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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太学新体”考论
——以张方平庆历六年科举奏章为中心

2022-08-30

文艺研究 2022年8期
关键词:太学改革派欧阳修

林 岩

庆历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作为同知贡举的张方平向朝廷上了一份奏章。此时省试阅卷刚刚完毕,而殿试尚未举行。他说:

未尽详之。伏乞朝廷申明前诏,更于贡院前榜示,使天下之士知循常道。臣典司宪度,复预文衡,敢此敷闻,伏候进止。

按照宋代惯例,一般多在科考之前发布诏书,提醒举子在科场写作中要避免出现哪些情况,但此份奏状却是提交于省试阅卷结束之后,难免令人疑惑。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奏章中,张方平不仅将那些违背科场程式的文风称为“太学新体”,而且将其形成的源头直接归咎于太学官员石介,为了杜绝太学新体”的出现,他甚至请求朝廷将申诫诏书张榜于贡院之前。张方平批判的矛头指向如此明确,且如此大张旗鼓,显然已经超越了科举,而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张方平的这篇奏章因为首次提及“太学新体”,故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人们在讨论北宋古文运动的曲折进程时,常常把“太学新体”作为一环讨论。尽管有一些学者注意到“太学新体”的出现与“庆历新政”存在关联,但是,张方平的这篇奏章本身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人们只是将其作为嘉祐二年(1057)欧阳修知贡举时打击“险怪”文风(或称之为“太学体”)的一个前奏曲,给予正面评价。本文则尝试联系当时“庆历新政”失败不久的政治情势,从新政反对者(张方平即是其中一员)的角度来审视他们如何看待“太学新体”的形成,以及为何要清除其影响。

一、天圣诏书与“景祐变体”

据祝尚书考证,张方平奏章中所说“景祐元年有以变体擢高第者”,乃是景祐元年的状元张唐卿,而当年殿试的题目是“房心为明堂赋”“和气致祥诗”“积善成德论”。根据韩琦所撰墓志铭,张唐卿不仅与石介、韩琦有着密切的交往,而且他还得到了范仲淹的赏识:

文正范公亦知君为深,常与余评论人物,喟然谓余曰:“凡布衣应科举,得试殿廷下,必婉辞过谨,以求中格,人情之常也。而张某者为《积善成德论》,独言切规谏,冀以感寤人主,立朝可知矣。使今而在,必以直道为一时名臣。”其推重如此。

上述史料值得注意者有二:一是景祐元年状元张唐卿与后来的庆历改革派官员有着密切的人际交往;二是他受到激赏的科场文章并非律赋而是论,因为寓含讽谏而获褒奖。范仲淹、石介一直主张在科举考试中应重视策论而不是诗赋,而张唐卿恰好以擅长策论而中了状元,此中缘由,耐人寻味。

(一)作为转折点的天圣七年(1029)诏书

景祐元年之前的一次科考,发生在天圣八年,即欧阳修登科中进士的那一年。按照惯例,此科的选拔性考试——解试应在前一年的秋季举行。但在天圣七年五月二日,朝廷下了一道诏书:

,以助化源。而褒博之流,习尚为弊,观其著撰,多涉浮华。或磔裂陈言,或会粹小说,好奇者遂成于谲怪,矜巧者专事于雕镌。流宕若兹,雅正何在。属方开于贡部,宜申儆于词场。当念文章所宗,必以理实为要,探典经之旨趣,究作者之楷模,用复温纯,无陷偷薄。庶有裨于国教,期增阐于儒风。咨尔多方,咸体朕意。

这道诏书的颁布,显示朝廷不满于当时科场的浮华文风,而其矛头所指,显然就是风行一时、注重骈俪和典故堆砌的西昆体文风。

天圣八年登科的欧阳修,以亲历者的身份对这道诏书产生的效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多次在著作中提及。如景祐四年,他在所作《与荆南乐秀才书》中说:“天圣中,天子下诏书,敕学者去浮华,其后风俗大变。今时之士大夫所为,彬彬有两汉之风矣。”皇祐三年(1051),他在为苏舜钦文集所作序言中写道:

天圣之间,予举进士于有司,见时学者务以言语声偶摘裂,号为时文,以相夸尚。而子美独与其兄才翁及穆参军伯长,作为古歌诗杂文,时人颇共非笑之,而子美不顾也。其后天子患时文之弊,下诏书讽勉学者以近古,由是其风渐息,而学者稍趋于古焉。

嘉祐五年,他在举荐苏轼的奏状中也说:

往时自国家下诏书戒时文,讽励学者以近古,盖自天圣迄今二十余年,通经学古、履忠守道之士,所得不可胜数。

南宋人对天圣下诏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如吕中说:

之时,实萌于天圣之初矣。唐文变于韩、柳,我朝之文虽倡于欧阳,而实变于仁宗。

根据这些记述,天圣七年诏书显然意味着一个转折点的出现,至少它代表了一种试图转变科场文风的官方意志。

(二)科举考试中策论地位的提升

伴随着天圣七年诏书的颁布,科举对策论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此后,朝廷几乎在每次开科之时,都会发布诏书,要求重视策论考校。

约真宗朝末期,已有知贡举官员以策论成绩决定士人登科与否。西昆体的代表人物之一刘筠就是一个典型。《宋史·刘筠传》载:

筠,景德以来,居文翰之选,其文辞善对偶,尤工为诗。初为杨亿所识拔,后遂与齐名,时号“杨刘”。凡三入禁林,又三典贡部,以策论升降天下士,自筠始。

按,刘筠,大中祥符八年(1015),同知贡举;天圣二年、天圣五年两任知贡举。作为重视骈俪文的西昆体代表人物,他竟然也重视以散体文为主的策论,这是文风转变的一个信号。

从天圣五年开始,朝廷陆续发布诏书,要求贡院在省试中注重考校策论。当年正月,省试开始之前,朝廷发布诏书:“诏礼部贡院比进士以诗赋定去留,学者或病声律而不得骋其力,其以策论兼考之。”《续资治通鉴长编》(下文简称《长编》)卷一一三载,明道二年(1033)十月“辛亥,上谕辅臣曰:‘近岁进士所试诗赋多浮华,而学古者或不可以自进,宜令有司兼以策论取之’”。可见,在科举考试中重视策论,乃是为了促使士人去除浮华转而学古。次年即景祐元年三月一日,朝廷再次下诏:

贡院所试进士,除诗、赋依自来格式考定外,其策、论亦仰精研考校,如词理可采,不得遗落。赋如欲不依次押官韵者听。

这些一再发布的诏书,显示从天圣年间开始,策论在科举考试中的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虽然律赋仍在科场占据主导地位,但策论成绩无疑也会影响到应考士子能否被录取。这显然是对天圣诏书的一个有力回应。

(三)“景祐变体”出现的意义

天圣诏书的颁布、科场中策论地位的提升,都是朝廷为了转变科场风气而实施的举措,这构成了景祐元年张唐卿得中状元的历史语境。反过来说,张唐卿在殿试中以论体文表达时事关怀,且能获取高第,正表明科场风气已然发生转变,政策举措取得了预期效果。

不应忽视的是,此一时期恰好也是古文逐步得到认可的时期。《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二引蔡宽夫《诗话》云:“景祐、庆历后,天下知尚古文。”这说明,到了景祐年间,古文的影响力在士人阶层中逐渐扩大,所以,张唐卿能和范仲淹、石介这样的古文家建立起密切的关系。这并非偶然事件,而是意味着具有共同政治倾向和文学追求的士人开始有意识地集结。

张唐卿受到推重的《积善成德论》无疑是用散体文撰写的,而且表达了对时事的关怀,这都符合古文家的主张。张方平之所以称其为“景祐变体”,或许意在指出,古文家的影响不仅渗透到科场文风中,而且他们已经开始通过科场文章来表达政治见解与时事关怀。

更重要的是,张唐卿交往的那些官员士大夫如范仲淹、韩琦、石介,都是当时政治改革的积极倡导者,更是后来“庆历新政”的主导者和参与者。他们都鼓励士人通过古文写作来议论时政、改造社会。张唐卿显然受到了他们政治热情的影响,才会在殿试文章中寓含讽谏。而这,在张方平看来,则是一种不良倾向。

二、“太学新体”与“庆历新政”

张方平在庆历六年的科举奏章中特别指出,自景祐至庆历的十余年里,科场文风有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而太学的建立以及太学直讲石介的推波助澜,造成了科场文风的恶化。他说:

显然,张方平将石介视为“太学新体”形成的一个主要推动者。那么,石介何以能够促成一种科场文风的形成,有没有外部条件的刺激?这是一个必须探讨的问题。

(一)石介与庆历年间的太学

自宋初立国至庆历三年,长达八十余年的时间里,国子监是京城唯一的中央官办学校。其下按专业分设三馆:广文、太学、律学,“广文教进士,太学教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究,律学馆教明律”。原则上说,国子监招录的学生主要是“京朝官七品以上子孙”,但实际上执行并不严格。庆历三年二月,又设立了四门学,“以八品以下至庶人子孙补充学生”。无论国子学还是四门学,招录学生的人数都相当有限。

庆历四年三月,作为新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朝廷颁布了鼓励州县兴建学校、改革贡举考试规定的诏令,特别要求学生须在学校听读一段时间才具备参加解试的资格。于是一个月后,判国子监王拱辰等官员请求在锡庆院兴建太学,由此确立了太学的独立地位。太学校址的选择有点波折:庆历五年正月,朝廷下诏要求太学放弃锡庆院校址,二月另选定马军都虞侯公廨作为校址。

据陈植锷考证,石介在庆历二年六月担任国子监直讲,至庆历四年十月才离开国子监,赴任濮州通判。也就是说,石介前后在太学的时间不到两年半,但恰好碰上了太学兴建的好时机。与此同时,经由石介推荐,孙复也于庆历二年十一月担任国子监直讲。

曾任国子监长官的田况对庆历初年国子监讲学的盛况有如下记述:

渐不可遏。

根据这段记述,生员具备一定听读时间才可参加科考的规定导致国子监入学人数暴增,于是才有了占用锡庆院扩充太学的举措。正是借此契机,石介拥有了面向众多学生讲学的机会。欧阳修在为石介所撰墓志铭中说的“及在太学,益以师道自居,门人弟子从之者甚众,太学之兴自先生始”,显然应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理解。

石介在太学讲学之所以能造成轰动性影响,无疑与他对时政的关切和议论直接相关。除了田况明言石介喜议时事、造成“群谤喧兴”的局面外,庆历七年,御史何郯在论及石介时也有如是评价:

缘石介平生,颇笃学问,所病者,道未周而好为人师,致后生从学者多流荡狂妄之士。又在太学日,不量职分,专以时事为任。

由此可以推测,石介在太学直讲任上经常面向太学生评论时事政治。

石介喜议时政的一个直接证据,就是他在太学任教期间撰写的与时局变动紧密相关的《庆历圣德颂》,时在庆历三年四月。此前不久,仁宗皇帝将范仲淹、富弼、韩琦引入权力中枢,同时任命欧阳修、余靖、蔡襄等为谏官,而吕夷简则离开朝廷,夏竦的枢密使职务被罢免,这一切预示着“庆历新政”的帷幕即将拉开。石介《庆历圣德颂》就是对此事件的记述,诗中甚至使用了“退奸进贤”等带有强烈褒贬色彩的语言,引发了一场风波。同时人田况说:

范仲淹、富弼初被进用,锐于建谋作事,不顾时之可否。时山东人石介方为国子监直讲,撰《庆历圣德诗》以美得人,中有“惟仲淹、弼,一夔一契”之句,气类不同者,恶之若仇。未几,谤訾群兴,范、富皆罢为郡,介诗颇为累焉。

显然,作为庆历改革派官员的支持者,石介试图利用太学制造舆论,通过向太学生发表自己对于时事的看法,以影响士人阶层的政治倾向。或许正是因为他强烈支持政治改革,所以新政派官员一度有举荐他任谏官的打算,后来考虑到他激进的行为方式,最终放弃了。

(二)庆历年间的贡举新制

作为“庆历新政”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州县兴学与贡举改革紧密相关。除了规定举子必须在学校听读一段时间才可应举之外,科举内容方面的新规定也值得留意。

庆历四年三月,围绕贡举改革,一些官员讨论后提出了一个综合意见。他们认为:

专分析这些建议,可以看出:第一,他们凸显了策论的重要性,建议在科举考试中先根据策论成绩进行筛选,合格者才能进入下一轮考试;第二,放松了对诗赋声律方面的要求,以使考生有更大的发挥余地。因当时的主政者是范仲淹等改革派官员,这些主张随即被朝廷全盘接受,并发布了正式的诏令:

进士试三场,先策,次论,次诗赋,通考为去取,而罢帖经墨义。又以旧制用词赋,声病偶切,立为考式,一字违忤,已在黜格,使博识之士,临文拘忌,俯就规检,美文善意,郁而不伸。如白居易《性习相近远赋》、独孤绶《放驯象赋》,皆当时试礼部,对偶之外,自有义意可观,宜许仿唐体,使驰骋于其间。

从这道诏令来看,天圣年间以来重视策论的呼声得到了高度重视并落实。虽然律赋仍是考试内容之一,但放松了原先十分严苛的声律要求,且允许仿照唐人写赋的体式,以便考生自由发挥。

对于贡举新制颁布后的影响及其在新政失败后的命运,田况做了如下描述:

诏既下,人争务学,风俗一变。未几,首议者多出外官。所见不同,竞兴讥诋,以谓俗儒是古非今,不足为法,遂追止前诏,学者亦废焉。

也就是说,贡举新制的颁布对当时的科场文风确实发生了不小的影响。但是,到了庆历五年初,随着改革派主要官员陆续被逐出朝廷,贡举新制也就被停废了。《长编》卷一五五载:

(庆历五年,三月己卯——引者注)诏礼部贡院进士所试诗赋,诸科所对经义,并如旧制考校。先是,知制诰杨察言前所更令不便者甚众,其略以诗赋声病易考,而策论汗漫难知,故祖宗莫能改也。且异时尝得人矣,今乃释前日之利,而为此纷纷,非计之得,宜如故便。上下其议于有司,而有司请今者考校,宜且如旧制,遂降此诏。

当时停废贡举新制的理由,主要是为了便于考校,对科场文风并没有太多指责。这与后来张方平的严厉批评有显著区别。

由此可见,作为“庆历新政”下的产物,太学内部的教学方式与科举考试规定都发生了显著变化。这无疑提高了便于古文写作的策论的地位,也鼓励了议论时政的风气。“太学新体”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现的。

三、何谓“怪诞诋讪”

张方平奏章严厉批评了当时的科场文风,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他使用了“以怪诞诋讪为高,以流荡猥烦为赡”这样的评语。此语究竟应作何理解,张方平是基于何种理由做出如此评判的,这样的评判是否合适?凡此种种,颇值得深究。惜乎已有研究多未论及,故这里拟作详细考察。

(一)何谓“怪诞”

既然张方平认为是石介助长了这样的风气,那么,我们应该首先从石介身边的朋友着眼,看有没有称得上“怪诞”的人物。石介所赏识的杜默,似乎算一个。《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征引《隐居诗话》载:

东坡云:石介作《三豪诗》,略云:“曼卿豪于诗,永叔豪于文,杜默豪于歌也。”永叔亦赠默诗云:“赠之三豪篇,而我滥一名。”默之歌少见于世,初不知之,后闻其篇云:“学海波中老龙,圣人门前大虫,推倒杨朱、墨翟,扶起仲尼、周公。”皆此等语,甚矣,介之无识也。永叔不欲嘲笑之者,此公恶争名,且为介讳也。吾观杜默豪气,正是京东学究,饮私酒,食瘴死牛肉,醉饱后发者也。作诗狂怪,至卢仝、马异极矣,若更求奇,便作杜默。

从苏轼所引杜默的诗歌来看,杜默显然有着强烈的卫道意识,这与石介本人的价值理念颇有契合之处,但在表达方式上有些不伦不类、虚张声势,故而苏轼觉得怪奇至极,对于石介为何欣赏表示不解。

此外,在庆历四年十一月发生的“进奏院案”中,也能发现一些此类人物的影子。《长编》卷一五三载:

先是,杜衍、范仲淹、富弼等同执政,多引用一时闻人,欲更张庶事。御史中丞王拱辰等不便其所为。而舜钦仲淹所荐,其妻又衍女也,少年能文章,议论稍侵权贵。会进奏院祠神,舜钦循前例用鬻故纸公钱召妓女,开席会宾客。拱辰亷得之,讽其属鱼周询、刘元瑜等劾奏,因欲动揺衍。事下开封府治。于是舜钦及巽俱坐自盗,洙等与妓女杂坐,而休复、约、延隽、延让又服惨未除,益柔并以谤讪周、孔坐之,同时斥逐者,多知名士。世以为过薄,而拱辰等方自喜曰:“吾一举网尽矣!”

这个事件完全是改革派的政敌们借题发挥,意在摇撼范仲淹等人的政治地位,王益柔这个人物尤其值得注意。他本是寇准的外孙,却因为写了一首《傲歌》而遭到贬逐。而据《长编》所引《王拱辰行状》,其《傲歌》诗中有这么两句:“醉卧北极遣帝扶,周公孔子驱为奴。”与杜默诗歌在风格上极为相似,不仅语言夸张,而且思想也相当怪异。这似可视为“怪诞”的一种表现。

杜默、王益柔诗歌都以一种夸张的方式显露出故意迥异于常人的特征,而这,与欧阳修描述的“庆历之学”具有某种相似之处。欧阳修《议学状》说:

以怪异的思想、出格的言论博取关注,在常人看来无疑有点“怪诞”,却也反映了庆历年间言论较为自由的时代风气。这种风气随着古文运动的展开,也渗透到了科场文章的写作之中。苏轼登科后在写给欧阳修的《谢欧阳内翰书》中说:

自昔五代之余,文教衰落,风俗靡靡,日以涂地。圣上慨然叹息,思有以澄其源,疏其流,明诏天下,晓谕厥旨。于是招来雄俊魁伟敦厚朴直之士,罢去浮巧轻媚丛错采绣之文,将以追两汉之余,而渐复三代之故。士大夫不深明天子之心,用意过当,求深者或至于迂,务奇者怪僻而不可读,余风未殄,新弊复作。大者镂之金石,以传久远;小者转相摹写,号称古文。

因此,张方平所谓的“怪诞”,极有可能是指科场文章写作中存在的一种思想怪异、语言浮夸晦涩的风气。

(二)何谓“诋讪”

“进奏院案”发生之后数天,朝廷突然发布诏令,指斥朋党现象、按察使派遣和文坛风气。《长编》卷一五三载:

(庆历四年十一月——引者注)己巳,诏曰:“朕闻至治之世,元、凯共朝,不为朋党,君明臣哲,垂荣无极,何其德之盛也。朕昃食厉志,庶几古治,而承平之弊,浇竞相蒙,人务交游,家为激讦,更相附离,以沽声誉,至或阴招贿赂,阳托荐贤。又按察将命者,恣为苛刻,构织罪端,奏鞫纵横,以重多辟。至于属文之人,类亡体要,诋斥前圣,放肆异言,以讪上为能,以行怪为美。自今委中书、门下、御史台采察以闻。

朋党问题是庆历改革派遭到攻击的一个最主要的罪名,按察使派遣也是“庆历新政”的一项重要举措。单从这两点,足以看出诏令是针对改革派而发的。而此时,除了杜衍仍在朝中独自支撑外,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都已被调离朝廷,“庆历新政”实际上已经宣告失败。不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诏书还专门批评了当时的文坛风气,尤其是“诋斥前圣,放肆异言,以讪上为能,以行怪为美”一句,几乎就是张方平“以怪诞诋讪为高”一语的翻版。显然,“庆历新政”在文化方面的举措及其影响,也引起了反对派的敌视。

随着改革派官员被逐出朝廷,抨击他们的言论也多了起来。概括起来,这些抨击言论主要指责改革派官员喜欢攻击他人、言辞过激、沽名钓誉。如曾经是王拱辰下属、参与“进奏院案”的监察御史刘元瑜,就指斥庆历时期以欧阳修为首的谏官,说他们“以进退大臣为己任,以激讦阴私为忠直,荐延轻薄,列之馆阁,与相倡和,扇为朋比”。又《长编》卷一五四载:

图自进,赖陛下圣明觉悟,比来此风渐息。”上因言攻讦之弊曰:“凡此皆谓小忠,非大忠也。”

“庆历新政”推行时期,改革派官员大胆进言与弹劾,现在都成为喜好攻讦、沽名钓誉的证据。

面对攻击,欧阳修一直采取强硬的回击姿态。如他在范仲淹去世后所写《祭资政范公文》中说:“公曰彼恶,公为好讦;公曰彼善,公为树朋。公所勇为,公则躁进;公有退让,公为近名。谗人之言,其何可听!”就意在为范仲淹洗刷污名。而当欧阳修晚年重回朝廷之后,他也试图解释庆历改革派官员何以会蒙上喜好攻讦的坏名声。他在《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中说:

国家自数十年来,士君子务以恭谨静慎为贤。及其弊也,循默苟且,颓惰宽弛,习成风俗,不以为非,至于百职不修,纪纲废坏。时方无事,固未觉其害也。一旦黠虏犯边,兵出无功,而财用空虚,公私困弊,盗贼并起,天下骚然。陛下奋然感悟,思革其弊,进用三数大臣,锐意于更张矣。于此之时,始增置谏官之员,以宠用言事之臣,俾之举职。由是修纪纲而绳废坏,遂欲分别贤不肖,进退材不材。而久弊之俗,骤见而骇,因共指言事者而非之,或以谓好讦阴私,或以为公相倾陷,或谓沽激(邀——引者校)名誉,或谓自图进取,群言百端,几惑上听。

从欧阳修这些严肃的回应和辩白可以想见,喜好攻讦已经成为政敌加诸改革派官员的一项重要罪状,而极力洗刷这种不白之冤,也成为改革派官员不得不承担的一项重负。

因此,张方平奏章中所说的“以怪诞诋讪为高”,似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是“怪诞”,主要指思想的怪异和语言的浮夸晦涩;另一方面是“诋讪”,主要指喜好评论时事、议论人物,对政治弊端进行批判。这正是庆历时期言路大开的自然结果。它们反映了“庆历新政”下的两种风气:一是在文章著述中,出现了一些迥异流俗、颇为另类的奇特思想,以及过于标新立异而显得浮夸的表述方式;二是在政治实践中,表现出一种积极进取、毫不妥协而显得具有攻击性的斗争姿态。这些都渗透到了科场写作之中。

四、所谓“流荡猥烦”

研究北宋“太学体”,无论是“景祐变体”,还是庆历“太学新体”,抑或是嘉祐“险怪”文风,最令学者们感到头疼的是,找不到一篇文本作为印证,这就使立论有凿空的危险。

关于庆历“太学新体”的特征,张方平奏章有描述:

稍作分析,即可发现,这实际上是他对“以流荡猥烦为赡”这一评语展开的阐述。所谓“流荡”,即是说抛开题目,完全自由发挥,泛滥而无归;所谓“猥烦”,即是指文章篇幅过长,字数太多,逾越规制。那么,是否有符合庆历“太学新体”的科场文章作为印证呢?有学者注意到,欧阳修庆历二年撰写了一篇《进拟应天以实不以文赋》,与张方平指斥的文风若合符契,进而认为欧阳修就是“太学新体”的有力推动者。下面对欧阳修的这篇科场拟作,试作分析。

首先,这是一篇科场律赋,根据庆历二年殿试赋题“应天以实不以文”而拟作,赋题之下标注了应押的八韵:“推诚应天,岂尚文饰。”欧阳修严格遵照用韵要求,依照“诚、应、推、式(饰)、天、尚、文、岂”的用韵次序,将全文分为八个段落,各段落之间层层递进,具有明显的说理特征。

其次,此赋字数约八百字,其中一些对句确实过长。如有每句十九字者:

又有每句十四字者,加上发端词有十六字之多:

这些长对句,几乎都采用了散体文的句式,明显受到古文影响,这是天圣以来古文渗透到科场文体之中的一个有力证据。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此篇赋作明显有借题发挥、议论时政的用意,迥然有别于科举程文套路式的写法。其实,这在欧阳修随赋进献的引状中已有交待:

盖自四年来,天灾频见,故陛下欲修应天以实之事。时谓出题以询多士,而求其直言者。外议皆称,自来科场只是考试进士文辞,但取空言,无益时事。亦有人君能上思天戒,广求规谏以为试题者。此乃自有殿试以来,数百年间最美之事,独见于陛下。然臣窃虑远方贡士乍对天威,又迫三题,不能尽其说以副陛下之意。臣忝列书林,粗知文字,学浅文陋,不自揆度,谨拟御题撰成赋一首。不敢广列前事,但直言当今要务,皆陛下所欲闻者。

这种借科场题目议论时事的写法,显然符合张方平所说的“妄肆胸臆,条陈他事”。文中,欧阳修对社会现实的揭示不留情面:

这段文字,除了押韵还能体现出律赋的声律特征之外,基本是在用古文笔法批判时政,甚至可以说,这几乎就是一篇文赋。有学者认为欧阳修“把律赋当成章奏来写”,确为允当。

这篇拟作的科场律赋写于庆历二年,正好处于“景祐变体”到“太学新体”嬗变的过程之中,而欧阳修既是古文家,也是庆历政治改革的倡导者,且与石介有着密切的交往。他写出吻合“太学新体”特征的文章,完全在情理之中。这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庆历新政”的改革派官员在倡导什么样的科场文风。

余论:张方平科举奏章背后的政治意图

通过上述考证,有理由相信,张方平此篇科举奏章的批判矛头,指向的是“庆历新政”改革派。那么,张方平本人又持何种政治立场,他向朝廷呈递这篇奏章的意图何在呢?

不妨重新回到庆历四年十一月的“进奏院案”。《长编》卷一五三载:

者益深,而益柔亦仲淹所荐。拱辰既劾奏,宋祁、张方平又助之,力言益柔作《傲歌》,罪当诛,盖欲因益柔以累仲淹也。章得象无所可否,贾昌朝阴主拱辰等议。及辅臣进白,琦独言:“益柔少年狂语,何足深治。天下大事固不少,近臣同国休戚,置此不言,而攻一王益柔,此其意有所在,不特为《傲歌》可见也。”上悟,稍宽之。

这里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即在“进奏院案”中,御史中丞王拱辰为了摇撼范仲淹的宰执地位,对写作《傲歌》的王益柔进行弹劾,而张方平则与王拱辰站在一边。也就是说,从政治立场来说,张方平处于庆历改革派官员的对立面。改革派阵营的韩琦已经明确指出,王拱辰等人之所以极力要给王益柔治罪,绝不仅仅是因为《傲歌》本身,而是要攻击改革派官员中的重要人物范仲淹,这早已成为“庆历新政”反对派惯用的政治伎俩和手腕。

关于张方平的政治立场,叶梦得《避暑录话》提供了一则材料:

张安道与欧文忠素不相能。庆历初,杜祁公、韩、富、范四人在朝,欲有所为。文忠为谏官,协佐之,而前日吕申公所用人多不然。于是诸人皆以朋党罢去,而安道继为中丞,颇弹击以前事,二人遂交恶,盖趣操各有主也。

这段文字进一步证实,张方平与欧阳修分属不同的政治阵营。而改革派阵营中的石介,更是遭到张方平的憎恶。苏象先《魏公谭训》卷六载:

张安道雅不喜石介,以为狂谲盗名。所以与欧、范不足,至目以为奸邪。一日,谒曾祖,在祖父书室中案上见介书,曰:“吾弟何为与此狂游?”

可见,张方平对石介充满敌意。与张方平交往密切的苏绅,也站在庆历改革派官员的对立面。《宋史·苏绅传》说:“王素、欧阳修为谏官,数言事,绅忌之。”说明张方平与苏绅在政治立场上颇为接近,甚至被视为同党。

一直与张方平保持良好关系的苏辙,在《龙川别志》中也引述了张方平的话,这表明张方平对庆历改革派官员的政治作风很是不满:

国朝自真宗以前,朝廷尊严,天下私说不行,好奇喜事之人,不敢以事摇撼朝廷。故天下之士,知为诗赋以取科第,不知其它矣。谚曰:“水到鱼行。”既已官之,不患其不知政也。昔之名宰相,皆以此术驭下……仁宗初年,王沂公、吕许公犹持此论。自设六科以来,士之翘俊者,皆争论国政之长短。二公既罢,则轻锐之士稍稍得进,渐为奇论,以撼朝廷,朝廷往往为之动摇。庙堂之浅深,既可得而知,而好名喜事之人盛矣。许公虽复作相,然不能守其旧格,意虽不喜,而亦从风靡矣。其始也,范讽、孔道辅、范仲淹三人,以才能为之称首。其后许公免相,晏元献为政,富郑公自西都留守入参政事,深疾许公,乞多置谏官,以广主听。上方向之,而晏公深为之助,乃用欧阳修、余靖、蔡襄、孙沔等并为谏官。谏官之势,自此日横。郑公犹倾身下士以求誉,相帅成风。上以谦虚为贤,下以傲诞为高,于是私说遂胜,而朝廷轻矣。

这一段文字极其重要,它反映了站在庆历改革派官员对立面的张方平,如何看待仁宗朝政治风气的变化。显然,在张方平看来,是庆历改革派官员的出现,带来了朝野上下轻议朝政的风气,对此,他是明确反对的。相反,他对昔日宰相吕夷简的执政风格倒是颇为欣赏。根据王巩所撰张方平的《行状》,张方平在入仕之初曾受到宰相吕夷简的赏识,而吕夷简恰恰就是改革派官员极力攻击的对象。另外,张方平同知贡举,恰好是在被任命为御史中丞不久。《行状》说他“迁谏议大夫、御史中丞,甫受命,即知贡举”。这个御史中丞身份,正好给了张方平对庆历改革派官员发动攻击的一个有利地位。联系张方平当时的政治立场和身份来看,他将批判矛头指向庆历改革派官员不足为怪。

“景祐变体”“太学变体”的出现,实际上反映了庆历改革派官员在文化方面所造成的深刻影响。表现在科场风气上,就是不顾科场文体原有的程式限制,以一种较为激进的态度来议论时政,臧否人物;有时还会以一种夸张晦涩的语言来表达一些另类、特异的思想观点。这即是张方平所谓的“怪诞诋讪”“流荡猥烦”。张方平之所以对此种科场文风进行严厉抨击,其真正意图是要消除在政治上已经失势的改革派官员在文化上的遗留影响,具有政治攻击之目的。因此,就不应将张方平对庆历“太学新体”的抨击,与欧阳修嘉祐二年对“险怪”文风的打击视为一个先后贯串的连续体,而应注意其性质的差异。

注释

① 张方平:《贡院请诫励天下举人文章》,郑涵点校:《张方平集》,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78—279页。按,此篇奏章收入张方平《乐全集》,亦见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八(李焘著,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点校:《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821—3822页)、《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三〇(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点校:《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三〇,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第5300—5301页),但文字互有出入。《续资治通鉴长编》文字最简,《宋会要辑稿》稍详,但也有删节;两者都未出现“太学新体”的说法。

② 最早论及“太学体”者,是曾枣庄《北宋古文运动的曲折过程》(《文学评论》1982年第5期)。此后,葛晓音《欧阳修排抑“太学体”新探》(《北京大学学报》1983年第5期)进行了专门探讨。继而,日本学者也发生了兴趣,如东英寿《“太学体”考——从北宋古文复兴的角度》(东英寿:《复古与创新——欧阳修散文与古文复兴》,王振宇、李莉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25—141页)、高津孝《北宋文学之发展与太学体》(高津孝:《科举与诗艺——宋代文学与士人社会》,潘世圣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25—36页),都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考察。随后,中国学界有了更多关注,成果有祝尚书:《北宋“太学体”新论》,《四川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朱刚:《“太学体”及其周边诸问题》,《文学遗产》2007年第5期;谢琰:《欧阳修排抑“太学体”发覆》,《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10期;张兴武:《北宋“太学体”文风新论》,《文学评论》2008年第6期;许瑶丽:《庆历“太学新体”新论——兼论欧阳修对庆历“太学新体”的促进》,《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许瑶丽:《再论嘉祐“太学体”与“古文”的关系》,《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许外芳:《北宋仁宗朝科举改革与“太学体”之兴衰新探》,《学术研究》2013年第4期;雷恩海、刘岩:《北宋“太学体”事件覆议》,《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21年第2期。这些成果一方面纠正了某些错误认识,另一方面也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不过,其关注点多落在嘉祐二年欧阳修排斥“险怪”文风的举措上,唯有许瑶丽之文对庆历“太学新体”的考察,与本文在考察对象上略有近似之处,但切入点、行文思路和结论都有显著差异。

③ 参见祝尚书:《北宋“太学体”新论》。

④ 韩琦:《故将作监丞通判陕府张君墓志铭》,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四七,巴蜀书社2000年版,第1500—1501页。

⑤ 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点校:《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一六,第5293页。按,《宋会要辑稿》系为天圣七年正月二日,但对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八(第2512页)天圣七年五月己未朔之记载,知文字抄写有误,“正月”应为“五月”。

⑥⑦㉕㊸㊼㊽ 洪本健:《欧阳修诗文集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174页,第1064页,第897页,第1231页,第1945—1947页,第1945—1946页。

⑧㊳㊹ 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698页,第1673页,第1693页。

⑨ 吕中著,张其凡、白晓霞整理:《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类编皇朝中兴大事记讲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11页。

⑩⑯㊱[53] 《宋史》,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0089页,第3910页,第9634—9636页,第9813页。

⑪⑫⑲⑳㉑㉒㉖㉚㉛㉝㉟㊲㊵㊶㊷㊿ 李焘著,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点校:《续资治通鉴长编》,第2435页,第2639页,第3564页,第3589页,第3735页,第3747页,第3877页,第3563页,第3565页,第3761页,第3715—3716页,第3716页,第3718页,第3744页,第3746页,第3716页。

⑬ 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点校:《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一七,第5293页。

⑭㉞ 胡仔纂集,廖德明点校:《苕溪渔隐丛话》前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45页,第174页。

⑮⑱ 关于宋初国子学及后来太学建立的情形,参见朱瑞熙、张邦炜:《论宋代国子学向太学的演变》,邓广铭、郦家驹等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19—240页。

⑰ 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点校:《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三〇,第2743页。

㉓㉗㉙ 陈植锷著,周秀蓉整理:《石介事迹著作编年》,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10、126页,第114页,第118—119页。

㉔㉘㉜ 田况著,张其凡点校:《儒林公议》,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29—30页,第6—7页,第82页。

㊴ 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423页。

㊺㊾ 参见许瑶丽:《庆历“太学新体”新论——兼论欧阳修对庆历“太学新体”的促进》。

㊻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点校:《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一六,第5396页。

[51] 叶梦得:《避暑录话》,朱易安、傅璇琮等主编:《全宋笔记》第2编第10册,大象出版社2013年版,第289页。

[52][54] 苏颂著,王同策等点校:《苏魏公文集》,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160页,第1158页。

[55]苏辙著,俞宗宪点校:《龙川略志·龙川别志》,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81—82页。

[56][57] 郑涵点校:《张方平集》,第783—815页,第7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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