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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现状与改进对策

2022-11-18王声勇

农村科学实验 2022年15期
关键词:执法人员行政农业

王声勇 秦 滨

(1.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花分局,湖北 宜昌 443100;2.宜昌市夷陵区农技服务中心分乡镇分中心,湖北 宜昌 443100)

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农业是一项关键要素,不仅和国家民生问题具有紧密关联,而且农业的执法管理水平,可对国家的现代化标准进行充分彰显。对比西方农业发达国家,我国当前阶段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也存在一些不足。对此,需要相关部门在明确农业行政执法现状的基础上,加大具有我国特色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措施的力度,以此来缩短与世界各国间的管理差距,提高我国的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促进农业的现代化、规范化和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农业安全和国家安全。

1.农业行政执法现状

在我国农业发展期间,农业部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已达到100 部以上,具体要涉及到农机、畜牧、肥料、农药、水产、种子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但结合当前农业行政执法现状展开分析,可以发现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相关执法队伍的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主要由政府机构的管理人员所组成,因此对农业生产技术的了解程度有限。其次,岗位职能不够明确。相关执法人员由于未明确自身职责,进而导致在问题出现后容易发生各部门的相互委托现象,对农业执法队伍自身的形象建设产生影响,未能对系统化的执法结构进行建立。最后,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缺乏。对于不同地区,其农业生产情况也存在差异,进而也产生了不同的执法问题。由于执法信息不同,进而导致一些违法农业产品在为相关地区处罚后,会销售到其他地区,对农业执法的整体管理效果产生影响。

2.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使农业行政执法能够得到有效规范与保障,相关农业部门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其内容主要如下。首先,为了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加强,确保农业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使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提升,确保正确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需要结合国家省市以及县的相关规定,对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制定。其次,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是指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所授权的组织,可以按照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行政管理权限,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当中的法律责任,向负责组织与实施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逐级分解,同时还需要进行具体的监督与评议考核。再次,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在自身辖区范围内,有效指导、协调、监督与考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而农业法制科则需要对执法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承担。最后,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具体实施时,需要严格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及执法必严的原则。

3.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结合目前农业行政执法现状来看,相关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的适应能力。具体来说,多数专职执法人员以往主要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负责,因此缺乏充足的时间学习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缺乏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这也导致相关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当中,存在不敢执法和不善执法等现象。

3.2 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现如今,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当中,还未形成浓厚的依法行政舆论氛围。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时,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处罚,后者往往会以不知法和不懂法等为理由对责任进行推卸,以此来逃避处罚,对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干扰。与此同时,部分农民群众由于自身的法治观念相对较为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进而导致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未能采取有效对策加以保护。

3.3 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开展

对于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而言,其为行政机关的比例相对较低,主要采取不增编制以及理顺体系的方法进行组建,因此属于事业性质。而农业行政执法在各个基层单位分散,这也使得其行政执法能力有所减弱。与此同时,对于各基层单位而言,一些单位缺乏对农业执法办案经费的解决途径,进而导致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当中缺乏专项经费保障,导致相关单位的执法手段比较落后,增加了执法检查、处罚实施以及调查取证的难度。除此之外,由于相关的配套与保障缺乏,进而对执法水平的提升产生影响。

3.4 行政执法还面临相关难点

对于我国行政执法而言,由于农业行政执法的起步时间相对较晚,缺乏足够经验,加上行政管理者、执法人以及相关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以及素质良莠不齐,进而出现执法难和难执法等情况。除此之外,由于部分部门未产生正确认识,没有将行政执法提升到应有位置,最终导致执法的取证难度有所增加,难以实施处罚决定,相关执法机构无法独立完成履职,具有较多的干扰因素,没有充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而对于一些少数地区则存在严重的农资产品质量问题,相关管理机构存在普遍的重处罚、轻管理、重标识、轻质检现象。

4.农业行政执法的改进对策

4.1 完善管理制度

现如今,结合农业行政执法现状来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还有待完善,相关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着不正确的思想认识,未明确具体执法主体,进而导致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有所下降。对于执法大队而言,其肩负着监督、管理、审批以及执法等多项职能,但由于专门的执法效果管理机构缺乏,进而与处罚管理和行政监督的分开执行要求不符。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在建立时间上相对较短,相关农民对管理的参与积极性较低,而且部分地区对天气影响的应对能力相对较弱,进而导致其无法有效处理突发气候灾害。除此之外,由于专业管理技术指导的缺乏,进而导致相关部门的农业行政执法能力相对较低,未能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具有的管理作用进行有效发挥。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可以确保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在相关管理制度当中,需要确保各项农业执法细节有相应的条例细则,并依据当地的农业发展情况不断改革与优化管理制度,使农民阶级自身的利益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全面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相关执法部门需要充分研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当中的各项环节,对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的相关要点进行分析,依据实际情况对农业执法制度进行完善。

除此之外,想要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管理的有效性,需要由国家法律政策来提供有力支持。对于农业行政执法而言,其属于战略性规划,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对此加大重视,不得将农业管理看作为简单的人员管理工作,其需要具体涉及农民生产与经营的各项环节,应对相关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加以规范,确保其能够结合具体的农业生产活动对相应的管理方法进行选择。通过有效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可以极大地提升农民自身的经济水平,并显著提高政府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方面的能力。在实际执法过程当中,需要确保全员参与与受益,以此来促进我国的长期稳定发展。同时,我国需要对严格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进行制订,完善具体的制度文件,对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进行明确,使执法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领导小组对责任的履行意识得到增强,使农业行政的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4.2 加强队伍建设

通常来说,想要有效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程度和执法能力,需要涉及的内容十分复杂,因此需要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的风险管控意识较强,并能正确梳理流程,确保有效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但由于一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缺乏业务能力,未充分了解管理制度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而对农业行政执法的管理效果产生影响。由于在实际工作当中存在工作职责细节分配不明的情况,导致在问题出现后执法人员间相互推诿,无法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当中,相关执法人员自身的专业水平对管理工作质量具有重要影响。通过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核心素养,可以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政府部门所具有的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提高。现如今,我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专职人员数量还相对较少,通常由相关的政府管理人员进行兼职,所以在岗位招聘过程当中,需要按照具体要求严格进行筛选。

与此同时,还需要对个人责任机制不断进行完善,使执法期间出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了使相关执法人员自身的业务水平得到提高,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政府部门需要针对执法人员有效落实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并健全奖惩机制,定期考核执法人员任务,综合评定其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从而使执法人员自身的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在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开展过程当中,需要合理配置执法人员与农业技术人员,结合具体的岗位职能要求对其展开专项技术培训。在培训农业技术人员时,其重点内容主要表现在数据的监测和应用,而执法人员在培训时则需要确保其有效学习与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并能熟练掌握执法流程。除此之外,相关政府部门还需要打造出一支高水平的管理队伍,使农业综合行政的执法队伍形象得到良好处理,防止有乱收费和乱罚款等现象出现。

4.3 建立信息系统

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一方面需要加强生产经营的违法处罚,另一方面还需要及时汇总和上报处罚情况和处罚人员具体信息,确保农业违法现象的有源可查,防止其他地区有相关的违法情况出现。在此过程当中需要对农业违法信息系统进行有效建立,定期整理与分析相关信息,对其中具有的违法特点加以总结,使农业行政的执法能力得到提高。与此同时,还需要对各部门的沟通与交流进行强化,确保能够有效共享相关信息资源。当农业事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后,应及时移送,并由司法机关来追刑责,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果得到有效提高,使农民自身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更好的起到教育效果。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应对自身的带头作用进行充分发挥,对专业农业信息执法网进行建立,确保具有统一的执法标准,防止有区域内执法不公平现象出现。

4.4 规范考核机制

对于执法管理体系来说,一旦管理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将无法确保执法制度中规定的有效落实。对此,首先,在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进行落实过程中,需要定期考核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并以互评互查或者自评自查等方式来评定其工作质量。其次,需要对传统的考核制度加以改变,除了要对员工到岗时间进行关注以外,还需要掌握员工的任务完成量,分析管辖地区内的农业生产情况,从而有效实现长期和短期目标。再次,需要结合政府部门的相关管理数据展开分析,对完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考核以及管理机制进行建立,完善具体的奖惩措施。相关部门可对农民专用的匿名检举箱进行设立,从而和群众之间加强思想交流,使农业执法的考核机制得到完善。第四,需要做好检举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督,使执法团队的整体建设水平得到提升。第五,为了使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得到充分调动,更好地实现行政执法目的,需要将员工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挂钩,采取具体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以此来长效激励农业行政执法管理,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最后,应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机制进行完善,采取相关的信息化技术,形成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使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实现考核与管理工作的动态监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一方面需要对相关执法人员自身的执法能力进行有效提高,另一方面应对法律知识的审查体系进行完善,确保具有完备的执法流程,保障执法责任的有效落实和确保执法的程序合法。与此同时,为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实际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还应完善具体的规范考核机制,建立信息系统,设置相应的群众举报箱,使相关部门能够有效收集信息,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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