。

二、校园欺凌的影响因素

(一)社会层面

有关研究表明,家庭经济落后的孩子更容易受欺负,成为被欺凌者。一般来说,贫穷的孩子心理上会有一种自卑和落魄感,通常表现为不自信,容易产生逃避行为。特别是留守儿童,他们成为社会的一种弱势群体,家人如果不在孩子身边,长期下去孩子就会缺乏关爱和照顾,这无疑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孩子的心理,再加上青少年更容易产生攀比心理,这样更加使得他们有落差感。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再次明确了家庭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监管职责,确认了监护人的监护资格。此外,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现实网络中时常存在着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例如网络上传播着大量的色情网络主播、暴力文化信息,这样更容易使得青少年迷失方向,心理上存在着现实和虚拟网络之间的差距感。再加上青少年有较强的攀比和模仿心理,拥有着较强的好奇心,但又缺乏正确的判断能力,这无疑会使青少年步入歧途。

(二)个人层面

在个人方面,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性别、不良习惯、是否有缺陷、气质类型等。近几年的欺凌行为普遍表现为:歧视、“站队”、被边缘化等问题。由于大家的价值观和审美观的不同,容易引起对体重、外表、性格等方面的偏见。此外,也与先天遗传的气质类型息息相关,心理学家托尔斯和切斯把婴幼儿气质类型划分为迟缓型、困难型、容易型三类,其中困难型的婴幼儿比较难养育,在日常行为和生理活动方面缺乏规律性,一般表现为大哭大闹、烦躁不安,情绪不稳定,因此在情绪调整和日常行为中难以控制自己,导致他们长大后在人际交往方面表现得比较困难,往往这类人群更容易发生欺凌行为。

(三)家庭层面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如父母的支持、夫妻之间感情的好坏、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家庭教育方式等都会影响校园欺凌的发生。现代社会形势下,离婚率的不断增高也是导致此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离婚后的单亲家庭中,由于缺少某一方的关爱而使得孩子产生自闭和抑郁心理,通常表现为不相信别人、缺乏自信心、少言寡语等。亲子关系是沟通和联络孩子的有效方式之一,陪伴是不可缺少的一种关爱,部分家庭的沟通方式的不当,也造成孩子心理的障碍。某些家庭以暴力和命令式的方式管教孩子,而有的则溺爱无度,这种偏向极端式的管理方式,极易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以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专制型、放纵型抚养方式家庭中的孩子,虽然口头表面上选择了暂时服从,但他们的内心当中早已充满了怨恨和不服气,这种不服气和怨恨由于时间的积累,等到某一天达到一定程度,积累已久的心理问题就会爆发出来。

(四)校园层面

由于现代社会的压力和教育问题,学校一般注重应试教育,只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忽视了孩子的心理以及道德问题。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比较叛逆,加上学校老师和家庭带给他们的学习压力,这无形中成为了学校欺凌的重要原因。迫于父母工作的繁忙和生活经济的压力,父母的父母成了陪伴孩子的主力军,特别是在寄宿制学校的学生,长期缺乏家人的陪伴与关爱,可能会与一些社会不良嗜好的青年交往。这些都与未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欺凌行为息息相关。

三、校园欺凌有效应对措施

(一)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宣传工作。”未成年人欺凌事件不仅给中小学生带来了身体伤害,更重要的是给受害者的心灵上带来了极大的创伤,并且这种伤害是深远的,致使受害者长大后也有欺凌阴影的追随。《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国家、社会和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帮助,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在学校应当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发展权、受教育和保护权。因此作为校方,我们要坚决遏制校园欺凌的发生,将它扼杀在摇篮之中。

1.优化教育环境

首先,在当下社会,大多数学校还是注重应试教育,评价学生的标准以学生成绩为主,学生的学业成绩负担过重会使得他们产生厌学情绪。因此,近两年,国家层面对于教育的改革和整治频繁出手,例如“双减”工作的大力实施,2022年新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颁布,再次强调了育人为本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有担当、有本领的时代新人。学校层面为了缓解学生的压力,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在学校开展各种校园活动、增加趣味课程等。同时,还应加强培养学生的沟通交际能力,提高学生在学校以及在社会中的适应能力。善于采用和谐的方式与他人相处,遇到事情要沉着冷静,做到自尊、自爱和爱他人。最后,加强教师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把培养学生良好道德情感教育放在首位,在日常教学当中,与学生多沟通交流,提倡“文明教学”“文明用语”。

2.加强家校合作,培养家庭教育能力

毫无疑问,学校和家庭是未成年人接触最多的两个地方,无疑是影响最深的。俗话说得好:“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身上会有父母的影子。”家庭成员的思想和行为会直接影响孩子的发展。在当今社会,单靠学校的一己之力是远远不够的。家庭和学校犹如孩子的两只翅膀,缺一不可,只有双翼共同飞翔,他才能飞得更远更高。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对存在监护意识薄弱,监护认知不足或者监护方法不当等监护问题的父母,可以要求他们参加相应的亲职教育项目[3]。”学校应该牵头利用讲座、家长会、亲子项目等方式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社区等服务机构应该将家庭教育知识融入社区居民学习服务体系内,加强教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家庭的教育知识素养和正确培养未成年人的基本技能。

3.建立跨部门协作保护机制,创建法治校园

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也走进了校园。建议各地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由地方的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兼任。定期选派相关人员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加强学校与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的紧密联系,开展类似“我是小法官或小检察官”的法治模拟课堂。让法治真正走进校园,让学生亲自感受法律的权威。同时,地方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学校内部和周边的安全,规定校园门口的商业服务项目,特别是向学生销售的有关商品应当符合国家的标准。

(二)对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干预工作

一般情况下,对于已经发生的学校欺凌事件,学校以及社会只会制止欺凌表面现象,而不是从根源处解决问题。更多表现在批评教育、叫家长等方式。这不仅解决不了此问题,反而会更加助长欺凌的二次发生,更多表现在受欺凌后的不服气、报复心理等。为了避免“二次欺凌”的悲剧再度重演,做好校园欺凌事件后的干预工作至关重要[4]。

(三)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避免“二次欺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学校应该加强与司法、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贯彻实施好相关的心理咨询辅导、法律救助等综合性工作,不仅要帮助受害的未成年人恢复原来的日常生活与学习,也要对欺凌者加以教育和矫正[5]。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强制报告的制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此,做好相关的心理辅导以及合理的善后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因此,学校应该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由专业的社会团体承担相应的职务,设立专门机构,设置专人专岗。深化对未成年人“教、防、诉”等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共青团、妇联等校外机构协助保护未成年人。当然,必须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发挥学校医务室的救助作用,增强学校警务室的法制宣传意识等,完善各自的职能,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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