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下的宁波生育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2-08-03陈璐瑶孙学华沈丽娟
宁波通讯 2022年11期
文|陈璐瑶 孙学华 沈丽娟
人口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要素。2021年,全国出生人口为1062 万人,仅比死亡人口多48 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只有0.34‰,预示着我国即将进入人口零增长甚至负增长阶段。而且,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仅为1.3,意味着我国已进入全球生育率最低国家和地区行列。为积极应对生育率持续下降、老龄化形势加剧等人口发展问题,我国及时调整生育政策。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三孩政策正式进入国家立法。在此背景下,及时把握三孩政策落地带来的新契机,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生育、养育、教育新问题,对促进宁波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宁波人口生育现状
结婚对数、生育原生动力“双减”。2021年,宁波全市共办理居民结婚登记29997 对,下降13.73%。适婚人口总数下降、婚姻焦虑、职业压力等,成为促使结婚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宁波人口婚育年龄呈后移态势,2021年全市结婚登记平均年龄为32.1 岁,较2020年推迟3.8 岁;全市初婚平均年龄为28 岁,较2020年推迟2.1 岁。结婚和生育密切相关,结婚率降低、婚育年龄推迟成为宁波人口生育原生动力不足的先决因素,需要从源头引起重视。
育龄妇女规模、总和生育率“双降”。受婚育观念转变、初婚初育年龄推迟等多方面影响,宁波育龄妇女人数持续减少,生育水平不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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