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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创新成果管窥文物科技保护发展趋势

2022-08-05郭桂香

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创新奖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

郭桂香

(中国文物报社,北京 100007)

0 引 言

我国的文物科技保护工作始终与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紧密相关,从1956年吹响“向科学进军”的号角,到1978年迎来“科学的春天”,到1995年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再到今天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莫不如是。

近年来,我国文物科技保护工作以应对文物保护及其保存和开放展示环境面临着的诸多挑战为导向,聚焦基础研究、保护技术与装备研发、保护制度与规范标准研究、保护技术平台建设等展开多项科技攻关,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这些成果不仅为文物保护与保存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也折射出了新时代不断完善的文物科技保护工作理念和发展趋势。本文主要从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成果进行梳理,阐述文物科技工作的发展趋势。

1 文物科技保护发展概况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家制定了“1963—1972年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成立了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今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的前身),在全国各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科研保护项目和工程。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召开,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在我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尤其是科技支撑发展、引领发展渐渐成为国人的共识,科技工作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

从“六五”(1980—1985)起,科技部开始进行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尽管文物工作开始之日起,文物科技就如影相随,但多是在保护实践中的需要,多为局部性的、零碎的小课题,前几个五年计划中也没有文物科技的项目,缺乏整体上的、全局性的共性关键研究的攻关。“九五”期间,这种状况有了改善,在科技部立项的260多项目中文物系统科研院所承担了4项国家课题。

“十五”期间,在国家科研课题压缩了100多项的情况下,“文物保护技术与文明探源研究”被列入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说明国家对文物的科技保护越来越重视。同时,这也是文物科技保护工作在国家文物局、各地得到重视的一个结果。之后,“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文物科技保护项目在国家支撑计划项目中比重越来越大,人才、资金支持也日益凸显。2016年12月,科技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发布《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规划》(国科发社〔2016〕374号),提出要在“十三五”期间加强科技创新在文化遗产保护重大工程的系统支撑,实现理论、技术、装备、标准四个系统突破。

2 文物科技评奖活动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对之前各行各业为国家科学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石窟围岩的灌浆加固”“敦煌莫高窟起甲壁画修复技术”“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竹、木、漆器脱水修复技术”“吉林集安长川一号高句丽墓壁画保护”等13个文物保护项目获得了表彰。也是从此次会议始,鼓励科研、提升质量的科技评奖活动开始了。

1983年6月,文化部颁发《文化部科技成果奖励暂行条例》(文厅字(83)第1270号),对包括文物科技成果在内的文化科技成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后有修订。文物保护科研活动作为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有力保障也纳入其中。随着评奖活动的深入,自1990年后,国家文物局对文物科研成果单独评奖。1991年6月,国家文物局颁发《国家文物局文物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参照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年限,国家文物局设立文物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自1981年至20世纪90年代末,共有109个项目先后获得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奖励,这些项目涵盖了金属;纺织品、纸张;竹器、木器和漆器;壁画、泥塑;石质文物;文物建筑类;文物环境;文物探测、检测;计算机应用等类型[1]。

“九五”期间,国家文物局加大了文物科技力度,设立科技教育处,随后发布了科技成果应用指南,并从1997年开始每年从事业费中拨出近200万元专项经费进行文物科技立项、科技评奖。

进入21世纪,文物保护事业有了飞跃性的发展、国际交流更加广泛,关于文物及文物保护的认识有了新的高度,对“文物”的概念已经不再局限于文物本体,而是扩大到了“文化遗产”,文物科研活动也不再局限于应用技术的研究。2003年10月,国家文物局发布实施《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将人文社科的研究正式纳入文物保护科研活动之中。课题评审改变过去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课题分别评审的模式,将所有课题按应用技术研究类、基础研究类和管理研究类三大类集中评审。同年,国家文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并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颁布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第一届“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评选从2004年开始。评审活动由中国文物报社承担。评审委员会对参评项目经过函审、会议评审后向国家文物局提交获奖推荐名单,经公示确定了获奖项目。上海博物馆前剂量饱和指数法测定瓷器热释光年代等2个项目被评为创新奖一等奖;敦煌研究院莫高窟第85窟保护修复研究等8个申报项目被评为创新奖二等奖。在2004年9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文物科技工作会议上,国家文物局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按照奖励办法,2005年举行了第二届评选活动。评选过程中,经评委们提议、广泛征求意见,评选频次由一年一届改为五年一届。随后,分别于2010年、2016年举行了第三届、第四届评选活动,鉴于国家行政部门不能主办评选活动,第四届由中国文物报社和中国博物馆协会共同主办。4届评选共评出37个创新奖项目,其中“文物出土现场保护移动实验室研发”“敦煌莫高窟风沙灾害预防性保护体系构建与示范”等三个项目被推荐评为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 文物科技的创新发展态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文物科技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从这些创新成果的研发组织结构、研发过程以及成果本身等可以看出,文物科技保护理念有了极大提升,文物科技工作呈现出几种发展态势。

3.1 从闭门研究、各自为战到资源开放、互相合作、共克难关;从个体需求到凝练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

尽管党和国家对文物保护高度重视,但因为亟待抢救保护的文物众多,而能够投入的经费有限以及其他各种历史原因,至20世纪末,多是抢救保“命”为主,很难从战略高度上顾及到文物的保护。文物的科技保护与研究多为自发状态,或凭文物收藏单位领导的知识水平而开展,基本上是个体的需求,很少考虑到片区、更不能从国家共性需求上考虑。

2003年,本文作者承担了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1981—1999文物科技成果立项动因、应用现状研究”,部分研究成果发表于2004年9月24日《中国文物报》[2]。其中,对20世纪后20年的科研成果的立项背景、研究模式等进行了调查分析。结果显示,科研课题立项基本是出于收藏或保护单位的个体保护需求而产生的,研究模式也是以需求单位为主,求助相关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完成。

再观上述四批获奖成果,第一、第二届18个成果多为一个单位主导完成。部分获奖名单见表1。

表1 2005年度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名单Table 1 Winners of the 2005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Award for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2001年12月5日,这是文物保护科技工作史上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科技部正式批准“文物保护技术与中华文明探源研究”列入“十五”国家科技重点项目,并拨出攻关经费1 050万元。这是自“六五”以来,文物科技保护研究项目首次列入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该消息刊于2001年12月28日《中国文物报》1版[3]。

这则消息不仅传递了文物保护科研经费纳入到了国家科技攻关的大盘子里这一信息,更重要的是体现出了: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站在国家需求和保护国家重要文化资源的高度,加强了顶层设计,主动作为,正式开启了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合作攻关保护文物的历史,开启了从个体需求到凝练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方向。

事实上,近20年来,国家文物行政部门制订了各时期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特别是在“十五”末期,组织编制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报告》,系统总结了文物保护科技工作的成绩与不足,分析了文物保护科技的国际发展趋势,并针对新时期文物保护领域的重点、难点和瓶颈问题,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文物保护科技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4个项目共15项课题纳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不仅如此,针对行业科技人员少、科研力量弱、区域不平衡等问题,国家文物局不断深化文物科技体制改革,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坚持不为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形成“开放、竞争、流动、协调”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先后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浙江省、湖南省等科研院所和地方政府签订局院战略合作协议和局地战略合作协议,从制度上为文物保护科技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吸引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科研力量加入到文物保护科技事业中,为文物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大发展和提高自我创新能力的保障。

从第三、第四届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获奖项目的完成团队不难发现这样一种趋势:科研项目基本上是两个以上不同领域的科研单位,不同知识背景的科研人员组团完成的。部分获奖名单见表2。

表2 2009年度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名单Table 2 Winners of the 2009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Award for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如“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课题“文物出土现场保护移动实验室研发”项目,便是针对普遍存在的考古现场发现文物得不到及时解决的问题而确立的一个研究项目,将文物保护实验室前置到考古发掘现场,实现零距离的保护。项目研发团队由文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不同专业的科技保护人员、考古人员等组成。该项目完成后以理论和技术上的创新获得国家文物局科学和技术创新奖一等奖,其科研成果在多家考古科研单位推广应用,使考古与保护的效能大大提升。后经国家文物局推荐参评,获得“2012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2 从随意性到标准化的过程,建立共同话语体系

众所周知,文物是我们祖先创造的、经历数千百年流传下来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和发展历史,勤劳勇敢、不断创新的民族精神。但它们的时间不同、材质不同、形状千差万别,健康状态不一,它们绝不是螺丝钉,同一个尺寸规格就有同一个标准。因此,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保护多强调它的特殊性、个体性,无论是文物病状描述、还是保护程序,几乎是各自一套,随意性较大,交流、借鉴不在一个话语体系,也难发出行业的声音。

21世纪之交,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领衔,与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合作,组织不同方面的专家参与。从保护理念、保护程序等入手,在《文物保护法》的法律规定下,编制《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并以敦煌莫高窟第85窟壁画保护、承德古建筑保护为案例,对准则的可操作性进行了检验。准则总结了中国文物保护取得的成功经验,借鉴了《威尼斯宪章》等提出的国际文物保护的先进理念和做法,提出了原址保护、尽可能减少干预、定期实施日常保养、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按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正确把握审美标准、必须保护文物环境、不应重建已不存在的建筑、考古工作注意保护实物遗存、预防灾害侵袭等原则;强调价值评估和保护程序,以避免造成不可挽救的失误。澄清了当时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争议,提升了中国文物保护的理论水平,规范了中国文物保护的实践工作,促进了中国和国际文物保护理论的交流和学习。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也可以说是文物保护行业一项最大的标准,从此,尽管文物保护有其独特的个性,但从共性上,从保护对象研究、价值评估到方案设计、保护修复流程、工程日志、档案建设等有了规范,文物保护工程有章可循,有序可依。

作为一项重大的理论成果,《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获2004年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一等奖。而敦煌莫高窟第85窟壁画保护也获得同届创新奖二等奖。之后,从零开始,文物保护标准建设有了较大的建树。

2006年,国家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文物保护自说自话的时代结束了,首批9项行业技术标准于2007年颁布。自2006年至2019年,共有345项标准制修定项目。截至2020年,已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34项,其中,包括《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等39项国标,《古代壁画病害与图示》等95项行标。

这些标准规范针对不同材质的文物,从前期研究到方案制定,从病害描述到实施程序,都有了相应的规范。比如,国家行标《砂岩质文物防风化材料保护效果评估方法》,不仅规定了对砂岩质保护材料的检测内容,还就检测程序、检测指标、检测方法等作了规定。其中,检测内容分室内和室外,包括安全性、实验性和人工老化等,室外检测则要有暴晒和现场试验。由于有了这份行标,砂岩质文物防风化材料的选择就由过去凭经验选择进入到了规范的评估,保护效果评估不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是有了相对客观的标准。

3.3 以问题为导向,支撑作用日益明显

“十二五”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奖项目“考古发掘现场出土脆弱遗迹临时固型材料研究”,基于考古发掘现场脆弱遗迹提取的技术难点,科学提出了脆弱遗迹提取临时固型材料的性能指标要求,并首次将可逆的薄荷醇作为临时固型材料应用于考古发掘现场脆弱遗迹的提取,实现了考古发掘现场遗迹保护的可控去除,使考古发掘现场遗迹保护从被动转入主动,在多个考古发掘现场发挥作用。该成果获2020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针对石窟岩体失稳、雕像风化残损、水的侵害及污染等问题,由28家单位254名科研人员共同完成的“石质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不仅在监测、评估、保护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了系列成果,而且在云冈、龙门、大足等石质文物重地得到了成功应用。该成果也获得“十二五”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一等奖。

3.4 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的转变

据第三次普查结果,我国拥有76万余件不可移动文物,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表明,我国的可移动文物计1.08亿件(套)。面对成千上万需要保护的文物,我们的保护队伍是少得可怜。只能是哪里有问题就往哪里冲,于是“救火队员”的雅号就很自然地落在文物保护工作者头上。根据文化和旅游部《2017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2017年底,全国文物机构从业人员16.16万人。过去我们总是在被动地“抢救”,建设工地上、博物馆的库房里、颓败中的古建筑……大都如此。

如何变被动的抢救性保护为以预防为主的主动防护,日渐成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大趋势。由上海博物馆、华东理工大学、复旦大学联合完成的“十一五”国家支撑计划课题“馆藏文物保存环境应用技术研究”正是立足我国文物博物馆实际和潜在需求,针对当前博物馆文物藏展保存环境质量普遍较差等问题,从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净化与控制技术两个方面,开展综合研究,建立了基于洁净概念的文物保存微环境评估体系的理念和内容框架,不仅从理论上解读文物“预防性保护”理念的核心内涵,在微环境监测评估和综合调控等技术方面取得了多项现实性专利成果,并在上海世博会等多家博物馆应用,为文物藏展微环境提供“稳定、洁净”的环境条件,提升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能力。该研究获得了第三届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

地处西北沙漠的敦煌地区风力强劲,沙源丰富,气候干燥,以积沙、风蚀、粉尘及沙丘移动为主的风沙灾害是莫高窟文化遗产保存长期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据敦煌研究院相关科研人员研究,自从一千年前开窟之时,风沙就一直在威胁着洞窟的安全。从“推沙扫窟”到化学固沙,几代莫高窟人与沙奋斗不止。自20世纪末开始至今,针对前期积累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对莫高窟风沙危害有了新的认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虽然能解一时之困,却不能根本防治。于是,一个多学科、跨领域的“敦煌莫高窟风沙灾害预防性保护体系构建与示范”研究项目开启了莫高窟防沙治沙的新征程,也是敦煌研究院从本体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的一个代表性项目。该项目获得了“十二五”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2018年,又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4 总 结

文物保护工作开始从粗放型保护向精细型呵护转变,从传统修复向科学保护转变,从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强国相比,中国文物保护已由过去的长期“跟跑”,进入“跟跑”“并跑”“领跑”并存的新阶段,部分领域已由原来的“技术受援国”转变为“技术输出国”,基本实现了“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在理论、技术、装备、标准等方面取得系统突破的目标。

2019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敦煌研究院座谈会上讲话时,高度肯定了敦煌人秉持的“坚守大漠、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开拓进取”莫高精神,以及他们取得的成果。2020年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冈石窟,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2020年5月13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的意见》(文物博发〔2020〕8号),明确“加大科研基地建设力度,推升建设质量,以科技创新带动文物、博物馆领域全面创新。”2021年3月,两会受权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同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提出了“全面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要求“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原则,“树牢文物保护要依靠科技的发展理念,改善文物科技创新生态,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加快推进急需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强人才培养和跨学科合作,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提质增效”。进而从“深化基础研究”“推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专有装备研制升级”“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标准化建设”等方面规划了“遵循文物保护和考古特点规律,加大要素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多学科协同,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和文物领域科技应用水平,带动解决重点难点和瓶颈问题,支撑引领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具体路径。

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为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有理由相信,在科技日新月异的新时代,在努力走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上,文物保护科技必将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装上强劲的引擎;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新的优质动能,同时也使文物保护科技自身获得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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