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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2-11-05

商业经济 2022年9期
关键词:普惠黑龙江省数字

吕 丹

(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一、引言

数字普惠金融提出于2016 年G20 杭州峰会,它囊括“运用数字技术为无法获得金融服务或缺乏金融服务的群体提供一系列正规金融服务,其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够满足它们的需求,并且是以负责任的、成本可负担的方式提供,对服务提供商而言是可持续的”等多重内涵。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数字经济要求金融产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和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金融支持,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当前,黑龙江省面临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的双重压力,体制性、结构性、资源性矛盾仍然突出,产业结构偏重、民营经济偏弱、创新人才偏少,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在此背景下,本文使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通过探究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为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寻找新的路径与方法。

二、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为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快速发展,黑龙江省相继出台《黑龙江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金融支持黑龙江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探索符合黑龙江省地方特色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之路。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在现有文献和国际组织提出的传统普惠金融指标基础上,结合数字金融服务新形势、新特征与数据的可得性和可靠性,从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和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等3 个维度来构建数字普惠金融指标体系。通过分析2011-2020 年黑龙江省省级和城市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系统地衡量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一)总体发展状况

根据2011-2020 年黑龙江省省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图1) 可以看出,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在2011-2020 年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数字金融总指数、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均呈上升趋势,其中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由2011 年的33.58 上升至2020 年的306.08,提高了9.1 倍;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由2011 年的21.12 上升至2020 年的290.48,提高了13.75 倍;数字普惠金融使用深度由2011 年的36.28 上升至2020 年的293.69,提高了8.1 倍。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则呈现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的趋势,由2011 年的69.83 上升至2015 年的409.72,再下降至2017 年的323.77,2018 年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开始回调,并连续三年保持在380 左右。其原因可能为消费贷和小微企业的融资利率环境变差、信用分的使用场景有所下降等。

图1 2011-2020 年黑龙江省省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

(二)各地市发展状况

根据2011-2020 年黑龙江省城市级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图2)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各城市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均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2020 年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排名较前的是哈尔滨、大庆、牡丹江等城市,这主要源于数字经济相对活跃、支持数字金融服务发展的各种软硬环境较好、金融服务水平较高。从总指数增速来看,早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2011-2017 年,12 地市平均增速达到了65.13%,2017-2020 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则相对放缓,走向常态化发展阶段,12 地市平均增速仅为3.97%,其原因可能为数字普惠金融增长的驱动力以由覆盖广度向使用深度转变及近两年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图2 2011-2020 年黑龙江省城市级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

为进一步分析覆盖广度、使用深度、数字化程度等数据,按照经济实力、工业化程度、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将黑龙江省内12 地市划分为哈尔滨市、大庆市、牡丹江市及其他地市。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衡量的是一种机会上的公平,即是否能够获得相关技术与服务的支持,根据2011-2020 年黑龙江省各城市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对比(表1)可知,在覆盖广度方面,大庆、哈尔滨处于领先地位,牡丹江与哈大的差距逐渐缩小,齐齐哈尔和其他地市处于相对落后地位。数字普惠金融使用深度则体现着结果上的均衡,即最终发展情况位于何种水平,包括支付、保险、信贷等指标,在使用深度方面,哈尔滨、大庆仍处于头部位置,牡丹江则在保险指数上领先于齐齐哈尔和其他地市。数字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包括移动化、实惠化、信用化、便利化指标,2011 年哈尔滨与其他11 地市差距较大,而2014 年后各地市差距逐渐缩小,2020 年各地市数据已相差无几。这可能源于2014 年以后,各地市移动支付笔数和用户二维码支付的笔数、金额占比较高,小微经营者和个人平均贷款利率下降等。

表1 2011-2020 年黑龙江省各城市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对比①

三、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与经济发达地区差距较大

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低,处于第三梯队。上海市、北京市及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明显比其他几个地区更高,处于第一梯队;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及河南省等其他东部和中部地区19 省份,处于第二梯队。根据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与第一、二梯队指数对比(图3)可知,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显著落后于上海市、北京市及浙江省,与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及河南省等其他东部和中部地区2011-2016 年差异程度较小,2016 年以后则差距逐渐拉开。

图3 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与第一、二梯队数据对比②

(二)金融认知水平的城乡差异大

哈齐大牡等中心城市存在较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经济实力较强。同时,高等院校也大多集中在这些城市,居民教育水平相对较高,对于金融政策理解更为到位、新金融概念接纳程度高、投融资意识强。其他中小城市、县域及农村地区,受制于地理因素、产业因素、教育水平等影响,小微企业、农民、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较多,其作为数字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普遍缺乏数字普惠金融知识、数字普惠金融参与程度和意愿低、金融技能掌握不够全面。

(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易系统、数据征信系统、支付结算系统、安全系统等,是数字普惠金融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数字普惠金融正在重塑传统金融行业,这意味着需要全面审视传统金融体系下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能否适应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需要。当前,黑龙江省在5G 网络建设、金融数据中心、平台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需要围绕这些重点领域集中精准发力,以实现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整体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四)政府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扶持力度不够

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措施仍有待优化。首先,在数字普惠金融的配套政策支持方面有待于提高,缺乏更为积极的政府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措施,部分政策存在不连贯性、不一致性,在执行过程中不系统、不细致,不能满足当前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其次,数字普惠金融支持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多层次组织体系是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的基础,其中涵盖了大型国有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中小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信社,以及与“三农”“小微”关系密切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黑龙江省银行业主要以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为主,缺少民营银行的补充,民营银行直接服务于小微、大众等普惠客群,可以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而民营银行是构建完整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黑龙江省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等,数量较少且普遍具有国资背景,民营资本不活跃,进而导致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差、融资渠道不畅,无法形成竞争有序、包容性发展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最后,数字普惠金融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宣传内容更新不及时、片面、枯燥难懂以及宣传途径单一,公众对政策的整体知晓程度偏低,特别是农村地区对政策了解更为有限,企业存在对政策“不知道、没听说”的现象,政策难以落地,不能直达服务对象。

四、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策

(一)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发展经验

通过对上海市、北京市及浙江省等省份进行实地考察,借鉴发达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找准黑龙江省发展差距和不足,分析落后的根源,进一步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强化举措、开拓创新。一方面,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依托《“数字龙江”发展规划(2019-2025年)》《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决策部署,科学编制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另一方面,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发挥中小银行、农信社、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力量,提高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持续改善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等薄弱环节金融服务,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力加快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二)提高金融认知水平

数字普惠金融的快速发展对居民的金融认知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数字普惠金融教育质量、扩大金融知识宣传渠道成为提升金融认知水平的重要途径。首先,金融教育作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重要一环,政府要提高金融教育的重视程度,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引导,将金融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偏远地区下沉,建立数字普惠金融多层次教育体系,切实提升城乡居民金融素养。其次,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通过电视、网络、媒体、手机等多种渠道,持续宣传、普及普惠金融知识。金融机构组织要定期组织金融知识下企业、下乡村活动,为企业居民普及金融基础知识,讲解数字普惠金融政策措施及具体金融产品,扩大数字普惠金融覆盖面和提升公众认识度,进一步拓展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最后,中小微企业、居民等受众群体要从自身出发,积极组织参与金融政策知识培训,学习金融监管政策提升业务水平,主动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沟通,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用好用足国家普惠金融支持政策。

(三)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石、核心源动力,是提升数字普惠金融高度、拓展数字普惠金融广度、开掘数字普惠金融深度必不可少的物质保证,因此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黑龙江省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布局,加快部署5G 网络建设,推进5G 网络共建共享,增加5G 基站开通数量、密度,实现5G 网络全覆盖。打造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新平台,培育壮大一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平台,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向平台化、场景化、综合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竞争力,支撑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大数据中心,促使各类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可以通过金融大数据中心实现金融数据互联互通、业务集中办理,深挖金融行业数据,整合征信、支付、信贷、保险、投资等金融服务,解决金融机构、企业和消费者等各类受众群体之间的信息孤岛、数据孤岛难题,构建金融数据应用融合、开放发展新格局。

(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政府应出台更为积极的政策支持措施,加大减租减费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房租、持续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等政策。深化三农、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加大对县域经济和农村的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三农、乡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在信贷审批流程、利率优惠政策等方面对三农、乡村振兴业务予以政策倾斜。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分期还本等普惠性金融政策支持,提高受惠中小微企业比例,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及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引导资金合理流向中小微企业。打造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增设由民间资本发起的民营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进一步激发数字普惠金融市场活力。持续加大数字普惠金融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普惠金融政策知晓率,优化黑龙江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软环境”。

[注释]

①将各城市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每三年进行一次平均处理

②将第一、二梯队中各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做均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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