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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可供性对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研究

2022-11-17汪志红周建波

管理学报 2022年11期
关键词:渐进性商业模式数字化

汪志红 周建波

(1.广东金融学院金融数学与统计学院; 2.广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1 研究背景

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大量传统行业在位企业寻求发展的必经之路,越来越多的企业试图通过数字化技术应用,以实现企业的战略转型。2018年和2019年的数据显示,中国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水平还比较低,只有9%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直到2021年,我国部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才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究其原因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不是数字化技术的简单应用,而是一系列复杂的机制建设,一方面,数字技术的不断革新给企业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数字技术在商业模式创新上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1];另一方面,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使得企业需要重新考虑现有的商业模式,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变革压力[2]。商业模式是企业创造和获取价值的根本方式,尽管数字技术应用给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带来了巨大潜力,但是任何脱离企业实践的数字化技术应用,对企业商业模式的破坏都是致命性的。商业模式是多种业务战略和业务流程的整合体,对其创新的研究视角是多元化的[3],然而,现有研究尚未基于数字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细化后来探讨二者之间的复杂机制,这就难以厘清其间的作用关系。

进一步地,从企业管理领域出发,现有学者更多关注的是数字技术在该领域中的特性,如数字技术的开放性、创造性和可供性[4]。在数字技术开放性的研究中,学者们大多采用资源流动与分享、跨边界和跨学科的整合等方法,研究结论较为一致,即数字技术开放性对创新活动、经济发展以及社会问题的解决都有着积极影响[4]。在数字技术创造性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从平台架构和商业生态系统治理、迭代创新等角度展开讨论,研究结论认为,其能够对生产力水平提高和政策制定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5]。在数字技术可供性的研究中,学者们发现,不同技术应用于不同的领域,将产生差异化的作用,如社交媒体等相关的数字技术,可能对不同类型的行为者在不同的使用情境下产生差异化的影响[6]。以往研究关注了数字技术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大多数研究都侧重于技术组合应用或者行业差异,关于数字技术本身特性对商业模式创新影响的研究关注不足,特别是对相同数字技术在不同组织目标下产生差异化影响的原因并未探析明了[1]。

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够提高企业的数字化能力,数字化能力也反映了企业对数字技术的使用程度,数字技术的使用并不能直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而是需要将数字技术转化为与企业匹配的数字化能力,以此来提升企业的发展水平。当然,数字技术会催生不同的数字化能力,进而对商业模式创新产生差异化的影响。此外,尽管大量的关于数字化技术的研究表明,数字化技术可以为开发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提供支撑,但是仍有部分研究证实在某些情况下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朗,这样使得有些学者对数字化技术在组织创新中的作用持谨慎态度[7]。究其原因,企业创新面临的挑战之一,是组织缺乏压力之下做出决策的勇气,一个缺乏勇气的组织很难超越现状和面对失败的风险。有学者认为组织勇气是组织创新的基础,组织勇气直接体现了组织是否敢于突破现状和寻求独特的发展机会[8]。在本研究的情境中,组织勇气反映了组织对利用数字技术提升数字化能力的程度。换言之,在组织勇气氛围浓烈的企业中,数字化技术更有利于向数字化能力的转化,反之则不利于两者之间的转化。

综上分析,本研究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将技术可供性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概念内涵进一步细化,从企业能力论视角出发,引入数字化能力作为关键传导路径,以此来探究数字技术可供性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差异化影响机制。考虑到企业数字化能力受到数字技术支持和组织勇气两者的共同影响,本研究将组织勇气引入到研究模型中,讨论一个组织中人员的普遍能动性,是否会对数字技术向企业数字化能力的转变过程产生影响。

2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2.1 数字技术可供性与商业模式创新

基于数字技术同质化和可重编性的内涵属性,数字技术在特定的商业环境中所表现出的功能属性也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例如,NAMBISAN等[4]强调,应该关注数字技术在商业活动情境下的开放性、创造性和可供性三大功能属性。在过往的研究中,数字技术的开放性和创造性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而鲜有对数字技术可供性的探讨,其被简单地描述为:不同的组织或个体利用相同的数字技术来实现差异化的目标[9]。数字技术可供性主要强调了实体对数字技术功能性的感知,以及强调数字技术与组织中特定实体之间的交互,即数字技术能够与组织实体融合,两者匹配可为特定实体的发展提供更大的行动潜力。根据数字技术的本质特征,数字技术可供性可分为积累可供性和变异可供性,积累可供性是对组织生产运营过程中信息的同质化处理;而变异可供性是数字技术应用于数字设备的已有数字编程中,实现新的数字技术组合带来的异质性变化。由此而言,积累可供性和变异可供性为数字技术的使用提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路径。

影响商业模式创新的因素包括生成新认知、组织学习模式、通过模块化管理的结构灵活性、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组织双元性等。就商业模式创新本身的含义而言,有学者认为,商业模式创新是商业模式中某个部分的革新,如价值主张;而另有研究认为,商业模式包含了基本组成部分以及组成部分之间的相关关系,其本身是一个结构体系,其中一个维度的创新,势必会引起商业模式其他因素的变化[10]。针对上述观点,学者们尝试从动态过程的视角来解析商业模式创新,并认为商业模式是组织变革的一个过程,其中包含了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两者之间存在一个连续体[11]。换言之,商业模式创新不是一个简单的非此即彼的结果输出,而是代表着一种创新的程度。借鉴上述研究,本研究将商业模式创新划分为两个导向,即渐进性导向的商业模式创新和颠覆性导向的商业模式创新。具体而言,渐进性导向的商业模式创新倾向于企业相关实体的边际变化,而颠覆性导向的商业模式创新侧重于企业相关实体发生的根本性变化。

数字技术可供性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主要体现于数字技术与企业实体部分的交互,通过改变企业的价值创造和获取方式,来改变企业的商业模式,实现数字商业模式创新[9]。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能够在不改变企业原有运作逻辑的基础上,将数字技术嵌入到企业运营中去,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为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必要的条件。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能够促进企业内部技术的革新和升级,运用新技术实现价值创造和获取模式的改变,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由此,判断数字技术可供性对商业模式创新起到积极的作用[12]。为了更细化地探讨两者之间的机制,本研究对其内部的作用机制做了如下的理论猜想:①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能够将企业内外部资源重新编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同质化的资源支持,在资源流动过程中,有利于发现并解决企业在运营和产品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资源流通速度与准确度,在不改变企业原有运作逻辑的基础上,可实现价值获取效率的提高,自然会对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积极的影响[13];尽管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不能直接带来企业颠覆性的商业模式创新,但是却更加关注数字技术的改进和提高,这为企业进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撑。此外,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能够利用数字技术改善传统技术,使得企业内部环境更加灵活,为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提供环境支持。②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可引起企业的重大变革,根据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观点,重大变革的产生需要经历一个演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促使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的出现;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通过数字技术的不断组合,将消费者需求、供应网络、企业生产流程和产品创新整合在一起,实现企业在供应逻辑和生产逻辑等价值逻辑上发生重大变化[14],从而较大幅度地改变企业的价值创造逻辑,促使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的产生。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数字技术可供性对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正向的影响。

假设1a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对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正向的影响。

假设1b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对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正向的影响。

假设1c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对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正向的影响。

假设1d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对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正向的影响。

2.2 数字技术可供性与数字化能力

数字化能力反映了企业在利用数字技术创新中,目标实体是否在相关特性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5]。在以往的研究中,有学者将数字化能力划分为智力能力、连接能力和分析能力[16]。VERHOEF等[17]的研究则将数字化转型划分为3个阶段:数码化、数字化和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化转型的不同阶段,企业需要具备不同的数字化能力,也体现了对数字技术应用的差异化要求。借鉴以上研究,本研究就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与数字化能力之间关系做出如下的理论猜想:①数码化阶段,主要是对企业内部各环节进行数字化的编码或是数字技术的简单应用。在这个过程中,数字技术的应用实现了企业原本业务向数字业务的转变[17],提升了企业的智力能力,同时为提升企业的连接能力和分析能力提供了基础保障。②数字化阶段,主要是利用数字技术开发新的数字资源,并将数字资源整合到企业原有的业务单元之中。在这一阶段主要体现了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的作用,并且能够直接提升企业的连接能力。③数字化转型阶段,企业更深层次地利用数字技术实现企业各个层面和各个模块的数字化创新,甚至是整个价值创造和获取方向的转变,强调企业系统性地与消费者市场和供应端的整合,实现对企业前后端的信息收集、分析和预测[18]。在这一阶段体现了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对企业革新的作用,但是数字化转型的各个阶段并不是割裂的,3个阶段都会存在于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之中,因此,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变异可供性是持续性地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数字化能力。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数字技术可供性对数字化能力产生正向的影响。

假设2a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对数字化能力产生正向的影响。

假设2b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对数字化能力产生正向的影响。

2.3 数字化能力与商业模式创新

数字化能力是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动力机制和重要的路径保障:①数字化智能能力是企业开展数字化创新的基础。企业能借助数字化改造后的软件和硬件收集大数据信息,这些信息可以为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起到积极的作用[19]。②数字化连接能力能够将企业的模块和企业所处的整个价值网整合在一起。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数字化连接能力,不断地从价值网中搜寻和吸收与商业模式创新相关的资源和知识;另一方面,企业还可以重新组合内部资源,实现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资源的最优连接和匹配,推进企业商业模式创新[20]。③数字化分析能力有利于发现消费者的需求偏好信息,为企业的智能决策和运营策略动态调整提供支撑。在及时获取市场机会的同时,不断改进企业内部的各种流程,不断优化内部的资源配置,以实现新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方式[21]。

企业数字化能力的提升不仅可以促进企业的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还可以促进企业的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反映到企业运营上的最大区别,是创新中商业模式构成要素在数量和程度的差异。单一要素的变化带来较为简单的商业模式创新,多要素的变化会引发较复杂的商业模式创新[22]。VELU[13]研究发现,企业可以通过与合作伙伴结盟的方式,实现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在与其他企业结盟的过程中,利用企业间业务智能化的特点完成跨企业业务模块的整合,通过连接能力和分析能力共同搜寻所需要的资源及市场信息等,调动多要素的联动创新实现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同样地,数字化能力中的分析能力可以敏锐地发现市场需求的微小变化,通过对产品和服务的微调实现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在此过程中,数字化能力中的智能能力和连接能力为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提供了保障和支撑。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数字化能力对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正向的影响。

假设3a数字化能力对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正向的影响。

假设3b数字化能力对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正向的影响。

2.4 数字化能力的中介作用

假设4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可供性和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中介作用。

假设4a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中介作用。

假设4b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中介作用。

假设4c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和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中介作用。

假设4d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中介作用。

2.5 组织勇气的调节作用

组织勇气是在不断地搜寻和利用人的能动性,通过采取大胆和冒险的行动来追求更大的组织利益。数字技术可供性提供了多种组织行动的可能性,但是具体行动是否得以实施受到人的能动性、意向性和目标性的影响[25]。一个有勇气的组织会不断地激发组织成员改变组织现状的愿望,善于发现和应用数字技术来打破组织惯例,努力实现工作场所的建设性变革[26];相反,如果组织缺乏勇气,那么就会减少数字技术的应用,不利于数字技术可供性向数字化能力的转化。此外,在一个有勇气的组织中,员工会更愿意去呈现非常规的想法,更有意愿去尝试多种技术的组合,或者更愿意去发现不同技术应用所产生的协同效应;相反,如果组织缺乏勇气,员工因为担心承担风险而回避或减少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得数字技术在提升组织数字化能力方面不会产生实质性的效果。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5组织勇气在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数字化能力之间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即在高水平的组织勇气下,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对数字化能力的正向作用更强。

假设6组织勇气在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和数字化能力之间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即在高水平的组织勇气下,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对数字化能力的正向作用更强。

综上,本研究构建如下理论模型(见图1)。

在运用该系统的过程最后,车辆进场前,需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办理台账登记手续(三证齐全),手续齐全后发项目部自编号,由设备物资科进行电子标签的录入信息工作,录入完成后装料,装料到达自动称重系统后看指示灯(红绿灯),当绿灯亮时,车辆行驶到电子标签扫描区域,扫描成功后道闸打开,车辆进入称台中间(此时红外线已扫描)不用停车方可称重记录,记录成功后语音提示称重保存成功,显示屏显示称重数据,道闸打开车辆通过称重完毕。

图1 理论模型

3 研究设计

3.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调研的主要内容包含企业数字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等信息,数据调研的专业性和对数字化场景的认知水平要求较高,因此,将数字化转型企业中的中高层领导者设定为主要的调研对象。数据收集的时间集中在2021年1~8月,主要利用现场发放纸质问卷、问卷星链接等方式,借助课题组成员的社会关系,以及广东、辽宁和山东等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来完成调研。问卷发放和收集的过程如下:首先,在调研的企业中选择一位领导者,询问企业是否在进行数字化转型,或是否存在商业模式创新的情况,只有确认了符合本研究情境的企业再进行下一步的调研活动。其次,向调研者说明调研的目的和主要用途,保证调研数据的保密性和匿名性,以确保收集到真实和高质量的数据。最后,为了避免收集数据存在同源偏差的问题,本研究分3个时间段进行收集:第一阶段主要收集数字技术可供性和组织勇气的测量数据,第二阶段收集数字化能力的测量数据,第三阶段收集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测量数据。本研究共发放489份问卷,共回收了372份问卷,经过问卷质量的筛选,排除了有明显数据填写倾向、空白和漏项等的问卷,共获得了335份有效问卷,有效回收率为68.51%。具体的人口统计学指标见表1。

表1 人口统计学特征(N=335)

3.2 研究工具

本研究主要使用已有相关研究中的测量工具,采用李克特7点量表进行问卷设计,各变量具体的测量情况如下:①数字技术可供性的测量主要参考了CHATTERJEE等[8]的研究,其中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包括4个题项,如“企业能够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产品服务等各种业务进行数据分析”等;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包括3个题项,如“企业在全面推广数字化设计、生产和管理”等。②数字化能力的测量主要借鉴了LENKA等[16]开发的量表,包含6个题项,如“客户使用智能软件和产品的数据不断流入,提供了通过以客户为中心的可视化价值创造潜力”等。③商业模式创新的测量主要借鉴了ZOTT等[27]、江积海等[28]的研究,其中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主要包括6个题项,如“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率”等;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包括6个题项,如“顾客具有全新体验的产品和服务”等。④组织勇气的测量借鉴了CHATTERJEE等[29]的研究,包括4个题项,如“我的组织经常会做出大胆的决定”等。

4 数据分析与假设检验

4.1 信效度检验

本研究使用SPSS 19.0进行信度检验,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数字化能力、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以及组织勇气的Cronbach’sα系数分别为0.94、0.96、0.91、0.93、0.95、0.93,各变量的Cronbach’sα系数均大于0.7,因此可以判断本研究的量表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信度良好。此外,本研究使用AMOS 22.0,通过验证性因子分析比较各拟合模型指数的优度来进行效度检验(见表2)。由表2可知,从单因子模型到五因子模型的拟合指数都在经验值以外,说明这5个模型中包含的变量之间不具备良好的区分效度,因此不予采纳;而六因子模型的拟合指数是最优的,并且在经验值以内,说明本研究量表具有较好的效度水平。

表2 验证性因子分析结果(N=335)

4.2 共同方法偏差

尽管本研究采用了多个时点来收集数据,但是仍可能存在共同方法偏差,因此采用Harman单因素检验法进行了同源偏差检验,在没有旋转因子的情况下,析出的最大因子偏差为23.77%,小于40%的经验值,说明本研究的同源偏差情况并不严重。基于稳健性考虑,本研究又采用了潜因子法进行了检验,将六因子模型中加入一个潜变量,发现模型的拟合指数并没有明显变优,再次说明了本研究的同源偏差问题不严重。

4.3 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研究使用SPSS 19.0进行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和变量间的相关分析(见表3)。由表3可知,各变量之间大多存在明显的相关性,部分研究假设初步得到验证,同时各变量的相关系数小于0.5,说明各变量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共线性,便于进行接下来的细化检验。

表3 描述性统计及相关分析(N=335)

4.4 主效应与中介效应检验

本研究运用SPSS 19.0及其宏工具对主效应和中介效应进行检验,结果分别见表4和表5。由表4中模型1的检验结果来看,数字技术可供性对商业模式创新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37,p<0.05),因此假设1得到验证。从模型5、模型6、模型8和模型9的检验结果来看,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对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28,p<0.01)、对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也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19,p<0.05);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对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不显著(β=0.22, ns)、对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25,p<0.01),因此假设1a、假设1b和假设1d得到验证,假设1c未得到验证。

表4 主效应层次回归分析结果(N=335)

从表5的中介效应检验来看,数字技术可供性对数字化能力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31,p<0.01),数字化能力对商业模式创新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43,p<0.01),因此假设2和假设3得到验证。进一步地,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对数字化能力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24,p<0.01),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对数字化能力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22,p<0.01),假设2a和假设2b得到验证。数字化能力对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33,p<0.01)、对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也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27,p<0.01),假设3a和假设3b得到验证。

表5 中介效应检验结果(N=335)

具体而言,模型14是在模型1检验之上,又引入了数字化能力这一变量,数据检验结果发现,数字技术可供性和数字化能力对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显著正向的影响(β=0.25,p<0.05;β=0.32,p<0.05),但是数字技术可供性和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回归系数由0.37下降到了0.25,数字化能力和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回归系数由0.43下降到了0.32。因此可以判断,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可供性和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假设4得到验证。模型16是在模型5检验之上,又引入了数字化能力这一变量,数据检验结果发现,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数字化能力对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显著正向的影响(β=0.18,p<0.05;β=0.21,p<0.05),但是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回归系数由0.28下降到了0.18,数字化能力和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回归系数由0.33下降到了0.21。因此可以判断,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假设4a得到验证。模型18是在模型8检验之上,又引入了数字化能力这一变量,数据检验结果发现,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数字化能力对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显著正向的影响(β=0.11,p<0.05;β=0.15,p<0.05),但是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回归系数由0.19下降到了0.11,数字化能力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回归系数由0.27下降到了0.15。因此可以判断,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假设4b得到验证。根据模型12和模型15可知,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对数字化能力对产生显著正向的影响(β=0.22,p<0.01),数字化能力对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显著正向的影响(β=0.33,p<0.01)。结合模型6的检验结果可以判断,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和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到完全中介作用,假设4c得到验证。模型19是在模型9检验之上,又引入了数字化能力这一变量,数据检验结果发现,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和数字化能力对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显著正向的影响(β=0.16,p<0.05;β=0.19,p<0.05),但是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回归系数由0.25下降到了0.16,数字化能力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回归系数由0.27下降到了0.19。因此可以判断,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假设4d得到验证。为了进一步检验中介效应,本研究又借助SPSS 19.0的宏工具进行了Bootstrapping检验(抽样1 000次),研究结果见表5。由表5可知,数字化能力作为中介变量的作用路径均存在显著的间接效应(95%水平上置信区间均不包括0),再次验证了数字化能力的中介作用。

4.5 调节效应检验

本研究使用SPSS 19.0对调节效应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6。表6中,由模型21和模型23可知,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与组织勇气的交乘项对数字化能力的影响作用不显著,因此假设5未得到验证;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与组织勇气的交乘项对数字化能力存在显著正向的影响(β=0.08,p<0.05),这表明在组织勇气高的情况下,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更有利于转化为数字化能力,因此假设6得到验证。

表6 调节效应检验结果(N=335)

为了更直观地展示组织勇气在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和数字化能力转化中的作用,本研究根据组织勇气的调节效应绘制了图2。由图2可知,在组织勇气增加一个标准差的情况下,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对数字化能力的作用更强,反之亦然。

5 结语

综上分析,本研究得出如下研究结论:①数字技术可供性对商业模式创新有正向的影响,具体而言,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对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有正向的影响,数字技术变异可供性对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有正向影响。②数字化能力在数字变异可供性和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完全中介的作用;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渐进性商业模式创新、数字技术积累可供性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数字变异可供性和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部分中介的作用;③组织勇气正向调节数字变异可供性和数字化能力之间的关系。此外,本研究在数据处理部分进行了更加细化的分析,得出了更加细致性的研究结论。

本研究的理论贡献包括:①细化了数字技术可供性对商业模式创新影响的作用机理,探讨了数字技术可供性差异对不同类型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机制。②厘清了数字化能力在数字技术可供性和商业模式创新之间差异化的传导作用。③探讨了组织勇气是数字技术可供性转化为数字化能力的组织条件。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得出如下管理启示:①利用数字技术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数字技术可供性的角度出发,组织在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时,要根据企业自身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流程、组织结构等因素的实际情况,选择与之匹配的数字创新战略。②企业进行数字化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时,要特别关注数字化能力的提升。③企业在进行数字技术应用、数字化能力培养和商业模式创新时要注意组织勇气在其中的关键作用。

在未来的研究中,学者们可以进一步采取案例研究的方法,探讨数字技术可供性和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关系;细化数字化能力不同维度在数字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中的作用;或可将文化属性要素考虑其中,以分析更加全面的作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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