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壮族民间绘画的类型与特点*
2022-09-29黄建福广西艺术学院
美术界 2022年8期
关键词:建筑
文/黄建福[广西艺术学院]
明清时期,壮族聚居区土司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土司们听命于朝廷,贯彻和执行朝廷的各项政令,客观上有力地维护了壮族聚居区的社会稳定,巩固了边疆的稳定。土司制度的推行也促进了中原地区与壮族聚居区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比如朝廷在壮族聚居区开辟交通要道、设置驿站、修道路、开辟江河水道交通与海上交通,都有利于促进壮族与各地人们的往来与交流,同时也促进了壮族聚居区文化的发展。比如明清时期各种书院、学校、乡间私塾逐渐遍及壮族聚居区,一批颇有影响力的文人学者在壮族聚居区开办私塾、学堂,极大地推进了壮族聚居区教育和文化的发展。明清时期,壮族聚居区的民间绘画也在这样的背景下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普及。
民间绘画的发展,离不开民间造纸业的发展。明清时期,广西壮族聚居区造纸业开始兴起并迅速发展和推广。明代万历三年(1575年)蔡迎恩、甘东阳修纂的《广西太平府志》载:“纸(太平府)城西军家所作。”这里的太平府即今天的广西崇左县太平镇。明万历二十五年(1579年)广西参政苏浚纂修的《广西通志》又载:“纸,桂林镜面纸、宾州纸极佳。”徐霞客游粤西之时记载了广西上林县韦龟村造纸的情况,《徐霞客游记》卷四上《粤西游记四》载:“韦龟洞,在城西十里,韦龟屯……函盖独辟,山水皆逆捍,洵世外丹邱也。数十家倚山北麓,以造楮为业,栖舍累累。”及至清代,广西壮族聚居区的造纸业仍然得到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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