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内外注册建筑师执业对比分析与研究

2022-11-03王锦辉

工程建设与设计 2022年19期
关键词:执业建筑师监理

王锦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北京 100037)

1 引言

美国和日本的注册建筑师制度建立都远远早于我国,从1987 年开始我国开始对美国、英国等国家的注册建筑师制度进行调研和论证,1994 年成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注册建筑师制度,从建立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的历史,在提高执业人员业务能力、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我国建筑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受到了行业的认可。本文主要以对比研究的方式,将我国注册建筑师执业现状与发达国家进行比较,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出我国注册建筑师制度发展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方面。

2 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

2.1 中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项目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规定的小型规模的项目。小型项目主要是指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建筑面积小于5 000 m2,建筑高度不大于24 m 的、不超过12 层的住宅宿舍、地下工程中人防疏散干道等。

2.2 美国建筑师执业范围

美国没有统一的注册建筑师制度。根据美国建筑师管委会《立法指导方针和示范法》各个地区的立法机构分别制定了自己的建筑师法(法规),如加利福尼亚州《建筑师法》、纽约州《建筑师法》。每一个司法辖区都根据建筑的5 种基本特点,即建造成本、面积或容积、预计用途或使用情况、层数或高度和单元数量或居住人数按不同的情况组合制定了建筑师执业范围。规定除使用人数不超过10 人的农村建筑物,包括牲口房、谷仓、棚屋或安置农用设备和器械、牲口、家禽用房或储存用房外,均须由建筑师设计。

2.3 日本建筑士执业范围

日本《建筑士法》中分别对一级、二级、木结构建筑士能够承担的设计业务规模进行了规定,如其第三条规定:下列各项建筑(《建筑基准法》第85 条第一项或第二项中规定的临时应急建筑除外)新建时,必须委托一级建筑士进行设计和施工监理。

1)建筑总面积超过500 m2的学校、医院、剧场、电影院、展览场馆、会堂、集会场(开放式观众场所除外)及百货商场等用途的建筑物。

2)木结构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13 m、檐口高度超过9 m 的建筑物。

3)建筑面积超过300 m2、建筑总高超过13 m 或檐口高度超过9 m 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石材结构、砖砌结构、混凝土砌块结构或混凝土结构等建筑。

4)建筑面积超过1000 m2且层数超过两层的建筑。

下列各项建筑(《建筑基准法》第85 条第一项或第二项中规定的临时应急建筑除外)新建时,必须委托一级或二级建筑士进行设计和施工监理。

1)建筑面积超过30 m2、建筑总高超过13 m 或檐口高度超过9 m 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石材结构、砖砌结构、混凝土砌块结构或混凝土结构等建筑。

2)建筑面积超过100 m2(木结构建筑物超过300 m2),或层数超过3 层的建筑物。

下列建筑(《建筑基准法》第85 条第一项或第二项中规定的临时应急建筑除外)新建时,必须委托一级、二级建筑士或木结构建筑士进行设计和施工监理:木结构建筑总面积超过100 m2的。

在对建筑物进行扩建、改建或者对建筑物进行大规模的修缮或大规模的变形的情况下,将该扩建、改建、修缮或模态相关的部分视为新建,适用于前款的规定。

2.4 英国建筑师执业范围

英国《建筑师法》中并不要求必须由建筑师负责建筑设计项目,法律不规定建筑师该承接什么类型、什么规模的项目。所有人都可以做建筑项目,但要在图纸上签字,且要为签字的项目负法律责任,对于是否是建筑师在英国没有强制要求。

一名建筑师可以自己独立执业,不需要依附于设计公司,个人就可以承接建筑设计项目。但是只有取得建筑师资格并参与注册的人员,才能称自己为“建筑师”,否则就是违法的,没有注册的执业人员可以称自己为建筑设计技术人员、咨询人员。

2.5 小结

从执业范围中可看出,美国、英国注册建筑师不分级别,英国较为特殊,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建筑师能承接何等、何类项目,只要承接项目,就要为其承担法律责任。中、日是将注册建筑师按等级划分,尤其是日本划分更为细致,根据负责项目的结构类型、层数、面积等将建筑士分为一级、二级和木结构,中国、日本都是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业务范围最广,基本包括了建筑设计的所有项目。中国、日本这种将建筑师进行合理分级别设置,适应各国建筑市场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将建筑士的执业范围进行了精细化分工,保障了不同种类的建筑设计质量,其二级建筑士和木结构建筑士发挥了作用,补充了建筑士人才。我国应该对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做研究,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完善注册建筑师制度。

3 执业内容

3.1 中国注册建筑师执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如表1 所示。

表1 中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表

3.2 美国建筑师执业内容

美国建筑师执业服务内容[1]如表2 所示。

表2 美国建筑师执业服务表

3.3 日本建筑士执业内容

建筑士执业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及施工监理。建筑士在进行设计时,必须使设计相关的建筑物符合法令或条例规定的建筑物相关标准;必须向设计委托人就设计内容进行适当的说明。

除进行工程监理外,建筑士还可以进行建筑工程合同相关事务、建筑工程指导监督、建筑物相关调查或鉴定以及建筑相关法令或《建筑士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手续代理及其他业务。

3.4 英国建筑师执业内容

英国《RIBA 工作计划》中公布了正式的建筑设计流程方法,这些流程方法会规范每个人的工作方法,增加工作效率。这套工作流程,为建筑师提供一个工作计划框架,可以与客户一起在项目中使用,使项目的不同阶段更加清晰。实施多年来,不断发展,以反映项目方法的变化趋势,并已成为全行业的工具。2020 年的《RIBA 工作计划》部分流程如图1 所示。建筑师执业计划表概括如表3 所示。

图1 2020 年的《RIBA 工作计划》部分流程图

表3 英国建筑师执业服务计划表

3.5 小结

相较于美国、日本、英国而言,我国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相对狭窄,除了基本的设计工作之外,项目前期策划和后期的使用情况工作很少涉及,导致我国注册建筑师对项目的整体把控能力不足,注册建筑师很难承担项目的全周期管理任务,不符合我国建筑师负责制的要求。中国、美国、日本3 个国家虽然都有本国的设计规范和标准,美国和日本的执业范围中强调了要遵守规范和条例的设计规定,我国在执业内容中没有强调此方面的要求。英国的执业服务内容最为详尽,指导方向明确,且按项目进度顺序规定每个阶段该做什么,一目了然,更为科学合理,借鉴意义较大。

4 施工监理方面的补充说明

4.1 中国注册建筑师的施工监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建筑师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根据《建筑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4.2 美国建筑师的施工监理

在美国建筑师管委会(NCARB)的《立法指导方针和示范法》VII 中规定:所有者应被视作亲自参与建筑工作,除非已经雇用一名建筑师来负责施工合同管理服务。

《立法指导方针和示范法》指出:施工监理服务的目的是定期监理已完成的工程,从而确定整体是否符合方案、说明书、报告或其他合同文件的规定,并非意味着监督施工过程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建筑师施工监理服务的范围包括:

1)定期进行场地巡视,确定工程施工大体与颁发建筑许可证时提交给建筑官员的技术资料一致;

2)审核施工图,处理施工图、样本和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文件中的条款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3)向业主和建筑官员汇报观察到的违反法规的情况或严重偏离建筑师遵守的合同文件的情况。

4.3 日本建筑士的施工监理

日本建筑士责任范围内包括对照施工和图纸,确认工程是否在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在进行工程监理时,在认定工程未按照设计图实施时,应立即向施工人员指出,并要求按照设计图实施该工程,当该施工人员不遵从时,必须向业主报告。建筑士在结束工程监理时,必须根据国土交通省令规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将结果反馈给业主。

4.4 英国建筑师的施工监理

根据英国的《民用建筑合同》第五条,英国建筑师在施工期间可以作为合同管理者,履行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定期视察工程进度及质量、签署分期付款证明书,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及指令等[2]。

4.5 小结

美国、日本、英国的注册建筑师服务内容都含有“施工监理”一项,而在我国,施工监理需要由专门的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承担这个工作,建筑师不参与施工监理工作,对建筑施工阶段的主导作用微乎其微。注册建筑师对项目的施工阶段没有相应的主导权,非常不利于建筑师对项目的整体把控,也无法确保建筑的整体品质能够按照设计的要求实施,不利于提升建筑质量,与建筑师负责制相矛盾。

5 几点思考

为提高我国注册建筑师执业水平和设计质量,利于建筑设计市场的公平和公正,为行业选拔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促进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障建筑设计市场科学可持续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美国、日本、英国都颁布了相应的建筑师法,作为注册建筑师执业的法律规定,除这些法律之外,美国、日本的政府部门还颁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或者条例,为注册建筑师制度的践行提供了明确指示。我国有关注册建筑师执业法律层面的最高规定就是条例,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建议出台更高层面的法律规范建筑师制度。

2)我国的二级注册建筑师作为我国注册建筑师制度中的一部分,符合我国国情发展,为行业选拔了一批批基础型建筑师,在制度之处也为建筑行业做了很大贡献,但是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仅限于小型建筑,现在没有发挥他们的作用,二级注册建筑师是否能承担中型项目,执业范围是否能放宽到中小型建筑,还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3)在法律层面扩宽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优化执业内容,现在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内容只局限于建筑设计相关的内容,对于建筑合同、前期咨询等都无法律规定,建议增加前期策划咨询,后期项目使用评估方面的内容。

4)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保障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同时也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加强对注册建筑师执业各个阶段的监管约束,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5)强化施工监理方面的要求,我国在施工监理方面有相应的监理工程师,已经形成了施工监理的范式,注册建筑师施工与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业务分工、合作、主次关系,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促进建筑行业全面协调发展。

猜你喜欢

执业建筑师监理
胖胖的“建筑师”
谈如何做好房建监理开展前的预控工作
建党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与执业注册会计师的首次合作
水利工程监理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探讨
中注协会员人数超过27万人
跨国执业的安全人沈建平
关于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趋势的探讨
梦想成真之建筑师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一个建筑师的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