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德树人”为根基家校协同育人的路径探索
2022-11-22潘妍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学生版) 2022年29期
潘 妍
(北京教育考试院 北京 100000)
2006年,“立德树人”作为一个单独的教育概念首次出现在我们党的领导人的讲话中。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正式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为推进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只有通过家校协同育人的路径,才能更好地助力于我国立德树人这一教育目标的实现。
一、立德树人的背景与含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这一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提出,明确的回答了新时代党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
立德是树人的前提,立何种德,则树何种人;树人是立德的目标指向,更多体现的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立德树人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在新时代,立德,第一要明大德,要有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之大德,要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过硬的政治素养;第二要守社会公德,要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遵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团结互助,严守道德底线;第三要严私德,做到严于律己,践行优良的生活作风,拥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人要树的应该是拥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人,新时代树人最根本就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