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欧内部数字治理格局比较研究
2022-10-24李昊林谢子龙王卓明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22年10期
李昊林 王 娟 谢子龙 王卓明 宋 洁,4*
1 北京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871 2 北京大学 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北京 100871 3 北京大学 社会学系 北京 100871 4 北京大学 工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系 北京 100871
数字技术对各国的经济社会变革均产生深刻影响,引发国家竞争力的巨大变化,它在解构旧有政治经济格局的同时,更在塑造新的全球数字治理格局。要科学研判全球数字治理格局演变趋势,不仅需要综合评估各国整体数字竞争力,还需要对各国内部数字治理格局进行深刻剖析。一个国家数字治理格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①该国数字治理对象的发展模式,如数字化发展的驱动模式、韧性模式、耦合模式[1,2]。②数字治理手段所形成的治理体系,包括数字商务、数字流通、数字风控等方面的数字规制体系[2]。
国家数字治理格局更多由内生机制驱动[3],本文进一步关心的问题是:不同国家现有数字规制体系如何由本国数字生态发展模式内生驱动?数字生态视角将各国或地区的数字化发展看作为一种生态现象,有助于理解不同国家内部数字治理格局。这一视角突出关注治理对象及治理体系的关联性、层次性、聚集性、整体性、动态性,它一方面可以帮助全面分析复杂的国家数字治理活动,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关注数字治理对象与数字治理手段之间的动态影响关系。本文将运用数字生态视角对引领全球数字治理发展格局的“三极”——中国、美国、欧盟(以下简称“中美欧”)进行实证分析:首先分析中美欧数字生态发展模式,包括驱动模式和耦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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