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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跨国企业子公司角色变革研究
——内部化理论分析框架

2022-11-10张昆贤武常岐陈晓蓉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22年11期
关键词:跨国企业东道国优势

张昆贤 武常岐 陈晓蓉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 100871;2.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3.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北京 100875)

一、引言

子公司作为跨国企业全球化进程的主要载体,可以协助跨国企业在东道国建立竞争优势、实现国际扩张、升级全球战略体系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跨国企业在东道国的长期经营和发展过程中,依靠建立子公司形成和积累了母公司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和资源,增强了核心竞争力。母公司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控制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决定了跨国企业全球战略的实现程度,母子公司之间在创新、知识积累等方面的日常交流频率又决定了跨国企业全球战略的实现难度。因此,关注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定位子公司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角色日益成为国际商务学者的研究重点。

众多学者围绕东道国的不同特征和子公司自身的异质性提出了各种子公司角色分类体系,如Barlett和Ghoshal(1986)[1]从子公司所在国“当地环境的重要性”与“当地组织的能力”两个维度,将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分成策略领袖、贡献者、黑洞与执行者四种类型;Gupta和Govindarajan(1991)[2]依据子公司知识资源流入与流出比例,将子公司分成全球创新者、地区创新者、执行者与整合者四种类型;我国学者任声策等(2009)[3]根据影响子公司角色转变的三个因素,即子公司自身能力、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当地环境的重要性,将子公司的角色根据每种因素的强弱不同分为八种类型;郝瑾等(2017)[4]则借鉴“动机—能力—机会”框架,从海外子公司设立动机、学习能力与当地环境机会三维度结合的角度,构建了一个用以系统分析子公司角色的整合性研究框架,区分出八种角色类型。

尽管现有研究已经较为丰富地展现了子公司的不同角色,但这些分类体系多是以内部化理论和OLI框架为前提。伴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理论面临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挑战。而数字经济时代子公司又具有强大的网络嵌入性,可能成为在工业4.0时代跨国企业实现转型的重要工具[5]。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其适用性及子公司角色的“数字化”特征,以呈现更具时代性的分类体系。

数据作为新型的生产要素,正在逐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在世界范围内传输信息和思想,并成为全球经济的一部分。与其他技术变革相比,数字化提高了技术和公司特定优势的可转移性[6],增加了成本效益,提高了企业在生产运营中的可观察性和可监控性,降低了协调成本[7],因此会对传统跨国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活动,特别是母公司和海外子公司的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来说,数字化从三个角度挑战了内部化理论和现有分类体系的适用性。一是数字化改变了传统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定义。随着全球资源可得范围的扩大,企业可以在不拥有资源优势或市场力量的情况下竞争和发展,不再强调关键核心资产的独占性和专有性,而是更多关注共享性与开放性,因此降低了企业对所有权的控制需求;二是数字化重新整合了全球价值链。随着全球价值链的改变,与先前传统比较优势相比,选择生产和运营基地、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大的创新空间满足消费者变化的需求变得更加重要,因此改变了传统区位优势中的距离和成本要素[8];三是数字化突出了整合能力。当所需的中间产品没有市场或外部市场效率低下时,跨国公司一般通过内部化来缓解外部资源配置机制的不完善问题。而在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下,具备附加值的全球市场广泛形成且快速的扩散[9]。随着外部资源越来越多,跨国企业的外部网络提供了更多的价值,使得他们不再单纯地寻求内部化,而是更加积极地寻找外部网络以扩大其优势。

上述变化为探索如何利用数字技术加强跨国公司内部的国际化和一体化提供了巨大的空间。Luo(2021)[10]根据这些变化,提出了数字化时代下新的OLI框架,即用开放资源优势替代所有权优势、用链接优势替代区位优势、用整合优势替代内部化优势。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旨在进一步扩展数字化情境下跨国企业子公司角色的分类框架,并基于对内部化理论适用性的修正,引入“当地组织基于数字交易的能力”和“东道国数字制度系统”的维度,对跨国企业子公司的角色进行重新分类,并展示跨国公司如何将这两种优势内部化。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主要有三点。首先,在理论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内部化理论基础在数字经济时代面临的可能挑战,并据此提供了更为敏捷灵活的“准内部化”机制,拓展了经典理论在新情境下的使用边界和适用性;其次,在研究内容上,本文提出了一个数字经济时代全新的子公司角色分类体系,该体系考虑了全球各地区数字化转型在交易能力维度和制度设计维度的不均衡分布,基于全球价值链重构与升级的背景,更加突出了东道国的数字特征,强调了子公司的数字角色而非生产角色,并由此为跨国企业的全球经营提供了新的方向;最后,在研究价值上,本文通过将新的分类体系应用于数字化时代下经典的两大国际经营议题——控制权选择与知识流动,呈现了该框架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并回应了新时代跨国企业如何更好地利用数字技术的红利实现国际扩张,更有效地权衡全球协调与本地反应,更快地推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二、文献述评

(一)基于内部化理论的子公司角色分类研究

区分子公司的角色类型有助于厘清不同子公司的异质性,为跨国企业的战略布局提供方向。这种类型学的划分有如下基本前提:首先,不同子公司在跨国企业内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次,子公司的数量可穷尽,且子公司的界定范围是清晰的;最后,这些分类的维度是有限的[11]。对海外子公司的关注促使国内外学者作出了诸多类型体系的构建尝试。这些尝试大多是从子公司所在地即东道国的特征、子公司本身的特征、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特征三个角度展开。

从东道国特征角度,最具代表性的是Barlett和Ghoshal基于“当地环境的重要性”和“当地组织的能力”提出的子公司四种角色[1]。赵景华(2001)[12]根据跨国企业在华子公司的当地生产和当地销售两个维度,将子公司界定为四种战略角色:资源获取型、生产基地型、销售利润型和市场开拓型。事实上,东道国外部环境因素对子公司的整体布局起着十分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这些当地环境因素影响了子公司最初的进入决策以及子公司的能力和活动范围,是重塑子公司在跨国企业全球战略中所扮演角色的关键因素之一[13],也决定着子公司绩效[14]。基于对东道国外部环境不确定性程度的研判,跨国企业在进入东道国时会选择不同的策略,尽管这些策略呈现出一定的异质性,但都基于实现所有权的目的,让跨国企业在东道国也能够通过企业内部的指令来降低交易成本,进而实现全球扩张。同时,东道国与母国各方面的差异也使得子公司面临着实现自身目标与完成总部任务的权衡问题。

子公司自身的特征成为子公司角色分类的最重要视角,现有的主流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自主性方面。现有研究指出了子公司自主性不仅有利于增加创新投入,还有利于改善公司绩效[15]。Birkinshaw(1996)[16]将子公司的生命周期划分为自主权取得、自主权发展、自主权消失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角色变化体现了子公司技术演化的过程;Jarillo和Martinez(1990)[17]依据子公司间的整合程度与活动的当地化程度将跨国公司子公司分为积极型子公司、自主型子公司与接受型子公司;其二,动机和能力方面。郝瑾等(2017)[4]结合“动机—能力—机会”的研究框架,将设立动机、学习能力与当地环境机会三维度结合,区分了“执行者”“当地调适者”“业务重组者”“能力重构者”“停滞者”“观察者”“引领者”和“创新平台”八种角色类型,并讨论了母子公司在不同类型下的管控模式;刘和章文光(2016)[18]基于竞争优势理论,根据自主权、能力、目标市场范围、从事的价值链活动附加值以及知识流动五个维度对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角色进行界定与划分。子公司自身的特征包括子公司相对东道国当地组织的能力与资源、子公司价值活动的完整程度以及子公司高层领导的创业精神[3],这一维度把子公司视为独立运营的企业实体,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全球协调与本地反应的权衡问题。

最后,从母子公司之间关系的角度划分子公司角色。母子公司关系学派的基础是传统的科层制,认为母子公司之间是等级结构。Taggart(1998)[19]从子公司与母公司的整合程度、子公司当地响应程度两个维度,将子公司分成积极型、自主型、接受型与静止型四种类型;Gupta和Govindarajan(1991)[2]依据子公司知识资源由跨国公司流入比例以及流出至跨国公司比例,将子公司分成全球创新者、地区创新者、执行者与整合者四种类型;Roth和Morrison(1992)[20]则认为,母公司要运用控制与协调机制来规范子公司经理人的行为,决定子公司的角色。子公司的角色也会反过来影响集团内部的管控模式[21]。在母子公司的管控关系上,现有文献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子公司角色是由母公司基于整体战略考虑自上而下分派确定的,子公司因受限于当地环境,在跨国企业全球知识流动中常缺乏主动性,因而其战略主导权往往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二是从子公司同时嵌入跨国企业内部网络和所在地外部网络的二元网络视角,主张各地子公司作为“半自主”实体,仅部分受制于母公司,可以在自身嵌入当地网络中进行战略发展和公司创业[22]。这两种观点反映了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着执行命令与自主决策的权衡问题。

这些分类体系的研究多是基于内部化理论的框架而展开。内部化理论作为对外直接投资最经典的理论之一,解释了跨国企业存在的必要性,认为跨国企业倾向于整合他们的生产过程,以此来降低交易成本。这些研究的核心原则是将跨国企业视为通过垂直整合将其生产价值链活动内部化的组织。跨国企业的子公司受垂直整合的管控,在经营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矛盾。但整体来看,跨国企业通过内部化的方式建立子公司,培育了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对应在母子公司的关系上,所有权优势的确立有助于缓和子公司实现自身目标与完成总部任务的权衡问题,区位优势的确立有助于缓和子公司全球协调与本地响应的矛盾,内部化优势的确立有助于缓和执行命令与自主决策的权衡问题。

(二)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内部化理论

数字化在很大程度上挑战了内部化的理论基础,由此引发对其适用性的反思。一方面,数字化改变了内部化理论对公司特定资产性质的假设以及该理论对跨境交易中治理选择的预测,并带来了新的优势,即网络优势。它作为一种独特的战略资源出现,区别于以往基于资产的优势和基于交易的优势[1]。Ipsmiller等(2022)[23]和Fu等(2021)[24]均认为在数字化时代,内部化理论及其视角下的OLI框架需要做出对应的调整;而另一方面,也有学者认为网络优势不是公司特定资产的新类别,对网络优势的利用已经在现有理论中得到了很好的解释[25]。通过扩展和应用内部化理论中的OLI框架也可以解释电子商务公司的增长。同时,OLI框架对于由数字化发展所引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探讨也仍然意义重大[26]。基于此,研究这一理论在当下新情境的适用性显得尤为重要。

数字化在三个方面改变了内部化理论的适用情境。第一,数字化降低了企业传输信息和转移知识的成本,并改变了其性质[27]。内部化理论认为企业可通过建立内部市场,利用管理手段协调内部资源的配置,避免市场不完全对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但是,由于数字化具备高效传输、扩散、分享信息和捆绑、重组现有资源的优势,可以较为容易地将资源和能力转化为数字资产,且这种数字资产的可编码和可转移性降低了企业协调市场交易的成本,由数字技术的网络外部性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要素成本上升引发的中间品价格上升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数字技术应用还能够帮助企业克服空间上的语言交流等障碍,加速和本土企业的要素融合、知识流动[28],因而降低了企业内部化的需求;第二,数字化强化了跨国企业嵌入本地网络的能力。本土网络的嵌入性为跨国企业对外部资源和功能的访问提供了强大的支持[29],数字技术通过赋能网络节点间的自主能力、沟通能力和资源交换的能力,降低了跨国企业与当地社会关系的隐性距离,提高了跨国企业本土网络的嵌入性。同时,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也为获取外部资源提供了一些强有力的保护机制;第三,数字化重组并升级了全球价值链,使得企业在国际扩张中的选址因素不再局限于制造层面,而更多地考虑与全球消费者的互动联系,提升其产品的附加值。以往内部化理论对成本的考虑是单一的,认为国际扩张的目的更多是为了获取低成本的比较竞争优势,而数字技术方便了企业对生产各环节的实时监督,强化了企业对产品质量的把控,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利用智能制造系统收集的大数据又能够吸引消费者参与到产品的研发设计中去,了解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最大程度把握消费者需求,降低了售后成本。这些主要成本的降低使得内部化理论需要重新思考当下跨国企业经营中面临的新型成本。

内部化理论的有效性在数字时代受到了挑战。为了填补这一理论上的空白,一些学者做出了尝试,提出了生态系统特定优势(ESAs),以解释共同专业化资源和价值共创的相辅相成[30]。尽管数字时代存在生态系统特定优势,但也有学者坚持认为即使在数字化蓬勃发展的时代,内部化理论仍然是公司国际扩张的基石。有研究表明数字经济下日益突出的网络优势可以纳入基于内部化理论的OLI框架中[25]。为了检验内部化理论的适用范围,有学者通过揭示内部化和准内部化之间的权衡来推进内部化理论[31]。他们认为,公司特定优势不仅可以用于内部化的讨论,还可以用于基于关系的合同形式的准内部化。准内部化是介于内部化和外部化的一种中间状态,强调通过建立公司间关系的能力和状态来促进跨国公司特定竞争优势的重组,存在网络效应、共享效应和再分配效应。这一机制突出了子公司及东道国的重要性,丰富了母子公司关系,因此更适应数字时代跨国企业的扩张需求。

(三)“准内部化”的引入与类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基于此,本文认为,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准内部化将会成为拓展内部化理论的新思路。具体原因如下:首先,数字技术的引入降低了信息和沟通成本,使得跨国企业可以通过准内部化构建新的母子公司关系,重新组合母公司和本地公司的优势来发挥网络外部性[32],促进母子公司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交流,而数字技术下完备的监督和分析机制也进一步降低了跨国企业对子公司控制权的需求;其次,数字技术提高了国际经营对东道国现有运营系统的兼容性和本地公司响应能力的要求,改变了传统劳动力、贸易壁垒等形成的区位优势。因此,数字化时代跨国企业在区位优势的判断上会更加关注东道国的数字交易能力,而通过准内部化的共享效应,跨国企业可以将其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理念出口到东道国,既维系了数据产权,又能推动当地数字实践的传播;最后,数字化重构了全球价值链,一方面衍生了更为多元的参与主体,另一方面也对企业的跨界整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3]。而对于跨国企业来说,可能面临着内部化成本过高、从而导致效益丢失的问题。因此,采用准内部化,通过价值链整体附加值的提升,可以在有效降低垂直整合成本的同时维持企业既有的市场份额。

“准内部化”的引入改变了以往研究中子公司分类体系的维度。正如上文所提及,现有文献对于子公司分类体系的研究主要关注子公司自身能力,且多从价值链环节中的生产环节定位角色。即便已有研究指出了东道国环境的重要性,但也仍然植根于传统战略学派对于宏观环境的定义,缺乏对于数字环境的探讨。在数字时代,随着“内部化”的边界逐渐模糊,企业内部整合的成本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依赖于构建“准内部化”的企业网络和生态系统,因此有必要重新探索子公司角色分类体系的变革。

数字经济时代跨国企业内部化的决策点从内部转移到了外部,突出了东道国数字特征的重要性。新的角色定位也更强调子公司的“数字”角色,而不再关注子公司的“生产”角色。基于此,本文重新提出并修正了内部化理论中的区位绑定优势。区位绑定优势这一概念是指在有限的地理区域可部署和可利用的优势,但不能在这个区域外被有效利用[34]。这种优势包括良好的本地声誉,处于有利位置的零售网络、与国内经济参与者的特殊关系等[35]。在数字化情境下,这一优势主要包括数字交易优势和数字制度优势。数字交易优势确保数字化能够发生,而数字制度优势为数字化的有效性提供保障。因此,如果东道国兼具“双高”的区位绑定优势,那么他将是跨国企业培育数字能力和核心数字资产的最佳场所。反之,如果东道国在两个维度上均不具备优势,跨国公司应该采取严格意义的内部化以尽量减少运营的潜在风险。而当东道国在任一维度存在优势时,跨国公司只会将一些优势内部化,而将其他劣势准内部化。例如,在具有高数字交易优势和低数字制度优势的国家,跨国公司可以考虑与当地企业建立网络关系,利用现有的硬件条件,保护自己免受制度空白的影响。而在低数字交易优势和高数字制度优势的国家,跨国公司更可能选择松散的耦合治理。

图1反映了数字时代下跨国企业内部化模式的选择。下文将围绕这两对优势展开分析。

图1 数字时代下跨国企业的内部化选择资料来源:作者绘制。

三、内部化分析:数字经济时代的修正

国际商务领域的经典研究认为,跨国企业通过内部化和对不完善市场的协调来降低交易成本。从这个角度来看,跨国企业首先被界定为具有内部化增值活动的组织,这些组织能够利用海外特定企业和特定国家的优势,通过内部化从特定资产中探索、开发和分配价值,直至内部化的成本超过收益。内部化的成本主要体现为组织构建与结构设立。而随着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内部化的成本被大大降低。例如,企业的管理层可以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和通信技术来改进监督和评估系统,从而降低代理成本[36]。还有学者发现,在同一组织内采用信息通信技术可以降低沟通成本以及知识获取成本[37]。因此,采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可以降低内部协调成本,并使企业管理层能够更有效地管理组织,从而促进组织整合。

传统的内部化理论隐含地假设各种交易成本(如地理距离、心理距离)都可以通过垂直整合来降低。然而,这些观点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在不同国境内实施垂直整合的难度程度各不相同,在数字时代尤为如此。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化能力的培育是数字化开展的前提[38]。对于某些交易,即使借助数字技术也无法彻底消除其固有的交易成本,这也就意味着讨论跨国企业经营在数字时代的控制和交易成本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子公司作为跨国企业母公司与东道国连接的桥梁,既需要服从母公司的战略安排,也需要结合本地数字化的实际情况,最大化利用数据资产。以往对于子公司角色的讨论更多的是基于整合成本的视角,而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代理成本的降低和经营活动监控技术门槛的下降,使得交易成本对于海外子公司的重要性也就随之下降。因此,探讨在数字经济时代哪些因素构建了子公司的新角色?跨国企业内部化与准内部化如何决策?是本文尝试解决的主要问题。基于此,本文试图提出一个新的分类框架,来阐述数字时代跨国企业子公司的角色变革。

(一)类型体系的二维概念:数字交易优势与数字制度优势

东道国的数字交易优势是新型子公司角色分类体系的第一个维度,其主要体现为本地组织基于交易特征的能力。本地组织基于交易特征的能力衡量了东道国从事数字交易活动的完成度,是对数字化转型深度的刻画,它体现了一个地区的数字整合水平。本文认为,在数字化背景下,本地组织基于交易特征的能力由三个要素构成:市场需求、数字技术和平台基础设施。市场需求是影响企业在市场中行为的最稳定的市场属性之一。多边平台的经济学分析中强调了需求侧对推动市场改革至关重要。在市场需求旺盛的东道国,创新的可能性很大,因此跨国公司更容易发起数字化转型。例如,德国宝马在中国的一家子公司,针对在线试驾的需求,开发了一套系统,满足潜在消费者并改进他们的数字化转型过程。而且,市场需求在更大程度上推动了产品差异化。产品差异化反过来要求企业采取行动记录和响应需求,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交易特征能力的另一个要素是数字化技术,这是数字化的先决条件。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和云计算/SaaS是数字化的催化剂,也就是说,没有先进技术的国家就无法在数字化趋势中生存或发展。因此,数字技术的进步影响了跨国企业的进入壁垒和国际竞争能力,二者也是市场结构的另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数字技术和市场需求相互交织。在新兴市场,相对较大的市场需求推动了数字化所需的技术能力;反之,这些技术能力有效改善了市场需求的响应速率。第三个要素是平台基础设施,它更像是一种硬件设施。东道国平台基础设施的发展不仅仅取决于技术水平。平台基础设施的范围可以从无形资产,如3D打印技术和云计算能力,到支持性设备,如通信基地、5G基站和接收器。正如上文提到的,以往关于技术发展的研究都假设知识可以转移,只要知识可以被阐述、编纂和理解。在这种假设下,无论是从位于发达国家的总部流入位于发展中国家的子公司,还是从位于发达国家的子公司流入位于发展中国家的总部,知识的流动都可能发生[39]。然而,可能忽略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当地子公司的物质基础设施不一定具有适应性和可访问性,这意味着虽然知识确实可以转移,但是否可以应用于其他环境,应取决于东道国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这一观点强调了在数字环境下物质基础设施的重要作用[40]。

新型分类体系的第二个维度即东道国的数字制度优势,这一观点与传统内部化理论对制度理论的吸收与融合一脉相承。制度理论最早由Meyer和Rowan提出,其应用已扩展到许多国际商务的研究领域,涵盖并购决策研究、跨国公司和其他领域。一些社会学家提出,正式的组织结构作为组织创建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包含了组织的活动蓝图[41]。制度理论学者认为,外部制度对组织的决策过程、行为及其结构会产生重大影响。制度理论的早期著作就已经认识到制度环境因国家而异。为了解决组织在多种制度环境中运作时所面临的复杂性,学者们提出了一个概念框架,描述了影响跨国企业组织结构和组织过程的决定因素。根据他们的研究,跨国企业的嵌入性对于理解制度理论应用于这种特殊的组织形式至关重要。制度理论的三大制度要素(即认知性、强制性和规范性)有助于说明其对跨国企业国际经营的影响机制。制度首先是由决策者所建构,而决策者的思维模式和类别是基于他们对现实的感知而产生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创建了一个认知地图,这种认知地图反映了他们在复杂决策情况下考虑的问题和答案的全部内容。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认知地图的普适性也逐渐提高,最终形成被组织所接受的范式。这被称为制度的“认知性”。东道国认知性的范围主要表现为合法性的问题。合法性可以被称为一种普遍的看法或假设,即实体的行为在某些社会构建的规范、价值观、信仰和定义系统中是可取的、适当的。当扩展到新的地域市场时,跨国企业的管理层面临着难以预测战略决策的结果或困难,因此他们更倾向于去模仿其他被认为是优越的、适合的组织,因为他们获得了社会支持和合法性[30]。例如,在一些对数字化接受程度较低的东道国中,跨国企业的数字化实践可能难以得到合法性的支持。对“认知性”要素的关注还使得决策者非常重视组织所依赖的法律、规则和期望,尤其是在不稳定和薄弱的法律体系中,因此,跨国企业在将业务扩展到这些国家时,更有可能意识到要规避被认为不符合当地社会规范的实践。第二个构成制度的要素是强制性。数字时代强制性的一个重要体现是知识产权机制。跨国企业能否抓住机遇,在监管较少的弱国获得优势,取决于其内部联系以及其在当地社交网络中的社交节点。当面临薄弱的知识产权保护时,跨国企业与东道国现存的外部网络和公司连接将会缓冲其对核心资产损失、数据泄露的担忧,从而缓解弱制度的实践约束。第三个构成要素即规范性。规范性是指那些被个人和社会所接受的关于人类行为的非正式的价值观、价值规范和信念。这些共同的价值观、规范和信仰体现在特定国家的民族文化中,由符号系统所构成。换言之,规范性代表了对某件事的社会共识和集体态度。强大的社会转型基础有利于数字化实践的传播与扩散,因此,如何获得社会规范的支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获得社会规范的支持决定了其实施的有效性。

为了更好地说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了一个分析框架,如图2所示。在这个框架中,数字交易能力与数字制度两个维度相互关联,图中附加了双向箭头,表示两个维度互相作用。本地组织基于交易特征的能力体现了东道国区位绑定的数字交易优势,具体而言,是指跨国企业将其在国外的价值链活动内部化或准内部化以降低交易成本的优势。在数字化的情境中,跨国企业仍然面临着将经营活动内部化的决策。他们需要思考东道国当地的数字交易能力能否接纳数字化转型的实践,例如在一些市场需求较大或数字技术较为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内部转移和复制生产流程的收益就会大于所面临的调整成本和失败风险。此外,考虑到数字化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支撑其成长的制度体系和社会规范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尚未完全形成,东道国当地的制度体系也尤为重要。基于此逻辑,本文进一步提出了二维概念交互下新的子公司角色分类体系。

图2 数字经济时代跨国企业子公司角色的分类维度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二)子公司“数字”角色的分类体系

数字交易优势与数字制度优势的二维互构共同决定了数字经济时代子公司的角色类型。数字交易优势体现为跨国企业本地组织的基于交易特征的数字能力,它决定着加强交易能力、控制成本降低的程度;而数字制度优势,即那些由合法性、实体性制度和象征性规则组成的制度体系则为这些数字化转型的尝试设定了可以实施的边界。正如上文所提述,在数字经济时代,海外子公司的角色已由“生产”型转为“数字”型,因此,下文的类型划分将围绕子公司的“数字”角色来进一步说明新的分类体系。

在数字时代,“数字”角色的提出需要将东道国特征的维度纳入考量子公司定位的因素中。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如果子公司位于具有强大的数字交易能力的东道国,跨国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技术和基础设施,将其与数字相关的活动内部化,从技术到管理、再到企业组织。例如,在德国和法国等国家,子公司可以通过学习先进技术,然后将信息输入到其总部。在能力较弱的国家,子公司可以扮演“原材料”提供者的角色。数字制造、运营、管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数据、信息和用户特征偏好。由于数字化的收益只有与原材料充分结合时才能最大化,否则收益会变得越来越小,因此位于能力相对较弱国家的子公司仍然可以充分发挥其在全球价值链活动中的相对比较优势。制度体系在其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有一些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比如严格的法规、成熟的做法和社会认可来支持数字化。在这些国家,跨国公司进行试验的自由度较低,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较强,面对的数据风险也相对较小。相比之下,如果监管环境宽松,行政权力对试点的实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跨国企业在其子公司进行数字化转型试点的自由度就大得多。同时,与之相对应的是对于数据风险的担忧加大,不确定性增加。将这两个维度组合后,本文得出图3的类型划分。

图3 子公司角色定位的类型学划分:基于新的理论框架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位于Ⅰ类国家的子公司可以作为“数据中心”。强大的基于交易特征的能力和完整的制度体系相结合,可以帮助子公司建立核心能力,从而成为协调、控制和沟通的数据中心。一些发达国家,如欧洲国家,可以更容易地将数字化转型融入业务,然后在实践中应用。这类国家或地区的特征是已经具备强大的经济基础,能够顺利捕捉到数字经济的红利。如德国早在2013年的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上就提出“工业4.0”的概念。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强有力的市场环境孕育了工业数字化的需求,进而培育了先进的数字化技术,保证了基本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从政策层面推动工业体系的变革又进一步反哺了制度层面的要素,促进了制度的完善化。因此,在兼具数字交易能力优势和数字制度优势的国家或地区布局子公司,可以合理利用当地的优势,建立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基地,在发展技术的同时利用好相关制度,保障核心资产的所有权。

对于位于Ⅱ类国家的子公司,则更可能扮演数字化“试验田”的角色,跨国企业可以在其中鼓励子公司进行更先进的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意图创新和组织结构创新。中国是这一区位的典型例子。中国的一大特点是其众多行业对数字化的强烈市场需求,这为外国进入者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实验平台。然而,中国仍是新兴市场之一,其制度,特别是监管和行政支持方面均有待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用来说明中国制度的不完备,它阻碍了许多国外进入者进行核心能力开发。因此,考虑核心数据是数字时代的竞争资产,外国跨国企业在这些国家设立核心数据中心是危险的。然而,另一方面,这种强劲的需求和不断发展的技术鼓励跨国公司进行新的尝试。德国宝马在华子公司顺应社会需求,抓住机遇推进数字化,最终以这种方式成为领头羊,正是说明了由“试验田”反哺至“总部”的传递过程。

Ⅲ类国家的组合特点是较弱的数字交易能力和较完善的数字制度体系。这类组合实际上在全球市场是少见的,原因在于较弱的交易能力一般情况下很难引起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有效的社会共识。部分中亚国家是例外。中亚国家的数字经济基础较弱,因此长期以来在数字经济的互动中往往属于单向互动,以数字型消费为主,缺乏数字型生产。在信息技术专利、信息产品制造和互联网交易中使用加密技术的服务器方面与上述两类国家的差距依然较大。在制度体系方面,一些国家对于数字经济的重视程度却相对较高。例如塔吉克斯坦是较早使用电子政务和远程医疗的国家之一,且这些国家的营商环境得分均相对靠前。在这类国家中,由于具备较完善的制度体系,跨国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利用这些子公司作为“实践平台”,接收Ⅰ、Ⅱ类国家探索性的知识,在制度的保障下检验其有效性。

Ⅳ类国家由薄弱的数字交易能力和不完备的数字制度体系组合而成,被视为“数字能力的孵化工厂”。这些地区大多位于欠发达的国家,他们在传统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中往往从事着下游活动。由于欠缺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发展能力,这些国家在数字化时代下起步较慢,同时加上制度欠缺、政治风险较大、经营不确定性较高,只能承接一些日常性、机械性的活动。而在全球价值链重构升级的数字时代,他们可以作为数字技术能力的“孵化工厂”,探索培养数字化高素质人才、提高数字经济的能力,加快推进全球最不发达地区的高质量发展。

这四种类型的组合在跨国公司选择子公司的定位上都考虑了东道国的特点,四种类型之间互生互存、共同进化,他们的界限可能会因此变得模糊。在数字经济兴起的初始阶段,许多国家大多位于第Ⅳ类型上。随着数字经济的逐步推进,技术的日益更新,一些国家或地区由于雄厚的经济基础、强大的创新能力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就会随之脱颖而出,进入到另一个类型。但是,无论是哪一类型,对于跨国企业而言,都可以依据不同东道国在“数据”要素上不同的比较优势,定位其子公司不同的数字角色,最终依靠数字化推动全球化。基于此,本文认为,第Ⅰ、Ⅱ、Ⅲ类型的国家不会向下延伸到第四类型。因此,在图3中,本文绘制了单向箭头而不是双向箭头。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解释框架如图4所示。

图4 数字经济时代的内部化分析框架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四、适应性分析:新框架的应用情境

数字化衍生了一批“天生数字化”的平台企业,也改变着传统跨国企业的战略布局。传统跨国企业与数字平台在以下方面存在不同。首先,数字平台的管理更加“非股权化”。与传统跨国公司相比,跨境数字平台可不设立海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便可实现国际化经营活动。只要允许访问其网络,各个国家的用户都可参与该平台,每一个参与者都是独立主体[42];而传统跨国企业则需要在股权的安排上有轻有重,既要能够保证总部的控制权,又要给予子公司一定的自由度,因此企业经营需要对控制的议题更为关注。其次,数字平台链接了全球各地的资源,所交互的产品“重内容”而“轻实物”,更容易以数据的形式传输,而传统跨国企业多以工业生产体系为主,在数据交互上难度大,跨国传输和转移困难,因此企业的管理者需要更关注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由于控制成本的降低和知识转移的可行性和渠道的增加是数字化带来的关键好处,本文将结合这两个议题讨论新框架的应用情境,并尝试提出一些演绎命题来说明本文的结论。

(一)应用1:进入模式的选择

考虑到关于跨国企业如何进入东道国以及他们倾向于如何控制子公司的决策的重要性,本文分析了这一决策在新的框架下如何演变,以及这种演变是否表明现有研究与新的分析框架之间存在差异。

进入模式分为股权和非股权。这两类进入模式在投资要求和控制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从本质上讲,进入模式选择的问题源于交易成本分析,最合适和最有效的进入模式是控制和资源承诺成本之间权衡的函数。正如上文所讨论的,控制问题在确定跨国企业的边界方面仍然起着核心作用。即使在数字时代,控制仍包括了影响系统、方法和决策的能力,对企业的未来也有重要影响。虽然大多数文献对进入模式选择的讨论都集中在跨国企业自身的特征上,特别是其最小化交易成本的需要,但一些研究也表明,企业的策略是受公司运营的宏观环境特征的影响,例如东道国经济体制中的制度决定了企业的战略[43]。基于此,本文认为,在具有强大的基于交易特征能力来支持数字实践和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来保护数字实践的国家,跨国公司更有可能将其核心资产和数据中心转移到这些市场监管有力和道德风险较低的地区来。在许多新兴经济体,薄弱的制度安排可能会放大信息不对称。因此,企业面临更高的与合作伙伴相关的风险,需要花费更多资源来搜索信息。此外,交易能力薄弱也会增加这些因交易能力不足和制度空白而产生的成本,跨国企业不太可能将其权力下放给东道国子公司。

因此,本文认为,在Ⅰ类和Ⅳ类中,跨国公司都更倾向于全资控股的协议安排。但是,如果他们属于Ⅱ或Ⅲ类,跨国企业可能会选择部分控股的协议安排。例如,在交易能力强且存在制度空白的国家,跨国公司只能依靠网络治理将其优势内化。相反,如果考虑将子公司设在制度体系完备而交易能力较弱的地点,则优先选择松散耦合治理。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命题。

H1如果子公司的选址位于Ⅰ类和Ⅳ类国家,跨国公司更有可能采用全资控股的协议安排。

H2如果子公司的选址位于Ⅱ类和Ⅲ类国家,跨国公司更有可能采用部分控股的协议安排。

H2a网络治理模式在类型Ⅱ的国家更受到偏好。

H2b松散耦合的治理模式在类型Ⅲ的国家更受到偏好。

图5描绘了上述结论。其中,处在Ⅰ类和Ⅳ类的东道国会吸引那些全资控股的协议安排,尽管他们在数字化下对跨国企业的战略布局存在不同的功能。反之,在Ⅱ类和Ⅲ类国家,部分控股的协议(包括网络治理和松散耦合治理)安排将会被优先考虑。

图5 应用1:进入模式的选择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二)应用2:知识转移的路径

在国际商务学的研究中,知识在确定跨国企业的边界决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知识转移模式的选择取决于跨国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转移知识的效率,而不是与抽象的市场交易相关。跨国研发经常被跨国企业所利用,尤其是在数字时代探索海外市场的过程中。由于国际竞争,技术更加密集,知识来源更加分散,跨国企业处理和提高跨国创新的能力正在成为他们的竞争优势之一。数字技术的进步极大地增强了知识的转移和重组能力。数字化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公司特定技术优势的跨境可转移性和可编码性提高。一旦增强了可转移性和可编码性,企业以前拥有的专有知识资产就会被共同分享和扩散。在解释研发的国际化时,现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能力开发和创造的双重战略上。跨国企业在国内和国外子公司创造技术之间进行权衡,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利用这些能力,包括利用当地的技术基础产生知识,然后补偿企业总部的能力。换言之,子公司的角色可以是知识接收者,也可以是知识创造者。不同类型的参与者触发不同的知识转移效果:一种称为“知识获取”,另一种称为“知识输出”。鉴于新兴市场中的母公司相对于其外国研发子公司的知识较为短缺,总部需要与子公司协商以推进反向知识流动。有学者将这一过程称为“逆向创新”[44]。既有研究对于知识流动的讨论多基于总部的视角,缺少对于东道国特征的考虑,而本文的类型学则对此做了一定程度的补充解释,即位于这四种类型地点中任何一种的东道国可以展示跨国企业不同的知识转移模式,且这种模式由东道国的数字特征所决定,并通过子公司的数字角色呈现。

本文认为,是否应该在东道国创造或利用知识更多地取决于当地组织的基于交易特征的能力,而东道国的制度体系的重要性则相对下降。由于知识创造是一种创新活动,在决定知识流动的方向上,以数字技术、平台基础设施以及市场对数据资源的需求为构成要素的数字交易能力比数字制度体系的安排更为重要。本地组织强大的数字交易能力受益于行业组织内部数字能力的发展,并鼓励组织共享和交流,最终使实现生态系统整合变得更有可能。因此,在那些交易特征能力相对较强的国家或地区,可以诱导知识探索和创造。相反,在一些能力较弱的国家或地区,知识利用比知识开发更有效。这本质上也与关于“探索”与“利用”的争论相呼应。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命题。

H3位于Ⅰ类和Ⅱ类国家的子公司更有可能成为“探索知识”的基地,并参与更多的知识输出活动。

H4位于Ⅲ类和Ⅳ类国家的子公司更有可能成为“利用知识”的基地,参与更多的知识获取活动。

图6描绘了上述结论。本地组织数字交易能力强的东道国将更有能力向国外输出知识。反之,在数字化的情境下可以提高获取知识的能力和效率,并运用于实际场景中。

图6 应用2:知识转移的路径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讨论了跨国企业子公司角色在数字化冲击下的变革,并得出了如下三点主要结论。首先,通过对内部化理论的拓展,本文提出了准内部化的机制,并基于此认为新情境下东道国数字特征对子公司角色界定的决定性作用。内部化理论在数字时代下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体现在数字化降低了企业传输信息和转移知识的成本,强化了跨国企业嵌入本地网络的能力,重组并升级了全球价值链,因此使得企业内部化决策的出发点更为多样、内部化整合的成本也不断提高。而准内部化由于具备网络效应、共享效应和再分配效应,可以成为新时代跨国企业在完全内部化与交由市场之间的一个权衡选择。其次,本文将东道国数字特征细化为数字交易能力和数字制度体系两个维度,并提出了一个由两个维度交互建构的角色分类体系。这一体系强调了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今,子公司的“制造”和“生产”角色应该被淡化,而在推进母公司乃至集团的数字化转型之路上,“数字”角色将会变得愈发重要。最后,本文还以跨国企业中的进入策略与知识流动为例,讨论了该分类框架的应用场景和现实意义。进入策略由于更容易受制于东道国数字制度,在两个维度兼具优势和不具优势的国家,本文认为跨国企业试图采用更大的控制权进入。反之,则相对倾向选择较为松散的治理模式。而在知识的流动上,本文认为与数字制度相比,东道国的数字交易能力在决定本地企业承接、吸纳知识与数字创新的水平上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数字交易能力较强的两类东道国更有可能激发“探索”与创新。反之,在较弱的两类东道国则更多是对知识的“利用”与实践。

本文有如下的政策建议与实践启示。首先,以生产、制造为主要业务的传统跨国企业,要善于抓住数字化时代所带来的技术红利,利用数字科技在全球范围内促进数据要素的流通;要能够意识到数字化转型对于生产和运营效率的提高,在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大背景下找准自身的定位,转变传统以“生产”为主要目标的思维;要抓住数字化转型的特征,积极实施战略变革与组织结构的转化,以最大限度应对数字技术所带来的冲击;更要利用数字技术,妥善处理与子公司的关系,同时加强对东道国相关层面的信息搜寻,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推进国际经营。其次,对于处在全球化浪潮的子公司而言,应该顺应数字化趋势,一方面加强对自身数字化能力的培育,加快推进子公司内部的技术变革与流程转化,与母公司协同并进;同时,又要善于总结、利用所处地的特征,构建对自身角色较为清晰的定位,更好地发挥新时代下的“数字”角色。最后,对于国家宏观政策而言,需要意识到数字化与全球化二者之间的因果性、统一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推进本国企业“出去”,增强制度和基础设施供给以吸引外国企业“进来”,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应对数字时代的经济全球化。

尽管本文对于国际商务领域的研究起到了一定的创新启示,但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第一,由于缺乏相应的二手数据,本文运用了理论演绎的方法来推导模型。未来的研究可以在有条件的基础上,使用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和检验研究命题。第二,尽管内部化理论适用于多数跨国企业,但随着新兴经济体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学界也衍生出了一批新的理论视角,如Linkage-Leverage-Learning(LLL模型)、跳板理论。受篇幅所限,本文并未反思这一类理论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的适用性,这对新类型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新兴市场提出了质疑。第三,尽管本文揭示了在面临数字化时有四种类型的东道国,但并没有揭示是哪些结构性的力量塑造了东道国的这些特征,也没有揭示其中的结构化过程。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利用这个框架来继续检验和丰富其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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