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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与对策探讨

2022-11-16肖雪宾

食品安全导刊 2022年13期
关键词:农贸市场监管部门商户

肖雪宾,赵 敏

(1.赤峰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内蒙古赤峰 024005;2.赤峰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内蒙古赤峰 024000)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农贸市场及市场监管部门。目前,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难点主要在于政府部门监管力度不足、市场监管部门管理执行力度不够、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农贸市场经营者的自觉性较弱等方面,对食品安全监管质量造成多方面的影响。因此,需结合市场实际监管情况,综合考虑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制订相应的监管计划,从根源上保证监管水平。

1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成因

1.1 农贸市场经营商作业不规范问题

农贸批发市场经营商户数量较多,大多数经营商户更关注自身的经济收入,无法深层次认识到农贸市场本身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对食品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同时,大多数商户在农贸市场采购蔬菜、水果等食品时不会检查供货商的经营资质、食品质量安全证明文件,也不注重采购票据的索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时很难准确追溯到农产品的源头,从食品的生产采购到销售流通等环节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票据凭证,无疑对市场监管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如在市场经营过程中,一些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未能及时规范贴上对应的标签标识,标签标识基本要素不全,部分商户只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及生产企业等相关信息,包装上缺少保质期等相关要素信息。总体而言,多数经营商户固有思维观念较深,缺乏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导致自身责任落实不到位,无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1.2 市场监管部门管理执行力度不够

市场监管部门是执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执行力不足,原因在于市场上食品安全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趋于完善,为农贸市场的经营发展起到一定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但监管工作的实际开展效果未能达到预期最优效果。经营商户想要进入农贸市场需签订相应的责任协议,在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下经营工作,但实际上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执行力度不足,对入场商户的经营资质及有关销售信息未能做到全面审核与更新。

1.3 消费者食品维权意识薄弱

想要进一步加大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需要争取市场上消费者的力量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督。但实际上,多数消费者不注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食品安全维权意识相对薄弱,多数消费者没有及时索要购物票据的意识,维权工作缺少准确的证据。部分消费者不清楚食品安全维权流程,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导致维权工作质量不断下降[1]。

此外,政府部门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同样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无法有效提升,各项管理工作面临着一定困难。农贸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需要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从各部门的协调管理程度来看,内部管理矛盾、监管力量分配不足是较为常见的问题。

2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对策分析

近年来,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遵循市场监管总局统筹规划和引导,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场有关监管部门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思维,着力排查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2.1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商户责任意识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和变化性,想要从根源上保证市场监管效果,需要着重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商户思想层面的规范引导,通过转变商户固有思维观念来增强商户生产操作自觉性和规范性。为此需要着眼于宣传教育和积极引导,针对农贸市场经营商户安全质量不严的问题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全面宣传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标准要求和食品检测规范等相关知识,并将有关规定要求纳入责任书的签订中,实现食品安全责任形态化。同时,对市场监管部门而言,开展监管工作最重要的在于信息的获取及信息的真实完整性,针对各类食品安全信息传输不通畅的问题需要在农贸市场准入点和准出点加大信息审核监管力度,同时及时更新发布相关安全知识信息,保证信息知识的宣传落到实处,确保各项行动自觉规范地落到实处。此外,农贸市场运营过程中难免发生矛盾冲突,如经营商户商品不合格,而农贸市场举办者为避免与经营商户发生冲突会弱化自身管理责任,导致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因此,要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更新有关安全责任信息知识,提高农贸市场举办者、经营商户及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管工作的顺利执行[2]。

2.2 争取政府监管力量,完善政府监管机制

从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执行角度出发,需要尽快建立完善的监管法律体系,根据农贸市场复杂经营情况及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有效监管法规,尽快落实食品监管各主体责任。此外,需要争取基层监管主体力量,增强各部门联动监管合力。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加大基层监管部门执法力度,增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态势,全力开展综合整治[3]。

2.3 优化完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

农贸市场的监管是一项长期系统性的工程,依据农贸市场生产经营情况有必要建立起一套长效发展的全面管理体系。要明确定位各责任主体食品安全角色,在正确的思想引导下要求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进行自我管理,要求经营商户进行自我约束,从而提高农贸市场整体管理水平[4]。关于各主体责任的确定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有关角色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尤其农贸市场管理人员需要按照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责任管理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政府等有关部门有序落实监管工作。

2.4 完善公众监管机制,争取大众监管力量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争取社会各类媒体与消费者共同配合,提高媒体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视程度,促进农贸市场内外部监督机制作用的融合,从而不断增强监管效果。要引导社会公众及各类媒体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管作用[5]。此外,要通过引导的方式帮助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提高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普及有关知识。

农贸市场商品的准入制度往往是进入农贸市场交易流通的最后一道屏障,考虑到农贸市场复杂的经营特点,商品进货来源渠道丰富多样,如直接从种植户处收购或进行作坊式生产加工,多数情况下不同来源渠道的商品往往未能通过严格的质量检测,部分农贸市场的准入制度流于形式。农贸市场多元化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市场监管的联动性,不仅需围绕农贸市场经营流通问题展开全方位监管,同时还需联合农业农村有关监管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力度。此外,为营造社会共同治理的和谐氛围,在市场权威监管部门及国家政策文件的牵头引领下充分发挥新媒体、电视广播及新闻的优势,增加农贸市场不规范问题曝光度,加强宣传教育,积极督促农贸市场举办者同各经营商户签订必要的安全责任协议,不断增强经营商户与市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2.5 积极落实食品检测工作,加强食品质量把关

食品质量检测是目前落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全面保障食品质量检测的效果,需针对检测工作进行优化创新。在落实检测工作前需做好前期调查研究,并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突出食品质量检测的相对独立性,减少外界客观因素对检测结果产生的不良影响,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食品检测工作应遵循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原则,建立健全检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检测程序,并配备足够的检测人员和检测用具,如检测试剂、检测车、检测中心等,制定完整的食品检测工作体系。

3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案例分析

农贸市场更贴近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性问题,已受到各部门机构的广泛重视,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药监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以烟台市蓬莱区为例,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强化农贸市场监管作为工作核心方向,并将农贸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区域,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监管工作的开展具体表现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对经营行为进行约束规范,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喇叭等方式传播有关注意事项,强化市场监管和入场防控。此外,相关部门集中管理力量,为全面保障农贸市场进出口食品运输安全,将冷链食品进出点作为重点检查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惩处,责令其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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