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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2022-10-26泸州市纳溪区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22年9期
关键词:镇街机构编制区级

●泸州市纳溪区委编办

为适应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要求,泸州市纳溪区委编办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进一步优化镇街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深入推进镇街“扁平化”管理、扩权赋能、综合行政执法、科学核定编制等改革举措,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一、扁平管理,全面增强体制活力

在大渡口镇、护国镇探索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试点改革,有效解决乡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责交叉,人力资源配置不优等问题。一是重建组织架构,机构实现“平台化”。打破行政和事业机构界限,整合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事业机构、挂牌机构职责,综合设置9个职能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二是综合设置机构,职能实现“版块化”。充分结合当前基层工作重点和乡镇发展实际,将镇党委、政府职能划分为九大版块设置职能机构,同一版块职责全部划归同一职能机构,比如,将原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和直属事业机构便民服务中心下设的农业农村服务站承担的农业农村工作职责进行整合,设置职能机构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镇域范围农业农村的所有职责,彻底解决了行政事业机构职责交叉问题。三是创新编制管理,人员实现“多岗化”。打破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使用界限,结合人员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等因素定岗,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在行政、事业人员中择优选配职能机构负责人,变“编制管理”为“岗位管理”。试点改革后,大渡口镇、护国镇共有12名事业人员担任中层干部,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活力,释放人力资源使用效益。

二、扩权赋能,全面激发发展活力

针对镇街存在的管理权限不够、权责不对等、属地职责不清、统筹能力不够等问题,扩权赋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一是精准下放事权,确保镇街“接得住”。2020年,将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等领域164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赋予镇街实施。2022年以来,结合片区划分、镇街基础条件、承接能力等情况,以“一类镇(街道)、一张清单”为标准,分别赋予中心镇114项、一般镇103项、街道86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扩大镇街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梳理高频事项清单,并制定事项流程图,实现“一事一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扩大统筹管理权,确保镇街“管得好”。出台区级部门派驻机构管理办法,明确由镇街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镇街统筹协调能力,让基层真正“带得动”队伍。建立“镇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制定“镇街呼叫—部门响应—协同处置—镇街评价”闭环管理流程,明确镇街在五大类16个小项范围内呼叫区级相关部门,聚合力量在一线帮助解决问题,共同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三是赋予基层话语权,确保镇街“说得上”。赋予镇街重大事项的建议权和参与权,明确区政府在制定涉及镇街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规划时必须征求镇街意见,保障镇街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责。建立镇街对区级部门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镇街对实行派驻体制的区级部门和其他区级部门的评价结果占综合目标考核权重的40%和20%。通过扩权赋能,扩大镇街管理权限,更有利于镇街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三、综合执法,全面释放共治活力

聚焦基层执法中存在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执法权限不明等问题,在所有镇街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提升基层执法治理能力。一是“一支队伍”管执法。在13个镇街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镇街和市场监管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所等派驻力量,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后,镇街可统筹使用的执法人员从26名增加到170名。二是“一套保障”强执法。强化执法制度保障,制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会议、首问责任、案件审核审批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基础保障,将派驻执法人员公用经费下达镇街。推行队伍建设“五统一”,即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文书格式、统一场地标准、统一服装制式、统一执法标识,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根基。三是“一个平台”优执法。探索建立“智慧执法”平台,实现执法案件“在线上报—系统分派—线下办理—反馈结案”闭环管理,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发现难”、违法行为“取证难”问题。建立健全执法队人员和业务融合机制,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由“物理融合”向“化学融合”转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镇街共开展执法检查5200余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0余件。

四、科学核编,全面增添队伍活力

针对镇街编制分配不够合理、人力资源不够充足、人员结构不够优化等问题,科学核编,并加强编制统筹调剂,构建配套政策支撑体系。一是补充好人员,让力量沉下去。通过“减上补下”,推动区级向镇街调剂编制,将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和竹业局、人社局、水务局等领域派驻镇街的281名编制和人员划转到相应镇街,镇街事业编制增幅达148%,解决镇街“人员力量不足、统筹难度大”的难题。大力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制定《纳溪区到村任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推动全区干部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近两年公开招考农业、水利、经济等相关专业的30名事业人员到村任职,为基层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二是保障好政策,让干部有动力。从镇街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五方面人员”中定向选拔镇街领导干部,给予基层干部更多的晋升空间。2021年以来,共提拔任用10名到镇街任职,让更多干部愿意留在基层一线。在镇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方面倾斜政策,管理八级非领导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较改革前共增加110个,激发了镇街事业人员干事创业动力。三是调配好编制,让镇街有活力。印发《乡镇(街道)机构编制激励评估实施办法》,结合镇街机构编制创新试点、基层治理等因素,对大渡口镇、护国镇、新乐镇进行编制激励,分别增加4名、3名、2名编制,充分发挥编制资源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激励保障作用。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镇街人口、面积、经济总量、工作开展情况等,跨镇街调整编制30余名,打破编制“一核定终身”,形成差异发展、竞相发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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