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医共体建设诉求研究
2022-10-21林永兴李娜周颖朱颖陈玲俞敏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22年5期
林永兴,李娜,周颖,朱颖,陈玲,俞敏
1.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51;2.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上海 201318;3.嘉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 嘉兴 314100;4.平湖市新仓镇中心卫生院,浙江 平湖 314200
“利益相关者”最早由“股东”一词发展而来,是指任何可以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组织目标实现影响的可识别的团体或个人[1]。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要做出理想的决策,需综合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保护其权益。现已广泛应用于卫生政策分析、卫生机构管理等[2]。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是将局部地区内的上级医院与基层卫生机构紧密结合,促进资源重新配置与利用,形成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联合体[3],其目的促进县域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提高县内就诊率和患者满意度,实现医疗费用控制和医疗质量提升。在医共体建设中,医疗机构和患者作为主要利益相关者,相互制约和影响着医共体的实施效果[4]。浙江省作为全国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之一,从试点医疗服务联合体(简称“医联体”),到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5]。本文将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以试点医共体建设为例,从核心医院(县级医院)、成员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和居民角度出发,探讨不同利益相关者对医共体建设的利益诉求,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本研究根据浙江省医共体试点建设情况,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于2019年6—9月,抽取4个试点县作为研究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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