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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与农业产业链协同发展赋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2022-09-22何逍遥曹传碧陈新建

西南金融 2022年8期
关键词:农业产业信贷产业链

○胡 芳 何逍遥 曹传碧 陈新建

广西大学经济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4

引言

2019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并进一步要求延长农业产业链、贯通供应链和提升价值链。然而,金融支持匮乏仍是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首要问题。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需要大量信贷资金的支持,但金融资本逐利与规避风险的特性与农业生产回报周期长、不确定性和回报率低的特性相矛盾,导致了农业金融供给无法满足农业发展需求。为此,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提出通过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体系,以应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面临的融资难问题。

政府强调拓宽农业产业信贷渠道,而农业保险和农业信贷相互协调可以改善农业产业的融资条件,解决农业产业融资难的问题。农业保险服务能通过减少信贷担保机构的顾虑,从而增加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获得信贷融资的机会(胡世录,2020),最终通过农业保险介入到农业信贷市场来扩大农业信贷规模(郑军、盛康丽,2021)。同时,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协同发展能改善农业生产经营环境、提高地区农业技术效率,最终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唐勇、吕太升,2021)。

随着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水平的提高及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现代农业产业经营已经形成链条式发展。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涉及更多的企业及农户,融资主体和融资需求不断增大,因而更需要信贷与农业保险的协同发展以支持农业产业链融资(张宏伟、仝红亮,2021),而信贷与农业保险的核心协作机制是基于供应链上各主体的信用,在内嵌农业保险的同时,银行为农业供应链上各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潘荣根等,2020)。例如“金融+肉牛产业贷”模式中,当金融机构向养殖场发放贷款时保险公司提供了信用担保,并且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息搜集及评估成本(张倩、牛荣,2021)。“农业险+助农贷”云融资业务则显著提高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匹配性(文龙娇、张珩,2021)。

根据上述文献整理得知,多数学者的研究集中在保险和信贷之间的关系,对“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与农业产业链的关系只进行了单向研究,即“农业保险+信贷”的融资模式可以改善农业产业链的融资环境。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梳理“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与农业产业链的协同关系,以及二者协同关系赋能乡村振兴的逻辑。

一、“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和农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分析

(一)“农业保险+信贷”和农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现状

1.“农业保险+信贷”和农业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历程。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而后鼓励“农业保险+信贷”模式的政策不断完善,直到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仍在强调构建“银保担”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发挥“农业保险+信贷”的融资功能。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支农惠农的作用,各地区根据农业产业的特点、农村金融环境等现实条件,设计了不同的“农业保险+信贷”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区“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发展的效率存在差异,例如东部的山东省、中部的河北省、西部的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都取得了不同的效果。2021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绿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联农带农紧的农业全产业链”。为支持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满足农业产业链的融资需求,“保险+信贷”模式逐渐创新,并形成了特色的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如宁夏盐池开展的“小额信贷+农业产业链”模式、北京农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驱动的农业产业链互联网金融模式以及蚂蚁金服驱动的农业产业链数字化金融模式。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强调依托乡村特色资源打造各地区特色农业全产业链。随着农业产业链的深入,“农业保险+信贷”的融资模式升级势在必行,2022年《关于开展“险贷直通车”专项创新服务的通知》提出要打造“农业保险+信贷”的重点模式,为农业产业链生态场景注入新的发展动能。因此,促进“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与农业产业链协同发展,是农业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与农业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典型模式。“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与农业产业链协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典型的融资模式。根据是否引入互联网技术,我们将其总结为“农户+龙头企业+金融机构+保险+政府”和“互联网+融资+保险+农业产业链”两种典型模式。前者强调农业产业链内各主体相互合作提升全产业链的融资效率,而后者强调农业产业链融资的技术支持及加强产业链内数字金融建设。

(1)“农户+龙头企业+金融机构+保险+政府”模式。该模式是由农户、龙头企业、保险公司、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等主体合作组成的创新型农业产业融资模式,是农业产业链主体获得融资的重要渠道。图1显示该模式的运作流程。该模式将产业链分为两端:一端是产业链环节,另一端是金融环节。首先,产业链环节的运作流程是农户将农产品出售给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则完成收购、加工、运输、销售等系列经营活动,最后将农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在产业链环节中龙头企业已成为引领农业产业振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骨干力量,也成为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其次,金融环节的运作流程主要是保险公司为农民和龙头企业提供保险保障,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为农民和龙头企业提供贷款。从保险链来看,保险公司通过向农户补偿保险合同规定的事故造成的损失,从而提高农户生产经营的信心,确保农业产业链产品源头的可持续生产。保险公司还通过农业保险保单质押、保险受益权转让、保单贷款、保险保障等方式改善龙头企业的融资条件,以提高龙头企业贷款融资水平。反之,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则通过代理农业保险产品,向龙头企业推荐保险业务。从贷款链来看,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作为资金的持有者,为龙头企业提供了融资,保证了农业产业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畅通。当农户获得龙头企业的收购款,龙头企业在一系列经营活动中盈利后及时还清金融机构的贷款,也保证了金融环节资金的正常流通。从支持链来看,政府作为权威的第三方,通过支持产业链环节和金融环节两端以促成该模式的正常运作:通过补贴资金、项目资金和税收优惠等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向产业链提供金融服务,促进金融环节畅通;通过政策支持、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和养殖补贴等,为农民和龙头企业提供服务,提高生产环节效率。

(2)“互联网+融资+保险+农业产业链”模式。随着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链借助“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破解融资问题。该模式的最大优势是在产业链环节和金融环节引入互联网技术。一是在产业链环节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农业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并且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发与金融机构合作的金融服务板块,为农户和龙头企业提供信贷融资、保险和实物融资等金融服务。二是在金融环节中,金融机构通过投资建立互联网平台,依托此互联网平台为农业产业链的上游、中游、下游提供金融服务,而农户和龙头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融资、保险和交易等金融服务。图2展示了“互联网+融资+保险+农业产业链”模式,在该模式的运行过程中,生产环节、金融环节的运作流程和“农户+龙头企业+金融机构+保险+政府”创新模式的运作流程具有一致性。不同点在于引入的互联网平台可以积累加入该平台的各主体的数据,主要包括农户交易数据信息,如龙头企业生产、加工和销售数据,保险数据,贷款数据等。在产业链环节,农户和龙头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查询农产品市场信息,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提供科学合理的市场信息的同时,也可以在平台获取金融信息以及时获得匹配的金融服务;在金融环节,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得客户的生产经营信息,为保险业务和贷款业务提供参考,同时上传相应的金融服务以扩大客户资源。农业产业链引入互联网平台,汇集了农业产业生产端、农产品销售端、农产品消费端和金融端等方面的资源,在产业链运行中发挥协同效益,构成了完整的农业产业链生态系统。

(二)“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与农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关系

1.“农业保险+信贷”模式推进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为农业产业链各环节提供系统的金融服务。从农业产业链整体发展来看,“农业保险+信贷”模式符合农户组织化变高与农业产业链深化的金融需求,切合农业产业链融资需求大、资金流紧密的特点,通过缓解资金短缺对农业产业链整体发展的制约和提高产业链融资活跃度,促进农业产业链整体发展。从农业产业链升级视角来看,金融机构作为金融环节的重要主体,为农户和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金融服务。保险机构的保障改善了农户参与农业产业链的条件,巩固了农户、供应商、生产商和分销商形成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总体格局,稳固了农业产业链内各主体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农户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管理、营销、金融、保险等方面的知识,为农业产业链的升级奠定了基础。从农业产业链预期收益及稳定性角度来看,农业保险的介入使得产业链风险得到分摊,农户及龙头企业的预期收益得以保障,对农业产业链产生了正向收益效应。另外,保险企业对生产者签发的保单可以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物,继而改善了产业链环节的贷款条件,农业产业链的信贷供给能力及增信系统稳定性得到提升。“农业保险+信贷”模式缓解了产业链主体资金短缺、市场化低和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提升了农业产业链的韧性,为农业产业链的升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农业产业链支持“农业保险+信贷”模式的升级。从农业产业链横向来看,农业产业链在原有产业的基础上衍生出休闲农业、景观农业、体验农业等新产业,也出现了农超联合、农校联合、农企联合等新的农业融合模式。2020年我国的农林牧渔业休闲观光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的增加值为6213亿元,在产业链内涵不断拓展及合作模式持续创新的推动下,农业产业链的金融服务需求增大。由此,“农业保险+信贷”模式服务范围将不断扩大,服务对象也趋于多元化,有利于“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产生多样化收益,也避免了融资风险的集中。从农业产业链纵向来看,2020年我国农业产业的二、三类产业增加值为48606亿元和40263亿元,占农业全产业增加值的53.2%,这表明我国农业产业链的加工、生产、物流等快速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加快形成的新格局直接推动了“农业保险+信贷”模式的升级。首先,农业产业链形成农产品生产、深加工和多元化销售的产业链体系,各环节的衔接性增强,产业链体系内各个主体信息得到汇集,为构建产业链内信息网络系统奠定基础。其次,金融机构还可以依托产业链内的联结关系,获得相关主体的经营规模、资金利用效率、经营活动盈利能力、市场需求和农产品价格等信息。例如农业产业链上的生产销售订单可以向金融机构传递相关主体的还款能力和清算价值信息,而产业链合作过程中事先筛选良好优质的合作对象也可以为金融机构进行客户风险甄别提供参考。因此,通过农业产业链信息汇集功能降低了“农业保险+信贷”模式的信息收集成本,激发了“农业保险+信贷”模式的升级活力。随着农业产业链纵向深度强化,产业链内各主体开始投入具有稳定性、可预见性、可控性的生产、物流、资金流等要素,从而继续增强产业链的价值和韧性,这也正向影响了产业链的增信能力,从而激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促进“农业保险+信贷”模式的发展。

二、“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与农业产业链协同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逻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产业链和“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协同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在于其满足“产业兴旺”要求、符合“生态宜居”要求、适应“乡风文明”要求、落实“有效治理”要求、契合“生活富裕”要求,最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如图3所示)。

(一)推动农业产业链升级,满足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的要求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重要内容。“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和农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满足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要求的传导路径为:“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农业产业链获得融资—农业产业链升级—产业兴旺—乡村振兴。“农业保险+信贷”融资提升了农业产业链的融资活力,从而不断强化产业链优势、延伸产业链深度、拓展产业链宽度,使农业产业链得以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农业产业现代化体系提供产业基础。一是强化产业链优势。农业产业的规模化和链条化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农业产业链的积极性,特别是优势产业会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源,当充足的资金流向产业链内就会激发产业链主体继续扩大生产经营,当生产经营不断扩大时则需要更多的资金,又继续吸引金融机构投入金融资源,从而形成循环上升的局面。当“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和农业产业链形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时,农业产业链的优势则不断强化,农业产业也向着强劲的态势发展,最终实现产业振兴。二是延伸产业链深度。当农业产业链垂直延伸到农业研发、生产、加工、运输、服务、品牌等环节时,“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完成资金流推动信息流、运输流、技术流在产业链内畅通运作任务,保证农业产业链上游、中游、下游一系列环节的“衔接”,利于农业产业现代化体系的构建,最终拓宽产业振兴的范围。例如,由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蚂蚁金融服务集团合资成立的农联中鑫科技公司主推的“互联网+融资+保险+农业供应链”业务模式,该模式依托互联网平台打通农业产业链环节,形成链内管理,达到了农业产业链升级带动农业产业发展的效果①中国农业新闻网:《发挥保险优势,助力乡村振兴》,http://www.farmer.com.cn/wszb2018/fz2018/swjb/201802/t20180225_1358733.htm。。三是拓展产业链宽度。“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为农业产业链向旅游、休闲、养生、地产等产业拓展时提供资金保障,拓宽了农业产业链的宽度,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等多元价值。

(二)推动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要求

2017年《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指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农业产业链和“农业保险+信贷”模式的协同发展需要更加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其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要求的传导路径为:“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农业产业链获得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农业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村振兴。农业领域是主要的碳排放来源,农业产业的绿色发展关系到我国“双碳”目标的达成,为响应国家的绿色农业发展政策,金融机构要为有利于绿色农业生态转型的农业项目和高品质农业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也发挥着服务和调节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作用。一是加大绿色金融服务。“农业保险+信贷”的融资可以考虑农业产业链内的生态化产品、生产清洁化和消费绿色化等因素,同时加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绿色产品集聚区的金融服务,从而支持农业绿色产业的发展。二是推动绿色技术运用。农业产业链资金畅通推动了农业产业主体对绿色科技的资金投入,通过科技推动农业绿色产业的发展。当农业产业链主体获得充足的资金时,可以引入物联网、大数据、节水灌溉、测土配方、生物防治等新型技术来推广适应性广泛和实用性强的绿色农业模式。在新型技术的支持下改善种养循环、生产加工一体化、粮饲结合、农牧双发展等农业模式,从而实现农业产业的绿色发展。三是推动农业生态价值的转化。“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为乡村旅游、创意农业、休闲农业、教育农业、健康农业和体验农业等生态化农业提供金融服务,引导更多绿色农业产业的发展,挖掘农业产业的生态价值。如“第270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中,青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倪金乾指出青海省推出“绿色农业开发贷”“绿色养殖贷”以及“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以增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绿色企业、绿色项目以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信贷投放,同时减少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支持,推动青海农业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发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第270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http://www.scio.gov.cn/xwfbh/gbwxwfbh/xwfbh/38176/Document/1702877/1702877.htm。。

(三)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适应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要求

适应“乡风文明”要求的逻辑在于构建和谐稳定的乡村秩序,培育高素质现代化农民。“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和农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符合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要求的传导路径为:一是“保险+信贷”融资模式—农业产业链发展—要求农业产业链主体遵守规则—形成农村秩序—乡风文明—乡村振兴;二是“保险+信贷”融资模式—农业产业链的升级—形成农业产业链文化—丰富农业产业文化—乡风文明—乡村振兴。

“农业保险+信贷”模式推动了农业产业链的发展,也激励更多的主体加入农业产业链,使农业产业链的竞争更加激烈。通常情况下具有良好交易信用和稳健经营能力的主体能获得更多发展机会,这就在产业链内部产生了约束动力,要求各经营主体维护自身信用和稳健合法经营,最终形成相应的规范秩序。“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对农业产业链融资主体的信用要求较高,金融机构会严格审查农业产业链主体的信用,在服务期间金融机构会通过约束信用规模、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和建立农业产业链资金申请人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提高农业产业链主体的信用水平。农业产业链主体为获得融资机会,就会严格遵守金融机构的信用制度,从而提升了部分农户和龙头企业的信用。农村集体组织也可以依托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及制度,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农村信用文明制度的确立。

在产业链升级的背景下,农业产业链呈现出复杂性、信息化和现代性的特点,这对农业经营主体提出了更高的文化要求。政府为提高农户的知识水平,开始培养懂技术、善经营、崇创新、爱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0年我国农林牧渔业的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培训与人力资源服务增加值分别为2515亿元、1520亿元,推动了农户的产业观念、经营管理理念和生产发展意识向农业现代化、专业化转变。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链中共享了部分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市场信息,农户从中可以享受到农业现代化技术、信息,从而推进了农户与现代化接轨。此外,在农业产业链背景下形成了农业经营组织创新文化、特色农业文化、品牌文化、项目重点文化、农产品创新文化、农产品互联网文化等,并且农业产业文化向文化管理、运营等方向转移,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链文化的建设,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文化的升级。例如河南省漯河市通过农业互联网构建以粮食买卖、行情资讯、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电商服务平台,这些平台有两大功能:一是为农业产业链主体提供各种综合的文化知识;二是建设农业研发平台。目前漯河市搭建了84家农业产业研发平台,每年研发多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等新产品,部分是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这表明漯河市的农业产业链创新文化、特色农产品文化和品牌文化获得了发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河南漯河着力打造“三链同构、农食融合”全产业链模式》,http://www.xqj.moa.gov.cn/gzdt/202102/t20210201_6360822.htm。。

(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落实“有效治理”乡村振兴战略要求

乡村振兴战略指出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应建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当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和农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治理”要求的传导路径为:“保险+信贷”融资模式—农业产业链升级—各主体形成联合机制—协同发展—有效治理—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链强调以龙头企业为领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广大小农户参与的联结机制。为保证农业产业链的和谐发展及产业链各主体共同合作参与产业链运作,并在联结机制内形成协同发展、互相监督、共生融合的“协同效应”,这将为农业产业的共同治理奠定基础。农业产业链的升级也进一步催生了农业组织建设,使得广大农户得到了组织保障。例如作为推动农户和龙头企业有机衔接的农村合作组织,它的发展使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也为龙头企业和农户提供搭桥服务,是产业链沟通的重要组织。“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将金融机构纳入农业产业链体系中,金融机构通过发挥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和积极响应政府治理精细化、规范化的内容,进一步优化了农村“有效治理”的社会环境。政府通过监督农业产业链运行,协调产业链主体的合作机制,发挥监督管理和管理协调作用。此外,政府还逐步加大财政扶持的力度、完善政策规划和法制建设,以引导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发挥其引导作用。因此,在农业产业链主体合作机制优化、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政府服务能力提升的背景下,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农业产业链各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小网络,进一步推进“有效治理”的实现。例如贵阳市凤冈县肉牛产业强调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国寿财产保险贵州分公司、凤冈县人民政府、凤冈肉牛产业龙头企业和凤冈肉牛养殖牧场六方合作,按照政府推动、部门服务、龙头引领、农户主体、保险增信、银行放贷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各主体在肉牛产业的共同参与和共同治理④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六方合作”推动凤冈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http://www.gzfenggang.gov.cn/xwdt/fgyw/202103/t20210305_67068667.html。。

(五)保障农户收入和企业收益,契合乡村振兴战略“生活富裕”要求

生活富裕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和农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契合乡村振兴战略“生活富裕”要求的传导路径为:一是“保险+信贷”融资模式—农业产业链升级—资本流入农村—农村金融市场激活—生活富裕—乡村振兴;二是产业链合作稳定—吸引农户加入产业链—收入稳定—生活富裕—乡村振兴。

“农业保险+信贷”融资模式推动了农业产业链升级,也容易使农业产业链内部形成集群效应,当集群效应的辐射范围不断扩大时会吸引更多的农户、龙头企业加入农业产业链,从而提升农业产业链的产品供给能力,为了获得更多的农业产业链效益,稳定生产发展,部分农业产业链主体加快了供给结构的升级和改革,从而使农业产业链整体结构合理化。农业产业链升级强化了产业链内的联动机制,改变了传统独立抗风险的局面,使个体抗风险能力增强。在供给能力提升、供给结构合理化、抗风险能力提升的影响下,金融机构和资金持有人对农业产业投资的热情被激发,从而提升了农业产业链资金供给的能力,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得到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更加优化。农户的生产经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当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被充分发挥时,农村的金融环境水平得到改善,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变大,进而正向影响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农户的收入水平也随之提升,从而提高了其生活水平。

农业产业链合作稳定会吸引更多农户、企业加入农业产业链,通过经营性带动、就业带动、资产收益带动和混合带动等模式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进而调动农民参与新型农村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农村产业的发展作出贡献。龙头企业将科技、信息、创新等现代元素应用于农业生产全过程以提高农业产业链的现代化水平,实际上也增强了产业链的韧性和经济价值,有效增加了产业链成员的可分配社会剩余价值,农村的整体收益水平逐步提升,从而推动了乡村振兴。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2019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超过22万亿元,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人,并且有超过850万人返乡创新创业,80%的人创办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超过50%的人利用了“互联网+”创新创业,农业产业链发展和现代技术进步扩大了农村创新创业规模,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与农业产业链协同发展赋能乡村振兴面临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不相匹配

乡村振兴加快了农业产业发展、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农村金融需求。由于农村技术、资金、人才的限制,无法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转向服务农业产业,不管是金融供给能力还是金融服务质量,现有农村金融水平都无法覆盖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李竹薇等(2021)构建了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测评指标以评估农村金融供给方的服务水平,本文在其研究基础上以每万人拥有的金融机构数量、农村金融机构占比、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比和企业贷款水平作为指标,测评农村金融供给能力。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是金融服务水平的直接体现,金融机构的数量越多,农村主体获得金融服务越方便。由表1看出,首先,农村金融机构占比约为40%,农村每万人拥有的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到0.1家,农户享受到的金融机构的数量并不多。其次,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比低于10%,这也表明保险机构开展的农业保险业务并不理想,这是受农业风险的复杂性、农业生产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农户缺乏稳定收入等综合因素影响。农户和龙头企业是资金的需求者,贷款水平的高低直接体现了是否满足融资需求。表1“备注”中的“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针对的主体是小微企业,根据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鉴于数据的缺乏只能以农村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部分小微企业从业人数,但实际上小微企业从业人数更多,因此每万人获得的贷款量会更小。由表1看出,农村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每万人贷款量不到10万元,根据水稻、小麦、玉米2015—2018年的生产成本,农村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每万人贷款可以用于三大主粮生产的面积平均为73.87亩,但实际上用于生产的面积会更少。另外,国家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缺乏评估制度,部分金融抵押物难以作为融资抵押物使用,加剧了农村信贷融资的困难。从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来看,农村金融的服务人员不多,难以实现全面服务,服务效率和水平都较低,并且农村金融的产品单一化与创新性不足,产品的渗透率与覆盖率不高,也影响了农业产业金融的需求。

表1 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指标

(二)农业产业链的稳定性不足影响乡村振兴的持续发展

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的现代化水平和拓展农业产业的利益空间,农业产业链的稳定性关系到农业产业的发展。由于农业产业链的联结性,农业产业链内的风险和利益也是紧密相连的,在整个农业产业链的运作过程中,强调各个主体之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使农业产业链面临断裂的风险。农业产业链合作不稳定性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农户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与产业链内部复杂、专业化高相矛盾。大量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的重要部分,截至2020年11月,全国农民合作社达到224.1万家,辐射带动近一半的农户,这意味着还有超过50%的农户未获得农村合作社组织的服务,农户的组织化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利益联结机制亦需不断完善。二是产业链内部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由于产业链内各主体信息、技术、资源、资金等方面的差距,由此在产业链内形成利益分配、合作机会不均,内部冲突制约产业链的稳定性。三是农产品价格的易波动性导致风险较大,而农户具有较高的风险厌恶特征,其风险规避往往选择自我保护的状态,当农产品价格下降幅度增大时,农户往往选择退出产业链。农业产业链主体间合作不稳定也使金融机构在向农业产业链提供金融服务时更加谨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效果也被削弱。

(三)农村金融市场和农业产业链的信息不对称影响乡村振兴的提质增效

乡村振兴要求农村产业提质增效,农业产业链和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共享关系到农业产业的生产效率、流通效率、市场效率等,最后通过影响农业生产力的释放作用于乡村振兴的提质增效。农业产业链的信息交流存在困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信息资源的差异性、信息不连续性和信息不真实性。龙头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主导地位决定了其在获取农业产业链信息中具有绝对优势,信息的交流权转移到龙头企业,农户处于信息获取的劣势地位。这种信息资源分配的不均使产业链交易产生一定的不公平性,为了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部分产业链主体往往选择篡改数据来满足交易的要求。农业产业链信息交流不畅对农业产业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进而降低乡村振兴所要求的生产效率。农村金融市场存在投保人和保险企业、资金申请人和银行、保险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首先,农户对保险标的的信息具有绝对优势,农业保险企业难以判断保险标的的风险性,承保时会更加严格和保守,难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其次,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中仍然存在着信息积累不足、地域分布严重等现实困境,导致银行在获取信用主体信息、设计信用合同、监督贷款的使用等环节需要很高的成本,再加上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较大,也很难控制风险,如果缺乏担保或者农户频繁违约,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意愿就会降低。最后,农业保险企业和银行双方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导致了银保合作广度不足、深度不够。乡村振兴需要金融支持,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也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产生了负向影响。

四、“农业保险+信贷”模式与农业产业链协同发展持续赋能乡村振兴的措施

(一)优化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覆盖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

1.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政府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金融资源助推乡村振兴的保障。一是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结合不同地区的金融政策体系,完善金融立法,规范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有效弥补农村金融市场政策规范的不足;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将“农业保险+信贷”绩效评价与财政补贴资金挂钩。二是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政府通过推动农村主体共享的联合农业模式、PPP融资模式和投资贷款联动模式来解决农村金融的融资问题,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建设,推动互联网行业、农业产业和金融行业的融合,为建立跨行业的金融创新服务联动机制和整合各部门资金、信息等资源奠定基础,改善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条件。三是继续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继续开展农村示范户评级,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制度和农村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推动线上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金融机构提供涉农金融信息服务。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首先要监督金融机构合法经营和维护农民、龙头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把握农村金融发展和审慎监管农村金融的平衡点,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督标准,引导农村金融市场健康运行。其次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特别是对互联网金融的欺诈、信息泄露等特有风险的监管,并通过完善网络征信制度,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

2.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优化农村地区的金融资源,满足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需创新金融产品、改善服务网络和强化风险管理。一是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机构根据主体差异化为企业、农户等提供金融服务: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区域项目可以创新长期信贷产品;对特色城镇、旅游城镇和产业强镇的特色项目可以创新特色项目信贷产品和特色农业保险;针对新能源、绿色科技、环保改造等绿色农业产业项目,制定绿色信贷产品、碳排放权质押产品和发展绿色保险;依据农业产业链交易信用建立“白名单”,以此为农户、龙头企业提供小额无抵押信用贷款。二是拓展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络。为了降低金融机构扩大金融服务网络的成本,在金融弱势的农村地区通过低成本的代理模式来填补金融缺口;在金融服务较好的县域,可以强调金融惠农服务站、自助银行等模式;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基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示范园)等发展势头较好的地区设置相应的金融服务网点。三是风险差异化管理。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与其风险管理水平相关,当金融机构具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时金融服务的稳定性就会增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不仅可以从内部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还可以依据农业产业链的交易信息识别风险、界定风险,并采取差异化风险管理措施。

(二)增强农业产业链多主体的互动性,稳定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1.政府协调产业链主体合作。陆杉和李彤(2018)证实政府参与到生产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博弈中,能达到驱动生产者和经营者向绿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效果,最终实现稳定的纳什均衡策略。鉴于此,政府也可以从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理念、制度和利益层面出发推动农业产业链内各主体的合作,最终带动农业产业的发展,为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在理念层面,政府需要加强对农业产业链运作模式、利益分配、风险承担及技术应用等方面知识的普及,让农户了解农业产业链的内涵和优势,鼓励农户改变小农经营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的生态竞争力。在制度层面,政府通过颁布各项政策支持农村地区建立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鼓励农户和农业产业链各主体形成随行就市、合约协作、务工参与、股份合作等联结机制,以带动农户加入农业产业链。为保证农业产业链各主体的有效沟通,政府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机制和组织协调机制。此外,政府通过风险监控、管理和补偿等措施,减少风险对产业链各主体的冲击,加强产业链稳定合作的韧性。在利益层面,建立健全农业产业链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定标准,对做好农业产业链经营的龙头企业和积极参与产业链的农户给予补贴,对重点项目和特色农业项目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反之,对于损害农业产业链各主体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存在违反主体利益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这种通过提高违反规则成本的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农业产业链各主体的投机行为,更好地保障产业链弱势方的合法权益。

2.提升农业产业链合作的黏性。要提高农业产业链的合作黏性,各主体需要缩小实力差距、共同遵守规则及愿意共享信息。一是优化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升级经营管理方式,提高弱势方合作地位。加强以政府为指引、龙头企业为运营主体、农村合作经营跟进和农户广泛参与的农业产业链组织的建设,通过高效的组织促进农业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以提高农产品市场议价能力和产业链各主体的合作地位,平衡农业产业链内各主体的实力,稳定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农业产业链内部约束制度。农业产业链体系中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合作或竞争,而是通过共同适应、共同发展演化的竞争与合作。因此,农业产业链需要制定相关的内部规则制度和竞争制度以达到产业链内部的相互约束,并且建立内部合作标准促进产业链内的共同合作。三是通过科学技术实现信息共享,增强产业链内部合作的深度。《“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建立和推广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现代科技在农业产业链内部主体融合、利益分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现代科技的支持下可以收集、运输和储存农业产业链上各节点的数据信息,在产业内部联盟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并赋予各主体查看共享信息的权力,以提高产业链合作的透明度。四是建立风险治理机构。农业产业链主体要建立风险治理机构,通过风险管理机构制定风险预防和应对方案、建立紧急风险资金库和风险事件事后调节等。除了传统的风险预防和应对策略,农业产业链可以基于现代技术手段检测产业链内的风险和制定应对风险的策略。紧急风险资金库是为了在风险发生后通过调用一定的资金及时弥补风险引起的部分损失。在风险发生时和风险发生后,农业产业链主体会产生推卸责任的情形,风险治理机构的介入能及时调解,并且根据各主体在风险发生前、中、后取得的治理效果制定激励机制。

(三)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和农业产业链的数据共享,促进乡村振兴的提质增效

1.政府发挥信息媒介作用,促进各主体信息交流共享。农业产业链信息和金融市场信息交换是碎片化、零散的,不利于提高农业产业链的运营效率和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效率,从而影响乡村振兴的提质增效。因此政府需要牵头构建能促进多主体协同的机制,从而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一是成立农业信息资源整合部门以制定相关的信息整合、实施要求和信息共享框架的政策法规,做好信息资源整合的指导性工作。二是率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农业信息平台,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兽药基础数据、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四大平台进行整合。各地政府通过依靠现有的农业信息平台,建立与金融机构数据、政府数据、征信数据及互联网数据对接的系统,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例如四川的“天府信用通”、广西的“桂信融”、广东的“普惠金融户户通”等都是政府牵头建立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各主体充分利用平台的涉农信息。三是加强农村数字化建设。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提出要发挥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和信息与知识的溢出效应,以缩小城乡间的数字鸿沟。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以高数字化水平为根基,政府的工作重点也强调农村的数字化建设,要推进农村的数字化建设则要加强农村网络设施、开发信息终端和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并且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

2.加强农业产业链数字建设和完善金融机构合作方案。推进农业产业链的数字化建设,是实现农业产业链信息共享的重要一步。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记录、监测及跟踪农业产业链各个环节上的信息,从而解决产业链主体经营数据失真、财务数据扭曲及信息不对称问题,保证产业链内各主体信息的真实性。在产业链内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通过产业链电子商务平台对产业链主体的信用评级情况进行披露,以保证产业链的公平性。基于产业链内的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披露信息,将产业链内的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到农业互联网金融平台,金融机构可以从农业互联网金融平台获取产业链主体的信用信息,实现对产业链参与主体的用户画像和分级管理,并根据用户的差异性匹配相应的金融服务。同时,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公司根据评价信用制度的评价标准进行有效合理的评估,以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加强资金运用方式的管控、信用担保方式的监督和信用风险的识别,针对可能发生的违规风险设计相应的风险监控体系。

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交易时需制定出合理的合作方案。在利益冲突方面,张维今(2021)认为银保合作的最大利益冲突是佣金分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利润分成的形式提升银行的利润。在产品合作方面,以传统的农业保险贷款理财产品为基础,保险公司根据银行的业务需求,开发专门由银行负责销售的专属中介保险产品,该保险产品贴合银行客户的利益,也可加深银行销售人员对产品的理解度。在技术融合方面,要强化银保合作领域的科技联结作用,充分利用银行的数字管理平台和农业保险企业的数字系统,整合保险、银行等机构资源,通过构建客户的生态管理平台,合力分析客户的金融需求特点,开展银保合作的线上化和智能化转型业务,最终拓宽银保线上合作渠道,推动银保合作的数字化建设。银行和保险机构要构建层次分明、互相补充的涉农金融供给体系,以推动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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