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体系的思考
2022-10-24黄丽华郭梦珂邵志清汤奇峰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22年10期
黄丽华 郭梦珂 邵志清 秦 璇 汤奇峰,
1 复旦大学 管理学院 上海 200433 2 华东理工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上海 2002373 上海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 201203
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正稳步纵深推进,数据要素流通制度的构建成为重大议题。随着数据要素市场运营体系的不断完善,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已成为数据要素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数据登记起始于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注册登记制度和管理制度,全面掌握政务信息资源的数量、质量、类型及分布等具体情况[1]。近几年,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的认识基本确立,我国部分地区和机构开始了数据资产登记工作的探索:2015年,全国首家开展数据资产登记确权赋值的服务机构——中关村数据资产评估中心成立;2017年,贵州省出台全国首个政府数据资产管理登记办法——《贵州省政府数据资产管理登记暂行办法》;2019年,山西省发布政府规章《山西省政务数据资产管理试行办法》,明确政务数据资产管理实行登记制度,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印发《北京市社会数据采购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建立社会数据目录;2020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打造“数据(产品)登记平台”等;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技术服务数据资产管理要求》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首个数据资产管理领域的国家标准。
数据资产登记是将数据资源转变为数据资产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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