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方法研究
2022-08-01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张凤杰王国庆
区域治理 2022年32期
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张凤杰,王国庆
一、固体废物的概念
固体废物是被国家纳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名单,或者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需要进行危险废物鉴别的废物。这类废物广泛地分布于重金属领域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领域[1]。
二、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是由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这一判断标准给出的判断逻辑[2]。按照这一判断标准,固体废弃物按照一定的方法制备浸出液,对浸出液实施浓度梯度测定,按照梯度测定的浓度标准与标准化的废弃物标准值进行比对。如果超出国家规定的浸出液浓度限定范围,则属于固体废物浸出毒性物质[3]。目前在我国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中,主要有有机汞、汞及其化合物、铅、镉、六价铬及其化合物、氰化物、氯化物等毒性元素,监管部门对这些元素均给出了严格的限定范围[4],超出这一范围则属于浸出毒性显性,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不同元素的有毒要素,通过缓慢释放的形式,逐渐与固体所接触的环境进行融合,从而使其毒素分散进入到新的机理环境中[5]。
固体废物的毒性浸出过程则是指通过专业的实验方法、技术标准等,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对带有毒性的过滤物进行浸出液溶解。当溶解之后,这些浸出液和有毒元素充分的混合,进入液相一态化过程,从而提取其标准溶液来经过不同的提炼、测定、对比、分析,找出这些毒性的含量及其元素构成,这一过程叫做浸出毒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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