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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发展现状与对策

2022-11-22朱晓静斯伍才杨何玲

农业技术与装备 2022年7期
关键词:怒江州农产品检测

朱晓静,斯伍才,杨何玲

(1.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云南 怒江州 673199;2.怒江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云南 怒江州 673199)

近些年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视,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的建设,能够有效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满足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推动农业农村的健康发展。

1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现状

1.1 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逐步完善

为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2012年8月6日成立了怒江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督抽查检测、复检等工作。检测中心总建筑面积1281.07 m2,有21间实验室,拥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主要仪器设备及辅助设备64台(套),固定资产达698.250 3×104元。检测中心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任务,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及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主要负责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负责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培训;承担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认证登记技术指导、培训、证后监管等绿色食品发展工作。2021年11月,检测中心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简称“双认证”),通过认证的检测参数为蔬菜和水果中敌敌畏、六六六等农药残留检测项目37项。

现检测中心在职职工15人(总编制16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人,中级专业职称5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5人;化学及食品安全科班毕业生4人,农学方面专业9人,其他专业2人。

1.2 各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站)建设项目持续推进

各县(市)承担职责:负责各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任务,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及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主要负责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以及各项农产品定量检测的抽样送检工作;负责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宣传、指导;承担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认证登记技术指导、培训、证后监管等绿色食品发展工作。

(1)福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县检测机构情况。福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成立于2013年,监测站实验室550 m2;新建设酸碱污水处理池15m³,标准信息库1个,购置气相色谱、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52台。2019年机构改革后,福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整合到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福贡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总编制39人,内设机构福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核定岗位编制5人,现有在职职工3人,中级专业职称2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人。化学及食品安全科班毕业生1人,农学方面专业2人。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只具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能力,只能开展农残定性分析的快速检测工作,全县7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缺少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及设备,所以各乡镇在辖区内无法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

(2)兰坪县检测机构情况。2012年7月成立兰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是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具有独立事业法人的股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在兰坪县植保大楼内(与植保大楼合建),有实验室11间,建筑面积640 m2,拥有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主要仪器设备及辅助设备50台(套),固定资产达239.177 6×104元。兰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现有在职职工5人(总编制8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人,中级专业职称4人;年龄50岁以上2人,45~50岁2人,40~45岁1人。

目前全县八乡镇成立了农产品监管室,已经配齐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但因缺乏经费、人员不足等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低、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力量薄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3)贡山县检测机构情况。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于2012年立项,项目资金300×104元,实验室于2014年2月 开工,2015年7月 竣工,实 验 室 总面积583.11 m2,有实验室15间,购置气相色谱仪(ECD/FPD及自动进样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匀浆机、冷原子荧光测汞仪等主要仪器设备及辅助设备45台(套)。2019年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由于机构改革于合并到贡山县农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属于农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的内设机构,名称为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室。贡山县农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总编制31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室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人,中级专业职称2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人,全部为农学方面专业人员。

2015年11月9日开始实施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全县5个乡镇挂牌成立农产品监管室,各个乡镇服务站都确定了相关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并且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和办公设备,但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均未开展速测工作。

(4)泸水市检测机构情况。2012年泸水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2019年底泸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合并到农业种植服务中心。2021年各乡镇初步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并配备了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仪器设备。泸水市农业种植服务中心总编制27人,其中有4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检验工作,同时负责泸水市绿色食品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培训以及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认证登记技术指导、培训、证后监管等绿色食品发展工作。4人中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人,中级专业职称1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人,全部为农学方面专业人员,无化学和食品安全科班毕业生。

泸水市没有单独设立农产品定量检测中心,只能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洛本卓乡、古登乡、上江镇3个乡镇速测仪器已损坏,新成立的大练地街道办还没有配备仪器。

2 职能运行情况

以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主导,各市、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乡镇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怒江州检测中心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任务的抽样工作,累计每年抽样百余批次,州级检测中心虽然通过“双认证”,但通过的37项农药残留检测项目没有达到州级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的能力要求。各县(市)级检测机构由于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能力达不到要求等原因都没有通过“双认证”,只能进行农残速测工作。

3 检测机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

农产品质量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的主要手段,是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任务之一。各级检测机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在以下5个方面发挥了作用: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②加强农产品检测力度,提供可靠的检测结果,为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提供科学决策和管理执法的依据;③对检测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及时掌握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为技术推广部门和生产单位提供技术建议和意见;④检测机构利用检测设备和人员技术条件为农产品加工、生产、出口等企业品牌创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技术服务;⑤检测站(中心)与局相关站所(科室)通力合作,加大日常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推动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合法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过程可控、产品质量可靠、产品可溯源,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 怒江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4.1 机构运转困难

近几年,怒江州各级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是各级检测部门依托项目有了一定的仪器设备基础,但由于无运行经费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只能停留在快速检测上,无法满足市场检测需求;二是受行政事业编制及区域的约束,各级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根据调查,全州农业系统均没有人才贮备,现有农业质检机构人员大部分是从其他单位抽调、转岗,没有专业基础,年龄偏大,很难适应检测技术工作,而没有专业检测人员,就无法保障认证和日常工作的完成;三是计量认证和农产品机构考核,是检测机构的“准出”条件。计量认证资质考核多,无形之中给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形成了很大的压力,疲于应对。

4.2 农民科学用药用肥意识不强

怒江州是云南省少数民族最多的一个州,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3.6%。州内高山峡谷,交通滞后,人均受教育程度不高,仍有40%的群众仅会当地民族语言,交流沟通存在问题。从这些情况中看出怒江州农民思想素质偏低,导致对农产品种养殖管理科学用药用肥意识缺乏,科学用药用肥技术水平不高。

4.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困难

怒江州农业质检体系建设起步晚、基础弱,社会经济发展底子弱,怒江州固定的农业生产基地少、规模小,农户以家庭生产为主,因此造成取样、监管困难。

4.4 监督体系建设不完善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尚不健全,特别是乡、村(生产基地)存在职责不明、能力不足、管理不到位等现象,检测条件不足,监测频度不够,缺乏经常性的产地检测监督,缺少前瞻性风险管控;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尚不完善;缺乏对分散经营农户的有效管控,对不法生产经营者打击力度不大,违法成本低。对优质农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优质不能优价,挫伤了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

5 完善怒江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相辅相成,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切实开展好适应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真正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通过几年的努力,建成以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为主导,县级监管室和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乡镇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5.1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与支持。

5.2 学习法律法规,确保依法监管

要自觉、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增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把握法律内涵,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言行举止,避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形成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5.3 建设一支稳定的农产品监管及检测队伍至关重要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中,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做到编制、人员、经费等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并长期稳定队伍。

5.4 要积极争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争取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其主要承担的是公益性服务职能,没有创收渠道,市、县财政在确保人头经费的基础上,要在搞好人员培训、更新检测设备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资金保障。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设施、监督网络、检验检测、信息手段、科技研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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