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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律服务建设立足点、功能及方案分析
——基于公证视角的研究

2022-11-24曹征飞

法制博览 2022年32期
关键词:家事公证家庭

曹征飞

江苏省建湖县公证处,江苏 盐城 224700

根本政治制度决定着我国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每个家庭都是国家构成的一部分,因此只有实现家庭和谐,才能从最根本上推动社会和谐。从古至今,家庭关系的维系主要靠感情与法律,其中感情包括亲情、友情、爱情,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人们对感情有着更深刻的体会从而使家庭关系更加紧密与牢靠;而法律维持是指依靠清晰的法律条文对家庭关系进行梳理与协调,进一步增强家庭关系的黏合度。然而,由于社会生产关系与经济关系的多元化发展,家庭事务也越发复杂,再加上当前公证服务机构仍属于发展初级阶段,规模和实力良莠不齐,导致人民群众在寻求法律帮助的过程中存在很大困难。因此,可以从国家层面与社会层面两个角度出发,充分结合各种有效资源,对家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强化,以使其能解群众之难,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基于公证视角的家事法律服务建设立足点

首先,得益于信息化发展,我国法治化进程也迈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从而推动公证业务朝多元化、网络化转变,在新时代,公证服务向人民大众与基层沉淀已经成为主流发展趋势。目前,公证工作要走进群众,要立足以人为本的出发点强化家事法律服务建设,同时在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加持下,应利用网络宣传、线上办理业务等新型手段,使得公证服务能与人民群众紧密贴合。总体来说,就是通过互联网优势,使得相关服务工作能顺利开展,以公证视角进行家事法律服务。

其次,要大力推动线下公证业务,即“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设立原则应包含以下几点:以群众为基础点,以公证服务为展开内容,根据区域实际发展情况,遵循以量布局、以制占优基本原则,尽可能让地区群众,特别是不能流利使用智能化电子产品的老年群体能够有切实路径可以寻求到家事法律服务帮助。倘若要想使公证服务走入千家万户,就应该借助于社区力量,以家庭为单位有针对性地提供家事法律服务。除此之外,受区域经济与人才因素制约,我国部分地区极度缺失公证服务机构,再加上没有灵活的运行机制,由此导致公证机构未能被人民群众广泛了解[1]。是以,要想使居民认识到家事法律服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就必须要设立一套长期可行的服务机制,使公证服务能切实走入人民群众中。

二、家事法律服务功能探析

(一)法律宣传功能

普法宣传工作是指:对人民群众进行有效调动与集合,要求其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以现有的知识为基础,在最大限度上学会利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普法宣传工作过程中,除了要让老百姓都能具备基本的法制知识外,还应对其科普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合法权利,一旦权益受损,民众也能够做到在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不会受到不法侵害,从而使合法权利能得以实现,这也是国家倡导普法工作的热衷期望与终极目标[2]。此外还需在社区内定期进行法治宣传,让每位居民都能对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有一些大致了解,从而提高整体法治环境的质量。

(二)法律辅导功能

法律辅导功能包含对家庭中普遍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疑与告知,法律辅导员所起的作用便是从法律视角来改善我国整体的社会环境,同时从公证角度出发,来处理家庭及家庭、个人及个人间的矛盾,以此来优化我国人民的基层生活环境。由于家庭关系存在不确定性,是以在法律辅导中很可能会面临一些复杂且特殊的咨询,对此,法律辅导员可以建议咨询者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实际问题,而公证人员可担任部分法律顾问、诉状咨询等职责,从而让家事司法咨询的职能和特色得到充分体现,使每一个诉求人都能获得充分的司法帮助以及实实在在的指导支持。

(三)法律调度功能

从应用角度出发,在出现某些法律问题后,法律调度功能应该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与分析,同时根据分析结论,为群众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进而使法律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在此类问题中,最常见的就是家庭内部及邻里矛盾,公证服务人员首先应对其进行合理调节与疏导,如若上述措施不成功,就应以公证视角为受助人员提供相关法律援助。与此同时,法律调度还能与法律援助中心相联系,即使公证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可通过咨询律师得到专业解决,从而进一步强化法治社会建设。

三、家事法律服务的审判服务研究分析

(一)进一步推进家庭纠纷化解,构建全面的调解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家事法律服务工作过程中,需要在合理分析当前家事案件类型的基础上,将公证工作有效融合至调解工作中,帮助并指导群众开展证据保留工作,为后期家事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公证服务人员首先要对咨询者开展法律调解,如若调解不成功,公证人员也要帮助咨询者进行相关证据处理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实质作用,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此外,在处理各类小型家庭纠纷时,也要引导民众尽可能地解开心结,化繁为简,从而化解矛盾,并通过此种方式解决家庭和社会上的各种纠纷,尽可能减轻当事人的情绪创伤,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供助力。经实践证明,通过家事法律服务,很多家庭及个人的矛盾都得到了有效解决或调解,并且矛盾问题几乎都没有进一步扩散,家庭纠纷解决效率明显提升。由上可知,在社会发展中推广家事法律服务具有极大现实意义,其使家庭矛盾纠纷的处理变得更加多样化。

(二)着重解决常见的纠纷问题

1.遗嘱继承方面

针对老年群体在居民结构中占比较高的社区,有关法律服务人员应该着重于财产、婚姻、死亡、遗产继承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还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财产争诉案件,此外需对弱势群体利益多加关注,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依法处理,让参与争议的各方当事人都能明确应有的责权分配[3]。例如,一位老父亲致电公证处,希望公证员能上门办理遗嘱。来到老人家中,公证员得知老人已是肺癌晚期,按照老人要求,公证员为其办理了遗嘱并录下一段画面。几个月后,老人匆匆离世,儿女为遗产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女儿认为自己照顾父亲最多,应该获得大部分遗产,而儿子认为父亲在世时有说要将房子留给他,二人怒火相向。然而,当公证员将那段录像播放给他们看时,两人都安静了,仿佛争吵没有存在过。画面中,父亲的声音亲切又熟悉,随着财产分配缘由的娓娓道来,凝固在子女们脸上的愁怨渐渐融化。

2.婚姻关系方面

婚姻关系是家事法律服务咨询中较为常见的内容,对此,工作人员需全面把握婚姻公证与财产公证两项关键点,而且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需要向夫妻双方告知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倘若是关于离婚咨询,工作人员更要对夫妻双方所承担的义务进行解答与告知,并对财产分割、抚养权约定的协议进行公证。

与此同时,“黄昏恋”也是当今社会中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也会关联到老年夫妇的财产关系,为避免后续家庭矛盾以及财产纠纷矛盾,在前期公证时,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证明婚姻财产与收入之间的关系,并对双方财产所有权进行确定,最终达到各自保护自身财产权益的目的。例如,某地王先生和张女士是一对晚年再婚夫妻,两人情况非常相似,都是中年丧偶且已经生育子女。两人再婚后的生活非常幸福,双方彼此照顾。但是,王先生由于年轻时太过劳累因此导致晚年身体状况欠佳,并且老夫妻现在住的房产属于王先生婚前房产,因此王先生一直存在一个顾虑,即自己如果先去世,儿女和妻子之间会不会存在矛盾,可能不让妻子继续居住他名下的房产。为此,王先生和张女士决定来公证处为他们现在所居住房产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张女士与王先生共同拥有此套房产,即使王先生不幸先行离世,张女士也能拥有此套房产一半以上的所有权,足以保障张女士安享晚年。

3.其他方面

在进行法律宣传工作时,需要注意宣传工作的开展应尽量与社区居民的工作时间和生活状况相切合,将基本法律知识作为宣传内容,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进行重点宣传,宣传内容以《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以此来保障缺乏生存能力人群的基本权益,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针对未成年人较多的社区,有必要在社区内部搭建一个完善的远程视频访接平台,从而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氛围,让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的合法利益得以保障[4]。

在针对普通民众的家事法律服务中,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认识到当事人在矛盾处理中可能存在的思维偏差问题,并杜绝各种不合理的请求;而且还应对蛮不讲理的个人进行及时教育与开导,如果有必要可以采取法律措施处理,确保所有群众都可在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三)强化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

从公证机构现状来看,业务繁忙、人员紧凑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以,在建设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时,如果仅凭公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开展,那开展效果必定不尽如人意,且家事法律服务就无法在各个社区得到有效普及。因此,为实现家事法律服务价值最大化,就必须与司法行政机关展开合作,尽可能使更多的群众能够参与其中,建立良好的资源司法环境,进而让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能够在社区中有效落实,促使家事管理服务法治化。社区是当今社会最广泛的组织形式,是以,可以借助社区力量为开展家事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便利。例如,由于社区居委会具有亲民性,因此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可以将法律宣传、调解等工作下沉至社区居委会,从而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四、具体方案

假定某一城市的某一区域一共包含70多个社区,3个城镇以及26个村落。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想要保证每一个社区或每一村落都建设家事服务中心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就需要结合实际布局情况统筹规划、有序衔接,同时还要兼顾当前整体城市公证机构的具体发展状况和规模以及不同社区对家事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对家事法律服务中心的定位进行合理安排。在进行地点确认之后,首先要以公证部门为核心,其次就是要保证位置所在及周边的社区均能得到法律相关帮助,如此就能够实现点到面、线到面的全领域信息覆盖[5]。此外,为了提高法律家事的咨询有效性,相关人员还应该通过走街串巷的途径,对周边社区、企业等进行详细了解,同时通过普法宣传或法律讲堂工作,实现与群众的面对面交流,让家事法律服务更加深入人心。

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在社会层面得到广泛应用,由此便可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家事法律服务群,使居民能在微信群内实现跨时间、跨空间交流,不但节约时间,提高服务效率,还可集思广益,使得问题解决方式多样化。与此同时,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也可根据所提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更好地了解所在区域内家事纠纷类型,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方式。例如,在年轻人较多的小区,应将服务内容着重放于生育、子女、财产等方面,使年轻人能够对未来有更清晰的规划,用正确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例如:在学区房以及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可将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放于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等方面,以保证租赁双方的正当权益都不会受到侵害,实现公正平等的租赁关系,此外,还应让其了解权益受损时应采用的解决途径,从而使家事法律服务中心逐渐向综合法律服务机构转变[6]。

五、结语

家事法律服务是现代化公证机构的一种创新方式,其主要目的是服务社会,但是,在此过程中,公证机构必须以公平公证为立足点,以民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才能使公证机构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深入扎根,才能让自身影响力进一步拓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家事法律服务已经脱离于经济效益而存在,它是社会信誉与效益的支撑点,将其延展至基层社区中,为老百姓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法律服务,应该成为现代公证人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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