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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史·年表卷》北宋部分医学内容再考*

2022-08-30姬永亮

医学与哲学 2022年8期
关键词:年表医书神医

姬永亮

北宋时期,由于统治者的重视,推动医学较快发展。《中国科学技术史·年表卷》(以下简称《年表卷》)载录了北宋时期重要的医学事件[1]前言。笔者在拙作[2-3]基础之上,不揣谫陋,再次对部分内容提出商榷,求正于诸位方家。

1 事件考证

1.1 禁止阉童时代

《年表卷》记载:“962年 壬戌 北宋太祖建隆三年 辽穆宗应历十二年,诏令士庶敢有阉童考,不赦(《宋史·太祖纪》)。”[1]322

按,“考”令人费解。经查,《宋史·太祖本纪二》记有:“(乾德)四年……六月……诏:人臣家不得私养宦者,内侍年三十以上方许养一子,士庶敢有阉童男者不赦。”[4]24

故,《年表卷》之误有二,其一,“童男”误作“童考”;其二,该事件应发生于乾德四年(966年),而非《年表卷》所言之建隆三年(962年)。

1.2 开脑出虫

《年表卷》记载:“1060年 庚子 北宋仁宗嘉祐五年 辽道宗清宁六年 夏毅宗奲都四年,据《新唐书》记载:拂菻(东罗马帝国)有‘善医能开脑出虫以愈目眚’。此为穿颅术传入中国的记载,亦是中国与欧洲医药交流最早的文献记载之一(廖育群,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纲·医学卷,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43页)。”[1]343

经查,《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纲·医学卷》引文内容基本无误,并附说明:“拂菻即汉之大秦。隋唐时期的拂菻即东罗马帝国。”[5]343然而,《年表卷》将宋代欧阳修、宋祁所撰《新唐书》上述内容当作中国与欧洲医药交流最早文献记载之一,有失允当。

事实上,《新唐书》相关记载来源于唐代杜环所撰《经行记》:“其大秦,善医眼及痢,或未病先见,或开脑出虫。”[6]23张一纯笺注曰:“《新唐书》卷221下《西域传》:‘大秦……有善医,能开脑出虫,以愈目眚……’盖袭《经行记》而短缩文句。”[6]24

至于杜环其人,史书不记其生平,唯有唐杜祐[7]5199《通典·边防典七》记有:“族子环随镇西节度使高仙芝西征,天宝十载至西海,宝应初,因贾商船舶自广州而回,著《经行记》。”张一纯指出,杜环乃唐将高仙芝兵败于怛逻斯时给大食人俘去二万个俘虏中的一个,其《经行记》久佚,今见之于《通典》的仅有一千五百十一字,能翔实地反映当时拂菻的情况[6]序言2-3。

经查,《通典·边防典九》记载:“杜环《经行记》云:‘拂菻国在苫国西,隔山数千里,亦曰大秦……其大秦善医眼及痢,或未病先见,或开脑出虫。’”[7]5266而《新唐书·西域列传下·拂菻》相关内容亦仅一句:“拂菻,古大秦也……有善医,能开脑出虫,以愈目眚。”[8]6260-6261虽未明言其具体出处,但“开脑”“出虫”“医眼”等文字一脉相承,沿袭自《经行记》的痕迹较为明显。此外,《新唐书》所载拂菻国“俗喜酒,嗜干饼”“西海有市,贸易不相见,置直物旁,名鬼市”等[8]6261,皆可从《经行记》所载“好饮酒,尚干饼”[6]15“西海中有市,客主同和,我往则彼去,彼来则我归。卖者陈之於前,买者酬之於后,皆以其直置诸物傍,待领直然后收物,名曰‘鬼市’”[6]17找到其原始出处。

故,《年表卷》若将《经行记》《新唐书》相关内容并为一则,列于762年《经行记》相关条目之下[1]296,则更能体现出该条事件的源流传承关系。

2 著作考证

2.1 《神医普救方》名称、成书年代与作者生年

《年表卷》记载:“981年 辛巳 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 辽景宗乾亨三年,十月,翰林学士贾黄中(北宋,公元941~996)等奉诏在崇文院编录医书,至雍熙三年(公元986)十月,编成《神医普济方》1 000卷。(《宋史》卷207;廖育群等,中国科学技术史·医学卷,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99页)。”[1]326

经查,引用文献《宋史·艺文志六》,记有:“贾黄中《神医普救方》一千卷,目十卷。”[4]卷207,5311《中国科学技术史·医学卷》亦记其书名为《神医普救方》[9]。

事实上,该条内容源于南宋王应麟[10]1249《玉海》所载:“太平兴国六年十月丙戌,诏贾黄中等于崇文院,编录医书。雍熙三年十月,纂成千卷,目录十卷,名《神医普效方》,御制序。”不过,《玉海》所记《神医普效方》之名有误。《玉海艺文校证》作者据《太宗皇帝实录》卷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将《神医普效方》校改为《神医普救方》[11]。

经查,北宋钱若水[12]所编《宋太宗皇帝实录校注》详述此事:雍熙四年十月壬子,“翰林学士贾黄中等以所集《神医普救方》一千卷来上。赐诏曰:‘……黄中等思穷精诣,识本疏通,集彼群方,著成千卷,垂于后世,所利益多,克副朕怀,深嘉乃绩。宜加颁赉,以示优恩。’仍宣付史馆,令刊板流布天下。黄中等赐器币有差。”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记将《宋太宗皇帝实录校注》内容短缩文句为:雍熙四年冬十月,“翰林学士贾黄中等上《神医普救方》一千卷,诏颁行之,赐黄中等器币有差”[13]640。

至于《神医普救方》撰成后献于宋太宗的具体时间,《宋太宗皇帝实录校注》《续资治通鉴长编》皆记为雍熙四年十月,而非《玉海》所记之雍熙三年十月。经查,《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咸平元年(998年)八月,“乙巳,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钱若水等上太宗实录八十卷。上览书流涕,赐诏褒谕,赐赉有差”[13]915。因与《神医普救方》编撰时间较为接近,故《太宗实录》所载史料更为接近历史原貌,宋真宗对其也颇为嘉许。

另,贾黄中应生于940年,可从《宋史·贾黄中传》推断出:“至道初,黄中遘疾,诏令归阙……二年(996年),以疾卒,年五十六。”[4]卷265,9162

可见,《年表卷》讹误其一在于,将贾黄中等奉诏所撰方书《神医普救方》误写作《神医普济方》;其二在于,将《神医普救方》编成年代雍熙四年误写作雍熙三年;其三在于,将贾黄中生年940年误写作941年。

2.2 《酒谱》撰者及内容

《年表卷》记载:“1024年 甲子 北宋仁宗天圣二年 辽圣宗太平四年,窦革(北宋)所著《酒谱》记叙了与酒相关的12个问题,汇集了大量的历史典故。”[1]333

按,《酒谱》内容、作者均疑误。

经查,现存《酒谱》各个版本,内容不一,其一为15则典故本,其二为13篇本,其三为12篇本。

另据元末陶宗仪《说郛》所载[16],《酒谱》二卷,撰者题为:宋窦革字子野,分为内篇、外篇共二卷;内篇分为酒之源、酒之名、酒之事、酒之功、温克、乱德、诫失共七篇,外篇分为神异、异域酒、性味、饮器、酒令、酒之文、酒之诗共七篇,其中酒之诗存目无文,卷末又有作者跋记。故,《说郛》本《酒谱》内容共有13篇,每篇收典故数目不一。经笔者逐一核查,全书典故总数约有168则。

至明代,约编成于崇祯五年(1632年)前后的[17]、由钟人杰、张遂辰合编之《唐宋丛书》,亦收录《酒谱》一书,撰者题为宋窦革(笔者按,总目题作:宋窦宪著[18]4),不分内外两篇,只分酒之源、酒之名、酒之事等12篇,后附作者跋记,标以“总论”之名[18]酒谱1-27。相比于《说郛》本《酒谱》,《唐宋丛书》本《酒谱》无酒之文、酒之诗内容,还将篇名《异域酒》改为《异域》,似乎经过删削处理。

对比可见,《说郛》本《酒谱》内容最为完整。正如现代学者石祥所言:“根据学界的研究,这些丛书同出一源,是一套版片分散印行的不同产物。所以将其视为同一版本也无不可。而这一系统的《酒谱》版本均是足本,可以推想应是源自《说郛》原本,但在流传过程中又脱落了‘酒之文’‘酒之诗’二篇,变成了十二篇及后记的局面。”[19]前言6

至于《酒谱》作者,前述不同版本分别题为:窦革、窦宪。而宋代沈作喆《寓简》则直言其为窦苹所作:“世有非要而著书者,如何曾《食疏》、崔浩《食经》九篇……窦苹《酒谱》、陆羽《茶经》……虽戏事,亦可以广见闻。”[20]《四库全书总目》亦曾提及:“《酒谱》一卷,宋窦苹撰。苹字子野,汶上人……别本有刻作窦革者,然详其名字,乃有取於鹿鸣之诗,作苹字者是也。”[21]990清代周中孚《郑堂读书记》也指出:“《酒谱》一卷(《百川学海》本),宋窦苹撰……《说郛》《唐宋丛书》俱作窦革撰,皆字之误也。”[22]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对《酒谱》及其作者作了详细考证:“《宋史》作‘窦莘’或‘窦革’,《(涑水)纪闻》作‘窦平’,皆传写之误。沈作喆《寓简》卷七正作‘苹’。”[23]806-807

至于编成时代,学者均据《酒谱》末附跋记之“甲子六月既望日在衡阳次公窦子野题”提出见解。《郑堂读书记》指出:“后有总论,题甲子六月,当是仁宗天圣二年也。”[22]《四库提要辨证》则以为:“甲子为元丰七年”,并未给出理由[23]807。石祥对此也做了分析:“考核窦苹的仕履年代,我们就会发现天圣二年明显太早。若此说成立,则窦苹的生年应是公元1000年前后,那么到了哲宗时代,他已是80岁以上的耄耋老人,却仍未致仕,明显不合常理。因此将《酒谱》的成书归于元丰七年,才是比较合理的。”[19]前言3因涉及窦苹生卒年代史料阙如,暂存疑待考。

故,《年表卷》错误其一在于,将《酒谱》作者窦苹误写作窦革;其二在于,《酒谱》内容应依据流传版本之别而作出区分,详细列明篇数与典故数目,不能简单写作“12个问题”与“大量的历史典故”。

2.3 《芍药谱》内容

《年表卷》记载:“1056年~1063年 北宋仁宗嘉祐年间,约此时期,孔武仲(1502年进士)撰《芍药谱》一卷,以花的形状命名芍药32种[舒迎澜,芍药史研究,古今农业,1991,(2)]。”[1]341

按,芍药32种疑误。经查,《芍药史研究》一文记有:“孔武仲《芍药谱》则另记述扬州芍药品种33个,也附插图,原书虽世已无传,然而全文已收在宋吴曾的《能改斋漫录》内,今日尚能见到。”[24]另查,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芍药谱》记录了33种芍药品种名称:御衣黄、青苗黄楼子、尹家二色黄楼子、绛州紫苗黄楼子、圆黄、硖石黄、鲍家黄、石壕黄、道士黄、寿州青苗黄楼子、黄丝头、白缬子、金线冠子、金系腰、沔池红、红缬子、胡家缬、玉楼子、玉逍遥、红楼子、青苗旋心、赤苗旋心、二色红、杨家花、茅山紫楼子、茅山冠子、柳铺冠子、软条冠子、常州冠子、红丝头、绯多叶、多叶鞍子、髻子[25]。

而且,吴曾于每种芍药品种名称之后,均列有该品释义,言简意赅地指出其独特的花色、花形特征。

此外,明代高濂《遵生八笺·芍药名考》亦记载:“孔武仲《扬州芍药谱》凡三十三种(笔者按:实为三十五种,原书刊印疑误):御衣黄、青苗黄、楼子尹黄二色黄、楼子绛、州子苗、峡石黄、楼子圆黄、鲍家黄、石壕黄、杨家花、袁黄冠子、龟地红、湖缬、黄楼子、寿州青苗、黄丝头、道士黄、白缬子、金线楼子、金系腰、沔池红、红缬子、青苗旋心、玉逍遥、红楼子、绯子红、杨花冠子、胡家缬、二色红、髻子红、茅山紫楼子、茅山冠子柳浦冠子软条冠子当州冠子、蓬头绯、多叶鞍子髻子红、多叶绍熙。”[26]其中有20种与《能改斋漫录》记载基本相同,余下品种与之相异。据笔者推测,或因上下文断句不当而误,或因文字形近而误,或因添加衍文而误。

另,孔武仲并非于1502年中进士。《四库全书总目·总集类·清江三孔集》记载:“宋新喻孔文仲及其弟武仲、平仲之诗文……武仲字常父,嘉祐八年(1063年)进士,官礼部侍郎。”[21]1694可见,《年表卷》不仅将孔武仲《芍药谱》收载芍药品种33种误写作32种,而且将其1063年中进士的年代误写作1502年。

3 制度考证

3.1 太医局医学九科

《年表卷》记载:“1060年 庚子 北宋仁宗嘉祐五年 辽道宗清宁六年 夏毅宗奲都四年,太医局将医学分为9科,即大方脉(内科)、风科、小方脉(儿科)、眼科、疮肿、产科、口齿兼咽喉科、金镞兼书禁科、疮肿兼折伤,学生多达300多人[梁峻,中国古代医政特点及其对当今医政之启发,中华医史杂志,1994,24(1):11]。”[1]343

经查,引用文献名称、内容有误,应为《中国古代医政特点及其对当今医政之启示》。统观全文,仅提及宋代太医局负责承担医学教育任务,未见太医局医学教育计分九科的相关描述[27]。

经查,宋代程迥《医经正本书·本朝医政第二》征引宋代毕仲衍所撰《中书备对》,谈及太医局医学教育九大分科名称、人数:“元丰《中书备对·太医局》:九科学生额三百人,大方脉一百二十人,风科八十人,小方脉二十人,眼科二十人,疮肿兼折伤二十人,产科十人,口齿兼咽喉科十人,针兼灸科十人,金镞兼书禁科十人。”[28]其中未见医学分科教育实施的起始年代。相关史料阙如,暂存疑待考。

已出版的若干医学史著作,大多沿袭陈邦贤《中国医学史》将上述内容出处记为《元丰备对》一书。马燕冬[29]《“元丰备对”正讹及〈中书备对〉佚文考》一文对此有详细考证。而钱超尘[30]所撰《中国医史人物考》一书,误将《医经正本书》此段内容改为:“元丰(1078~1085)中,书备对太医局九科生员额三百人。”不仅将《中书备对》书名割裂开来,而且将“九科学生”改为“九科生员”。

故,《年表卷》的差错其一在于,误将引用文献名称《中国古代医政特点及其对当今医政之启示》写作《中国古代医政特点及其对当今医政之启发》;其二在于,所列引用文献,均未明确指出太医局所设九科之具体名称,导致该条事件与引用文献无法自洽。宜将其修改为:宋代·程迥《医经正本书》所引《中书备对》。

3.2 校正医书机构名称

《年表卷》记载:“1061年 辛丑 北宋仁宗嘉祐六年 辽道宗清宁七年 夏毅宗奲都五年,苏颂(北宋,1020年~1101年)根据校正医局向全国各地征集的药图和解说,主编了《本草图经》20卷,又名《嘉祐图经本草》《图经本草》。此书附当时150个州军所上的本草图993幅,苏氏撰文详述所得当时民间辨药用药的新经验,是世界上第一部雕板本草图谱(廖育群,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纲·医学卷,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60页)。”[1]343

按,“校正医局”疑误。该机构为北宋时期由官方设立,名称应为:校正医书所或校正医书局。对此,不同学者意见不一。万方[31]认为:“嘉祐二年(1057年)八月……置校正医书局于编修院,开始全面地、有系统地对前代医书进行整理。”不久,黄明[32]提出不同见解:相关史料中的“‘置局’和‘置……局’应当是设置了一个机构,绝非设立了一个局……‘校正医书局’乃是校正医书所之误”。随后,万方[33]作出回应:“同意这一机构也可称为‘校正医书所’……这个机构无论称局和所,都是正确的。局和所在当时实际上是可以通用或互换的。”又,范家伟[34]指出,置“局”但实称“所”是北宋的惯例……所谓“置校正医书局”实即“置局”;置局(或设局)通常又称为“选官置局”,选取合适人员入局工作,校正医书局也属这类。显然,范家伟倾向于将该机构名称定为“校正医书局”。

经查,提及“校正医书局”的主要文献为书目著作或类书。即南宋陈振孙[35]《直斋书录解题》云:“按《会要》,嘉祐二年,置校正医书局于编修院,以直集贤院掌禹锡、林億校理,张洞校勘,苏颂等并为校正……并补注《本草》、修《图经》。”又,南宋王应麟[10]1249《玉海·艺文·天圣校定内经素问》云:“嘉祐二年八月辛酉,置校正医书局于编修院。”

而“校正医书所”则见于北宋仁宗所颁诏旨,或当时承担校书任务之臣所上奏章,或官员兼职。即如医官曹孝忠奉宋徽宗敕命校订之《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图经本草奏敕》曰:“嘉祐三年十月,校正医书所奏:……欲望下应係产药去处,令识别人子细详认根茎、苗叶、花实、形色、大小,并虫鱼、鸟兽、玉石等,堪入药用者,逐件画图。并一一开说著花结实、收採时月及所用功效;其番夷所产,即令询问榷场、市舶、商客,亦依此供析。并取逐味一二两,或一二枚封角,因入京人差赍送,当所投纳,以凭照证。画成本草图,并别撰《图经》,与今《本草经》并行。使后人用药,有所依据。奉诏旨:宜令诸路转运司,指挥辖下州府军监,差逐处通判职官专切管句,依应供申校正医书所。”[36]苏颂所撰《苏魏公文集》指明了嘉祐三年十月上奏之四位朝臣分别为掌禹锡、林億、苏颂、张洞[37]。此外,参与校正《伤寒论》的北宋官员范镇,其曾“兼提举校正医书所”[38]。

对比可见,无论是宋仁宗诏旨,还是北宋掌禹锡、林億、苏颂、张洞四臣奏章,抑或是范镇兼职,以及奉敕校订之《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本身,其权威性之高、实时性之强皆不言而喻,也更为接近历史原貌。这一点,前辈学者尚未论及。因此,笔者更倾向于将该机构名称定为“校正医书所”。不过,在现阶段未见更多史料佐证的前提下,两个名称均是可取的。

另,该条事件所言《本草图经》“附当时150个州军所上的本草图993幅”,《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纲·医学卷》并未给出原始出处[5]260。事实上,其原始出处应为胡乃长、王致谱辑注《图经本草(辑复本)》所言:“当时全国有一百五十个州军很快进呈本草图近千幅及相应的标本和说明文字……现存《图经本草》药图933幅。”[39]辑复前记2-3此外,尚志钧所辑《本草图经》也提到:“当时全国所呈送药物的地方,有150多个州及军……本书收罗药物800余种,在其中642味药名下绘有933幅药图。”[40]近年,徐涛等[41]又对进呈本草图的北宋全国行政区划数字提出新的见解:“《本草图经》共分为10部20卷,共附图933幅,其中有植物药745幅,动物药105幅,矿物药83幅……《本草图经》附图中共记载150个州、府,其中高良姜记载的产地为詹州,而《大观本草》中高良姜记载的产地为澹州,这2个产地名称在《中国历史地名辞典》和《辞海(地理分册)》中均未查找到。因此根据高良姜的道地产区,推测詹州实为儋州,今海南省儋州市。因此,《本草图经》附图产地实为149个州、府。”北宋时期,府、州、军皆为不同的行政区划。而据《元丰九域志》记载,元丰三年(1080年)书成时,北宋全国行政区划为:总二十三路,京府四,次府十,州二百四十二,军三十七,监四,县一千二百三十五[42]。进呈本草图的药材产地及其数字,经笔者一一查核,《本草图经》附图所列地名计有3京、5府、128州(笔者按:其中包括台州;另,并无确凿证据显示詹州实为儋州,存疑待考。暂将詹州、儋州分列计数)、13军、1山(包括图示“天台山”与“天台”)。其中,图示“天台百棱藤”,正文提到其生台州[39]593;图示“台州祁婆藤”,正文提到其生天台山中[39]594。南宋台州方志《嘉定赤城志》确认耆婆藤、百棱藤皆出天台山[43]。故,《本草图经》所附药图,总共列有当时全国政区中的149个京、府、州、军。如若统计《本草图经》正文文字中标有州、军、府、郡、县等的药材产地,数量将达到403个,要远超于此数[44]。

故,《年表卷》差错之一在于,将“校正医书所”或“校正医书局”误写作“校正医局”,宜通过补充相应史料,作出适当修改;差错之二在于提供本草药图的“150个州军”宜改为“149个京、府、州、军”;差错之三在于,将《本草图经》所附药图933幅误写作993幅。

4 余论

《年表卷》编撰者耗费心血完成了这样一部质量较高的工具书,极为难得。由于涉及学科众多,书中内容偶有舛误,实属难免。以下做法或许会有助于减少编撰差错:古籍的不同版本,有时也可能出现内容各异的情况,这就要求编撰者尽可能地将所有版本搜罗殆尽,再比较其文字异同;另外,对二手文献给出的统计数据,编撰者若能事必躬亲,再次核实,将会大幅提升结论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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