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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存在问题及对策
——以烟台市为例

2022-11-14冯小峰

大众投资指南 2022年2期
关键词:管理中心公积金住房

冯小峰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芝罘管理部,山东 烟台 264000)

近些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和进步,构建了相对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机制,把区域化管理,封闭运营,监督机制等多个领域充分结合到一起,在房地产金融政策中也占有一席之地,能够进一步缓解城镇居民住房面临的资金问题,完善房屋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生存环境。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范围正在不断扩大,所以也必然会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和干扰,无论是单位的规范缴存,还是资金的运营和分配,都有可能面临相应的风险与隐患,这就更需要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做出管理和改善。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现状

近年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扩面范围不断扩大,总体归集数再创历史新高。2020年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10亿元,同比增长7%。截至年末,累计缴存总额819.70亿元,归集余额达323.09亿元。从区域角度看,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人数因地理位置差异、经济行业差异以及就业方面的差异而不同。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实缴单位1911家,实缴职工21.41万人。

二、分析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实践的意义

首先,归集扩面工作能够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本质上是职工的合法收入,属于法律法规的重点保护对象,也是国家机关的工作组成部分。归集扩面工作能否得到有效的解决,直接影响着社会住房环境的稳定。只有严格执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条例和法规,把法律和行政手段充分结合到一起,这样才能保证公积金可以惠及更多基层员工,让职工免除后顾之忧,维护他们的生活与生存环境。

其次,归集扩面工作能够缓解职工面临的住房窘境,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和层次。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资金,所以也可以发挥出宏观上的指引作用,有效解决当下职工住房难,住房贵的问题。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积累性的特点,所以职工可以把住房公积金和自己的合法收入结合到一起,解决基本的住房问题。在这里,职工和单位缴存的部分已经免征所得税,单位按职工缴存1:1的比例也是职工缴存,单位缴存部分的所有权也是职工所享有的,这就让职工的收入渠道变得更加多样。而且,正常缴存的职工在购房的时候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享受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

再次,归集扩面工作能够让城镇的住房面积进一步延伸,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一旦归集覆盖面有所增大,归集余额也会逐年递增,职工可以通过提取和贷款的结合,优化自身的购房能力,为房屋的消费市场注入更多的生机与活力,拉动地方的经济建设。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也可以与财政资金一起支撑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这就可以发挥出保障住房的价值,让那些低收入人群也可以获得良好的生存环境,激发出低收入人群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归集扩面工作能够稳定职工队伍,让企业的发展更加具有活力,激发出员工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目前,福利分房机制已经取消,职工住房分配也从传统的模式中脱离出来,逐渐转化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工资化分配格局,传统的住房实物已经逐渐退出市场。而此时,住房公积金制度就是住房工资化分配的鲜明体现。

三、分析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强制性保障有所欠缺

早在2002年,国务院就已经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颁布了全新的条例,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权做出了论述,赋予其刑事执法权和处罚权,但并没有对执法的权限多做论述,这就无法引导管理中心展开实践操作。同时,住房公积金在不同的工作环节投放的精力是相对有限的,包括调查取证和检查审核等等,这就导致部分员工出现了擦边球和钻空子的问题。除此之外,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中也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地位相对较低,几乎处于边缘化的状态,所以即便是职工和相关企业发生了冲突,也只能是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然而在这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执法力量必然是尤为薄弱的,受理了员工的投诉问题之后,只能做中间调解人,并不能发挥出强制性的价值,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进度变得更加拖延。

(二)素质相对有限

部分劳动者的确没有考虑长期利益,为了实现工资的大幅度积累,主动放弃住房公积金。而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完成,需要结合政府,企业和职工三方的力量。具体来讲,国家需要在宏观上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企业要依法执行宏观上的规定和标准,职工需要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诸多调查研究也显示,那些效益好且规模稳定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显然要更加充足,而规模小且效益不明显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纳就很有延误的可能。在这些规模小且效益差的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主体的占比是最为突出的,这些企业的员工素质本身就存在一定的欠缺,他们并没有充分的了解住房公积金机制,所以也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即便是企业没有按时为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他们也无法运用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表达个人诉求。而且,一部分职工在就业压力的影响下,也不愿意因为维权而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因此就主动放弃了维权的机会。

(三)思想认识有限

一些企业管理者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也是相对浅显的,他们认为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非强制性的,所以也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很多中小型企业的管理者,会把住房公积金缴纳当作一项负担,认为会加重自身的运营成本,缩小盈利空间。同时,中小型企业职工的流动性本身就相对明显,所以在工作地购房的意愿并不十分强烈,随着房价的攀升,职工的购买能力又被就此削弱,无法承担高额的首付款,这也就让企业更不愿意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司法执行有困难

法律制度的落实必须要以特定的执行机制为切入点,特别就惩罚条款来讲,必须要正确使用,否则就无法展现出具体的效率和价值。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可以看出,拖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应当得到处罚,但在操作的时候,司法程序并没有予以高效的实行。之所以会出现这一问题,主要原因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从法理的角度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需要覆盖到全体企业,无论是公有制主体还是私有制主体,但部分私有企业并没有构建起完善的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这就有可能成为他们躲避司法检查的借口。其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执法力度并不足够,很少真正深度调查企业内部的经营情况,一些企业即便是漏交了住房公积金,也不会受到应有的处罚。最后,行政执法要与当地的经济条件相适应,部分经济水平较低的地方,也没有足够的条件去启动司法程序,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投诉部门或者是组织部门,即便是劳动仲裁机构受理了员工的投诉,但也很少采取有效的行动。

(五)扩建渠道有限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之所以不足,主要原因在于扩建渠道相对有限。在现行法律体制的引导下,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扩面工作需要依靠司法力量的支撑,但这种做法只能解决短期的难题,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要想构建更加稳定的机制,就必须要构建起保障体系。然而就目前来看,联动机制并未确立,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具有系统性的特点,牵涉到工商登记,劳动关系,薪酬福利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工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部门,也都要有所参与。如果只是依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也很难完成全社会的归集扩面工作。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机构,并没有履行自己作为被委托人的职责,没有为扩建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

四、分析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一)加大处罚的力度

住房公积金归集本身就是管理中心的核心任务,归集面的扩建,指的是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延伸。在这其中,保障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权益本身就是政府的工作要点,所以也需要政府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发挥出自身的引导作用。政府需要把住房公积金与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放在同一战略层次上,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或者是领导机构,针对住房改革,工商,税务和劳动保障等多个领域,安排专项负责人,做好组织之间的协调和周转工作。各个部门需要认真落实自身的职责,在权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对于那些不按时缴纳或者是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要给予严厉的打击和批评,责令整顿,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约束企业的思想和行为,并将单位管理人或者是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纳入相关条例的范围之内。

(二)做好制度上的宣传和推广

部分企业职工之所以在遇到住房问题的时候,无法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对制度的了解是少之又少的,这也进一步影响了他们缴住房公积金的意愿。此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应当加大宣传力度,要针对公积金的贷款,提取和缴存等环节进行推广,采取1对1的模式,深入企业基层进行探讨,在必要的情况下也要根据不同的政策举办培训会,利用新媒体等多种途径,这样可以加深员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印象和理解,提高制度的普及率和知晓度。

(三)提高使用效率和质量

扩建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重要基础,要想满足这一标准,就必须要让住房公积金的利用效果变得更加突出,要创造更加良性的提取和贷款环境,让职工可以真正感受到自己的住房难题是可以被解决的,从缴纳住房公积金中切实的获得好处,形成良性的循环链,这样就可以激发出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自己主动展开缴存。早在2015年,住建部就已经发出了宏观上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开放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途径,这就为租房职工打开了全新的大门。这里所说的租赁住房,是外来务工者和城镇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的首要选择,利用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能够让这些群体获得更加优良的住房条件。尽管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专款专用的,为了保障基层员工的住房需要,但如果职工遇到了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遭受了重大的疾病,导致家庭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那么此时也可以开放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渠道,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讲,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来缴纳物业费。以上这些用途的延伸,都可以让资金的使用变得更加灵活。

(四)做好缴纳制度的改革

强制缴纳政策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缺陷,并没有充分考虑到缴纳者自身的住房状况和经济情况,对于那些中低收入的参缴者来讲,或许会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足够的购房能力。也就是说,强制性缴纳反而会破坏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均衡性。因此,国内部分学者在研究居民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时候,也提出了自愿缴纳机制的构思,自愿缴纳机制能够给群众提供更多的选择权,满足失业者,就业能力缺乏者,暂时性不再就业者的居住需求。在未来,也需要把强制和自愿这两项制度结合到一起,政府应当统筹管理这两个板块,针对不同居民的收入情况,构建起弹性的缴纳体系,这样也可以减轻职工的缴纳压力,发挥出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价值,推动资源的配置变得更加均衡。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要为群众提供完善的服务,要打造智慧公积金服务体系,推动网上办,掌上办,帮代办等各项服务功能的完善。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持续性推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创新是合理且必要的举动,这是保障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应有之策,也是增进社会民生福祉的有效措施。本文通过处罚力度的加大,宣传和推广,使用途径的延伸,缴纳机制的完善这几个角度,论述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方法,充分结合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现状,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与实际上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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