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庭暴力说“不”
2022-09-21潘勤
江淮法治 2022年15期
文/本刊记者 潘勤

我省各地妇联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图为淮北市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在以漫画的形式宣讲法律。(省妇联供图)
近年来,家庭暴力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 年3 月实施以来,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反家庭暴力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法律,进一步筑牢防家暴“隔离墙”,我省果断“亮剑”。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2 年11 月1 日起施行。《实施办法》虽然只有31 条,但作为实施性法规,不分章节、不重复上位法内容、压缩篇幅,符合“小快灵”立法要求,切合我省实际,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出台后,8 月7 日,舒城县公安局阙店派出所民警向辖区群众宣讲反家暴法律知识。(王可海 摄)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实施办法》的诸多条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既务实又富有新意。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遭受家暴可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暴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县级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实施办法》的出台正式开启预防与制止家暴的“安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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