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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视角下乡村邻里“互助带娃”的行为研究

2022-11-22娄康杰

农村实用技术 2022年2期
关键词:亲缘血缘邻里

吕 龙 娄康杰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1 问题的提出

面对农村难以获得有效的获利机会,农村青壮年(大多为人父母)只能前往城市地区寻求获利机会。他们只能将嗷嗷待哺的孩子交给年迈的老人照看。据有关数据显示:“留守儿童”双方父母都在城市打工的有将近690万,他们生活在乡村的场域,年迈的老人不仅需要照料“留守儿童”还得维持家庭生计,在农村存在一定的“农忙”时间,在平时照顾孩子的爷爷奶奶都需要进行农业生产,这样产生了在“农忙”时节留守儿童无人照顾的困境,面对这样困境,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基于乡村邻里共同体建设视角下,探究行之有效的这一困境的对策。

2 共同体理论概述

乡村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从梁漱溟笔下“伦理本位,职业分立”再到费孝通先生“差序格局的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由一根私人关系构成的网络,[1]形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而当下的乡村社会的图景,学者贺雪峰的用“半熟人社会”甚至“无主体熟人社会”。对于当下乡村社会的不断搬迁,党中央在论述农村社会建设中指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滕尼斯看来:共同体是一种持久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完善统一体”。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建立在自然基础之上群体(家庭、家族)里面实现的,此外,他也可能在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村庄、城市)以及思想的联合体(友谊、师徒关系等)里面实现、共同体是建立在有关人员的本能的中意或者习惯制约的适应或思想有关的共同体记忆之上的”。

3 邻里间共同体“互助带娃”的互助行动

3.1 血缘共同体代际之间“互助带娃”的互助行动

张佩国从农民的细微琐碎的日常生活的视角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农家生计,进而对乡村血缘共同体进行分析[5]。基于上述部分学者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乡村血缘在我国乡村存在已久,然而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分离开政策,导致农民生计模式不断变迁,从年轻人的“城乡两栖生活”到农民理性家庭分工模式:年级稍微较大“中坚农民”在家种田并且承担他们年轻子女进城务工而不得不留下的下一代子女的照顾任务,这样照顾孙辈一代的子女的行为是基于我们乡村的血缘共同体的纽带联系作用。

3.2 地缘共同体邻里之间“互助带娃”互助行为

在滕尼斯的“理想的社会类型”社会中对于村落共同体的重构就是从血缘共同体发展为地缘共同体,并最终形成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和对共同居住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人与人之间亲密关系和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于我们乡村邻里间的“互助带娃”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我们都知道乡村是一个农业社会,农民的主要生计手段就是种地。学者贺雪峰认为当前中国农村的家庭结构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一家两代人,既务农又务工,获得务农和务工两笔收入,仍可以维持相对较高的生活质量。

3.3 亲缘共同体间“互助带娃”的“救急”行为

与血缘共同体以男性为主体不同,亲缘共同体:基于血缘、地缘和情感而建立起来的共同体称为亲缘共同体[6]。从以上亲缘共同体定义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亲缘共同体是我们农村邻里之间“互助带娃”的“救急”行动,当农村邻里之间同时面对“农忙”时,亲缘共同体是我们解决无人照看“留守儿童”困境时的最后途径。在村民简单的行为逻辑中,他们在需求照顾儿童的时候,他们往往最先是血缘共同体里获得需求支持。

4 共同体视角下邻里“互助带娃”的存在现实困境

4.1 村落共同体“衰败”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是这样描述“中国的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在一个安居的乡土社会,每个人都可以土地都可以自食其力的生活时,只是偶然的临时的非常状态中才需要在不同的程度的结合,因而乡土社会人民常常维持“差序格局”的社会[7]。然而随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建立,国家先后对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随后进行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摧毁了村落中基于地缘的共同体,更为显著的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建立,进一步加速了乡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导致了当下乡村社会日益原子化,从“熟人社会”到“半熟人社会”再到“无主体的熟人社会”。

4.2 乡村邻里间共同的“农忙”

对于仍然坚守在乡村生活的村民,他们基本生计都是以农业的种植来维护基本生活,农业的生产要遵循基本的时令节气,在同一地域中,地缘和血缘共同体村民都有基本一致行为来进行农业种植,这就导致了村落里面的邻里在同一时间的都忙于农业生产,在这一期间,村民“互助带娃”因为共同的农业生产无法得到落实。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基层村委组织,可以将村落地缘、血缘、亲缘共同体加以有效组织并且形成联系广泛的村庄共同体,村庄的互助行为特别是包括“互助带娃”基本行为将会得到较好满足。

4.3 邻里共同体的“交叉”与“断裂”

本文是基于村落共同体不同三个视角下(地缘共同体、血缘共同体和亲缘共同体)讨论农村邻里间“ 互助带娃”,从以上视角我们就可以清楚的看到,我们讨论的邻里”互助带娃“限制一定的空间范围中的,而且根据笔者基于对于家乡村民之间“互助带娃”具体实践中这样空间范围甚至被限制共同地缘相邻的几户之间,导致了邻里之间的帮助很难形成共同的需要。

5 乡村振兴助力村落共同体建设

5.1 乡村振兴助力乡村互助社会组织建设

在笔者基于家乡调研中发现,邻里自发的“互助带娃”不能满足的村民的需要,在国家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加强乡村互助社会组织建设,有助于村民们更好的完成互帮互助基本生活需求。社会组织,在已有的社会组织的研究中,一般将社会组织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市场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市场经济运行产生的,以平台的方式为政府、企业以及个人提供相应的服务[8]。为企业和政府之间提供日益广、深入,例如公证机构等。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的行为,积极鼓励并引导村民之间行为的组织化。并在此基础上成立村名自愿基础上的基于地缘共同体社会组织。地缘共同体邻里居民可以发动亲朋邻里,提供互助服务或者积极参与。

5.2 互助社会组织建设助力乡村邻里“互助带娃”

在国家乡村振兴不断支持下,基层政府特别是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的共同配合下。乡村邻里间互助的社会组织在村民中的“互助带娃”将会发挥重要作用,在上文中我们谈到村落共同体对于乡村邻里间“互助带娃”分析中,不管村民之间基于地缘共同体“互助带娃”还是血缘共同体抑或是亲缘共同体实践,村民邻里间的“互助带娃”都存在各种各样难以在共同体框架解决的实践困境,通过对整个村落社会互助的社会组织再造,实现更广阔意义上的村落共同体的建设。

5.3 乡村振兴实现村落共同体社区记忆复兴

随着乡村社会原子化的加剧,乡村社会记忆面临着“记忆断裂”的风险。学者贺雪峰认为:“社区记忆的对立面是社区不记忆,也即社区本身有无历史的问题。构成对村庄性质影响的是村庄活的历史而非死的历史,是村庄过去的生活为村庄今天的生活留下的影响力”[9]因此,“对转型期乡村社会记忆的变迁进行考察,是探究乡村社会性质的有效途径之一”。[10]因此,在乡村振兴中应当重视村落共同体里社会记忆建设,发挥宗族的意识凝聚作用,从社区中生发出基于地缘的共同体。为乡村邻里间的“互助带娃”提供“文化网络”支持。

6 结语

本文基于滕尼斯共同体视角,论述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重构村落共同体以帮助农村邻里之间“互助带娃”行为,在大的村落共同体的视角下,笔者进一步将共同体划分为地缘共同体、血缘共同体,亲缘共同体三个维度。依据不同空间范围,对象,互助频率等不同方面论述大的共同体视角三个不同维度共同体在邻里之间“互助带娃”存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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