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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研究

2022-07-05袁祎鹏刘倩郭汉蕊张智强

商业文化 2022年18期
关键词:陕西省知识产权文化

袁祎鹏 刘倩 郭汉蕊 张智强

文化创意产业其本质就是一种“创意经济”,是一种知识经济,其核心创造力就是人自身的创造力。而知识产权则贯穿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之中,如何让知识、创造力的源泉奔流不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分析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对策。

2018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产业引领优势的知识产权密集产业,支持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推动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市、强县。这体现出知识产权保护在未来产业中的重要性,也说明在当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的今天,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势在必行的,尤其是陕西省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文化悠久,人文资源丰富,革命精神影响深远,为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的构成和发展打下了坚实有力的基础,更是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去进行保护,本文将以陕西省作为着眼点和研究对象,探讨其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其他的相关问题。

文化创意产业概述

创意的内涵

创意,即有创造性的想法、构思,与原创略有所不同,原创指的是前人和其他人没有的而创造出来的,但是创意指的是别人创造的,但将它进一步地改造,形成一个新的东西,就可以给人新的感觉,所以文化创意产业注重在创意,并且只有将创意附着在载体上时才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文化创意产业概念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于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其本质就是一种“创意经济”,是一种知识经济,其核心创造力就是人自身的创造力。总之,文化创意产业是以文化为根基同时结合现代科技,产生的以创意为本,以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为基础,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产业部门。

文化创意产业的特征

1.注重创意创造

“创造力是创意产业的精髓。创造力是个人在社会、经济以及教育的背景或环境下的产物”,创意产业是创造力结合现有的知识开发出的新颖商业模式,对经济文化的发展作用很大。文化创意产业之中最具活力的元素就是创意性,创意性结合人的创造行为以及创造精神体现出创意产业的生命力,随后出现各种创意产品。注重创意性和创造性也会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2.与其它产业融合

文化创意产业之所以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是因为文化产业可以与其它产业进行融合。当文化创意产业与互联网相结合,不仅可以扩大它的受众群体,而且可以成为互联网的文化支撑;当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业相结合,将两种产业的产出产品结合,可以提升旅游的文化性;当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业相结合,一方面提供了金融行业的投资途径,另一方面也提供了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来源。

3.市场规模不断壮大

十八大以来,中国文创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政策、经济、社会、科技等条件的支持,共同推动文创产业发展。2017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4722亿元,占GDP比重4.2%,继续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迈进。文化产业总体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吸引越来越多的巨头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的加入,各大细分领域独角兽企业频现,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结构日趋完善和丰富,市场规模在不断壮大。

文化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效益集中体现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转化,同时知识产权制度是对文化创意进行保护的最佳选择,它通过主客体确认、授权许可、补偿救济、合理垄断、收益分配等手段,有效的促进文化权利的实现和激励文化遗产和资源的传承与创新。为此只有把文化创意和知识产权结合起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才会有丰富的资源和强劲的动力。

文化创意产业对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能够为陕西聚集文化产业园区,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带动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建设,提高社会效益并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为陕西的经济提供新的增长点,并且能够挖掘陕西省文化消费的潜力,倒逼产业结构超更加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与陕西省经济的发展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意义。

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陕西省文化产业增速提升明显,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逐渐成为陕西省的支柱性产业。

2019年上半年,陕西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达到407.6亿元,同比增长18.0%,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長,增速较一季度加快12.4个百分点。 2018年陕西省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文化企业有15家共实现营业收入245.3亿元,十年来陕西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6892.83亿元,文化化产业逐步成为陕西省的重要支柱产业。2017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前 16位的省份中,已有四个省份占比突破5%,分别为北京(9.64%)、上海(6.79%)、浙江(6.19%)、广东(5.37%)。陕西与占比最高的北京仍相差 5.48 个百分点。但纵向对比,陕西省占比由2014年的3.65%,排名第12位发展到2017 年占比 4.16%,排名为第 6 位,说明文化产业正在向陕西省的支柱性产业发展。

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存问题

陕西省近年来重视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政府颁布了若干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并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然而,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了解了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后,认为还存在以下问题。

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保护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当前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这也是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方面,消费者往往缺乏对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对购买、使用侵权盗版的复制品的危害性没有树立正确的认识。从而促使了不法商家借助消费者对知识产权薄弱的观念肆意妄为销售盗版侵权的文创产品,导致盗版猖獗、同质化严重等现象。另一方面,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从业者也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虽然文化产业相关从业企业较多,但大多数多为小规模文化工作室,人数多为5人以下的小团队,这些企业普遍存在规模较小、成立时间短、缺乏经验等问题。以时尚设计、广告设计等行业为典型,从事该创意业务的研发团队规模普遍较小,创意企业自主研发性不强,许多小企业缺乏进行自主性研发的实力,这就导致其自身的创意产品竞争力较低,并且容易出现抄袭的现象,创意企业或员工在创意素材索取和作品创作、传播过程中缺乏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导致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较为普遍。

其次,相关从业人员由于缺少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导致自己的产业产品创意被同行剽窃却不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维权保护,许多创意企业只侧重对创意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认为产品营销是企业获利的最重要因素,却忽视了知识产权才是对企业获利的关键保障,缺乏“权利先于创作”的理念。

未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分为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横向方面,文化创意产业的多元知识产权属性要求其必须构建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制止不正当竞争等在内的,协调发展、呈“组合拳”形态的综合保护体系。陕西省当前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所呈现的“以著作权为主要类型、以著作权保护为主、分散多元实施保护”现象,不仅忽视了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等知识产权类型的价值,而且也暴露出分门别类的保护体系体的软弱性和分离性,难以为我省创建“文化强省”的目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而言,往往是多重智力活动成果的复合,本身就需要运用多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进行协同保护。而以著作权为核心、分散多元实施保护策略,使得文化创意产业多元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构建不足,保护策略间的协同程度有待提高。

缺乏相关的专业性人才

文化创意产业的打造,需要知识产权的专业人才,但知识产权的人才队伍本身就良莠不齐,虽然陕西省高校林立,但由于存在人才培养目标模糊、培养模式单调、学科定位不准、实践教学缺乏等问题,人才培养质量、规格远不及市场需求,造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人才短缺的问题。

另一方面,同样缺少专业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侵权方式复杂多样,处理起来难度较大,需要拥有知识产权知识和丰富执法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现阶段对知识产权专业性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相应的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依然有待提高。

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有效的监督执法体系

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核心就是行政执法。一方面,行政执法权相对分散、手段欠佳。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权相对分散,行政管理机关和专业执法机构皆有此类执法权,如专利管理部门可以针对专利侵权行为要求侵权人改正并予以公告或者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政府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文化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侵权事件呈现出重大复杂、跨地域、重复侵权等特征,简单地分散执法配置已无法满足专门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需要,弊端日益显现。

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改进措施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成长潜力巨大,有望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强劲增长极。然而由于产业的建立时间较短,各地产业发展的水平参差不齐等原因,综合来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整体上与知识产权法保护体系接轨程度不高。以陕西省为例,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

政府层面

1.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

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细化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落实和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近年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政策体系与时俱进,出台了众多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例如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但是,这些政策仅具有指导意义和宏观规划,缺乏具体的事实细则,地方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处于先导地位,良好的制度政策对整个产业发展的影响力之大不言而喻。

2.加大对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力度

政府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与捍卫者,也承担着法律宣传教育的工作。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还不够深入,一部分企业或者个人还存在着“不知法、不学法、不会用”的现象,这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来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讨会、座谈会,在增进政企交流的同时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法律观念的升级。

3.注重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专门法律人才队伍的保障。政府应该重视培养具有良好知识产权法专业知识的法律工作者,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组织,逐步承担起管理、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的相关职责。同时,执法机构应当注重自身知识产权的人才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执法队伍,应当吸收更多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人才,同时对自身执法系统展开专业培训,邀请相关的专家进行讲座讲授,提高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能够更好的进行执法活动和为人民服务。

4.健全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执法监督体系

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此政府应整合职能部门,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专门机构,集中高效地调配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维权援助机制。并且我们要注重保护体系的建设,从知识产权权利的确权、侵权的监测、侵权证据的取证与保存、被侵权的维权服务部门以及知识产权之间的交易环节的保障,做到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体系。

企业层面

作为文化创意企业,应当自覺树立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从企业内部形成浓厚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应对企业员工的创意作品进行经济和精神上的大力鼓励,形成全企业对创意知识的尊重与氛围,鼓励更多更高质量的创意得以转化成实际的文化产品。企业在强化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的同时,应该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间的联合联动机制,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层面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又一个重要依托,社会力量的参与同样必不可少。既要有各个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创意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参与,同时作为中国的一块科教高地,陕西省应该充分发挥科教优势,推动相关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进度,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法律服务、风险规制等支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多元发展动力。

结 语

知识产权在中国被认识和熟悉接受并没有经历太长时间,与此相关的许多问题都还处于探索和完善之中,一个是新型的权利,一个是全新的产业,当这两者相互碰撞、相互融合时,却缺乏系统的保护措施和经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道路任重而道远,希望本文能够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一点思路和方向,也算是为当今相对薄弱的文化创意产业研究贡献出微不足道的力量。

(西安工程大学)

参考文献:

[1]陈倩倩,王缉慈.论创意产业及其集群的发展环境以音乐产业为例[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5(5):5-8.

[2]沈蕾,刘轶.陕西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况及发展优势.区域经济.2020.

[3]陈秀萍,舒心怡.试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2019.

[4]徐棣枫,谭缙.传承与创新:博物馆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J].东南文化,2020(06):17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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